多發性骨髓瘤為什麼要「手術」?

  手術不是多發性骨髓瘤主要的治療方式,但是由於疾病常浸潤脊柱、骨盆及股骨等,進而造成壓縮性骨折甚至出現截癱,如若病人出現以下這些情況,則需要上「手術台」。

  1、腫瘤細胞浸潤脊柱,並且造成脊柱出現病理性骨折或者脊柱不穩定。

  2、脊柱病變壓迫脊髓或神經根造成神經功能進行性損害。

  3、四肢長骨病病理性骨折或潛在病理性骨折。

  需要備註的是,穿刺或活檢也是其一,主要目的是提供病例診斷。

  多發性骨髓瘤病人接受手術的「目的」何在?

  醫者表示,手術治療並不能徹底根治腫瘤,通過手術治療,患者的脊柱可以恢復到穩定狀態,因壓迫造成的下肢麻木,感覺減退,甚至運動功能喪失可以得到緩解。

  除此之外,因脊柱骨折不能行走的患者,可以通過手術治療,恢復行走,使得脊柱能夠承重,由於手術的固定作用,也可以降低潛在出現骨折的風險。

  更重要的是,出現上述情況需要手術治療的患者通過手術治療能夠提高生活質量,增加戰勝疾病的信心,有利於疾病的恢復。

  另外引起關注的是,手術後骨髓瘤病人的相關護理,首先是心理上的,建議多進行心理疏導溝通,跟病人聊天啊,講趣事等等。

  因為術後會有一段需要卧床的恢復期,恢復期的護理主要是協助患者洗漱、進食、大小便、打電話與親友聯繫等,與此同時,還需要幫助患者更換卧床的姿勢,比如翻身抬腿,作為家屬可以適當的給病人進行肢體按摩,防止肌肉萎縮。(更多知識請到主頁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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