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協議比感情基礎重要
婚姻是圍城,沒進去的人想進去,進去的人想出來。畢竟,離婚的人還是少數,大多數人還是幸福美麗的過日子。有很多人在問,結婚前是感情基礎重要,還是協議重要?當然感情在婚姻當中占的比例最大,但協議卻是致命的,確保了雙方的婚姻危機。
我是2005年結婚的,妻子是同鎮鄰村人,比我小4歲。我們認識不到一個月就住在一起,然後結婚。我結婚前就和她有矛盾,但還是堅持結了婚,就在訂親那天我差一點在她家鬧出了人命,結婚那天我更是愁雲密佈。後來我們開始冷戰,我發現一件事,有關於我債務的事件她一點不關心,而她的利益分得很清楚。她在冷戰期間給了我個條件,如果當時離婚兩萬給她就完事,等我「成名」後就要幾十萬。我沒當回事,現在分居兩年了,向法院起訴,卻發現婚前協議真的很重要,如果當初我們簽了一份協議書,今天也不會弄得仇人相見。
約法三章有必要,因為婚姻在一些人眼裡,就是一場遊戲。
約束男人和女人是有意義的。這一點大家都清楚,男人在結婚前那是百般的獻慇勤,結婚後就變個人樣了,又懶又冷漠,還沒有浪漫感。女人在結婚前賢淑善良,不計較男人的過去,婚後就成了小肚雞腸,連電話都得接受她的監督。我們都不是預測家,還是協議的好。
針對婚後生活的系列問題,大可協議一文,如男女分派家務,財產AA制等。很多女人老實巴交的把之前的積蓄一併帶到男方家裡,結果被花得一乾二淨,沒幾天就離婚了,賠了老公又賠錢,慘不忍睹。一但婚前協議,男人就會有一種家庭責任感,儘管把協議當兒戲,但還是為了維持家庭而遵守協議內容的。
協議是對雙方人權的一種尊重。
很多女人都會說相同的一句話:「當我不是處女了再嫁別人,覺得對不起這個人。」這是一種事實,女人的第一次和男人的第一次截然不同,貞潔比性命還重要,往往一個男人在外面有很多風流事而成為笑談,而一個女人一但紅杏出牆就成了爛貨之類的角色。男人也好不到哪去,未婚前可以挑選女朋友,一但進入婚姻的殿堂再出來,再找就困難了,都說二手男人很吃香,可誰又願意當孩子的後媽呢?
雙方的活動、朋友、通訊設施等,都要列入協議,這樣才算公平。比如說婚後不準看對方的QQ,不準限制對方交友等。
時代變了,人們變得很現實,什麼東西都講錢,感情在某種意義上一文不值,所以大家在結婚前一定要歸納好自己的人生,最好是文明的協議一份,以備後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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