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美國綠卡以後,怎麼入籍美國?

需要滿足以下條件,第一需要年滿18周歲且拿到綠卡的時間超過5年,結婚綠卡則是三年。第二需要持續居住5年以上,且超過一半時間在美國,連續居住的意思就是不能離開美國超過6個月,就是你可以斷斷續續的來往,但是不能離開太久,如果離開太久就會重新計算時間了。第三遞交申請的時候需要在你遞交的州內住三個月以上,切在宣誓拿到公民身份之前都不能離開美國。滿足以上條件,才可以去公民考試。(英語是必須的,但不是必要的。我見過很多考公民的人,年輕的問題就很多,比如背出美國有多少個州,叫什麼名字,唱美國國歌之類的。也見過一八十歲老太去考,考官問了一下姓名,這老太一回答自己的名字就給通過的)最早可以在4年零9個月就去申請,然後從此刻開始住在該州,這樣是最簡單省事的方法。

第二步。 下載N-400表格填寫,寫清楚自己的出入境記錄和婚姻歷史(要排查你的背景)去申請的時候要攜帶表格和你的綠卡正反面複印件,兩張彩色正臉照片,照片背後寫上名字和綠卡號碼。手續費為725刀,寫好支票帶過去,年紀超過75的是640刀。結過婚的要帶上結婚照,離婚打帶上離婚證,還有一些其他的文件,比如繳稅證明,孩子的撫養證明等等,取決於對方需要什麼。帶複印件就可以了

信件需要郵寄到移民局的官方信箱,注意不是移民局辦公室,你送過去人家是不收的。下載G-1145表格填好夾在第一頁,移民局收到後就會給你發簡訊或者電子郵件。也可以上移民局網站註冊一個賬號查看手續的進程。

然後就是打指紋了,帶著通知書,綠卡,駕照或者護照就可以去給你發的地址打指紋。

以上一切都完成之後,就是面談,需要通知書,綠卡,護照,駕照,返美證,以及通知書要求的所有檔案。

最後通過考試就可以了,10題答對6題就可以過了,最後就可以拿到N-652表格,分為granted(通過)continued(未決定)denied(拒絕)尚未決定取決於問題所在,如果是英文不行,就會再考一次,如果再沒過,申請就給予駁回,如果拒絕,只能通過申請公聽會上訴,但是結果一般都...不是很理想

如果通過了,那麼就是最後的步驟了,宣誓,宣誓可能會等一段時間,當天會收回綠卡。宣誓之後要去社安局修改身份狀態,以及申請一個美國護照。到此就算入籍完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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