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書法落款蓋兩個印章?
06-29
其實無論什麼作品,落款的鈐印都是講究用名章不用閑章。
名章就是姓名章,題款署名用章,其中包括姓氏章、名章、字型大小章,一般分為陽文和陰文兩種,寫完作品後題款,以蓋一名章一字章,或一姓氏章一名章最為正宗。
而蓋兩個印章是最為正宗的鈐印方法,但是並不代表全部。
比如說趙孟頫的《後赤壁賦》中,落款處他就只蓋了一枚印章。
放大落款處。
我用箭頭標註的那枚印章是趙孟頫的名章,趙氏子昂,然而其餘的都不是作者本人蓋的。
通常蓋姓名章,都是在落款的下方,一枚或兩枚,朱文白文都可以。題主你問為什麼要蓋兩枚,其實在書畫方面沒有一定要蓋兩個印章的要求。
印章在中國傳統書畫上的使用,有很多作品,比如表示著作權、收藏鑒賞、還有就是起到畫龍點睛。
在傳統的書法作品和水墨畫中,顏色都不算很艷麗,而印泥配合印章的使用能夠調整和完善整幅畫面的構圖。
在隋唐之前,紙的運用並不廣泛,所以那時候很少有在作品上鈐印的,然而到了隋唐,印章的使用已直接用印色鈐蓋於紙帛,直至到文人畫全盛時期的元代,由文人篆寫,印工攜刻的印章已詩文書畫合為一體。
宋元之後,書畫家開始用印章來給書畫作品加印。所以你看到的很多有印章的作品,大多數都是這個時期出現的。
△ 陳繼儒《小窗幽記》落款處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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