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執行法官手記:也許你深愛孩子,但這次真的做錯了
對每個父母而言,孩子無疑是自己最珍貴的寶貝。作為自己血脈的繼承、生命的延續,對孩子千般疼萬般愛是自然而然的。每個父母對孩子表達愛的方式並不相同,但相同的是對孩子的愛最寬廣無私。
(網路圖片)
在執行的眾多家事案件中,有一對已離異的夫妻王美、李濤給我留下了較深的印象。特別是申請執行人王美,她作為女性,個人能力非常突出;作為母親,無疑也是深愛孩子的。但她在對待前夫李濤探視兒子這個問題上的做法卻真的錯了,如不糾正將會對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長造成不利。
8月15日上午,我抽空給了李濤一個電話,向他了解8月1日在法院見過孩子後,這兩周是否能順利地探視孩子。「謝謝法官,這兩周都挺好的。每周六早上我去接孩子,晚上按時把孩子送回去,我和兒子每次見面都很開心。」電話那頭的李濤語氣明顯比兩周前要輕鬆的多,當時的他有一年時間未見到三歲的兒子,遂以此為由拒絕將兒子的撫養費給前妻王美。
隨後,我又撥通了王美的電話。「駱法官,這兩周我都讓李濤探視兒子了,現在這樣探視還挺好,沒什麼問題,如果有問題,我會打電話跟您溝通」,電話那頭的王美,聲音依舊爽朗乾脆,明顯感覺在前夫李濤探視兒子這個問題上,王美終於放下了心中的包袱。
一個多月前,因前夫李濤一直拒給兒子李寶支付撫養費、醫療費,王美向良慶區法院申請執行。我打電話給李濤詢問原因,李濤說在兒子李寶兩歲時,王美訴請離婚,兒子判給了王美。之後,在南寧上班的王美將兒子李寶帶到河池由外公外婆照顧。李濤想去河池探視兒子李寶,卻多次被對方以各種理由阻攔。故從2016年9月起,李濤就拒絕支付兒子的撫養費、醫療費。
受理該案件後,我把李濤拒絕的原因電話告知了王美,王美否認了不給前夫李濤探視,認為是李濤自己不來河池探視兒子李寶。作為執行法官,我從法律的角度指出,法院判決兒子給母親王美撫養,但王美本身在南寧上班,現在卻將兩歲的兒子交給在河池居住的外公外婆撫養,這明顯不利於孩子身心的健康成長,除非確實存在迫不得已的困難,否則孩子還是在母親身邊成長好。而且兒子現在已三歲,是活潑好動的年紀,王美此時如錯失參與孩子重要的成長過程,想必也是少了很多撫養孩子的快樂。待孩子長大後,王美再想彌補這個缺失,就很困難了,所以無論是從孩子李寶的角度考慮,還是從母親王美的角度考慮,我都建議王美將孩子帶回南寧親自撫養。
至於前夫探視兒子的問題,我向王美指出生效的判決書確定了李濤做為孩子的親生父親,每周都有探視兒子的權利。而現在王美以各種理由阻攔李濤探視,與法相駁,並且也不利於孩子身心的健康成長。無論王美與李濤是因何種原因分開,兩人同為孩子的母親和父親,都是孩子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孩子身心的健康成長,離不開生命中最重要的父親和母親兩人的關愛。再者,通過多次溝通,辦案法官作為中立的第三方,能感覺到作為父親的李濤與母親王美一樣,都非常疼愛自己的兒子李寶。最終,王美同意8月1日帶孩子到良慶法院讓前夫李濤探視。
8月1日,當與離別一年的三歲兒子李寶在法院團聚時,李濤的眼眶濕了。經過調解,李濤和王美達成一致意見,李濤按照判決書確定的時間和方式進行探視,李濤按時將兒子的撫養費以及其他費用支付給王美。
現在,經過兩周的探視,李濤已經和久別的兒子重新建立了父子間親密的關係。而王美,也已將兒子接到南寧撫養,每天都能看到兒子,與孩子共同經歷他成長中的酸甜苦辣,也不再因錯過孩子寶貴的成長瞬間而留有遺憾,祝願她作為母親能比之前更幸福。(文中人物王美、李濤、李寶均為化名)
撰稿:駱健 編輯:阿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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