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十三五」時期交通發展建設規劃(6-7)

 六、構建現代化交通綜合治理體系

  圍繞「交通病」治理,注重行業體制機制創新,加快改善硬環境,著力提升軟實力,全面提高交通治理能力,更好地支撐現代化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的建立。

  (一)深化體制機制改革

  1.完善責任體系推進簡政放權

  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在轉變政府職能中提高政府效能。深化完善「權責一致、管理下移」的交通治理體系,明確規劃、建設、運營、執法各環節主體職責及銜接關係。落實區政府治理交通擁堵主體責任,將治理交通擁堵工作納入區政府重點工作任務,將次支路建設與維護、區域綜合治理、機動車和自行車停車秩序管理、配合市級道路建設開展征地拆遷等工作,納入區政府工作考核範疇。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推進交通運輸領域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加大簡政放權力度,簡化審批程序和環節,加強事中事後監管。

  2.完善交通與城市融合發展機制

  加強交通與城市的融合發展。將交通承載力作為城市發展的約束條件,形成城市功能、土地開發與交通基礎設施相配套的協調發展模式。研究建立公共交通引導城市發展機制,推動城市設計與交通緊密銜接,提升城市活動空間綜合功能。

  完善建設項目審批、驗收、移交機制。研究制定《道路交通建設前期手續辦理辦法》和《加強交通建設征地拆遷工作的意見》。深入推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進一步優化前期手續辦理流程,採取有效措施促進征地拆遷工作,為保障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順利推進提供堅實保障。完善代征代建道路的建設、管理和移交機制,確保將代征代建道路及時移交道路交通行政主管部門。

  3.完善落實交通用地機制

  加大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的土地供應力度。在儲備用地、城鄉結合部騰退用地和城六區疏解騰退用地中,優先安排交通基礎設施用地,特別是用於支持綜合交通樞紐、公交場站及停車場建設的用地。

  4.深化公共交通管理體制改革

  加大公共交通管理體制改革力度,加快提升公交引導城市發展能力、服務保障能力、可持續發展能力和綜合治理能力。

  加快完善公共交通可持續發展保障機制。促進社會化資本和社會公眾參與公共交通發展,形成通過市場機制和社會監督提升公共交通服務品質的良性機制。完善公共交通票價調整機制。推動建立包括規劃、建設、運營、監管「四位一體」的公共交通管理體系。

  促進公共交通與周邊用地融合發展。健全公共交通用地綜合開發政策落實機制,推動城市綜合樞紐周邊用地和軌道交通、快速公共交通系統等走廊沿線用地的綜合開發利用,促進公共交通與周邊區域協同發展。

  健全城市公共交通服務質量考評機制。研究制定公共汽車運營服務標準,轉變政府補貼補償為購買服務,研究建立與公交服務質量考評相掛鉤的政府購買公交服務機制,研究制定與公眾基本出行需求及公共財政保障能力相適應的城市公交購買服務方案。

  5.加強交通綜合執法體制改革

  整合執法資源、明確職責分工、強化協調配合,理順交通綜合執法體制機制,推進交通綜合行政執法改革。

  構建綜合執法體系。進一步加強市級各部門間配合,加大聯合執法力度。各區政府結合實際制定區級治理交通擁堵執法工作方案,強化日常管理和執法檢查,形成市區兩級權責明晰、運轉高效的治理交通擁堵執法體系。

  加強交通路政執法。加強路面執法管理,建立健全固定檢測和巡查檢測相關的執法管理制度。加強公路路政執法監督規範化建設,加強執法信息公開和執法評議考核。

  加強交通運輸執法。進一步加強多部門聯合執法,理順執法工作體制機制。嚴厲打擊機場、火車站等區域非法運營行為。構建交通執法綜合信息平台,開展裝備、業務管理、40指揮決策、非現場執法領域建設,初步建成高效、安全的智能化綜合執法體系。

  推進車輛超限超載治理體系建設。結合京津冀治超一體化,完成治超站點布局規劃,探索共建共管模式。完善綜檢站「護城河」工程,新建道路隨路建設,既有道路加快完善。構建全路網防控體系,推進高速公路計重收費和入口稱重阻截治超模式,實現普通公路重點路段全方位防控,重點鄉村道路物防設施設置率達到100%。發揮區政府治超主體責任,力爭實現全路網貨車受檢率85%以上,確保無重大橋樑損毀和人員傷亡事故發生。推廣應用源頭治超監控系統,力爭實現重點貨運源頭和貨物接收單位的日常監管率達到100%。制定綜檢站設計標準,提高裝備水平,改善執法環境,進一步完善治超站運營保障機制,建立治超資金適時調整和人員穩定投入的長效機制。推動落實黑名單制度和違法超載駕駛人記分制度,探索非現場與現場執法相結合模式,力爭實現全路網貨車超限率降至1%以下。

  (二)完善法律法規和標準規範體系

  1.完善法律法規

  加快完善交通行業法律法規,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治理交通。加強交通擁堵治理法規保障,研究制定降低機動車使用強度的管理辦法,綜合運用經濟槓桿和行政手段,切實降低機動車使用強度,減少污染物排放,制定《北京市機動車停車管理條例》,修訂《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41定》。結合出租汽車行業改革及「互聯網+出租汽車」新業態發展,修訂《北京市出租汽車管理條例》,研究出台《北京市網路約租車管理辦法》,制定網路平台、經營者、車輛、駕駛員准入條件和監管要求,根據運營模式變化,響應乘客需求,合理配備網約車數量。完善公路和城市道路法規建設,研究啟動《北京市公路條例》和《北京市城市道路管理辦法》修訂工作,進一步提升交通基礎設施管理水平。

  2.加強標準規範體系建設

  充分發揮標準在推進交通運輸行業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的作用,完善政策制度,優化標準體系,強化標準實施監督,提升標準化服務能力。

  建設適應首都交通發展需要的標準體系。突出政府在強制性、基礎性、公益性標準的主體作用,進一步完善綜合運輸服務、工程建設與養護、信息化、安全應急、節能環保等關鍵領域標準技術體系。增強標準的先進性、有效性和實用性,加快安全應急、節能減排等方面標準的編製。加大交通行業國標行標參與力度,發揮首都人才優勢,積极參与交通行業國標行標的制定工作。

  加強京津冀交通標準一體化建設。圍繞京津冀交通一體化,進一步增強橫向協作和縱向聯繫,形成區域交通標準化工作機制,制定一批區域性交通標準。

  (三)推動交通投融資模式改革

  完善投資環境引導市場發展。改革創新交通設施的供給機制和投入方式,優化政府投資,改善政策環境。純公益性交通基礎設施穩定政府投資保證投入,具有一定收益類交通基礎設施有效吸引社會資本,保持交通投資持續穩定增長。建立公開透明的市場秩序,讓各類市場主體有序參與、公平競爭,繼續推行特許經營和政府購買服務制度。更好發揮政府引導和監管作用,保證交通基礎設施的發展思路和規劃得到實現。

  建立健全合作發展模式。健全價格調整機制和政府補貼、監管機制,兼顧好公共利益與投資收益之間的平衡。加快在城市軌道、綜合交通樞紐、停車樓等公共交通基礎設施建設中採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的模式。

  (四)加強安全和應急保障體系建設

  以交通安全應急法治化、標準化、信息化、社會化建設為抓手,以改革創新、依法治理、基礎建設、專項整治為重點,以完善法規制度、安全責任、預防控制、宣傳教育和綜治維穩體系為保障,基本建成責任全覆蓋、管理全方位、監管全過程的交通安全應急現代化保障體系。

  強化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總要求,健全交通行業「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制度,推動安全生產責任有效落實。制定安全43監管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強化履職檢查和履職考核,做到日常照單監督、失職照單追責。

  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進一步健全安全生產標準規範,完善行業安全標準。強化安全生產考核制度建設,出台交通行業千分制考核辦法,開展行業監管部門和交通企業監督考核,強化行業監管責任和企業主體責任落實。

  提高交通安全預防控制能力。推進安全生產關口前移,制定安全隱患分類分級規範,形成「總則+分則」整套制度體系和管理體系,建立分類排查、評審掛賬和整改銷賬的動態工作機制。制定交通行業事故調查管理辦法,逐步建立交通安全生產事故倒查機制。強化公共交通、「兩客一危」、建設施工等重點領域安全監管,開展專項督查檢查和整治,切實提高事故防範和處置能力。加強交通行業綜合治理和維穩防範工作,強化行業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實。

  夯實安全應急基層基礎。建立安全應急管理信息化平台,充分運用大數據、物聯網等新技術,集成預測預警、隱患排查、安全監管、督查檢查、應急管理等功能。購買安全應急社會化服務,藉助安全應急專業服務中介機構,服務政策標準研究、事故統計分析、事故調查處理等基礎工作。加大安全應急宣傳教育力度。

  完善安全應急保障機制。加強應急處置救援體系建設,健全應急決策、現場指揮與協調、應急聯動保障等機制。健全安全應急資金保障制度,協調建立安全應急專項資金和資44源徵用補償賠償機制。統籌整合全行業應急搶險隊伍、物資。完善應急演練制度,強化演練評估和考核。

  (五)實現智能化交通運行治理推進智慧交通建設,通過交通大數據開放、信息共享和集成應用,形成「用數據說話、用數據決策、用數據管理、用數據創新」的交通運行治理模式,提升精細化管理水平。

  1.推動交通大數據開放應用

  推動跨部門數據融合共享。推進京津冀區域交通與航空、鐵路、郵政等部門的信息共享。推進基於雲計算的大數據挖掘分析應用,實現多節點數據整合管理、多並發數據處理與應用、跨行業數據關聯挖掘分析,為行業決策管理、交通信息服務、對外數據開放提供基礎支持。

  完善交通數據共享相關機制。出台行業數據管理制度,制訂開放共享標準,研究構建行業數據開放共享平台。制訂交通運輸信息資源目錄體系和管控機制。加強行業行政許可、綜合執法、市場信用、決策管理與應急處置等核心業務與信息化工作的深度融合。

  2.加強科技研發和創新能力建設

  加強智能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推動營運車輛監控、道路網路況檢測、公共交通客流檢測、電子證件、電子運單等交通感知設備建設及應用。鼓勵符合條件的行業使用公共雲服務,創新交通信息化項目建設運維模式。推動建立安全可靠的軟硬體應用服務和信息安全管理模式,完善安全防護流程,探索建立移動應用程序第三方安全檢測機制。

  推進交通決策與管理精細化。圍繞緩堵總目標,推動綜合大數據分析服務決策的應用,建立人口與交通擁堵的跟蹤分析與決策支持系統,提升城市交通發展總體思路和規劃建設決策水平。建立基於全行業數據的交通運行時空分析診斷與擁堵會商系統,為新一階段的擁堵治理、核心區緩堵等重點工作提供一體化的決策手段。

  推進新技術創新應用。擴大電子支付在交通領域的應用範圍。推進研究基於無線通信、感測探測等技術的車路協同技術。推進車輛及設施分享應用,推進智能停車位誘導、智能充電樁技術及充電樁統一使用、服務結算等關鍵技術應用。

  3.提供便民信息服務

  建設綜合交通出行信息服務平台,通過手機APP等方式提供公交換乘、交通狀況預報、動態交通出行規劃、停車誘導等信息服務,滿足公眾精細化、個性化出行需求。建設軌道全路網綜合客流引導信息系統,向乘客提供客流擁擠度信息,引導乘客合理選擇線路。

  (六)強化交通發展的智力支撐加大交通行業人力資本的投入,培養選拔政治強、有銳氣、敢擔當、作風正的領導幹部,加強行業人才隊伍建設,充分發揮對現代化交通體系建設的引領和支撐作用。

  堅持全面從嚴治黨。堅持思想教育從嚴、幹部管理從嚴、作風要求從嚴、組織建設從嚴、制度執行從嚴。持續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立根固本,不斷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著力強化思想作風、能力素質和運轉制度建設,全力打造合格黨員和優秀幹部。堅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制約監督,深化推進廉政風險防控管理,著力打造風清氣正的政府部門。

  推進人才隊伍建設。加大教育和培訓力度,提高管理隊伍把握現代城市及交通發展規律的能力,培養高素質交通治理隊伍。優化配置人才資源,加強人才分類培養和選拔使用,著力建設人才信息服務平台,推動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及政策創新。大力實施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工程。加快建立完善高技能人才評價體系,完善高技能人才培養激勵機制。

  (七)創建全社會共同治理的交通環境

  讓全體市民成為交通發展的主體,尊重市民對交通發展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拓展市民參與交通治理的有效途徑,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共同治理的和諧交通環境。

  開展文明交通宣傳。做好緩解交通擁堵措施的宣傳工作,大力宣傳交通發展成就和治理理念,營造緩解交通擁堵人人有責的社會氛圍。持續開展「向交通陋習說不」主題宣傳引導活動,繼續深入開展排隊日、讓座日、「交通文明我參與」的志願者活動和交通文明示範創建活動。組織交通宣講團進47單位、進學校、進社區,講好交通故事,展現行業精神,宣傳管理政策,培育交通文明。

  倡導綠色出行理念。通過開展「公交出行宣傳周」、「無車日」、「全國交通安全日」等活動,引導市民主動選擇綠色出行方式,倡導使用清潔能源、低排放、低能耗的綠色車輛,引導生態駕駛行為。持續開展「綠色出行暢通北京」宣講活動,開展多渠道、多形式的宣傳引導,倡導綠色出行理念。

  加強公眾參與交通治理。持續開展「我為首都交通獻良策」緩解交通擁堵市民意見建議徵集活動,充分利用互聯網等方式,暢通市民建言獻策渠道,推動交通問題社會協同治理。搭建治理交通擁堵互動平台,邀請專家學者以及廣大市民,就交通治理熱點難點開展討論,推動社會各界在治理理念和思路上逐步取得共識。

  七、實施保障

  本規劃通過明確發展目標、重大項目、實施路徑和保障措施,推動未來五年北京市交通行業發展建設。

  (一)推動規劃統籌實施

  確保本規劃對交通發展的指導作用。本市交通發展各領域專項規劃,各區、各部門交通工作要以本規劃為指導,確保發展思路、目標符合本規劃要求,確保將本規劃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健全跨區域規劃聯動機制。加強與津冀規劃對接,建立交通一體化推進機制,在京津冀協同發展領導小組領導下,統籌協調解決交通運輸領域的重大問題,推進交通一體化的發展。

  (二)加強規劃實施保障

  加強組織領導。組織成立規劃實施推進小組,交通系統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能分工,加強溝通配合,細化落實規劃確定的主要目標和重點任務,制定和完善相關配套政策措施,統籌協調推進重大項目,確保規劃順利實施。

  保障資金投入。堅持交通投入與社會經濟發展相適配,「十三五」期間交通基礎設施項目總投資約7505億元,包含民航、鐵路、城市軌道、公路、城市道路、樞紐場站等領49域。為保證項目順利實施,應積極推動投融資模式改革創新,穩定政府投資,廣泛吸引社會資本。

  落實規劃用地。「十三五」建設任務艱巨,為保障規劃的順利實施,需要堅決落實規劃用地,尤其要優先保障公共交通以及涉及重大項目的交通基礎設施項目用地。

  (三)落實規劃監督考評

  加強宣貫工作。採取多種形式、多種渠道,廣泛開展本規劃宣傳,讓規劃的理念、目標任務深入人心,凝聚各方面力量參與規劃的實施監督工作。

  加強考核評價。分解本規劃確定的發展目標和主要任務,明確牽頭單位和工作責任,加大績效考核力度。強化對約束性指標、重點任務完成情況的綜合評價考核。

  完善監督評估。依據本規劃,加強對規劃實施情況的跟蹤分析和監督檢查,及時把握北京交通發展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組織開展不同階段規劃執行情況的全面評估,動態完善規劃,進一步增強規劃對交通行業發展的指導性。

  (來源:北京市交通委員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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