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信的世界盃,海信的中國第一

海信的世界盃,海信的中國第一

今年的俄羅斯世界盃比賽,大量國內資本漂洋過海到了俄羅斯的球場上。當我看到海信廣告中出現「中國第一」時,立即想到了我國的廣告法。

新廣告法2015年頒布,號稱史上最嚴廣告法。其中第九條做了禁止性規定,明確禁止廣告中出現「國家級」「最高級」「最佳」等絕對化用詞。在市場監督部門的執法實務中,一般也將「第一」「銷量第一」認定為廣告法禁止的絕對化用語。

其實絕對化用語的禁止在之前的廣告法中已有規定,只是原來處罰數額較小,違法成本較低。新的廣告法罰款基數從20萬元起跳,所以稱之為「史上最嚴」。

這就不得不提杭州西湖區市監局對一家炒貨店罰款20萬元的新聞了。處罰的原因就是該炒貨店在店面及炒貨包裝袋上使用了「杭州最優秀炒貨店」「中國最好最香最優品質燕山栗子」等絕對化的宣傳語。一般老百姓看到這樣的宣傳內容可能一笑了之。但是咱們的杭州市西湖區市監局的同志眼睛裡可不揉沙子,一張行政處罰決定書輕輕鬆鬆交到炒貨老闆手裡。

炒貨老闆傻了眼,本想吹個牛逼,結果換來20萬元的罰款。於是一路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案子到了今年五月才判下來,最終西湖區法院折中處理,把20萬元的罰款變更為了10萬元的罰款。

再說回海信。

其實海信的心理大家也能理解,哪個公司做廣告的不想吹個牛逼,但是吹牛逼要交罰款人家也知道。作為一家上市企業,缺啥都不缺錢,廣告打到世界盃去就是最好的證明。既然資本都出境了,那還不是想怎麼玩耍怎麼玩耍,反正俄羅斯又沒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咱大筆一揮,大字一寫,四個漢字「中國第一」 ,又簡單又粗暴反正也不是給老外看的。這個廣告做到了對數億觀眾精準投放,又巧妙躲過了國內廣告法的限制,不得不佩服。

但是從法理上來說,一切都像眼前般美好,操碎了心的廣告法在海信們面前就失聲了嗎?我覺得該聊聊轉播機構——中央電視台及網路轉播平台。

世界盃賽場上的廣告,好比電視劇中植入的廣告一樣,既然要在中國境內播放,那麼必然要遵守中國境內的廣告法。轉播機構其實就是廣告發布者,雖然他無法改變植入的內容,但不代表就可以縱容違反廣告法的內容在中國觀眾眼前橫行。其實轉播機構完全有能力通過技術手段屏蔽違法的廣告內容。

由此看來,違法的不是海信們,而是央視和網路視頻公司這群轉播機構。所以請各級市監部門也去中央電視台及各大網路視頻公司串串門喝喝茶,別只盯著一個愛吹牛逼的糖炒栗子做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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