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民法總則草案刪除虛擬財產、數據信息的內容,什麼情況?

今天上午,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在京召開。會議議題的重頭戲之一,就是民法典草案二審。沙龍君最關注的就是草案中有關互聯網法律的內容。將2016年7月5日對外公布並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的草案(下稱徵求意見稿)與最新草案相對比,沙龍君驚詫的發現,關於互聯網法律的兩個重要突破,也就是虛擬財產條款和數據信息條款, 都刪掉了! ,其他涉及信息網路的條款,也有很大的調整。這些處理令人困惑,也可能存在硬傷。

「網路虛擬財產」被刪除

徵求意見稿第一百零四條規定:

物包括不動產和動產。法律規定具體權利或者網路虛擬財產作為物權客體的,依照其規定。

最新草案第一百一十三條規定:

物包括不動產和動產。法律規定權利作為物權客體的,依照其規定。

從這個對照可以看出,網路虛擬財產的相關表述被刪掉了。最新草案的表述給未來立法將網路虛擬財產確認為物權客戶,留下了口子,但也拒絕在這個民法典中明確網路虛擬財產的地位,不涉及相關問題,實際上就是將相關的問題擱置了。

「數據信息」被刪除

徵求意見稿第一百零八條規定:

民事主體依法享有知識產權。知識產權是指權利人依法就下列客體所享有的權利:(一)作品;(二)專利;(三)商標;(四)地理標記;(五)商業秘密;(六)集成電路布圖設計;(七)植物新品種;(八)數據信息;(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內容。

最新草案第一百二十條規定:

知識產權是指權利人依法就下列客體所享有的權利:(一)作品;(二)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三)商標;(四)地理標誌;(五)商業秘密;(六)集成電路布圖設計;(七)植物新品種;(八)科學發現;(九)法律規定的其他客體。

在徵求意見稿中,「數據信息」成為與作品、專利、商標等相併列的知識產權的客體。最新草案將「數據信息」刪除,改成「科學發現」,是比較令人疑惑,甚至是錯誤的。

首先,隨著大數據和商業數據的發展,數據產業、產業數據等數據信息具有非常重要的價值,列入知識產權保護客體,具有合理性,刪除「數據信息」顯得過於保守;其次,將「科學發現」列入,則令人錯愕。長期以來,科學發明受知識產權保護,科學發現不屬於知識產權保護客體,幾乎是民法學界的通說和世界各國的共識,我國《專利法》第二十五條也明確,「科學發現」不屬於專利權的客體,不授予專利。如果在相關理論沒有明顯突破的情況下,將科學發現列入知識產權保護範圍,是不合時宜的。

增加「個人信息保護」專條

關於個人信息保護,在徵求意見稿中並沒有涉及,因為這是民法總則的徵求意見嘛,起草小組的計劃應該是將其相關內容放入民法典中的人格權編進行專門規範。但隨著近期電信詐騙頻發和個人信息嚴重泄露,最新草案很應景的增加了「個人信息保護」專條:

最新草案第一百零九條規定:

自然人的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非法收集、利用、加工、傳輸個人信息,不得非法提供、公開或者出售個人信息。

這一條雖然是原則性的,也比較重要,明確了不得非法收集、利用、加工、傳輸,不得非法提供、公開或出售,具有重要意義,也算是對電信詐騙受害者的一個說法,沙龍君寧願將這個條款稱為「徐玉玉專條」。

非對話方式數據電文意思表示

徵求意見稿第一百一十七條規定:

以非對話方式作出的採用數據電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對人指定特定系統接收數據電文的,該數據電文進入該特定系統時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統的,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數據電文進入其系統時生效。當事人對採用數據電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時間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相關內容在最新草案第一百三十條中進行規定,相關條款實質內容沒有變更,僅進行了條款間調整。

沙龍君說

制定一部立足中國實際,面向21世紀,有繼承又有創新的民法典。這是民法典編纂的基本定位。事實上,民法總則草案初稿已經部分體現了互聯網和大數據時代的特點。當前,互聯網發展創新顛覆已經是整個世界不可逆轉的大潮流、大趨勢,我們的民法典不能因循守舊,食古不化,拒絕回應網路時代的呼喚,刪除互聯網法律相關的條款,而應該及時充分有力的回應互聯網發展的對法律規範的需求,加強在成熟領域的法律和制度供給,為網路社會發展護航,編製出具有鮮明網路時代特色的民法典,才是正道。

背景資料:

民法典:

民法典是指在採用成文法的國家中,用以規範平等主體之間私法關係的法典。民法典是以條文的方式,以抽象的規則來規範各式法律行為、身份行為。

民法典總則:

民法總則是民法典的總則編,對民事活動的基本原則和一般性規則做出規定,在民法典中起統率性、綱領性作用。民法總則草案分11章,包括基本原則、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組織、民事權利、民事法律行為、代理、民事責任、訴訟時效和除斥期間、期間的計算、附則,共186條

民法典編纂時間表:

按照全國人大的計劃,民法典編纂工作擬按照「兩步走」的工作思路進行。

第一步,編纂民法典總則編(即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經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後,爭取提請2017年3月召開的十二屆全國人大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

第二步,編纂民法典各分編,擬於2018年上半年整體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經全國人大常委會分階段審議後,爭取於2020年3月將民法典各分編一併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審議通過,從而形成統一的民法典。

2015年3月以來,全國人大法制工作委員會牽頭成立了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國務院法制辦、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國法學會5家單位參加的民法典編纂工作協調小組,並組織了工作專班開展民法典編纂工作。

2016年6月1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聽取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黨組《關於民法典編纂工作和民法總則(草案)幾個主要問題的請示》的彙報,並原則同意。民法典立法加速。

2016年6月27日,民法總則(草案)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初審。

2016年7月5日,民法總則(草案)在公布並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為期一個月。共有13802人參與,提出65093條修改意見。

今天(2016年10月3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4次會議召開,將第二次審議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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