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用手機拍出好照片?(附作品展示)
上大學時,學過新聞攝影。記得第一堂課,老師教如何端相機。以至於後來我一見到誰相機端得不對,就想上前糾正,以顯示自己專業。不過,那時玩攝影是有門檻的,至少得有一台說得過去的相機吧?今天這個門檻幾乎不存在了。尤其智能手機普及後,攝影已經是一項大眾的愛好和娛樂。
我目前用的手機是三星I9308。很普通,但是隨便拍拍已經足夠。前幾日去了徽州、黃山,隨手拍了很多照片,頗有體會,在此成文。也許都是常識,權當給自己總結吧。
如何用手機拍出好照片?我由淺往深里說。
一、畫面
畫面要乾淨。很多人拍照片,無此意識。比如,拍風景,左邊一根電線杆,右邊一個垃圾桶;拍人物,前後左右,都有不相干的人探頭探腦。這就叫畫面蕪雜,看起來不清爽,添堵。因此,畫面乾淨,是好照片的第一要求。
要想畫面乾淨,無非幾個辦法:一是變換機位;二是選擇角度;三是調整變焦;四是適當剪裁。無非你得勤快,多想辦法,取景時避開不相干的雜物,讓畫面乾淨一些。畫面乾淨了,一是清爽,看著舒服;二是能夠突出主體。
魯迅說:文章寫完後,多看幾遍,把可有可無的文字,全部刪去——這與攝影的道理是相通的。
二、構圖
多年前,攝影技藝高低,主要看對光圈和快門的把握。如今,科技精進,我這個水平級的,可以選擇自動光圈和快門。因此,最考驗攝影技能的是構圖。
構圖是讀者的第一感,決定畫面的衝擊力,造就畫面的整體美。
如何構圖?我的體會是:一要大氣,線條、輪廓要鮮明、有力,畫面要完整,細部符合黃金分割律;二要畫面錯落有致,有動感,有節奏感。
這兩者,我只能說到這裡,如何把握全看個人感覺。
這裡我選了兩張照片:一是「猴子觀海」;二是「黃山天梯」,都是大畫面,大場景,線條有力;三是「透明的霧」,構圖比較精巧。
三、角度
角度體現了表現力。很多時候,照片比現實更美,是靠角度來實現的。
選擇角度,就是用相機剪裁現實。我看過一組圖片,是同一個場景的兩幅照片對比。比如,泰姬陵,第一張照片,是我們熟知的,何其富麗堂皇;但是,第二張照片是一個大全景,你會發現其周圍雜亂不堪,浮華感頓時蕩然無存;再如,美國國會山的總統雕像莊嚴肅穆,但把視野放大,你會發現它只在山上雕了很小的一塊,小里小氣。角度掩飾了現實的不足。
好的角度,不落俗套、匠心獨運。角度不同,可以突出不同的主題,表現不同的想法。因此,角度選擇,可以說是一種再創造。
角度忌平庸。你拍人物,不能把人物放在正中心,這顯得很傻;拍風景,一般來說,也不能讓畫面左右對稱。中規中矩是無趣的。換一個角度,仰拍、俯拍、側拍、通過汽車的反光鏡拍、通過門的縫隙拍、通過樹影拍,等等,盡量新奇一些,會給讀者帶來獨特的感覺。
這幅照片,當時我站在高處,想捕捉遠方城市盡頭群山起伏,可惜相機變焦有限,拍不出效果,只能拍到近處民居的房頂,層層疊疊。本想放棄,突然靈機一動,把相機舉高,拍了一張大全景。然後剪裁成一張橫片,近景是灰黑色的古樸的屋檐,遠方是陽光下影影綽綽的群山——我定名為「屋檐上的徽州」。
四、用光
光線是攝影最重要的表現手段之一,有光才有影。攝影就是用光來作畫,光是攝影的語言。因方向和角度不同,物體的陰影位置和面積會改變,整個畫面影調和色調也會呈現出不同的視覺效果。
在我看來,選擇適當的光線,包括適當的光線方向和角度,是僅次於構圖的第二大要素。光線分順光、側光和逆光三種。一般來說,大家都喜歡順光,比較好掌握,但順光拍攝的畫面往往缺乏層次和立體感;側光能使被攝物體立體化,增強質感;逆光情況下被攝物體往往會變成剪影,如果處理得好,會非常別緻。
這裡我選了些逆光照片。大家可以看一看,儘管逆光較難掌握,但效果是獨特的。
在拍攝側光和逆光照片時,有時需要補光。過去,補光比較複雜,要用反光板或是閃光燈。現在很多相機都有美化軟體,比如美圖秀秀,可以部分起到彌補作用。
我曾經比較排斥電腦美化手段,總覺得這是弄虛作假。後來發現這個軟體實在好用;反正攝影是給人看的,如果能增加畫面的美感,用就用吧。當然盡量不用,因為這涉及對自己技能的準確評價。
五、感覺
以上三條,都是技藝。這一條涉及更多的方面,有些玄。
和寫文章一樣,任何攝影都是有主題的。當你按下快門的時候,總得有一個想法:我要拍什麼?我為什麼要拍這個?我要表達什麼?——這些答案,有高下之別,決定於你的知識、閱歷、判斷、修養、對生活的感受。當然,如果你根本沒有答案,那就是瞎拍,不足道也。
說得更透徹一些,這就是境界。你有什麼樣的境界,就有什麼樣的感受,然後才談得上把這些感受,通過畫面、色彩、光線等等傳達出來。
這裡我選用了在徽州民居中拍的幾張照片,「橋與荷花」、「古祠堂」、「舊事流水」,還有一些人物。儘管都是抓拍,但在拍的瞬間,對於這張照片要傳達什麼情緒,我心裡是清楚的。
再一幅,「黃山挑夫」。上山路上,我拍了很多挑夫,有背影,有側面;有幾張我想突出挑夫緊崩的肌肉,有幾張我專門拍挑夫背上滾落的汗珠,等等,都很俗套。最後這一張,是從遠處,居高臨下,用相機的最大變焦搶拍的。構圖雖簡單,但有動感,畫面上三個人的位置、表情,構成呼應和對比。唯一遺憾是我的手機不夠好,沒有景深,不能通過聚焦把後面的兩個人虛化,否則主體會更加突出,效果更好。
最後一幅,不是這次拍的,是兩年前的作品,且拿來說一說。這章照片攝于波蘭奧斯威辛集中營大門口。當時是傍晚,遊人如織。為了畫面乾淨,我苦等了半個多小時,直到遊人寥落;恰好天色又暗下來。於是,這張照片,構圖、畫面、光線,集中在一起,傳達出我對奧斯威辛集中營全部感受。
六、發現
我自己發明了一句話:「攝影的本質是發現。」發現什麼?答曰:發現生活的美和意義。
攝影面對的是現實生活。生活對於每個人來說,大致是公平的。面對同一個場景、同一個生活、同一種人生,有的人熟視無睹;有的人卻能在其中發現美,並把它捕捉且表現出來——這就是攝影。
相對於這種發現能力,構圖、取景、用光等等,不過是技術而已。技術可以短時間內訓練,感受力卻基於人生的積累,不可一蹴而就。
多數人,只是生活的過客。生活之河從他眼前流過,只留下流年夢影。萊蒙托夫《當代英雄》中的一個女主角對畢巧林說:「你見到的很多,看到的很少。」就是這個道理。
發現是一種境界。對人生缺乏感受力的人,不可能拍出太好的照片;反之則反。這也是有人第一次拿起相機就能拍得不錯的原因。
推薦閱讀:
※Irish Crochet----蕾絲作品
※英國畫家羅伯特·鄧恩插畫作品欣賞
※淺析《張愛玲》作品
※魯迅作品全集 魯迅小說集
※明末大書家米萬鍾書法作品欣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