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父母同住本想有個照應 誰料婆媳矛盾引發夫妻離婚

最近,滄浪區人民調解委員會駐滄浪法院調解室組織調解了一起不同尋常的離婚案件。女方叫小張,男方叫小李,均是本地人,雙方早在大學時間就確定了戀愛關係。今年1月份小李剛滿結婚年齡,雙方就開開心心地去領了結婚證。結婚後,在雙方父母的資助下,小夫妻又購買了一處新房,但考慮到生活方面能夠互相有個照顧,小李選擇了與父母同住。就是這樣,可能因為小李家庭中突然增加了一名「外人」,老兩口與小兩口之間摩擦不斷,所有矛盾的焦點最終歸結到新過門的媳婦與公婆之間的問題了。本來尋常的家庭瑣事,逐漸演化為親家之間互相攻擊、惡語相加,想當然的小李也就與小張「分營而立」、「勢均力敵」,最終小張一氣之下直接搬回娘家居住,時至今日小夫妻已分居近三個月。結婚不足一個月就分居,而且至今丈夫小李也沒有接回自己的意思,雙方家庭之間的矛盾於是更加難以調和,無奈之下小張一紙訴狀遞交到法院要求與小李離婚。調解員在了解了事情的來龍去脈後,認為他們之間並沒有到非要離婚不可的地步,調解員分別與雙方當事人單獨約談,詢問小夫妻倆內心的真實想法。女方小張聽了調解員的勸解以後,態度有些轉變,她說小李也沒有什麼原則上的錯誤,雙方之間也沒有什麼矛盾,也不知道怎麼就會搞成這樣了,如果丈夫同意搬出去自己居住,她是同意和好的。另一方面,小李則表示他們不可能搬出去自住,因為小張沒有固定工作,自己基本每天都是上夜班的,而且收入也不是很高,從各方面考慮搬出去自住不是個好辦法,另外,他還特彆強調雙方父母已經鬧成這樣了,已經沒有和好的可能了,自己同意離婚。幾經周折,最終小李就婚後財產的分割問題,一次性補償小張10萬元,雙方當場簽署了離婚協議書,結束了這段短暫的婚姻。一對年輕人從相識到結婚,最終組建一個家庭非常不容易,既然已經是夫妻了,本應該相互尊重、相互照顧、相互理解、相互謙讓,本文中的兩位主人公走到今天的地步,雙方當然很大的責任,但是在很多地方也表露出是雙方家長之間的問題,才導致夫妻之間有了「日子過不下去了」的想法。小夫妻倆結婚後與父母同住,新家庭成員之間有些時候難免有點磕磕絆絆,偶爾冒出一兩句不中聽的話,本也無可厚非、無傷大雅,只要好好溝通相信也容易解決,但一旦雙方父母都摻和進來的話,就將小夫妻或者家庭瑣事升級為兩個家庭之間的矛盾了。鮑達如 彭昊
推薦閱讀:

看聰明男人應付婆媳關係
攤上了為了要錢,能不要臉的丈母娘,怎麼辦?
為什麼你的婆媳關係會那麼糟糕?
准婆婆有些戀子、重男輕女、封建,我和男朋友該怎麼做?

TAG:父母 | 離婚 | 夫妻 | 婆媳 | 矛盾 | 父母同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