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09—2010年)》評估總結會議發言(摘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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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日報 》( 2011年07月14日 16 版)中國保護人權成就舉世矚目中國外交部部長助理吳海龍履行國際人權義務、開展國際人權合作是《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09—2010年)》的重要組成部分。兩年來,外交部高度重視《行動計劃》的執行與落實,主要做了三方面工作:首先,我們認真履行了應承擔的國際人權義務,體現了負責任大國的合作態度。兩年來,我們按時向聯合國提交已加入的國際人權公約的履約報告。我們於2010年6月向聯合國提交《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二次履約報告,2010年7月提交《兒童權利公約》第三、四次合併履約報告,2010年8月提交《殘疾人權利公約》首次履約報告,2010年11月提交《兒童權利公約關於兒童捲入武裝衝突問題的任擇議定書》首次報告。為了提交履約報告,外交部牽頭成立了包括立法、司法和行政部門在內的跨部門工作組,廣泛徵求了國內有關非政府組織、學術機構和社會公眾的意見,確保了履約報告的全面、準確和廣泛代表性。我們並與有關聯合國機構開展建設性對話,認真考慮條約機構提出的建議和意見,並結合自身國情,對合理可行的建議予以採納和落實。2009年8月,我們接受聯合國消除種族歧視委員會對中國履行《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第十至十三次合併報告的審議。委員會對我及時提交全面、翔實的報告和答覆材料表示讚賞,審議結論肯定了中國在發展民族地區經濟、制定扶持人口較少民族的政策措施、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進醫療衛生和教育事業、保護少數民族文化等方面的舉措和成就。第二,我們積极參与了聯合國等多邊人權領域工作,推動國際人權事業健康發展。作為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成員,中國政府派出高級別代表團參加了人權理事會歷屆會議和聯合國大會第三委員會等機構工作,深入參與會議各項議題的討論,與發展中國家密切配合與合作,倡導以公正和非選擇性方式處理人權問題,推動了多邊人權機構的健康發展。我們於2009年順利接受人權理事會首次國別人權審議,人權理事會全會一致通過了中國接受審議的報告。我們與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及其辦公室保持了良好合作關係,與高專辦簽署的人權技術合作《諒解備忘錄》已得到落實,正在認真研究下一步具體合作事宜。我們與人權特別機制保持了良好合作關係,於2010年12月接待了聯合國糧食權特別報告員訪華,報告員對中國在人權方面,特別是在扶貧等領域取得的成就予以高度評價。第三,我們與一系列國家開展了人權領域的對話與交流,取得了積極成果。兩年來,我們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礎上,與歐盟、美國、澳大利亞、英國、德國等西方國家和組織舉行了多輪人權對話或磋商,增進了雙方的相互了解,減少了分歧,促進了雙邊關係發展。我們與俄羅斯、古巴、寮國等發展中國家開展了人權磋商,交流了有益經驗和做法,鞏固了雙方業已存在的良好關係和務實合作。我們在對話與磋商中向有關國家通報了中國政府落實《行動計劃》的具體進展,各方均予以高度評價。我們還積極宣傳中國政府在人權問題上的立場與主張。我們強調人權的普遍性應與一國具體國情相結合,主張同等重視公民政治權利和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指出對廣大發展中國家而言,生存權和發展權是最基本最重要的人權。我們倡導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礎上開展對話與合作,以建設性方式處理分歧,共同促進和保護人權。在我們的不懈努力下,中國在人權領域的理念和主張受到國際社會的重視,得到了越來越多國家的理解和支持。促進和保護人權已成為國際社會的廣泛共識。我們的成就得到國際社會的充分肯定,即使對我懷有偏見的西方國家也不得不承認我們在人權領域取得的巨大進步。制定新一期國家人權行動計劃,既是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全面推進中國人權事業發展的需要,也充分顯示中國政府加強法治、改善民生和保障人權的決心和信心,進一步樹立中國文明、開放、進步的良好國際形象。發揮審判職能依法保障人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熊選國最高人民法院全面落實《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09—2010年)》確定的工作任務,在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尊重和保障司法領域的人權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一、貫徹落實寬嚴相濟刑事政策,依法保障公民人身權利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印發了《關於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見》。全國各級法院切實貫徹,堅持懲罰犯罪與保障人權並重。兩年來,全國法院共審結一審刑事案件154.6萬件,判處罪犯200.3萬人,其中判處管制、單處罰金、免予刑事處罰及適用緩刑等非監禁刑的佔31.42%;對不構成犯罪的2205名刑事被告人依法宣告無罪。堅持證據裁判原則,嚴禁刑訊逼供,保護被羈押人權利。各級人民法院共審理刑訊逼供案件81件,暴力取證案件5件。嚴格掌握死刑適用的標準,依法保障被告人生命權。最高人民法院在死刑複核工作中切實把好死刑案件的事實關、證據關、程序關、法律關,切實尊重和保障公民的生命權這一最基本的人權。嚴禁執法人員實施非法拘禁行為,依法保障公民人身自由。加強對減刑、假釋案件的審理,保障符合條件的服刑罪犯依法獲得減刑、假釋、監外執行的權利。兩年來,各級人民法院依法辦理減刑100.5萬餘人,假釋6.8萬人。二、積極回應人民群眾對司法工作的關切和期待,依法保障民生最高人民法院於2009年有針對性地出台了《關於當前形勢下進一步做好涉農民事案件審判工作的指導意見》、《關於當前形勢下做好勞動爭議糾紛案件審判工作的指導意見》等一系列司法指導性文件。依法審理涉及民生案件等各類民事案件,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兩年來,各級人民法院審結一審民事案件1191萬件。三、積極穩妥推進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保障當事人獲得公正審判的權利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下發了《關於司法公開的六項規定》和《關於人民法院接受新聞媒體輿論監督的若干規定》,保障公民獲得立案、庭審、執行、聽證、文書和審務等環節審判信息的權利。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下發了《關於庭審活動錄音錄像的若干規定》,進一步加大審判公開的力度。同時,人民法院正在逐步建立裁判文書網上公開制度。2010年10月1日起,各級人民法院全面試行《人民法院量刑指導意見(試行)》和《關於規範量刑程序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規範了量刑的方法和步驟,統一了15種常見犯罪的量刑標準。四、加強和完善人民陪審員等制度建設,保障公民參與司法、監督司法的權利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下發了《關於人民陪審員參加審判活動若干問題的規定》、《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推進人民陪審工作的若干意見》,進一步推進了人民陪審工作。兩年來,全國已有1626家基層法院實行「隨機抽取」方式選任人民陪審員,佔全部基層法院總數的52.2%。全國的人民陪審員數量近8萬人,接近基層法院法官人數的1/2。五、加強司法救助工作,保障經濟確有困難的當事人的訴訟權利為保證經濟確有困難的公民依法行使訴訟權利,努力保障公民訴訟權利的平等實現,人民法院進一步擴大司法救助的範圍。兩年來共批准為當事人減、緩、免交訴訟費案件54.7萬件,依法為當事人減、緩、免交訴訟費16.38億元。六、加強涉及未成年人、婦女權利案件審判工作,切實保護婦女兒童權利兩年來,人民法院進一步完善未成年人案件的審判制度和機構設置,探索建立未成年人輕罪犯罪記錄消滅、對涉案未成年人心理干預等制度。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會同有關部門聯合下發了《關於依法懲治拐賣婦女兒童犯罪的意見》,依法加大打擊力度,堅決有效遏制拐賣婦女、兒童犯罪的上升勢頭。落實勞動者人權保護勞動者權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王曉初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高度重視執行與落實《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09—2010年)》,專門成立工作小組,如期完成目標任務。一、著力穩定和擴大就業兩年間,我部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了一整套積極應對金融危機、穩定和擴大就業的政策措施,實施了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保持了就業局勢的穩定。兩年間,城鎮新增就業2270萬人,轉移農村勞動力1939萬人,分別超出《行動計劃》目標的26.1%和7.7%。截至去年年底,城鎮登記失業率4.1%,低於《行動計劃》失業率5%的控制目標。實施了城鄉統籌的就業政策,加快建立城鄉統一的人力資源市場和平等就業機制。通過提供政策支持、改善就業環境、推動勞動就業服務機構和人才交流服務機構整合,支持農村勞動者有序外出就業、就近就業和返鄉創業。採取有力措施保障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勞動權利。2009年7月,我部協調有關部門出台《關於完善小額擔保貸款財政貼息政策,推動婦女創業就業工作的通知》,加大了對婦女創業就業政策支持。促進殘疾人就業。依法全面推進用人單位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鼓勵扶持殘疾人自主擇業、自主創業,政府給予資金支持、減免稅費、貸款貼息等扶持措施。二、努力構建和諧勞動關係認真落實《勞動合同法》。兩年間,我部會同全國總工會、中國企業聯合會聯合開展了全面推進小企業勞動合同制度實施專項行動。截至去年年底,全國規模以上企業勞動合同簽訂率達到97%,小企業勞動合同簽訂率達到65%。大力推進集體合同制度。兩年間,我部會同全國總工會、中國企業聯合會繼續以工資協商為重點,深入推進集體合同制度,實施了「彩虹計劃」,積極推動各類已建立工會的企業實行集體合同制度。目前,全國簽訂的集體合同已達70多萬份,覆蓋近億職工。健全了協調勞動關係三方機制。2009年以來,各級協調勞動關係三方組織機制建設得到進一步加強。截至目前,全國共建立協調勞動關係三方組織1.4萬多個,縣級以上普遍建立了三方機制。三、積極完善社會保障制度兩年間,我部積極配合全國人大做好《社會保險法》立法工作,去年10月,全國人大審議通過了《社會保險法》。目前,我部正在抓緊研究制定配套性法規,為法律的順利實施做好準備。截至2010年年底,全國參加城鎮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的人數分別達到2.57億、4.32億、1.34億、1.62億和1.23億,均提前或超額完成了《行動計劃》預定的目標。2009年開始試點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覆蓋範圍已達到20%,參保人數已達到1.4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參保人數達到8.3億,加上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數,覆蓋90%以上的城鄉人口。四、大力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為保障農民工的合法權益,我們積極推進企業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兩年間,我們集中開展了促進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的「春暖行動」,督促企業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繼續實施「彩虹計劃」,穩步推進在各類已建立工會的企業中基本實行集體合同制度。採取有力措施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建立和完善工資支付保障制度。目前,全國31個省、區、市全部建立了工資支付保證金制度。逐步提高最低工資標準,努力建立農民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加大對農民工技能培訓力度。努力促進農民工參加社會保險。保障生存權利促進發展權利國務院扶貧辦副主任王國良兩年來,中國採取有效措施推進農村減貧事業,在如期完成了《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09—2010年)》相關任務的同時,全面實現了《中國農村扶貧開發綱要(2001—2010年)》(以下簡稱《扶貧綱要》)的奮鬥目標,農村居民生存和溫飽問題基本解決,貧困地區面貌發生極大變化,不僅有效保障了人民的生存和發展權利,也為推動全球減貧事業發展做出了重大貢獻。一、執行《行動計劃》的主要措施2009年以來,按照《扶貧綱要》的戰略部署,結合《行動計劃》規定的任務,採取了以下措施:第一,提高扶貧標準。2009年,國家將扶貧標準從865元提高至1196元,扶貧開發工作對象從1004萬增加至4007萬。第二,加大資金投入。兩年來,中央財政安排專項財政扶貧資金420億元,並通過財政貼息帶動了681億元扶貧貸款。地方各級政府扶貧投入達到225億元。第三,推進重點工作。兩年來,在3.78萬貧困村實施整村推進規劃,其中革命老區、人口較少民族和邊境地區貧困村1.8萬個。實施「雨露計劃」,對264.3萬貧困地區勞動力開展務工技能培訓,80%以上實現了轉移就業;以促進就業為導向,對貧困家庭初中、高中畢業後未就業的新生勞動力參加職業教育給予直接補助。在群眾自願的前提下,對生存條件惡劣、自然資源貧乏地區的139萬多人實施易地搬遷扶貧。對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和貧困山區進行重點扶持,對特殊成因集中連片特困地區實施集中力量攻堅,重點解決制約這些地區發展的突出問題。第四,拓展社會扶貧。兩年來,參與定點扶貧的中央單位為定點扶持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培訓人員45.1萬人次,直接投入錢物25.88億元。2010年,以中辦、國辦名義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做好定點扶貧工作的通知》,進一步推動了定點扶貧工作。第五,扶持特困群體。繼續加強少數民族地區扶貧開發。制定使婦女直接受益的政策措施,促進貧困婦女公平參與。專項安排康復扶貧貸款和其他資金,在扶貧資金投放和項目實施中採取同等條件下殘疾人優先原則,著力幫助貧困殘疾人發展。二、《行動計劃》目標任務如期實現農村貧困人口繼續減少。到2010年底,我國農村貧困人口為2688萬,比2008年底的4007萬減少了1319萬;同期,農村貧困發生率由4.2%下降到2.8%。2010年,重點縣農民人均純收入達到3273元,比2008年增加662元,增長25.4%,增幅略高於全國農村的平均增長水平。貧困地區基礎設施建設成就突出。到2010年,重點縣自然村通公路比例為88.1%,通電比例為98%,通電話比例為92.9%,能接收電視節目的比例為95.6%。貧困地區農民生活質量進一步提高。到2010年,重點縣農民人均生活消費支出達到2662元,比2008年增加462元,增長21%。農戶人均住房面積、每百戶擁有彩色電視機、使用旱廁和水沖式廁所的比重等進一步增加。貧困地區社會事業進一步發展。2010年,適齡兒童在校率接近全國平均水平,青壯年勞動力平均受教育年限已經達到8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普及率達到93.3%。三、深化《行動計劃》後續行動我國政府將頒布實施《中國農村扶貧開發綱要(2011—2020年)》,提高扶貧標準,加大投入力度,把連片特困地區作為主戰場,把穩定解決扶貧對象溫飽、儘快實現脫貧致富作為首要任務。國家將進一步瞄準工作對象和範圍。把扶貧標準以下具備勞動能力的農村人口作為扶貧工作對象。國家將對連片特困地區,加大在教育、衛生、文化、就業、社會保障等民生方面的支持力度,培育壯大特色優勢產業,加快區域性重要基礎設施建設步伐,加強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從根本上改變面貌。同時,繼續做好連片特困地區以外重點縣和貧困村的扶貧工作。改善殘疾人狀況維護殘疾人權益中國殘聯常務副理事長王乃坤兩年來,中國殘疾人的生存和發展狀況有了顯著改善,各項權益得到更好的保障。《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09—2010年)》有關殘疾人的各項任務指標如期全面完成。具體體現在以下四個方面:一是不斷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兩年來,我國殘疾人相關立法工作取得新的進展。《無障礙環境建設條例》、《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條例》起草工作都在順利推進,正在制定和已經出台的《社會救助法》、《社會保險法》、《職業病防治法》、《人民調解法》、《精神衛生法》等多項法律也都將更多保障殘疾人權益的內容納入其中。《殘疾人教育條例》開始修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普遍啟動了《殘疾人保障法》實施辦法的修訂工作和《殘疾人就業條例》實施辦法的制定工作。二是努力推進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和服務體系建設2010年3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中國殘聯等16個部門制定的《關於加快推進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和服務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要求為殘疾人的生存和發展提供更加穩定的制度性保障。中國殘聯積極推動地方黨委、政府將殘疾人兩個體系建設作為改善民生的重要內容。許多地方對建立城鄉貧困殘疾人基本生活保障「普惠加特惠」制度進行了積極探索,加大對城鄉貧困殘疾人基本生活專項補助和專項救濟的力度,扶助400多萬農村殘疾人基本解決溫飽,幫助22萬餘戶農村貧困殘疾人進行了危房改造。越來越多的殘疾人過上了幸福而有尊嚴的生活。三是殘疾人的康復、教育、就業等多項基本權利得到有效保護和促進位定實施「全國殘聯繫統康復人才培養規劃」。廣泛開展殘疾人社區康復,全國建立社區康復站14.5萬個,初步形成了以康復機構為骨幹,社區和家庭為依託的殘疾人早期康復訓練體系。實施「貧困殘疾兒童搶救性康復項目」,惠及4萬名0—6歲貧困殘疾兒童,在建立殘疾兒童早期篩查和報告制度、開展殘疾兒童早期康復工作方面做了積極有效的探索。2009年5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業發展的意見》,明確了今後一個時期加快發展殘疾人教育事業的目標、任務和措施。2010年7月《國家教育改革發展中長期規劃綱要》從促進教育公平的高度將特殊教育作為教育改革發展的八大任務之一。我們實施了「中西部地區特殊教育學校建設規劃」,在中西部地區新建或改擴建1160所特教學校,多數省(區、市)制定了專項資助殘疾學生的政策,進一步改善了特殊教育辦學條件。連續開展「全國殘疾人就業援助月」活動,成功舉辦了第四屆全國殘疾人職業技能大賽。全國建立殘疾人職業教育培訓機構2504個,83.3萬人次殘疾人接受了職業教育與培訓。2009—2010年,城鎮新安排62.5萬殘疾人就業,城鎮在業殘疾人達到443.4萬,1757萬農村殘疾人實現穩定就業。國家有關部門修訂了《民用機場旅客航站區無障礙設施設備配置標準》,出台了《殘疾人航空運輸辦法(試行)》,制定、修訂了「殘疾人機動車駕駛證申領使用規定」等規章和國家標準,使許多殘疾人實現了駕駛汽車的夢想。四是履行國際承諾和義務,參與並推動國際殘疾人權益保障事業《殘疾人權利公約》是聯合國核心人權公約之一。我國作為締約國,積極履行國際義務,自覺接受國際監督。2010年8月我國如期向聯合國遞交了首份《殘疾人權利公約》國家履約報告,以翔實的數據和事實充分說明了我國殘疾人各方面狀況的顯著改善和權利的具體實現。中國殘聯參與了2009年和2010年中英、中澳人權對話,提供我國殘疾人人權保障的數據資料,參加現場人權對話,在各種國際場合主動宣傳我國殘疾人事業和人權保障事業的成就,促進有效溝通,增進相互了解。真實的汶川故事汶川縣人民政府縣長張通榮汶川縣只有10萬人口,但大地震中,就有3萬多同胞傷亡,平均每3個人中就有一個受傷或死亡。直到今天,那些傷口都還沒有完全癒合。不過,嶄新的家園已經建起來了,廢墟上已經長出綠色的小草,新的希望、新的生活正在向我們走來。在距離汶川縣城10多公里的布瓦村裡,有個藏族婦女叫馬德瓊,8年前我就認識她了。大地震讓這個貧窮的村子雪上加霜,這讓我更加擔心馬德瓊這樣的群眾。不過,最讓我意外的是,一個月之前,當我再次見到她時,她告訴我,大地震後不到一年,在政府的幫助下,她家就修好了房子,而且村裡還修通了通往縣城的水泥公路。如今,她去鎮上,再也不用走路了,坐車只需要10分鐘就可以了。她的三個兒子如今在成都等地方找到了工作。她家不僅買了電視、電冰箱,還有洗衣機和太陽能熱水器。汶川縣在短短一年多時間裡就幫助老百姓修好了房子,還修了上千公里的道路。新建了20多所小學,100多所鄉村衛生站和自來水站。這些設施不僅極大地改善了當地的生活狀況,還將先前閉塞的村落和外部世界聯繫了起來。2009年5月,汶川映秀鎮的安子坪村村民楊建軍的妻子馮群秀產下了一個女嬰,楊愛玲。她是震後再生育的第一個孩子,是災區的希望。大地震中,楊建軍夫婦4歲的女兒楊江玲被壓在廢墟中再也沒有醒來。2008年7月25日,震後第78天,四川省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汶川特大地震中有成員傷亡家庭再生育的決定》。我們汶川縣不僅很快制定了再生育應急預案,還成立了以一個副縣長任組長的再生育應急領導小組。我們還做出規定,「再生育」母親從產前檢查、孕期檢查、缺陷干預和分娩,不收一分錢。一個月前,我再次來到了他們家。他們的新房子已經修好了,家裡電器一應俱全,小傢伙已經滿地跑了,歡笑重新回到了這個家庭。在汶川,這樣的再生育家庭有289個,在政府的幫助下,他們中絕大部分都有了孩子。在汶川,還有一個美麗的村落叫蘿蔔寨,被人叫做「雲朵上的街市」。據考證,它已經有4500多年的歷史。然而,在汶川大地震中,這座村寨200多幢古老的黃泥建築幾乎全部損毀,還有40多個村民遇難,其中就有一個被譽為羌文化「活化石」的、年逾90歲的老釋比張福連。釋比,是羌民族遺留至今的一大奇特原始的宗教文化現象,是羌族中最權威的文化人和知識集成者,擔負著傳承民族文化和語言的重要使命。我們將傳統民族文化的保護當成了災後重建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國家專門為村寨的恢復重建劃撥了2000萬元資金。今天,當你走進汶川,你會發現,在蘿蔔寨這樣的村寨里,不僅建築得到了修復,而且一些之前瀕臨滅絕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也得到了保護……地震後,可供人居住的土地非常有限,不少地方只能選擇集中安置。首先,我們找來專門的勘測和規劃隊伍,確定了房屋集中建設的地點和範圍,然後又找來建築設計單位,設計了10來種建築形式,並交給老百姓。至於最終選擇什麼樣式,找哪家施工單位,用什麼建築材料,完全由老百姓自己來決定。實踐證明,讓老百姓充分表達自己的意見,把涉及他們自身利益的事情交給他們自己做主,不僅提高了重建資金的透明度,也大大加快了重建的進程。這就是我所理解的人權,它們也是汶川故事的全部內涵:活著,幸福地活著,自由地活著,自主地活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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