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寫作更認真的,是好好生活

工作之餘寫作的半年來,我常常問自己,這對我的生活有什麼改變?後來發現,寫作本身的確會給我帶來巨大樂趣,但這種樂趣,遠不如生活本身。

某種程度上,我之所以決定將寫作堅持下去,也是因為,它能讓我更愛生活。

我喜歡想像力豐富的人,也喜歡和有趣的人結交。他們本身便是一個能量場,即便生活中只有一個希望的線頭,也能奮力拉扯,直至織成一件幸福的毛衣。

大學進入中文系後,我發現,我更愛文字,也更有些愛不起它。也許是掌握了一些技巧與分析手段,有時發現,它已沒有當初那麼迷人。記得《文學與電影》課,教授讓我們來回看著電影《哈姆雷特》,只為找出鏡頭是如何切入,場景是如何切換。那一刻,我突然覺得,它不驚艷了,像一個翻來覆去被人把玩的物件,而不是一件人潮洶湧中偶遇的藝術品。那什麼容易讓人驚艷呢?是生活,我們一直忽略的生活。如果用一句話來形容,或許就像周濟在《論詞隨筆》中所說的那樣,「清則麗,空則靈,如月之曙,如氣之秋」。

不得不說,關於讀書,我還是很挑剔的,喜歡讀過世的人的書或老者的書。好的作品,總該經得起歲月的沉澱。當世的作家也會偶爾讀,不過,一定要讓我驚心動魄的喜歡。活生生的美麗,絕難久留。古代章回小說要讀,戲劇劇本也該讀,外國愛情小說要讀,意識流也要讀,時間是流動的,如同生活,我們能做的,只是奮力懂得那些值得一生銘記的東西。關於書單,別人推薦再多都是別人的口味,每個人經歷不同,看待世界的方式也不同,我只知道,每次讓我真正下決心買的書,必須親手翻過序言和文中片段,看看文字與自己是否氣場相合。你愛張愛玲在城外睥睨紅塵也好,我愛普魯斯特用整整13頁來描寫一次失眠也罷,遇到好書是種緣分,而真正能得到啟迪的,往往是自己主動去找尋到的小驚喜。美是一種效果,而不是性質,所以打動人心才重要。如果有機會,我會以後寫出自己鍾愛的長書單。

喜歡接觸有意思的新事物,造花,橡皮章,烘焙——很多東西一開始總覺得離自己很遠,因為那是你未知的領域,但只要你沉下心,好好求索,便會發現,你的生活因為你的認真而添了很多色彩。

國內或國外,我都生活學習過,但我不想因為地域的變化來評判環境的好壞。這種感覺,如同被問很多次畢業後應該考研還是工作一樣,請記住,你是否能一直保持好自己的生活節奏,才是關鍵。不管在哪裡,不管身邊是否有人陪伴,我都很看重自己獨處的時間。喜歡夜晚在校園裡散步,街燈影影綽綽,庭下如積水空明,偶遇跑步或者談論學習的學生,發現自己也是個無所事事的閑人。

關於題材,我發現自己寫過的文章五花八門,有散文,有書評影評,也有故事和乾貨。其實,我的寫作風格是確定的,變化的,只是那些吸引我下筆的素材。因為生活的過程中,我經常被很多有趣或者動人的事情感動著,不吐不快。關於故事,我承認,我編故事的能力幾乎為零,我很清楚自己的弱點。可很多人說我筆下的故事讓他們看哭,那是因為,我寫得基本都是親身經歷。因為經歷,所以懂得。讀中文系是,我了解過很多寫作技巧,比如語言敘述應該陌生化,比如魔幻現實主義的結合運用,但真正下筆時,我發現,故事本身已經足夠動人,動人到值得讓我摒棄言語的花哨與過多修飾。我想到當年看汪曾祺的《黃油烙餅》,邊看邊流口水和眼淚,也想到考試考到史鐵生的《秋天的懷念》,在考場上抽泣著再也集中不了精力去答題。文字就是如此的有力量,我相信,作者寫下那些話的時候只是情感本身的流露,在用生命本身展示生命,只不過讀者看後,發現力透紙背,處處春秋筆法。這是寫作的力量,也是生活的力量。

曾在文章里寫道:「寫作,是我生活中一個私密而芬芳的出口。」這年頭,每個人都搶著說話,卻都沒有把話說完,所有人都在說,卻沒有幾個認真在聽。時間太瘦,指縫太寬,生命太快,生存本身又負荷太多,人們於是架空自己的世界,停不下腳步。這時候,總需要一個發聲器,在生命不同的階段沉著冷靜的告訴自己,內心究竟有那個角落還不夠完整。有時候,真實的面對與忠於自己的內心,是需要勇氣的。因為執著,所以每次下筆時,我都是真誠的。在生命的每一個階段,我們相信的事物都可以變為信仰。這樣看來,寫作與生活,皆是你生命的歷練與前行。

20歲的時候,自己就像一個沒戴眼鏡的近視眼,整個世界是混沌的,唯一清晰的只有肆意奔放的青春。也許30歲時,我會發現,若有機會回去,依然不會想改變任何事情。因為捨不得每一次選擇帶來的回憶,即使回憶里不完全是美好的。所以,我們該好好享受,努力而不費力的等待歲月為我們揭曉的答案。重要的是,我們有權用自己的方式成長,只要好好生活,以後回首,皆能清潔勇敢如初生。

平時,我有一堆看似「無用」的愛好來消磨時光。心情好了,便寫幾篇字,畫一幅畫,約上朋友帶上相機出去邊走邊拍,或者和閨蜜大街小巷風雨無阻的找美食。

我在海邊長大,喜歡游泳,一開始是為了減肥,後來,我越來越喜歡在沉浸在水裡的感覺。入水的那一刻,我是完全放空的。在美國讀研期間,在我寫同時準備畢業論文和兩篇課程論文最具挑戰的階段,我依然每天堅持讀書游泳。八成的新想法都是我游泳時想出來的。當你完全沉浸在一種環境中時,更容易目無一切的想事情。那時的你無所顧忌,又自帶光芒。

我很愛聽歌,也喜歡和閨蜜去唱K。歌聲里愛是永恆的主題。迷人的,都是殘缺的畫面。看不到未來,或回不到過去。和戰爭一樣不擇手段,和謀殺一樣終會暴露,和絕望一樣毫無出路,愛很短,而遺忘太漫長。音樂里,有一意孤行,有寂寞尋找,有驚心動魄,最是滄桑起風情,情到深處無難事。我在歌中聽詞想畫面,也在畫面中被旋律打動。明知道萬有皆空,擁有即是失去的開始,卻依然捨不得紅塵中的回眸和相遇。嘶吼里,儘是質問或無奈。而後一飲而盡,為了好時光。事實上,每個人都是被有條件的愛著,也是有條件的愛著別人,不必心灰意冷,既然知道世上沒有無條件的,就該努力使自己更具條件的被愛,同時也該忘記一些條件去愛別人。這像極了文學,也像極了生活,不是么?

我也愛畫畫,小學學過國畫素描和工筆。還記得三年級的時候,我獲得省里大獎的那幅國畫,叫《青蛙大合唱》,靈感只是我和小夥伴去河邊的一次嬉戲。以前我總希望自己的畫看起來更複雜,可現在,我希望自己的作品看上去簡約而不簡單,「赤子之心」其實是很珍貴的詞。心裡真正嚮往的,或許是藝術中的點彩派,獨立的色塊原本一一組合,虛實相生,似有若無,而當保持一定距離縱覽的時候,又彷彿能看到一個整體的畫面。任時間之綠水從空曠的屋檐滴答落下,細雨濕流光。想來生活也一樣,你的隨性從來都不是隨波逐流,而是珍惜當下,當下亦不在他方凈土,而是內心一念。時間有限,獲取當下哪怕只有一刻歡愉都是財富,此刻擁有,人生即便是一段迢遙長途,通往無敵深淵,也暫時放下,沒有過去,沒有未來。只有相信和愛,才是完整而穩定的存在,持有它們,就持有了長久。

每次看完一本好書,不管是悲劇還是喜劇,我都能隱隱感覺,自己的一部分好像就此死去了,可自己的體內似乎又有了新的東西注入。感恩我們依然年輕,可以熱烈而堅持的做自己想做的事情,那是一種光芒,引人入勝。我寫過親情,也寫過友情愛情,我始終堅信,幸福很多時候不會以早先所預期的方式出現,但它終究還是會來臨的,而能日日與美好相處相融,過這種平淡而精緻的生活,已是需要感恩的莫大幸福。

所以,寫作是我工作之餘的最大興趣,但我最愛的,還是生活本身。我會繼續寫作,但不會以寫作為生。因為關於生活,我還有其他愛好,而且我人生閱歷和經驗尚淺,唯一能貢獻的,只是自己的所得所感。

以前,家裡書柜上的書總要定期更換,每次我和爸爸都把一些只能治癒一時的換下,將經典的保留。而我希望,以後我能寫出的,是長久停留在人們書架上那種書。那樣的書,即便置身午夜街頭,四下寒冷寂寥,因了它的存在,也會頃刻陽光明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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