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族女生愛上漢族男生,家裡堅決反對怎麼辦?
團團說
有一位回族女生在知乎提問,說自己愛上了一位漢族男生,但是自己家裡從小就告誡,不準嫁漢族,也堅決反對與漢族男孩交往,該怎麼辦?有網友邀請共青團中央回答這個問題,現在我們予以解答。知乎@姜元昊
這個問題的本質,是婚姻問題。不是民族問題,也不是宗教問題。幫助青年樹立正確的婚姻戀愛觀,在共青團的職責範圍內,因此邀請我們回答這個問題是合適的。
首先,明確表態:支持婚姻自由,反對干涉婚姻自由。鼓勵青年人積極追求美好愛情,也鼓勵青年人積極與家人溝通。家庭成員間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係。
在這裡,必須明確指出,題主父母「從小告誡不準嫁漢族」這種行為,於法於情於理,都是明顯錯誤的,是應當堅決反對的。
於法而言。《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49條明確規定:「禁止破壞婚姻自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2條明確規定:「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3條明確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
於情而言。愛情是人的本能,誰也無法強迫自己只愛上本民族的人。雖然我們不鼓勵輕率的戀愛和婚姻,但是,僅僅民族因素本身,還遠遠構不成婚姻大事的決定因素。
今天父母出於偏見而「棒打鴛鴦」,幾十年後,如果的婚姻不幸,後果誰來承擔?還不是你自己承擔?幾十年後再去找父母理論,還有意義嗎?父母要是來一句「當年你自己不也同意了?刀架你脖子上了?」,你能有什麼話說?
當然,我們必須要承認,父母是為了你好;我們甚至還可以承認,自由戀愛也未必幸福,非自由戀愛也可能幸福;但是,你是願意相信自己的愛情,還是相信別人的偏見?
你是願意把命運掌握在自己手裡,還是把命運輕易放棄?
於理而言。不同民族青年之間的結合是一個非常非常非常普遍的歷史現象。一部人類文明史,就是一部各民族之間的通婚史。從嚴格的科學意義上而言,我國現代的,以及在歷史上曾經存在過的所有民族,其血統都不是純而又純的。
中華民族,本身就是一個基於長期交流與融合而形成的具有豐富內涵的聯合共同體。再進一步說,現有科學研究早已經能夠證明,目前地球上的全體人類,其實都有共同的祖先。
就這個問題,給大家講一講毛澤東的故事。
在毛澤東14歲的時候,他的父母替他娶了一個姓羅的20歲女子。羅氏是一位舊式女性,毛澤東不愛她,二人從未同居,毛澤東也從未將羅氏當作自己的妻子。1910年2月11日,羅氏不幸病逝。毛澤東同情羅氏,這更激化了他對封建婚姻的反感。
1919年11月14日,長沙發生了轟動一時的趙五貞抗婚自殺事件。
毛澤東在從11月16日到28日的13天內,連續發表9篇評論,猛烈抨擊傳統陋習,他將「花轎」比作「囚籠」,甚至說包辦的婚姻「可以使女死,又可以使男死」,號召組織起「女子革命軍」,去摧毀封建禮教。這件事,也是青年毛澤東開始公開討論社會問題的一個里程碑。
我們不敢奢望,每個青年,都有毛主席這樣的見識和魄力。這不客觀。
我們不敢要求,深陷漩渦的題主,能夠在重壓下不放棄愛情。這是「站著說話不腰疼」。
我們也知道,民族偏見是很頑固的。但是,幾千年的封建禮教,就不頑固嗎?一百年前,有很多共產黨員、共青團員,就是為了婚姻自由,就是為了民族團結,就是為了逃離封建家庭,而踏上了革命道路。
一百年後的我們這代人呢?三座大山都推翻那麼多年了,為什麼我們還不知道該怎麼選擇呢?
最後,想送大家三句話,都是毛澤東說的:
◆「……迷信,只算是婚姻上的一些把戲,不外把一對男女用這些迷信做繩索,將他們深深地捆住。」——《婚姻上的迷信問題》
◆「……當我以公開反抗來保衛我的權利時,我的父親就客氣一點;當我怯懦屈服時,他罵打得更厲害。」——《毛澤東自傳》(毛澤東口述,埃德加·斯諾作)
◆「……我們的原則是革命的,但它是具體的,不是抽象的,必須結合著實際情況來解決問題。」——《對陝北公學畢業同學的臨別贈言》
中國有八千多萬共青團員。我們的團歌里寫著:「我們開創,新的時代」。
這個時代,一定是一個婚姻自由的時代;
這個時代,不會不經過努力就自己到來!
希望各位青年,能夠在認真、嚴謹、負責的前提下,勇敢追求愛情。
你要知道,你永遠不是一個人在戰鬥!
來源:團中央知乎團隊@姜元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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