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寫作者角度

作為寫作者,一個把文學寫作看成是自己畢生職業和夢想的人,我承認我對文學批評有著某種的親近甚至於迷戀,而我也從中獲得了諸多的滋養。米蘭·昆德拉的《小說的智慧》是我的枕邊書之一,從十年前開始我幾乎每年都重讀一次,他幫助我建立了對文學藝術的基本判斷,在闡述文學問題的時候我對他的引用是最多的,不是賣弄,而是敬服,我覺得他說得真好,我無法再有更為精妙的表達。萊辛的《拉奧孔》,他讓我沉入思考的同時也讓我明確,一種藝術存在的理由必須是其它學科包括其它藝術門類所不能替代的,你必須理清它屬於自己的獨特「語言編碼」,並在這個基礎上向更多可能延展。哈羅德·布魯姆《影響的焦慮》雖然有些地方我不是很認同,而且他固執的古典審美也妨礙他認識西方現代、後現代文本對突破「影響焦慮」所做的有益嘗試,但他的思考和警告是真誠而有益的,他使問題獲得了凸顯。我也不是很認同納博科夫的部分文學觀點,但他《小說講稿》於我卻非常受益,那是一種真正貼在文學本身上、有著聯接血脈的批評,在他的引領下我一邊和他分享美妙一邊回望被自己錯過的風景……結束這種枚舉吧,我承認,我在諸多的批評文字中受益,它們給我指出文學的美和妙,對我的寫作進行警告,給我建立起「在世界中」的坐標,同時也給我機會,讓我和他們之間進行智力博弈,進行爭辯與交鋒……正因有此,我才會如此地看中「文學批評」。

那麼,作為寫作者,我希望閱讀怎樣的文學批評呢?

我希望讀到「及物」的文學批評,它和作品有著無限的貼,了解文字的微妙、豐富和歧義,同時又對當下的世界文學、文化有整體性的把握。及物是第一點,作為批評者,你必須清楚、了解文學的種種方式和特點,作家在他文字中的埋設,他的小小得意,他的心跳和荷爾蒙變化,他在寫下那段文字時的情緒變化……這並無絲毫苛刻之處,恰,這是文學批評得以存在的首要理由,我想每一個從事文學和文學批評的人都應當懂得,文學是一種珍貴、獨特的精神活動,它們存在著某種只有通過文學才能掌握的「知識」和「真理」,而批評,批評家,更應當學習掌握這種「知識」和「真理」。你讀納博科夫的批評,你讀米蘭·昆德拉的批評,讀《六大師》,讀《為什麼讀經典》……在一篇題為《伊甸園和垃圾》的文章中,李敬澤曾提出,「我冒昧揣測,很多文學批評家已不信文學。批評家不相信『真理』掌握在作家手裡,不認為作家能夠發現某種秘密,墨索里尼總是有理,批評家也總是有理,社會的理、經濟的理、文化的理,獨無文學的理;批評活動不過是證明作家們多費一道手續地說出了批評家已知之事,而這常常在總體上構成了一份證據,證明批評家有理由和大家一道蔑視此時的文學,進而隱蔽地蔑視文學本身」——我覺得他說到了我們批評的某些癥結所在。當下的批評在「及物」上做得遠遠不夠,他們夸夸其談的多是社會的理、經濟的理、文化的理,而對文學的文學性,屬於並只屬於文學的「知識」和「真理」卻不發一言。對當下的世界文學、文化有整體性的把握是第二點,只有做到這一點,才能避免你在判斷上的偏狹、盲目和「夜郎自大」。

我希望讀到在道德話語和政治話語之外能對藝術本質發言的批評。文學是人學,文學在某種意味上來說,是幫助我們認識人的豐富性、複雜性的手段之一,文學作品需要通過你所塑造的「這一個」來向世界敞開:原來還有這樣的一類人,原來這類人身上的某種隱秘在我身上也存在著,原來,事情並不像我想像得那麼簡單。米蘭·昆德拉說,「小說的智慧產生於道德懸置的地方」,「創造一個道德審判被懸置的想像領域,是一項巨大的偉績:那裡,唯有小說人物才能茁壯成長,要知道,一個個人物個性的構思孕育並不是按照某種作為善或惡的樣板,或者作為客觀規律的代表的先已存在的真理,而是按照他們自己的道德體系、他們自己的規律法則,建立在他們自己的道德體系、他們自己的規律法則之上的一個個自治的個體。」基於此,基於對道德審判的懸置,瑪格麗特·杜拉斯寫下了偉大的《情人》,《抵擋太平洋的大壩》,那個白人小女孩「不很道德」的情感獲得了閱讀者的理解和珍視;基於此,基於對道德審判的懸置,納博科夫的《洛麗塔》才獲得了它應當的聲譽,成為美妙的文學;同樣基於此,基於對道德審判的懸置,托爾斯泰筆下的安娜才聽從自己的內心呈現了我們所見的樣子和命運,唐·詰訶德是笨伯還是固執堅持的聖人也變得無足輕重,默爾索(加繆《局外人》)的行為和方式也獲得了理解和認識。文學,應當通過這一個個的「人」和「事」來豐富我們對人及世界的理解,而不是用一種先驗的、固定的律令來僵化規範。然而在我們一些文藝批評家那裡,他們奠起的、操持的僅僅是陳腐的道德律令,用他們的「正確」和「正義」來規範和評價一篇文學作品的價值,這實際是「鞍子套到了馬頭上。」任何的道德正確、政治正確都無法保證文學的成功,卻在助長我們的幼稚病。在文學的內部,針對於文學本身,這並不是難題但卻遭到了批評家們的忽視。

我希望能夠閱讀到那些有個人思考,有審視,有智慧,甚至有一些忐忑的批評,它真實,自我,甚至包含著某些「片面的深刻」,但它是有啟發的,有真見的。老托爾斯泰有篇《論莎士比亞和戲劇》,他以莎士比亞的名篇《李爾王》為例,說它「不符合任何藝術種類的要求,此外,其傾向是極為低劣和無道德感的」,幾乎將莎士比亞貶得一無是處,仔細閱讀,你儘管可能不會認同他的部分判斷,但他的剖析還是有道理的、有針對的,他帶給你諸多的審視和思考,你也發現在藝術審美上的多重差異;李長之《魯迅批判》,王德威《當代小說二十家》,他們讓我在我以為已熟悉的作家身上發現陌生,他們指認那些被我錯過、誤讀、忽略的「風景」,給我以新的啟示。這樣的文字,有著強烈對文學、藝術的尊重。我希望能夠閱讀到那些能夠拓展我的審美,讓我減少「傲慢與偏見」的批評。最初,我面對卡夫卡,貝克特,唐納德·巴塞爾姆,艾略特,里爾克,都曾有一種難以理解、無從下嘴的挫敗,它們溢出了我的審美,我領略不到其中的美妙,體味不到可能的會心——是文學批評給我建立起了進入的橋樑,給我指點了通向的路徑。同時,我也希望能夠閱讀到那些對我的寫作「不斷提出警告」、讓我不敢有所懈怠的批評。我時常將文學批評當成是一面鏡子,以為參照,以查找自己的問題和不足。布洛赫說,「發現是小說唯一的道德」,於是我每在準備一篇小說或者詩歌的時候,就會問自己一下,我這裡有無屬於個人的發現,我是否提供了新質的東西?米蘭昆德拉說,缺少幽默感、對流行思想的不思考、媚俗,是文學的三大敵人,隔一段時間我就會追問一下自己:我的寫作是否已經有了媚俗的傾向,是否和當下的流行思想有了某種的合謀,是否嚴肅到呆板、陳腐了?……

在一個會議上,我曾談到我理解的文學和批評的關係,在這裡,我想繼續重申:作為寫作者,應當最大可能地在讀者和批評家那裡變得陌生,要溢出舊有的審美和理念範式,變得更加個人,不在任何一個群體內扎堆兒,讓批評家盡量「抓不到他」,不走進批評家的任何一種原有的圈套中,不讓他們運用舊有的知識體系就能將你一二三四地「總結」出來;而作為批評家,則儘可能充當這種陌生與前行的發現者、解剖者和評論者,他應當調動自己的所有智力、經驗和藝術敏銳,才可能找到對作品言說的最佳途徑。如果接受比喻,我覺得寫作和文學批評之間的關係是貓和老鼠的關係,是一隻飢餓的狐狸和刺蝟的關係——它們之間存在的是一種偉大的博弈,它們之間是一種拆解和反拆解的「迷藏」。有人說作家是人類的神經末梢,他要感知這個世界的紛繁和細微變化,感知在自己內心隱秘處的細微波瀾,而批評家,則要和那些發現者一起感知,體味,捕捉,並將他意會到的東西加以指認,和閱讀者一起分享——它,或許是一種已經稀缺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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