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人的故事:政治科學之父- 約翰?亞當斯

  美國政治科學之父:約翰?亞當斯 (John Adams)  「我們的獨立革命歷史是徹頭徹尾的謊言。整個事件的實質是富蘭克林先生的帶電權杖向地上重重一擊,華盛頓將軍就跳了出來。那位富蘭克林先生用他的權杖給華盛頓充了電,然後這兩個人就搞出了所有的政策、談判、立法和戰爭。」  —— 約翰?亞當斯  一七三五年十月三十日,約翰?亞當斯出生於馬薩諸塞(Mssachusetts)州布雷茵特里(Braintree),現在的昆西(Quincy)市的祖宅中。因為這幢房子里誕生了美國第一任副總統和第二任總統,美國人稱其為美國獨立的搖籃。一七八四年,約翰?亞當斯從英國回國,買下了這座位於如今昆西市亞當斯街的豪宅,亞當斯家族有四代人在此生活。一八四六年,亞當斯的後人將它捐獻給了國家,它成為了亞當斯國家歷史公園的一部分,以紀念亞當斯父子對國家的貢獻。  約翰?亞當斯的父親也叫約翰?亞當斯是英格蘭清教徒的後裔,他是鞋匠,牧師、農夫,和議員。他生活簡樸,勤儉持家,積蓄都用來購置地產,從不追求享樂。他這種腳踏實地、勤勞樸素的生活理念,深深地影響了他的兒子。 少年亞當斯過的是無憂無慮的生活,常常為了玩耍而逃課。他放風箏、打彈子、摔跤、游泳還有滑冰。他最喜歡的是打獵,一有時間就去打獵。他還把槍帶去學校,一放學就去打獵。這些娛樂對少年亞當斯來說是很有益的訓練。亞當斯很小的時候,父親就教他閱讀了,小學裡,亞當斯的學習一直名列前茅。他和波士頓(Boston)的富家子弟一樣小學畢業後進了拉丁學校。他很有數學天才,但拉丁學校不讓他加快學數學的進度,讓他十分不滿。除數學外,他不喜歡其他科目,他討厭拉丁文。後來,亞當斯先生讓他離開了拉丁學校(Boston Latin School),進入更有挑戰性的新學校,約翰終於認真地開始了對知識的探索。一七五一年,約翰進入哈佛學院(Harvard College)。在哈佛,他學習拉丁文、希臘語、邏輯、修辭學、哲學、形而上學、地理、數學、幾何以及神學,他最喜歡的是數學和哲學。哈佛的四年完全改變了亞當斯。一七五五年,亞當斯從哈佛學院畢業獲文學學士學位,同年,進入普特南的律師事務所學習法律,一七五八年底,亞當斯進入馬薩諸塞州律師公會,並在波士頓執律師業。  一七六四年十月二十五日,約翰?亞當斯與阿比蓋爾?史密斯(Abigail Smith)成婚。十九歲的阿比蓋爾的父親是一位牧師,她是三個女兒中的老二。她自幼體弱多病不能上學,沒有受過正規教育,但阿比蓋爾是第一夫人中最博學的,是婦女解放運動的先驅。亞當斯與史密斯一家從小就相識了,但他從來沒有在意過阿比蓋爾。直到她十七歲時,他驚訝地發現她對詩歌、哲學、政治知之甚多。婚禮結束後,一對新人騎一匹馬,來到了他們的新家,一座位於布雷茵特里的小別墅和農場。獨立革命開始後,亞當斯和阿比蓋爾多次長期分居,約翰和阿比蓋爾通過書信來往,保持著親密的聯繫。一七七六年,北美廢除了英國法令,她建議丈夫把婦女權益包括在新體制中,她寫到「不要忘記女性,要比你的先輩更慷慨地支持她們!不要把無限的權力擱置在丈夫們的手中。記住,只要有可能,男人都會變成暴君。如果不能給予女性特別的關心和照顧,我們肯定要醞釀一場暴動,如果法律不給予我們說話的權利,不能夠代表我們的權利,那麼我們是不會受制於這種法律的」。亞當斯對這些並不在意,認為沒有理由廢除男性制度。一八零零年,首都遷至華盛頓,阿比蓋爾成為主持白宮的第一位第一夫人。在華盛頓,她的健康很糟糕。一年後,她回到馬薩諸塞州,一八一八年十月二十八日,阿比蓋爾死於傷寒。  一七六五年二月,英國議會通過了《印花稅法》(Stamp Act)。此前,亞當斯只是把律師當作一種某生手段,並不打算投身政治。但當《印花稅法》的消息傳到殖民地時,亞當斯心中立刻就知道了:殖民地人民肯定不願支付印花稅,到時侯生意會關門,法院也會關門,律師將無事可做。亞當斯在報紙上讀到弗吉尼亞議員帕特里克?亨利(Patrick Henry)在議會中的一個決議:只有本議會有權向本地居民徵稅,任何想把上述權力委予外人的企圖,都意味著是在破壞北美人同時也是在破壞英國人的自由。亞當斯想起了以前寫的一篇論文。把它給了族兄山姆?亞當斯(Samuel Adams)在《波士頓紀事報》(Boston Chronicle)上連載,文章寫道:「愚昧與缺乏思考是造成人類毀滅的兩大因素。由於知識是反抗專制的最佳武器,所以,取得權力平衡的第一步是教育民眾。我們一切痛苦的根源是怯懦,我們要敢讀、敢想、敢講、敢寫,我們要打開知識的每一個窗口」。這篇文章引起了廣泛注意,也把亞當斯引入了政治,成了革命派的要員。  一七六六年三月十八日,英國國會取消了《印花稅法》,形勢稍見緩和。代表英國利益的托利派幾次三番地想讓亞當斯當殖民地海軍法院大律師,都被他拒絕了。  一七七零年三月五日,發生了「波士頓慘案」(Boston Massacre)。英軍開槍,打死五人,打傷六人。事後八名英軍士兵和一名上尉被控。被告英軍在殖民地竟然請不到人給他們辯護。最後被告去請一為名叫約西亞?昆西(Josiah Quency)的年輕律師,昆西提出一個先決條件:就是要亞當斯共同辦理。亞當斯聽完來人的講訴後說:「要是上尉認為沒有我的出庭就無法得到公正的審理,那麼,我接受此案」。亞當斯對英軍的所做所為極為不滿,但他心中的法律是公正的是沒有階級性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沒有人在被法官定罪前是有罪的,每一個被告都必須得到公正的審判。殺人是事實,但殺人並不就是犯罪,他要辯護的就是這一點。首先,他要把審判推遲,因為事情正在火頭上,人們不能冷靜思考問題。他的這個要求得到了法院的同意,審判被推遲到九月份。亞當斯對原告的九十六份證據進行了研究,認為九十四份不經一駁。他還為被告找到了一份重要的證據,其中之一就是醫生傑佛里的證詞,他曾給帕特里克?卡爾(Patrick Carl)治療,卡爾臨死前一天對他說:「不管開槍的是誰,我都寬恕他,因為我知道,對方不是出於惡意而是為了自衛」。前一階段的辯護是昆西出庭,亞當斯到了一七七零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才出庭發表他的見解:「被告是殺了人,但並不是所有的殺人事件都是犯罪。上帝使每個人具有愛自己的本性,這是最重要的原則」。「我們慣於談論保護自由和財產,但要是我們切除了自衛法,那就是切除了自由和財產的基礎」。 「諸位設身處地想想那些士兵的處境,當時四處響徹鐘聲,到處是人們的喊叫聲"打死他們,打死他們』。還向他們扔雪球、冰塊、石頭,如果你們處在這種情形下,難到會不認為人們會殺死你嗎」。「區別就在於是否受到攻擊,法律決沒有要求在受到攻擊的情況下不準還手」。「法律一方面對被告的乞求與哀啼無動於衷;另一方面,對公眾的叫嚷不理不睬。法律只維護善,懲罰惡,它不以人們的貴賤貧富為標準,法律不受情感的影響,它永遠是一種理智」。  陪審團判了六人無罪,兩人有罪。這兩個人是殺人罪不是謀殺罪。兩人當場接受了刑罰,用烙鐵燙了他們的手指。作為辯護律師,亞當斯大獲全勝。但這引起了革命黨人的不滿,有些人甚至指責他純粹是為了錢才接下這個案子,而實際上全部審判的酬金不過二十幾尼。於是亞當斯退出了政治。  一七七二年,總督說服了英國議會要從英國海關收入中為殖民地法官發薪,這樣他們就不再受制於殖民地議會,殖民地的三權分立就會遭到破壞,殖民地人民的自由將受到侵犯。從一七七三年一月四日起,亞當斯在《波士頓紀事報》上發表文章,提出了北美獨立的法理依據。他說:英國議會和殖民地沒有法律關係,殖民地只和英王有法律關係。建立殖民地是英王批准的,殖民地政府是英王批准成立的。英王也是殖民地的國王,議會只是英國的議會,不是殖民地的議會。殖民地只效忠於英王,不聽命於議會。殖民地獨立於英國議會,它們同是英王的下屬。總督應服從殖民地議會而不是英國議會。亞當斯對英國的政治和法律的理解極為深刻,他給英國議會出了個難題。在英國,英王是虛君,權力在議會。亞當斯卻引用歷史,效忠英王,殖民地和英王有從屬關係而不是和英國議會,殖民地和英國議會是合作關係,要是無法合作的話,殖民地只有獨立。  馬塞諸塞殖民地法院共有五名法官,四名迫於民眾的壓力宣布不接受英王的薪金。但大法官奧列佛要接受英王的薪金。於是,亞當斯心生一計,由議會彈劾該法官,總督不予理睬。緊接著,最高法院開庭,奧列佛要求其他四位法官宣誓,被拒絕,法庭當場宣告癱瘓。直到一年後才由大陸會議重組馬塞諸塞最高法院,出任大法官的正是亞當斯本人。  一七七四年十月十四日,第一屆大陸會議通過了由亞當斯起草的《權力法案》(Bill of Rights)向英國殖民當局明確地提出了北美人民的權力。  一七七五年五月十日,第二屆大陸會議召開。特拉華(Delaware)代表約翰?迪金森(John Dickinson)和傑弗遜草擬了一份《關於拿起武器的原因和必要的公告》,在此公告的基礎上,大陸會議開始組建軍隊。在組建軍隊的討論中,亞當斯舌戰群雄,是為大陸軍建立的關鍵人物,他還提名喬治?華盛頓(George Washingtong)擔任大陸軍總司令,並獲全體通過。亞當斯還在大陸會議的外聯機密委員會中任職,負責尋求外國的資助。一七七六年五月的大陸會議上理查德?亨利?李(Richard Henry Lee)提出了《李決議》(Lee』s Resolution)。會議決定在《李決議》的基礎上在擬一份《獨立宣言》(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對英國正式宣告獨立。宣言起草委員會由五人組成,因為李太太在里士滿(Richmond)患重病,李回里士滿了。李的位置就由傑弗遜來擔任。五人委員會由亞當斯、謝爾曼(Roger Sherman)、利文斯頓(Robert Livingston)、傑弗遜(Thomas Jefferson)和富蘭克林(Benjamin Franklin)組成,負責《獨立宣言》的起草工作,本來李是宣言的當然起草者,因李的離去,亞當斯成了最有資格的起草者,但亞當斯說「我是個不討人喜歡的人,還是另找人吧」。接下來的最佳人選應是富蘭克林,富蘭克林自認太老了無法作筆。於是,起草工作由傑弗遜完成。最後由五人委員會修改了四十多處宣言乃成。為了宣言能順利通過,亞當斯在大陸會議上,先是高聲呼籲,再分別與各個殖民地的代表磋商談判,經過無數次爭論、妥協和討價還價,《獨立宣言》終於在七月十九日通過。後來的歷史學家評論道「要是沒有亞當斯的力爭,大陸軍不會很快成立,《獨立宣言》也不會很快通過,北美的獨立很可能在英國的忍讓政策下成為泡影,因此亞當斯是美國獨立之父」。亞當斯還擔任過戰爭與軍械委員會的主席。除傑弗遜外,他是惟一一位簽署過《獨立宣言》的總統。 一七七八年,亞當斯和富蘭克林一起被派往法國。沒有取得什麼成果,他的直率觸怒了法國人;對富蘭克林,他懷著清教徒式的鄙夷,一七七九年亞當斯回到美國。回國後,他當選為馬薩諸塞州制憲會議的代表,起草了馬州憲法。一七八零年,亞當斯以公使身份被派往荷蘭,在荷蘭,他獲得了荷蘭對美國獨立的承認和荷蘭的貸款。亞當斯圓滿完成了任務,給了北美人一劑強心針。一七八二年十月,亞當斯再次出使法國,促成了與英國的和平條約。但當他抵達法國時,就得知了大陸會議要將俄亥俄地區以及阿巴拉契亞山脈和密西西比河之間的土地置於英國控制之下,而法國要將阿巴拉契亞山脈作為美國的西部邊界。亞當斯、富蘭克林和約翰?傑伊把該指示放在一邊,未經法國同意就簽署了《巴黎條約》,將密西西比河定為美國的西部邊界。談判中亞當斯寸步不讓,被稱為談判桌上的華盛頓。一七八五年,亞當斯被任命為駐英國的第一任美國公使,於一七八八年二月回國。  因為人在法國,亞當斯無法參加一七八七年的制憲會議,但他還是以與制憲會議代表們通信的方式,把自己對憲法的理念傳遞給了制憲會議。亞當斯說:「我們在決定什麼形式的政府是最好的政府之前,先要考慮政府的目的是什麼。關於這一點,所有的理論政治家都會同意,政府的目的是社會幸福,正如所有的神學家和倫理學家都會同意個人的目的就是個人幸福。從這一原則可以得出以下推論:能給最大多數人最大程度幸福的政府就是最好的政府」。他說:「除了共和就沒有好的政府。因為共和的定義是"法治,不是人治』。由於共和是最好的政府,若能對社會中的各種權力做出特定的安排,換句話說,如果某種形式的政府能最好地保障和嚴格地執行法律,那它就是最好的共和國」。制憲會議最後通過的憲法與亞當斯十年前起草的《邦聯條款》中的絕大部分憲法原則完全一致。  一七八九年四月三十日,華盛頓宣誓就任美國第一任總統。亞當斯被選為華盛頓的副總統,亞當斯是這樣評價副總統這個職務的「我的國家以其才智為我發明了人類的創造力能夠創造,或者說人類的想像力能夠想像的最無意義的職位」。  一七九六年的總統競選,亞當斯贏得了北部九個州的多數。傑弗遜則得到了南部七個州的多數。一七九七年三月四日,亞當斯在他的就職演中說:「主權屬於全體人民,不論在何種合法的政體下,它都反映出全民的權力與最高權威,並且對人民有利而無害。像我們這樣的政府,不論存在多久,都是全人類知識與道德普遍傳播的證明。在人類心靈中還會出現什麼比這更令人愉快的事情呢?只要民族自豪感不是來自權勢與富貴,而是來自國家的清白、知識與仁愛的信念」。  一七九八年,亞當斯派出了馬歇爾(John Marshall)等三人與法國談判,拿坡倫的外交部長塔列朗派出了三個代表與美國代表談判,這三人提出無理要求:要先給塔列朗二十五萬美元,再給法國政府一筆巨款,談判才能進行。馬歇爾三人聽到這些後,氣憤之極,立刻給亞當斯去了報告,報告中稱三個法國人為XYz先生,這個事件就被稱作XYz事件。亞當斯在議會中公開了馬歇爾三人的報告,全國大嘩。美國為此發生了第一次學生運動,哈佛學院的學生們走上街頭抗議法國的無恥行徑。亞當斯總統成了維護美國尊嚴的英雄。儘管開戰的呼聲很高,但亞當斯仍然決心尋找和平解決方案。在長達兩年的時間裡,美國的帆船和武裝民船隻在海上與法國船隻交戰,亞當斯不願意走到與法國公開宣戰的地步。一七九九年,亞當斯派出和平使團前往巴黎,這次和平成功了。根據一八零零年簽訂的公約,法國承認美國的中立權,免除了美國在獨立戰爭美法聯盟中承擔的義務。美國則給予了法國貿易最惠國待遇。  一七九八年,亞當斯總統簽發了對付反對派的四項法令:《歸化法》,使移民更難成為美國公民;《外僑法》給予總統驅逐那些對國家有危險的外國人的權利;《敵國外僑法》,授權總統可以在戰時驅逐和監禁敵國僑民;《反叛亂法》警告任何人如果「寫作、印刷、散布或者發表詆毀、誹謗、蔑視或者破壞美國政府的言論,將被處以罰款和監禁」。這些法令是對言論自由的嚴重打擊。《歸化法》在一八零二年被廢除。其他三項法令,有效期是兩年,一八零零年失效。  一八零零年的總統選舉對美國極為重要,選舉中,聯邦黨人的內鬥使亞當斯總統落選。同時,國會中聯邦黨也失去了多數。聯邦黨同時失去了總統和國會的控制權。此時,美國的憲政體制面臨嚴峻的考驗:國家最高權力是否能按憲法程序以非暴力的形式在不同黨派之間和平交接。亞當斯總統以國家利益為重,沒有以武力拒絕交權。而是利用憲法賦予總統任命聯邦法官的權力,控制了不受選舉影響的聯邦司法部門,以維持聯邦黨在政治中的影響,以求捲土重來。  一八零一年一月,亞當斯任命馬歇爾為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參院批准後,馬歇爾於二月份上任,同時代理國務卿到亞當斯總統卸任為止。在新總統上台和新國會召開之前,聯邦黨人的國會通過條例將最高法院大法官的人數從六名減為五名,以防止出現無法判決的局面。同時,該條例將聯邦巡迴法院增至六個,因此增加了十六個聯邦巡迴法官的職位。聯邦黨人的國會還正式建立首都華盛頓特區,任命了特區內四十二名治安法官。三月二日,總統亞當斯下台前一天,進行了「午夜任命」,由馬歇爾任命了清一色的聯邦黨人出任首都的治安法官。第二天,也就是總統卸任的當天夜裡,即將換屆的參議院批准了對四十二名治安法官的任命。  卸任總統亞當斯在任命馬歇爾為首席大法官二十五年後說: 「馬歇爾是我送給美國人民的禮物,這是我一生最為自豪的事情。回憶我一生所作的事,沒有比這更令我愉快的」。馬歇爾被認為是美國最偉大的首席大法官,他通過強有力的書面判決,和為強大的中央政府奠定法律基石的決心,挽救了最高法院的獨立,避免了它淪為政府的附屬機構,確立了三權分立中的最關鍵一環。馬歇爾廢除了過去每個法官作出單獨判決意見的做法,而是指派一名法學家寫出大多數人的判決,從而加強了最高法院的影響力。在意見分歧的時候,這個制度使最高法院能用同一個聲音發表意見。馬歇爾能力驚人,最高法院中百分之五十的判決由他做出。最重要的判決有:馬伯里訴麥迪遜案」(Marbury v.Madison)(一八零三年),判決中他確定了高院的司法審查權,即高院有權宣布國會的法令違憲;「麥卡洛訴馬里蘭案」(McCullochv.Maryland)(一八一九年),他根據憲法提出了政府的隱含權利一說,認為建立美國銀行合憲。它為二十世紀的自由社會福利立法奠定了憲法基礎。  卸任後的亞當斯回到了馬薩諸塞州昆西市的家中。此後,亞當斯一直保持著敏捷的思維和旺盛的好奇心,直到生命的最後一刻。退休之後,他閱讀新書,重讀經典。白內障毀壞了他的視力後,他就讓孫子和親戚給他讀。他還給獨立時期的老朋友寫了大量書信。他恢復了與本傑明?拉什(Benjamin Rush)的友誼,由拉什的調解,亞當斯與傑弗遜消除了分歧,恢復了獨立時期就結下的友誼。一八二零年,他成為總統選舉人,代表馬薩諸塞州投票支持門羅總統連任。同年,他又被選入馬薩諸塞州制憲大會。八十九歲高齡的亞當斯看到了兒子約翰?昆西?亞當斯(John Quency Adams)當選為美國第六任總統。  一八二六年七月四日早晨,亞當斯陷入昏迷。午後不久,他蘇醒過來,說出的最後一句話是:「托馬斯?傑弗遜還活著」?過了一會,他再次清醒,已無法說話,傍晚時分,他由於心臟衰竭和急性肺炎平靜地離去,享年九十歲,是最長壽的美國總統。此前幾個小時,傑弗遜去世,這是歷史上最不可思議的巧合。在通過《獨立宣言》五十周年的這一天,僅有的兩位成為美國總統的《獨立宣言》簽署者同時去世。亞當斯被安葬在昆西市公理會教堂的墓地里,他妻子的身邊。  因為他在獨立時期的一系列關於政府、法律、共和政體、和權力制衡的文章,亞當斯被稱為美國政治科學之父。在這裡,讓我們嘗試著了解一下一七八零年代,以亞當斯為首的開國先賢們的美國心靈吧,了解一下當時的人們是以哪些基本觀點來理解世界與政治的?這裡有一個巧合,那就是輝格式的權力觀念,與啟蒙運動發揚光大的牛頓的宇宙圖象十分相似。輝格主義一向認為,權力不受約束,會無限增長。這一觀點被當時最新的科學證實了。牛頓宇宙觀認為所有的天體都因萬有引力而保持著自己適當的位置。宇宙中的一切因此而安居其位。就象地球,要是沒有其它天體對它的吸引作用,那麼怪異的現象就會發生。運動而有控制,就是牛頓的宇宙圖象。宇宙是一個巨大而又能自我調節的有序系統,這個系統完全可以作為社會、政治體制和憲法的樣板。權力相制,則一切事物就沒有脫離其所屬位置之虞。這種宇宙觀之美,在於這種設計一旦啟動,即一勞永逸。這個宇宙明顯的是由一個十分理性的上帝所造。上帝是一切立法者的原型,他賦予天體以運動定律,也就是宇宙的憲法。創世結束後,上帝的工作就結束了。上帝造人,是為了他所造之物里能有一個了解他所造的宇宙的內在原理的被造之物。上帝是完美的立憲君主,因此他不會破壞他立的法則。這個世界不需要他不斷的啟示,也不需要奇蹟。輝格主義對牛頓宇宙觀的政治意義十分清楚。專斷、沒有制衡的權力是不自然的,上帝要的政府是立憲政府。此說與獨立前北美各殖民地的政府十分相似。當時的北美政府一直是立憲政府,這一政府並不是按牛頓原理建立的。輝格主義者為了使他們的政府有意義,牛頓物理學是其利器。遵守法律,安於其位的政府是好政府。逾越本分,武斷地支配其餘部分的政府,是壞政府。在亞當斯等人的文章中,描繪了一個在形式上沒有違反其根本大法的英國政府,也能在北美如此妄行的圖象。於是他們要建立的政府就一定要有憲法的約束,憲法要使每一個權力中心都逃不出其餘權力中心的控制。這是以亞當斯為首的北美政治理論家們對美國和現代國家的最大貢獻。  2009年7月  文中圖片均來自wi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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