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可福音》注釋正文 第五章
提要:1基督拯救被群鬼所附的人,13群鬼進入了豬身。25祂醫好患血漏的女人,35使睚魯的女兒起死復生。
[格拉森被鬼附的人:可5:1-20=太8:28 to 9:1=路8:26-39。注釋主要在《馬可福音》。見本卷注釋219頁地圖;231頁圖表;關於神跡,見本卷注釋第208-213頁。]
1他們來到海那邊格拉森人的地方。
那邊。在這個神跡的三份記錄中,馬可的記錄最生動,馬太的記錄最簡短。加利利湖「那邊」指東岸,在低加波利地區(見本卷注釋第46頁;見太4:25注釋)。前一天耶穌在海邊講道,大都是用比喻(見太13),地點在加利利湖岸,與革尼撒勒平原接壤(見太13:1注釋)。這裡湖寬約11公里)耶穌就是在這條水道上平靜風浪的(見太8:18注釋)。當時祂渡到人口較少的東岸,是為了稍事休息,擺脫人群。他們已經逼得祂很少有時間甚至沒時間吃飯睡覺了(見可3:20)。
格拉森。有文本為「加大拉」。太8:28為「加大拉」,但也有文本為「格拉森」。路8:26為「格拉森」,但也有文本為「加大拉」。抄寫和編輯人員顯然努力使這三份記錄中的名稱保持一致。多數證據證明是格拉森,也有證據表明是加大拉。
雖然沒有確鑿的證據,但一般認為基督遇到格拉森被鬼附的人是在離現今的柯西(Kursī)村不遠的地方。那裡通常被認為是古時的格拉森。加大拉是在這裡以南約19公里的一座城市,離加利利湖南端約10公里。它曾經是低加波利的首府(見太4:25;可5:20注釋)。當時可能是這個地區的主要城市,這個地區或者就以它的名字命名。格拉撒城在加利利湖東南56公里,幾乎不可能是這個神跡記錄中的地點。也可能有一個同名的村莊離格拉森不遠,或者格拉撒和格拉森指的是同一個村莊,現在叫做柯西(Kursī)。
2耶穌一下船,就有一個被污鬼附著的人從墳塋里出來迎著祂。
一下船。柯西村(見1節注釋)南邊不遠處,有一個陡峭的絕壁,驟然下降到一個狹窄的海岸(見13節注釋)。耶穌和門徒們可能是在這個絕壁的南邊上岸的。那裡海灘寬闊,離山較遠。
污鬼。關於鬼魔附身的性質,見《馬可福音》第1章補充注釋。
一個被污鬼附著的人。馬太說是兩個人(太8:28)。但顯然有一個特別兇悍。同樣,馬太說到耶利哥的兩個瞎子(太20:30),馬可(可10:46)和路加(路18:35)卻只說一個。這可能是出於相似的原因。值得注意的是,馬太無疑是這兩個事件的目擊者,在這兩個事例中都提到兩個人。關於同一事件在各福音書記錄之間的差異,見《馬太福音》第3章補充注釋二。參可10:46;路5:2;7:3;《路加福音》第7章補充注釋。
墳瑩。柯西(Kursī)附近的石灰石山岡上有許多洞窟和鑿成的石室。這些石室是在較軟的石灰石里鑿出來的,在古代巴勒斯坦通常被用作墳墓。
3那人常住在墳塋里,沒有人能捆住他,就是用鐵鏈也不能;
墳瑩。見第2節注釋。根據摩西的律法,屍體是不潔凈的(見利21:2注釋),墳地也不潔凈。這種考慮顯然與被鬼附身沒有什麼關係。
沒有人能捆住他。馬太說沒有人能從「那條路」經過(太8:28),暗示這些被鬼附之人的出沒離一條可能通向東海岸的道路不遠(參《歷代願望》338頁)。
鐵鏈。halusis,常常特指鐐銬或手銬。
4因為人屢次用腳鐐和鐵鏈捆鎖他,鐵鏈竟被他掙斷了,腳鐐也被他弄碎了;總沒有人能制伏他。
腳鐐。pedē,源於一個意為「腳」或「腳背」的詞。英語的「Fetters」(腳鐐)來自盎格魯撒克遜語的「feter」,是一種腳鐐。
5他晝夜常在墳塋里和山中喊叫,又用石頭砍自己。
砍自己。他在盛怒下常常猛砍自己的身體,可能傷痕纍纍。
6他遠遠地看見耶穌,就跑過去拜祂,
他遠遠地看見耶穌。他和他的同伴可能在陡峭入海的低坡上,所以能看到船隻駛近。
跑過去。他們可能想襲擊耶穌和陪伴祂的人,在下到海灘時,無疑瘋狂地尖叫。
拜祂。當被鬼附的人跑到耶穌站的地方時,門徒們已經嚇跑了,只有救主獨自與那兩個被鬼附的人在一起(《歷代願望》337頁)。不知怎麼,他們似乎朦朧地感到面前是一位朋友,而不是敵人(見《歷代願望》337,338頁),於是他們在耶穌腳前俯伏在地。祂最兇惡的敵人也為祂的臨格深深震撼(見太21:12,13;約2:15)。
7大聲呼叫說:「至高上帝的兒子耶穌,我與你有什麼相干?我指著上帝懇求你,不要叫我受苦!」
至高上帝。見徒16:17;見創14:18,22注釋。邪靈似乎直接通過加大拉一個被鬼附的人對基督說話,因為耶穌是對「污鬼」而不是對這個人說話(見可5:8)。所以承認耶穌是「至高上帝的兒子」代表的是邪靈的認識,而不是被鬼附之人的認識。
兒子。見路1:35;約1:1-3。
與你有什麼相干?這是對耶穌權威的挑戰(見可1:27;見可2:10注釋),真正的意思是:「你有什麼權利干涉我?」見約2:4注釋。
懇求。horkizō,「起誓」。路加的語氣比較平實:「求你」(路8:28)。
受苦。basanizō,原來的意思是「用試金石測試(金屬)」。在《新約》中basanizō指帶來痛苦或折磨。
8是因耶穌曾吩咐他說:「污鬼啊,從這人身上出來吧!」
是因耶穌曾吩咐他說。耶穌吩咐邪靈從這個人身上出來。邪靈令人吃驚地打斷祂並向祂挑戰。
9耶穌問他說:「你名叫什麼?」回答說:「我名叫『群』,因為我們多的緣故」;
你名叫什麼?不清楚基督為什麼問附在這個人身上的邪靈,即那群邪靈的代言者的名字。有人說是為了門徒的益處,使他們可以更充分地認識這個神跡有多麼偉大,並更好地認識他們必須對付之勢力的本質與能力。
群。羅馬軍隊的一個師,滿員約為6,000步兵和700馬兵,總計約6,700人。但是象現代的軍隊一樣,一個師並不一定滿員。雖然鬼魔用「群」可能真的指一個師,但決不能確定其準確的數目。「群」最好理解為泛指許多鬼魔(見路8:30)。
10就再三地求耶穌,不要叫他們離開那地方。
再三地求耶穌。這個挑釁的魔鬼現在採取懇求耶穌憐憫的態度。可能因為他擔心自己喪命(見可1:24注釋)。
離開那地方。路加是說:「不要吩咐他們到無底坑裡去」(路8:31)。「無底坑」的原文是abussos(見啟20:1注釋)。在七十士譯本創1:2和7:11中的abussos譯自希伯來詞tehom(中文為「淵」;見創1:2注釋)。abussos在七十士譯本的伯28:14中表示「滄海」,在申8:7和詩71:20中表示地的「深處」。abussos在羅10:7中譯為「陰間」,特指基督的死。在啟9:2,11;11:7;17:8;20:1,3中,abussos譯為「無底坑」。在古希臘語中,該詞用作形容詞意為「無底的」,「無邊的」。Abussos在用來指有理智的生靈時,似乎暗示與其他生靈隔絕,並無力擺脫這種狀況,就像一個人死了或被單獨關在地牢里。
11在那裡山坡上,有一大群豬吃食;
在那裡山坡上。就是離基督和被鬼附之人站立的海灘有些距離的山坡上(見太8:30)。在那一帶,放豬的人無疑總是對這些被鬼附的人保持警覺,所以看見他們奔向基督,聽見他們怪異的尖叫,並目睹他們的外貌上所發生的榮耀變化。
豬。雖然有些猶太人為獲利而養豬,但是沒有證據表明這群豬的主人就是猶太人。然而他們確實專註於生意和利潤,不注意屬靈的事物。
12鬼就央求耶穌說:「求你打發我們往豬群里,附著豬去。」
鬼就央求耶穌。見第10節注釋。
打發我們。撒但的目的是把財產損失的責任推到救主身上,從而使這一帶的人反對祂。當時的後果似乎符合魔鬼邪惡的期望。但這兩個當地眾所周知的瘋子改變之後傳講,以及那群豬淹死在海里的消息證實了他們的故事,都可能使這一帶的人歸向基督(見19,20節注釋)。
13耶穌准了他們,污鬼就出來,進入豬里去。於是那群豬闖下山崖,投在海里,淹死了。豬的數目約有二千。
准了他們。參約伯的經歷(伯1:12;2:6)。傷害約伯的建議是魔鬼提出的,上帝只是許可,但祂仍控制著一切,以幫助和鼓勵歷代的基督徒。
闖下山崖。離據認為是古代格拉森的柯西村不遠處(見1節注釋),有一個陡峭的絕壁,那裡的山岡下到水邊,整個海岸只有這裡準確符合聖經上描述。這個下坡很陡,可以稱為懸崖,但不是懸垂型的。懸崖腳下的海灘非常狹窄,豬群無法立足。
淹死了。pnigō,「窒息而死」。
14放豬的就逃跑了,去告訴城裡和鄉下的人。眾人就來,要看是什麼事。
鄉下。直譯是「農田裡」,與包括整個地區的「那地方」(見10節)相對應。放豬的人前往格拉森村,可能離懸崖北邊不遠(見13節注釋),向所遇到的所有人報告了所發生的事。
15他們來到耶穌那裡,看見那被鬼附著的人,就是從前被群鬼所附的,坐著,穿上衣服,心裡明白過來,他們就害怕。
坐著。顯然鎮靜,輕鬆,安詳地坐著,與不久前來到耶穌面前時的瘋狂狀態形成了鮮明的對照。
穿上衣服。與「少行神跡」的原則一致,意思就是在採用比較自然的方法可以取得成效時,上帝通常不施行神跡;祂自己通常不做人力所能完成的事。給這兩個人穿上衣服不大可能出於神跡,而更可能是門徒們提供的,或應邀將他們的衣服分給這兩個人。
心裡明白過來。在《新約》所記載被鬼附身的事例中,患者的思想已經變得瘋狂(見《馬可福音》第1章補充注釋)。
他們就害怕。擔心豬群損失的思想暫時主導了當地大多數人。他們無疑想知道接下來還會有什麼超自然能力的顯現。他們顯然害怕更大的物質損失。
16看見這事的,便將鬼附之人所遇見的和那群豬的事都告訴了眾人;
看見這事的。可能指講述了這件事的放豬的人(見14節),也可能指門徒。門徒還講述了前一夜在海上平靜風浪的故事,但他們的話就象是落到了聾子的耳朵里(見《歷代願望》339頁)。
17眾人就央求耶穌離開他們的境界。
央求耶穌。或「乞求祂」,「哀求祂」。
離開。他們的選擇是依據物質上的考慮。他們自願放棄類似於臨到被醫好的瘋子身上的任何福惠,免得遭受財產的損失。與耶穌自己不久就要打發十二使徒去傳道醫病時所吩咐他們的一樣(見太10:14,23),耶穌沒有提出任何異議,只是轉身離開了。現今有多少人步加大拉人的後塵,擔心救主的臨格會妨礙他們自己的計劃啊!
境界。horia,「邊界」,「界限」。horia在這裡不是指湖岸。
18耶穌上船的時候,那從前被鬼附著的人懇求和耶穌同在。
耶穌上船的時候。耶穌正要上船,被醫好的人懇求他。
那從前被鬼附著的人。這兩個人與耶穌一起度過的短暫時間,一定是他們一生中最快樂的時光。他們看到祂上船要離開,就意識到自己將與使他們恢復了心智健康的主分開了。他們可能一時擔心祂不在了群鬼會回來,他們無疑感到那比死亡更可怕。他們非常希望繼續與耶穌在一起。
懇求。見17節注釋。
19耶穌不許,卻對他說:「你回家去,到你的親屬那裡,將主為你所做的是何等大的事,是怎樣憐憫你,都告訴他們。」
耶穌不許。耶穌所做的對所有相關的人都是最有益處的。低加波利的居民需要這兩個人的服務。此外他們的外邦人身份(見太4:25注釋;參《歷代願望》339頁),可能會妨礙耶穌在加利利的工作。
你的親屬。或「你的親友」。
告訴他們。耶穌常常告誡領受神跡的人不要把自己身上發生的事告訴別人(見可1:44,45),但是這不適於低加波利的狀況。可能有少數文士和法利賽人在加利利傳播過有關耶穌活動的虛假消息。而且耶穌不打算留在這個地區,就不會有支持祂的民眾起義妨礙祂的工作了。此外,這種神跡可能不會在這裡引發關於彌賽亞的錯誤盼望(見太3:2;4:17;5:2注釋)。
20那人就走了,在低加波利傳揚耶穌為他做了何等大的事,眾人就都希奇。
低加波利。見本卷注釋第46頁。低加波利的各城自亞歷山大大帝起歸屬希臘,但後來被馬加比所領導的猶太人所征服。羅馬將軍龐培把他們從猶太人的統治下解放出來,將這個地區分給了他部隊的老兵。
傳揚。kērussō,直譯是「通報」,「宣告」。在耶穌與這兩個人相處的短暫時光里發生了大事。他們有一個鼓舞人心的故事要講述。在人們從城裡出來之前,耶穌無疑教導這兩個人福音信息的基本真理。當他們在低加波利各處傳揚自己的信息時,他們所講述的事被放豬的人證實了,這必定以閃電般的速度傳遍了格拉森地區(見1節注釋)。當這個神跡的兩個受益人帶著福音故事來到時,各處的人肯定以熱切的興趣傾聽。這兩個人從前是瘋子的名聲肯定是廣為人知的(見太8:28)。
眾人就都希奇。當這兩個現在受上帝的靈控制的人講述他們的事迹時,各處的人都驚訝地傾聽。他們宣講的結果應該給那些感到自己能力和訓練不足以使他們為基督作有效見證的人帶來極大的鼓勵。凡真愛基督的人,生命已被祂的能力所改變,只需要告訴別人「主為他們所做的,是何等大的事」(19節),就會爭取人歸向基督。
這件事可能發生在公元29年秋末(見路8:1注釋)。耶穌約在9或10個月之後回到低加波利(見太15:32注釋)。有數千人聚集來看祂並聽祂講道(參《歷代願望》340,341頁)。那一次來聽耶穌講論的人幾乎全是外邦人。
[患血漏的女人;睚魯的女兒:可5:21-43=太9:18-26=路8:40-56。注釋主要在《馬可福音》。見本卷注釋219頁地圖;231頁圖表;關於神跡,見本卷注釋第208-213頁。]
21耶穌坐船又渡到那邊去,就有許多人到祂那裡聚集;祂正在海邊上。
又渡到那邊去。患血漏女人的醫治和睚魯女兒的復活發生在治好兩個被鬼附的人以後不久(見太8:18;12:22;13:1注釋)。這裡所說的「渡」,是從東岸的格拉森一帶(見可5:1注釋),到西北方向約八、九公里以外的迦百農。
有許多人聚集。在耶穌傳道的這個階段,無論祂到哪裡,他們總是聚集(見可3:7,20,32;4:1)。
正在海邊上。人們看見耶穌乘著一隻船駛近了,就開始聚集到岸邊。祂暫時留在上岸的地方,進行教導和醫治,就像人們聚集到祂周圍時,祂平常所做的那樣。然後耶穌與一些門徒一起,到利未馬太的家參加為祂舉行的筵席(見可2:15-17注釋)。睚魯就是在這裡找到了耶穌(見太9:10,14,18;《歷代願望》342頁)。
22有一個管會堂的人,名叫睚魯,來見耶穌,就俯伏在祂腳前,
一個管會堂的人。管會堂的人主持公共禮拜(見本卷注釋第56頁)。不知道馬可筆下的睚魯是這個會堂的幾個管理者之一,還是屬於管會堂的階層,每一個會堂只有一個。
睚魯。可能來自希伯來詞Ya"ir,就是《舊約》中的睚珥(見民32:41)。
俯伏在祂腳前。就像在君王或某一個具有很高權威的人面前那樣(見斯3:2;參太2:11;8:2注釋)。這個驕傲的拉比如果能因此救自己唯一女兒的性命,他願意在被他那個階層的大部分人所輕視和憎恨的耶穌面前自卑。
23再三地求祂,說:「我的小女兒快要死了,求你去按手在她身上,使她痊癒,得以活了。」
求。或「央求」(見17節注釋)。
小女兒。有關這件事的三份福音書記錄中,只有馬可了姑娘的準確年齡(見42節),因此他在用「小女兒」一詞。
快要死了。每一位福音書作者都沒有說明是什麼病。姑娘已經病入膏肓。如果耶穌不干預,她必死無疑。
求你。原文沒有這兩個字。
按手。耶穌的親手撫摸似乎一直祂關懷每一位患者的標誌(見可1:31注釋)。
得以活了。在父親的心中,無疑認為耶穌有能力使他的小女兒恢復健康。在迦百農及其附近,有數十甚或數百人的生活明確見證了耶穌的能力。這些人中有大臣的兒子(約4:46-54)和百夫長的僕人(路7:1-10)。
24耶穌就和他同去。有許多人跟隨擁擠祂。
擁擠。sunthilibō。路加的相應記錄用了一個更為形象的詞sunpnigō,有「阻塞」之意。在去睚魯家的路上,耶穌被那麼人擁擠著,道路也「阻塞」了,幾乎走不了。
25有一個女人,患了十二年的血漏,
有一個女人。關於這個神跡的背景,見21節注釋。這是三位同觀福音的作者都記載的少數神跡之一。馬可的記錄比馬太和路加的更為生動,含有其他福音書作者省略了的許多形象的細節。
26在好些醫生手裡受了許多的苦,又花盡了她所有的,一點也不見好,病勢反倒更重了。
反倒更重了。因為這種慢性病的癥狀隨著時間的推移越來越明顯。她的錢財消耗在無效的治療中。這個女人無疑越來越灰心了。
27她聽見耶穌的事,就從後頭來,雜在眾人中間,摸耶穌的衣裳,
耶穌的事。可以預料,消息迅速傳開了(見可1:28;路7:17,18;4:14注釋)。
在眾人中間。這個女人打算接觸耶穌可能已有一段時間。但是祂第二次加利利旅行傳道時不在這裡,似乎一度使她的計劃破滅。當她獲悉耶穌已回到迦百農時,就急忙到祂進行教導和醫病的湖邊(見21節注釋)。但是她撲了空。最後她得悉祂在馬太家裡(見21節注釋),就前往那裡,盼望能接觸祂,可是她又來得太晚了(見《歷代願望》343頁)。現在由於耶穌前往睚魯家的速度很慢,她終於趕上了祂。
然而她的疾病削弱了她身體所必需的血液供應,她的身體可能已很虛弱了。此外她多次向醫生求治無效已使她灰心意懶。況且疾病本身所涉及的儀文不潔,也使她十分困窘。她猶豫不決,不敢向耶穌提出請求,尤其是在這麼多陌生人面前,唯恐祂會詢問她疾病的性質。祂有時似乎會這樣做的(參可10:51)。
摸耶穌的衣裳。路加說這個女人摸了耶穌衣裳的「繸子」(見路8:44)。許多人只摸了耶穌衣裳的「繸子」,「就都好了」(太14:36;參徒5:15;19:12)。
28意思說:「我只摸的衣裳,就必痊癒。」
摸。拉比們會認為使這個女人得醫治的撫摸給基督帶來了儀文上的不潔。
痊癒。直譯是「得救」;就是治好了她的病。
29於是她血漏的源頭立刻幹了;她便覺得身上的災病好了。
立刻。「馬上」。
覺得。直譯是「知道」。她知道從基督身上湧出的能力之流(見30節注釋),在她撫摸祂衣裳的那一刻進到了她裡面。她知道這能力進入她虛弱的身體並帶來了痊癒。
災病。mastix,「抽打」,「鞭打」或「瘟疫」。治不好的病一般被認為是上帝對生活中所犯罪惡的報應(見可1:40;約9:2)。
30耶穌頓時心裡覺得有能力從自己身上出去,就在眾人中間轉過來,說:「誰摸我的衣裳?」
覺得。epiginōskō,「完全知道」,因此意思是「意識到」或「感覺到」。耶穌知道這個女人在摸祂衣裳的那一刻發生了什麼。聖經的記錄並沒有說明耶穌是否預先知道這個女人會摸祂。天父的旨意藉著祂應允了這個婦人沒有說出口的請求。要記住基督所有的神跡都是「憑著上帝的能力並藉著天使的服務作成的」(《歷代願望》143頁)。
能力。dunamis(見可2:10;路1:35注釋)。Dunamis常譯為「異能」,如可9:39;6:2,5,14。關於《新約》中表示神跡的不同詞語,見本卷注釋第208頁。
誰摸我的衣裳?後來可能因這件事,許多人摸「祂的衣裳繸子:凡摸著的人就都好了」(可6:56)。
31門徒對他說:「你看眾人擁擠你,還說『誰摸我』嗎?」
擁擠。sunthlibō(見24節注釋)。
32耶穌周圍觀看,要見做這事的女人。
耶穌周圍觀看。譯成「祂繼續觀看」更好。耶穌似乎沒有立刻指出這個女人,可能是為了給她一個機會先說話。耶穌不讓這個女人不受關注地悄悄走掉,可能有以下幾個原因:(1)與那位百夫長的信心一樣,(見路7:9注釋),耶穌希望這個女人的信心成為別人效法的榜樣。(2)祂希望她帶著持久的喜樂離開,知道耶穌親自注意並承認了她。(3)祂希望消除她心中的迷信思想,免得她以為醫治僅僅是撫摸的結果(見可5:34注釋)。(4)為了她自己的利益,祂希望她承認自己所獲得的福氣。單從疾病中「得救」(見28節注釋),而沒有從罪病中「得救」,只能獲得暫時的利益。
33那女人知道在自己身上所成的事,就恐懼戰兢,來俯伏在耶穌跟前,將實情全告訴祂。
恐懼。她現在可能感到自己先前的擔心有充分依據的。
34耶穌對她說:「女兒,你的信救了你,平平安安地回去吧!你的災病痊癒了。」
你的信。耶穌希望這個女人明白:是信心,而不是暗中的撫摸,給她受苦的身體帶來醫治。如果人們以迷信的敬畏看待祂,就會違背祂行神跡的真實動機(見可1:38注釋)。祂公開宣布是信心帶來醫治,就會有效地排除靠魔術得醫治的謠言。不論這女人的信心多麼不完全,它卻是真誠的,是一種與她對上帝旨意和道路的有限認識和理解相稱的信心
平平安安地回去吧!見耶6:14注釋。這個女人要帶著身體和心靈的「平平安安」(見可2:5,10注釋),在蒙上帝悅納的喜樂中離開。她的康復證明了上帝的悅納。
痊癒了。就是「保持健康」。不要以為她的病這時才痊癒,像有些人所推測的那樣。她在此就已經好了,因為她知道自己已痊癒(見29節);耶穌也已感到有醫治的能力從祂身上出去(見30節)。
35還說話的時候,有人從管會堂的家裡來,說:「你的女兒死了,何必還勞動先生呢?」
還說話的時候。馬可這時繼續講述因這個病婦的故事(25-34節)而打斷了的睚魯女兒復活的事。關於這件事的背景,見21節注釋。
你的女兒死了。如果按太9:18的推斷,睚魯的女兒已經死了,送信的人就沒有必要把這消息帶給他了(見太9:18注釋)。馬可顯然暗示這個不幸的消息是在眾人面前悄悄地告訴睚魯的(見可5:24注釋)。
36耶穌聽見所說的話,就對管會堂的說:「不要怕,只要信!」
聽見。有文本為「無意中聽到」。「耶穌聽見」(《歷代願望》342,343頁)別人悄悄對睚魯所說的話「。
不要怕。哪裡有懼怕,哪裡就沒有信心。信心會驅逐懼怕。睚魯曾有足夠堅強的信心,所以他不難相信耶穌能醫治他的女兒(見23節注釋)。現在他蒙召運用更大的信心,相信死亡的毒鉤能夠打破。當恐懼縈繞我們的心並奚落我們軟弱的信心時,但願我們像耶穌吩咐睚魯那樣──「只要信」,因為「在信的人,凡事都能」(可9:23)。
37於是帶著彼得、雅各、和雅各的兄弟約翰同去,不許別人跟隨他。
不許別人。(見太19:14注釋)。除了這裡提到的三個門徒之外,姑娘的父母也陪耶穌進入她躺卧的房間(見可5:40)。哭喪者的哭號(見38,39節注釋)和聚在家裡不信的群眾懷疑的喧嚷(見40節),與那位「在自己有生命」的主即將彰顯神聖能力的嚴肅尊嚴完全不相稱(約5:26;參約1:4)。
彼得,雅各和約翰。原文使用定冠詞,把這三個門徒視為一個單位。這是第一次把三個人從十二個人中挑出來,與耶穌同享祂在地上生活某些更親密的經驗(見太17:1注釋)。可能這次的房間太小了,容不下十二個人。
38他們來到管會堂的家裡;耶穌看見那裡亂嚷,並有人大大地哭泣哀號,
亂嚷。馬太特別提到「吹手」(aulētai,見太9:23),甚至今日東方的喪禮也有他們參加,並吹出哀婉的曲調。他們的哀樂在過去和現在都被視為不可少的。著名的拉比猶大用下面這句話指出了以色列人的責任:「在以色列,連最窮的人也要(為妻子的喪禮)提供至少兩隻長笛和一個哭喪的女人」(《密西拿》Kethuboth 4. 4,《塔木德》松奇諾版第266頁)。
哀號。這裡指雇來哭喪的人單調的哭號。如果喪家富有,哭喪的人就會很多,比如這一次。
39 進到裡面,就對他們說:「為什麼亂嚷哭泣呢?孩子不是死了,是睡著了。」
亂嚷。thorubeō,「喧嚷」,「擾亂」,「混亂」或「號啕」。在徒17:5中,thorubeō譯為「聳動」。
睡了。把死比作睡是最合適不過的。睡眠往往意味著解除疲勞,辛苦,失望和疼痛。就象一個疲倦的孩子在夜晚閉上眼睛睡了,那些愛上帝並盼望祂在那大日用聲音喚醒他們進入不朽生命的人,是懷著信心在安寧平靜的死亡中入睡的(見林前15:51-55;帖前4:16,17)。基督似乎一直特別喜歡用「睡」表示「死」這個安慰人的比喻(見約11:11-15注釋)。死亡乃是睡眠,但它是一種只有賜生命的主才能喚醒的沉睡,因為惟有祂拿著陰間的鑰匙(見啟1:18;參約3:16;羅6:23)。
40他們就嗤笑耶穌。耶穌把他們都攆出去,就帶著孩子的父母,和跟隨的人進了孩子所在的地方,
嗤笑。katagelaō,「嘲笑」,不單純的笑。怪不得耶穌在把這個姑娘從死亡的長眠中喚醒之前,把他們趕出屋子。
跟隨的人。就是彼得,雅各和約翰(見37節注釋)。
41就拉著孩子的手,對她說:「大利大,古米!」(翻出來就是說「閨女,我吩咐你起來!」)
大利大,古米。這是亞蘭語,可能就是耶穌在這次所說的原話,證明祂是說亞蘭語的。參耶穌所用過的其他亞蘭語,例如「以法大」(可7:34)和「以羅伊,以羅伊,拉馬撒巴各大尼」(可15:34)。
42那閨女立時起來走。他們就大大地驚奇;閨女已經十二歲了。
立時。見可1:10注釋。
閨女起來。這是三部同觀福音都記錄的從死里復活的唯一神跡。拿因城青年人的復活只有路加記錄(見路7:11-15)。拉撒路的復活只有約翰記錄(見約11:1-45)。在這三個事例中,復活都是立時而完全的。
十二歲。只有馬可記載了這個細節。
43耶穌切切地囑咐他們,不要叫人知道這事,又吩咐給她東西吃。
切切地囑咐他們。就是嚴嚴地囑咐他們(參可1:43)。不很清楚為什麼耶穌囑咐孩子的父母保持沉默。但這個告誡與基督多次的做法是一致的。在基督傳道的這個階段,要避免過急的公開(見可1:43,44;參太8:4;9:30)。
給她東西吃。這是一個溫柔的證據,證明耶穌的體貼。這個囑咐也說明,姑娘所患的疾病已耗盡了她的體力。她可能好些日子沒有吃東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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