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非暴力抵抗到暴力革命 黑人為平等付出的血與淚

從非暴力抵抗到暴力革命 黑人為平等付出的血與淚

幾灰魚

來源:破土首發  2016-04-25 09:52   點擊:21次 

【破土編者按】2013年開始,「黑人的生命也是生命」運動在美國遍地開花,旨在反對美國不公的司法體制不斷的透過各種形式殘害黑人和其他有色人種的生命。是的,黑人的生命也是生命。我們都很熟悉1960年代美國黑人民權運動,以及為世人稱頌的名篇《我有一個夢想》。然而在光榮的夢想背後,美國主流卻很少提及這場鬥爭背後的血淚和犧牲掉的黑人生命。那麼,從一開始的非暴力抵抗到暴力革命,在這場獲得了長遠而廣泛社會影響的運動中,不同的行動者如何用被視為草芥的生命換來了美國社會關注和變革?

相比六十年代其他運動(新左派、學生運動、嬉皮士運動等),黑人民權運動要深重、沉重許多,從五十年代中期直到六十年代末,爆發的騷亂和鎮壓、被捕和槍殺、示威與鎮壓,成為了民權活動血腥而痛苦的註腳。而伴隨著深刻影響美國種族歷史的民權運動在六十年代中後期逐漸由非暴力向暴力演化,黑人在爭取到了平等權利的同時,也付出了越來越多的代價。

非暴力抵抗運動的興起

現代意義上的黑人民權運動,肇始於「一戰」前後,隨著資本主義發展和美國邁入工業社會,自上世紀一零年代中期開始一直到「經濟大蕭條」爆發,大量黑人從南部腹地湧入北部工業區、從鄉村湧入城市,史稱「黑人遷移運動」。這一運動引發了黑人種族意識的覺醒和爭取民族權利的鬥爭:文化上,紐約哈萊姆區的黑人掀起了「哈萊姆文藝復興」,一大批作家、詩人和藝術家及其作品湧現,現代黑人文化奠基;而在政治和社會領域,馬庫斯·加維領導的「加維運動」——號召「回到非洲」建立黑人自己的國家——成為了五六十年代黑人民權運動的先聲。

不過「經濟大蕭條」給一切按下了停止鍵。歷經嚴重的經濟倒退、「二戰」的陰雲以及戰後初期「麥卡錫主義」掀起的反共洪流,使得黑人民權運動暫時陷入低潮。直到1954年「布朗訴教育委員會」(Brown v. Board of Education)一案,六十年代轟轟烈烈的民權運動,才真正接續二十年代傳承下的鬥爭精神。

1954年,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判定教育委員會施行種族隔離的學校違法,一舉推翻自1896年美國聯邦最高法院作出「普萊西訴弗格森案」(Plessy v. Ferguson)判決以來,針對黑人的「種族隔離」法案的合法性,黑人民權運動自此拉開帷幕。

普萊西訴弗格森案

1955年,阿拉巴馬州蒙哥馬利市爆發反對公交汽車種族隔離政策的全面罷乘事件,而領導黑人進行罷乘的,便是在蒙哥馬利市擔任牧師的馬丁·路德·金。罷乘運動持續了近一年,馬丁·路德·金因此聲名大噪,而這次事件的後續是,1956 年12 月,美國最高法院宣布阿拉巴馬州的種族隔離法律違反憲法。以及,為了將民權事業向前推進,金在1957年建立了南方基督教領袖會議。

至此,馬丁·路德·金開始成為六十年代黑人民權運動,或者說,「非暴力不合作」運動的旗幟。

非暴力抵抗運動的衰弱

金是浸信會牧師出身,也是神學博士,在他身上有著明顯的理想主義痕迹,南方基督教領袖會議成立之後的1959年,他還前往印度學習甘地的非暴力理念。浸信會信仰以及其時對美國嚴峻種族形勢的把握,使金始終秉持「非暴力抵抗」策略,而這一策略,在六十年代早期是指導黑人民權運動的精神要旨與行動綱領。他曾經做過這樣一段演講,大致概括了其思想:

「我們將以自己忍受苦難的能力,來較量你們製造苦難的能力。我們將用我們靈魂的力量,來抵禦你們物質的暴力。我們不會對你們訴諸仇恨,但是我們也不會屈服於你們不公正的法律。你們可以繼續干你們想對我們乾的暴行,然而我們仍然愛你們。你們在我們的家裡放置炸彈,恐嚇我們的孩子,你們讓戴著3K黨尖頂帽的暴徒進入我們的社區,你們在一些路邊毆打我們,把我們打得半死,奄奄一息,可是,我們仍然愛你們。」

1960年2月,北卡羅拉納州格林斯博羅市爆發的「靜坐事件」,這一事件促成了「學生非暴力協調委員會」和「學生爭取民主社會」兩大左翼學生組織的成立。金試圖建立南方基督教領袖會議的青年分部,組織中的青年激進成員卻對金的保守抵抗策略表示不滿。1961年,「學生非暴力協調委員會」又掀起「自由乘車運動」,金拒絕參與活動。這些不和使得南方基督教領袖會議與新左派之間的矛盾擴大,成為後來金領導的民權運動與從學生運動中孵化出的激進黑人團體之間割裂的伏筆。

金顯然沒能有效地贏得學生們的支持。當1962年6月,湯姆·海登代表「學民社」在休倫港發表《休倫港宣言》時,他所聲稱的「代表一代人的議程」中,也顯然沒有包含金所設想的訴求。

但在六十年代早期,美國還未全面參與「越戰」、校園運動還在醞釀當中、新左派方興未艾,金領導的南方基督教領袖會議在黑人民權運動中是主導力量,其「非暴力抵抗」理念也符合社會現實,足以表達黑人的訴求。

於是在1963年,金領導的運動達至頂點。4月,伯明翰爆發白人警察暴力鎮壓黑人示威者事件,金領導了遊行示威並被捕;8月28日,「進軍華盛頓」示威,金領導超過二十五萬人聚集華盛頓特區,並在林肯紀念堂的台階上發表了著名的《我有一個夢想》演講。緊接著1964年,他的聲望也達到頂峰,不僅成為《時代周刊》年度人物,更被授予了諾貝爾和平獎。

馬丁·路德·金《我有一個夢想》

然而正是從1964年開始,馬丁·路德·金的「非暴力不合作」理念開始失效,而黑人民權運動內部也出現了分裂。

走向暴力革命的黑人運動

當年夏天,「學生非暴力協調委員會」組織了「密西西比自由之夏」運動,近千名學生深入美國南部幫助黑人登記選票、行使憲法賦予黑人的正當利益。然而結局卻是三名民權工作者被殺,近七十間黑人教堂、商鋪被焚燒。

輿論嘩然。媒體大肆報道三名民權工作者的死亡(其中有兩名白人),並全程跟蹤了進程(數月之後屍體被發現),白人種族主義者遭到譴責,新左派開始出現在主流媒體的報道中,而黑人民權運動在其中的角色則曖昧不清。

馬丁·路德·金排斥白人並歧視婦女,這兩大「污點」在其民權生涯中飽受質疑,而在新左派投身黑人民權後,他的選擇是迴避,既非積極支持,也反對。與此同時,他恪守的「非暴力」策略也基本斷絕了民權工作者們主動進行抵抗和抗爭的可能。

因而這一事件之後,新左派運動暫時陷入危機,而面對流血事件,黑人民權運動的另一位領袖人物,主張暴力革命的馬爾科姆·X,開始公開批評馬丁·路德·金的策略。

馬爾科目·X

馬爾科姆·X早年建立了黑人穆斯林家園,極力主張暴力革命並鼓吹「黑人民族」理念。他繼承了他那位穆斯林導師的革命理念,同時他的「黑人民族」設想也是二三十年代馬庫斯·加維「回到非洲」的延續。「密西西比自由之夏」後,他的聲音贏得了許多黑人的支持。

1965年,是黑人民權運動轉折之年。

2月21日,馬爾科姆·X遇刺身亡,美國多個城市爆發黑人示威遊行;3月,美國向越南派出地面部隊,「越南戰爭」擴大。4月,「學生爭取民主社會」領導了六十年代第一場反戰遊行。

反戰運動興起、新左派轉向反戰運動以及X遇刺,標誌著六十年代中後期美國社會現狀、政治格局和種族問題的徹底改變。美國社會陷入戰爭陰雲、學生組織的規模擴大、種族問題一直沒有得到徹底解決,以往的和平示威和靜坐抗議成為過去,更為激進、更富衝擊力的活動成為必須。

尤其對黑人民權運動來講,「非暴力抵抗」已經不合時宜。黑人需要的不再是靜坐和開會,而是走上街頭,甚至是在必要時,武裝自己。

5月,鼓吹「黑人力量」(Black Power)的斯托克利·卡邁克爾(Stokely Carmichael)當選「學生非暴力協調委員會」主席,並竭力清除白人成員——而眾所周知,作為學生運動中堅力量,「學生非暴力協調委員會」一開始是在馬丁·路德·金的影響和支持下成立的。

而同年晚些時候,加州奧克蘭的休伊·牛頓(Huey Newton)和博比·希爾(Bobby Seale)成立黑人武裝團體「黑豹黨」(Black Panther Party),成員統一戴上貝雷帽和軍服,手持衝鋒槍行走在市區中心(那個年代,持重型武器上街合法)。

黑豹黨名義上繼承了金的「非暴力」理念,但在實際執行中往往出現這樣的狀況:當白人警察在黑人聚居區執法時,會有一隊黑豹黨全副武裝的成員進行「圍觀」,以「確保」執法的公正。六十年代後期,類似的行為演變成了以保護黑人權利為名的街區「割據」。

黑豹黨

「黑豹黨」和卡邁克爾領導下的「學生非暴力協調委員會」,最終成為指導黑人民權運動的新生且具有威脅性的力量,黑人民權開始徹底轉向暴力。

1965年以後,城市種族暴力持續升級。黑人開始主動焚燒汽車、打砸商店、和警察發生正面對抗,並在遊行示威中採取暴力抵抗。從芝加哥到紐約,從東海岸島西海岸,幾乎所有大城市都爆發過種族暴動,黑人掄起石頭砸毀警車、街邊店鋪熊熊燃燒、白人警察手持防爆盾和警棍的情景通過電視媒體出現在前往美國普通家庭的客廳里。

面對「非暴力」的失效,馬丁·路德·金做出過嘗試。他在1967年曾發起「窮人運動」(Poor People"s Campaign),將黑人民權運動由爭取公民權全力轉向爭取經濟權,理由是失去了經濟權利而始終處於社會底層的黑人,連溫飽問題都沒有解決,談何政治權利的爭取?然而響應者寥寥。早期和他一道領導「非暴力抵抗」的領袖們已大多投身暴力革命。

我們,全美國的窮人要求:體面的工作和收入!擁有體面生活的權利!

1968年4月4日,馬丁·路德·金遇刺身亡,全美爆發了有史以來最大規模的種族騷亂,100多座城市發生暴力事件,黑人走上街頭,要求嚴懲兇手。但以民權運動分化的背景下回顧這起事件,黑人憤怒地在城市裡進行武裝抵抗,目的卻頗為諷刺:紀念倡導「非暴力抵抗」的民權運動領袖的遇害。

式微的新左派運動與暴力革命

那麼六十年代整整十年當中,從「非暴力抵抗」到所謂的「暴力革命」,黑人民權運動究竟又取得了怎樣的效果呢?

實際上在1964年、1965年和1968年,迫於民權運動的壓力,美國國會先後通過了三個民權法案,保障了黑人的公民權利;進入七十年代後,又有一系列修正法案通過,種族隔離終於成為歷史,黑人基本取得了和白人相同的政治、經濟和社會權益上的廣泛的平等地位。

隨著六十年代的結束,新左派要麼走向極端恐怖組織,要麼在大眾的譴責中逐漸衰落;嬉皮士們大多回歸校園,七十年代以後成為中產雅皮;後期佔據主導地位的暴力革命也逐漸式微,黑豹黨分崩離析,休伊·牛頓幾次鋃鐺入獄,有組織的騷亂和暴動減少,而規模等同「進軍華盛頓」的示威遊行,再沒有出現過。

這其中難以定論的問題在於,究竟是前期馬丁·路德·金的「非暴力抵抗」起到了決定性作用,還是後期休伊·牛頓們力主的「暴力革命」使民權改革真正奏效?,黑人民權運動由非暴力轉向暴力是否不可避免,或者說,暴力革命是否真有必要?因為如今回首,六十年代各種運動中以黑人死傷最巨、黑人領袖大多因遇刺身亡走向生命終結,而美國幾乎所有大城市都發生過暴力衝突,毫不誇張地講,在這條轉變的道路上,黑人的確為平等與自由付出了太多不必要的代價。

本文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網站立場。責任編輯:黃亞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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