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文章:先賢所信,萬古常存
文/洪予健
《生命季刊》第25期
向慕道朋友傳福音,基督徒最怕人說是在「拉人入教」,於是常作如下三點聲明∶第一,基督教信仰最重要的,不是讓人接受一套神學教義和理論(由此使一些聲稱「各宗教都有一套自圓其說的教理體系,讓我如何知道誰對誰錯」的人,暫時啞口無言);第二,基督教信仰最重要的,也不是教人遵行一套倫理道德的標準(由此來幫助一些人破除「所有宗教都不過是勸人為善」的執迷);第三,基督教信仰最重要的,更不在於拉人加入一個宗教團體、服從一套宗教禮儀(這又使一些擔心「在接受信仰的同時,又得盡上某種義務」的人鬆了一口氣)。
如此三箭發完後,慕道朋友的好奇心終於被激發出來了∶「那麼,對基督教來說,什麼是最要緊的?」好,時候已到,機不可失,我們於是一鼓作氣,字字鏗鏘地說∶「基督教信仰的中心全在於這樣一個問題,那就是『耶穌是誰?』。」趁著聽者正感莫測高深之際,我們再接再厲地補充道∶「所以我們傳福音不是要你入教,而是邀請你來信主——接受耶穌基督為你個人的救主。」
「基督中心論」的真義
真是快刀斬亂麻,一語中的。如此傳福音,可使人立即感受到基督教確實不同凡響,從而幫助對方直接進入到基督信仰的核心。的確,在其他宗教和任何社會改革運動中,領袖們從來無法讓他們自己成為人們追隨的終極目的,他們充其量只能借著所宣揚的理念與主義,來號召群眾跟他們一起去追求達成某種目標。
而基督教恰好相反∶耶穌來到世上,至終的目的是引導我們認識祂、跟隨祂;因為「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祂表明出來」(約翰福音1:18)。耶穌最為人熟知的教導是指著祂自己而說的(約翰福音3:16,14:6),最大的神跡(復活)更是為了顯明祂的身份;而耶穌所完成的事工(包括在十字架上為罪人受死),之所以具有如此重大的意義,也無一不是因著耶穌的身份(神的兒子成了完全的人)而確立的。保羅論到耶穌時指出∶「祂在萬有之先,萬有也靠祂而立。祂也是教會全體之首。祂是元始,是從死里首先復生的,使他可以在萬事上居首位。」(歌羅西書1:17-18)
這就是基督教信仰所特彆強調的「基督中心論」原則。我們若看不見這一點,就把握不住基督教信仰的本質了。
然而,我們是否能夠因強調以基督為中心的信仰特點,就忽略教義、神學、道德倫理、教會聖禮在我們信仰中的重要性呢?當然不能。認為這些都無關緊要的人,是誤解了基督中心論的真義,將神原本在基督里相互聯繫的合一啟示做了過於簡單的分割。在基督教里,我們對教義、倫理及群體價值的重視與珍惜的程度,與其他宗教的努力相比,不但不應削弱,反而應該加強;倒不是因為它們看起來一定比其他宗教更優越,而是因為教義、倫理與教會在基督教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性,乃是由耶穌基督憑著祂特有的身份與權柄,加以肯定和宣告的。原來,基督中心論的本意,並不是要基督教的其他部分因此受到排斥而變得無足輕重;恰好相反,基督是基督教的中心,意味著其他的一切都要與居中心的基督相連,同享祂所發出的光輝和榮耀。
教會——真理的柱石和根基
讓我們來看看教會那無與倫比的價值是如何建立起來的。馬太福音記載,當年彼得在上帝指示下,認信耶穌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後,耶穌就宣告說∶祂要將教會建造在這不可動搖的認信磐石上,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祂(馬太福音16:16-18)。基督愛教會,為教會舍己(以弗所書5:25),這是教會無比珍貴的價值源頭;同樣,教會的重要性也在於耶穌基督所託付的使命上。基督是教會唯一的根基(哥林多前書3:11),世世代代的教會都要傳揚、維護、且委身於這永不改變的真理,才能立於不敗之地。保羅提醒提摩太,永生神的教會是「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提摩太前書3:15)。顯然,神的教會必須堅守在神啟示的全部真道上,否則就會受虧損。對此,忠於基要真理的基督徒都沒有異議;但是在具體的做法上,教會如何堅守神的真道,不被異端邪說所迷惑,也不致被各種偏差所左右,人們的意見就不一樣了。
有一種說法是∶「教會只要教導信徒好好地讀經禱告,學習如何愛主、親近主,就可以得蒙神的保守。」如果此時有人提出∶「不但如此,信徒還要有些教義及神學上的訓練和裝備,這樣才能更好地明白並把握神全備平衡的真理。」這人就會受到某種質疑∶有這種必要嗎?基督徒最大的特權就是可以在基督里與神相交,我們既有了那又真又活的主賜給我們的話語(聖經),幹嘛還要組織一套乾巴巴的、咬文嚼字的、學究氣十足的教義呢?尤其是看到那些同信一位主的基督徒之間因著教義的問題而引起爭論、甚至導致不和時,人們難免會想∶為何我們不能幹脆不理教義,單單仰望耶穌呢?至於神學,那都是書本上、頭腦里的知識,對信徒的敬虔生命不但沒有什麼幫助,學了反而使人容易自高自大、夸夸其談!
生命非教義,教義無生命?
這種責難有其合理的一面,因為基督信仰最重要的,永遠是關乎人與神在生命里的相交。但若深入思索,我們會發現上述責難一則對教義和神學及其作用有所誤解,一則也受到了某種偏差的方法論的影響,用簡單二分的眼光,將基督教信仰中原本應該是和諧一致、相互效力的方面對立起來,甚至造成自我矛盾。頗具諷刺性的是,當有人主張信耶穌最重要、教義與神學都無所謂的時候,這人其實就是在試圖宣告一條重要的教義,而這個教義唯一的目的,就是使人不要相信教義的重要。
的確,上述主張的前半部份——信耶穌最重要——是對的(而這也正是基督中心論的教義所強調的),只是我們還要追問這人∶耶穌為什麼在基督教信仰中如此重要?這時他就不能說這是他憑感覺得出的結論,他會說這是根據聖經的啟示而來的;他會從耶穌獨特的身份和他所成就的事工這兩方面來支持他的說法。他若想將這主張表述得清楚、完整且具權威性,就非得回到教會兩千來歷經考驗的、有關耶穌位格的神人二性和十架救恩的教義上來不可;而若要將這兩個教義講得清楚,他又怎能不聯繫正統信仰中有關三位一體、神的創造與人的墮落等教義呢?這些教義在基督教信仰體系中具有頭等重要性的地位,基督徒如果否認教義的重要性,又從何確信耶穌必須是我們信仰的中心呢?
英國牛津大學的神學教授麥格夫(A.McGrath)曾就什麼是基督教的教義以及教義為什麼重要,寫過一本很有影響力的書《今日基督教教義》(基道書樓,以下簡稱《今》)。他指出∶「基督教教義是基督教會對神的自我啟示(特別是神在聖經中及透過耶穌基督的啟示)所作出的回應」(頁10),「它(教義)是人類在思想上對神的回應,正如愛是從人心裡對神作出的回應」(頁5)。教會必須忠於神的託付,成為他奧秘事的管家;而教義就是教會對所持守的信仰真理集中、全面、系統的界定和宣告。教義使信徒知道什麼是可靠的信仰生活指引、什麼是不可違背的信仰宗旨,也使世界知道基督教與他們的分別何在。這裡值得注意的是∶教義並非人的創造發明,教義的真理性及權威性只能建立在對神在基督里啟示的忠實回應上。一句話,教義不因人們的好惡而存廢,教義不接受世界潮流的同化,教義只忠於它的主人——神的啟示。
保羅一直關心教會是否能在主耶穌里忠心盡職地成為真理的柱石和根基,將神的道完全準確地傳下去。他在離世前的最後歲月里還不忘提醒提摩太,要守住神借他所傳的「那純正話語的規模」(提摩太後書1:13),並且「也要交託那忠心能教導別人的人」(提摩太後書2:2)。原來,神的道須從兩個方面來維護,即神道內容的純正性(純正,原文意為健全、未被侵害過),和神道規模的完整性(規模,原文是樣式、模範);前者為杜絕在神的道中混雜人的私意,後者指防止神的道被傳講得不完全、不平衡。
如何防止神道在宣講中的混雜和走樣呢?保羅勸勉提摩太作神無愧的工人,「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同上,2:15)。原來基督教的教義,就是從遵行保羅這一教導而來的;教義不是別的,恰是那真理的道(啟示本身)被正意分解而建立的標準。教義首先在微觀上必須純正精確(忠實回應啟示),其次在宏觀上必須完備有序(全備回應啟示)。借著教義,教會將神純正的話語及其規模宣告出來;一切的解經若違反了已經建立的教義標準,那就不是按著正意,而是私解和強解了。事實上兩千年來私解與強解的事是經常發生的,若因此造成的後果危及了基督教的主要教義時,我們就稱之為異端。
從教會的歷史上看,正統信仰的教義往往是因著必須與異端的謬誤搏鬥而建立起來的。譬如耶穌神人二性合成了單一位格,這個完整的教義是經歷了與諾斯底(否認基督人性的真實性)、馬吉安(否認基督道成肉身及復活)、亞流(否認基督的神性)、涅斯多留(認為基督的神人二性構成雙重位格)等等異端的多次鬥爭,才借著使徒信經(約100A.D.)、尼西亞信經(325A.D.)、迦克墩信經(451A.D.)的宣告,完全嚴密地建立起來的。
讀到這裡,一定會有人問∶我們又如何得知基督教的教義是正意分解真理的結果呢?神在此使我們從兩方面得到驗證∶其一是借著聖靈的帶領和光照,那就是耶穌所應許引導我們明白一切真理的靈(約翰福音16:13)。聖靈既然能帶領教會的先聖明白聖經的啟示,並且以教義的方式表達出來,這同一位聖靈也能帶領世世代代的基督徒同感一靈,來明白和相信這些教義確實表達了聖經啟示的真理。由此可見,教義的準確可靠性,不是人智慧的誇耀,乃是神大能的明證(馬太福音13:11;歌羅西書1:26)。
第二個驗證的依據,是以神的啟示為研究對象而建立的合理治學方式所取得的成果,也就是神學。教義和神學是兩個相互聯繫又有區別的概念。神學就是有關神的知識和學問,教義則可說是汲取了敬虔而豐富的神學研究成果,而被教會確認的重要信仰準則。教義是以神學為基礎的,但教義又不僅僅是神學。第一,因為教義關懷的是神學中那已被清楚顯明的真理。任何在最終的意義上不能幫助教會看清神啟示的真理,並深入理解、把握、及應用這些真理的神學研究,是毫無價值的。「隱秘的事是屬耶和華我們神的,唯有明顯的事是永遠屬我們和我們子孫的」(申命記29:29),教義不建立在隱晦不明的經文之上,也不越過神啟示的界線。在這種意義上,我們可以說,基督教的正統教義對矢志忠於聖經的神學研究者起著約束、規範、判別及指導的作用。第二,教義不僅向我們陳明有關神真理的知識,教義更是教會(神子民的群體)向神所作的信仰委身。神學家雖可以自由地從事神學研究並發表個人的研究成果,但卻不可以隨便將自己的結論上升為教義,以致造成教會中信仰的混亂;因為神學可以只代表個人的觀點,但教義卻永遠是教會持定真理的方式與依據。
眾所周知,在科學的發現史上,一切的進步都是建立在前人的努力與知識的積累上。如果說當年牛頓曾稱自己之所以能在科學上取得那樣的成就,是因著站立在歷史偉人的肩上,那麼我們基督徒更沒有理由讓自己屬靈的生命及裝備永遠從零出發,不尊重、不珍惜以往兩千年教會歷史留給我們豐厚的屬靈遺產!願我們從先賢所持守的正統信仰看清楚兩千年來聖靈大能的作為,將福音真理的傳承模式——正信的教義以及其中敬虔豐富的神學反省——薪火相傳,直到主再來的日子。
洪予健 來自中國大陸,現為加拿大溫哥華北美浸信會信友堂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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