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診限制輸液政策梳理:門診限制輸液,你準備好了嗎?
06-28
⊙編輯:精誠君截至目前,安徽、浙江、江蘇、江西已明確出台對門診輸液的限制性措施,直至全面取消。還有不少省份、地市的醫療機構在逐步明確限制門診輸液的政策。減少輸液對健康治療非常有益。由於「以葯養醫」的現狀,從三級醫療機構到農村的鄉村醫生,不合理的大量輸液帶給人們很大的健康問題,特別是抗生素的使用也很不規範。各地取消門診輸液最直接的原因就是要解決抗生素濫用,背後原因之一則是解決醫保控費問題。取消門診輸液並非簡單的治療方式的改變,關鍵是就醫理念的轉變。一般來說,輸液是僅對急救患者、重症患者和不能進食的患者使用的最後給藥方式。而在我國,這一給藥方式已成為人們習以為常的就醫模式,取消門診輸液,也是在逐步糾偏過去錯誤的就醫理念。我國目前並未在國家層面對醫院的門診輸液作出統一規定,但各個省市均在陸續出台相關執行政策。據了解,全國最早實行門診不輸液的醫院位於浙江杭州的邵逸夫醫院。該院早在1998年即停止門診輸液,醫院也沒有輸液大廳。而全國第一個提出在二級以上醫院全面停止門診輸液的省則是江蘇省。一、國家層面2004年,衛生部醫政司與總後衛生部藥品器材局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醫政司就抗生藥物在使用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出草了。文件的目的在於用以指導醫師合理規範地使用抗菌藥物,對於提高我國細菌性感染的抗菌治療水平,保障患者用藥安全。2005年,為加強醫療機構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的監督和管理,促進合理用藥,提高我國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水平,保護患者用藥權益,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和總後衛生部印發(抽查與分析住院病人的藥品(抗菌藥物)使用情況和抽查、分析門診藥品的使用情況)及(監測從住院、門診病人分離的細菌耐葯狀況)。2006年,衛生部辦公廳印發衛辦醫發〔2006〕133號。規定,所有部屬部管醫院均列入兩個監測網的成員單位。同年,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印發。提出以抗菌藥物合理應用為加強藥品使用環節管理專項工作重點。2008年,衛生部辦公廳印發(衛辦醫發〔2008〕48號)。2009年,衛生部辦公廳印發衛辦醫政發〔2009〕38號。對奎諾酮類抗生素進行了嚴格的限制並進一步明確抗菌藥物分級管理制度。2011-2014年相繼開展了四次。分別公布了治理活動方案(內容大致相同)。促進抗菌藥物合理使用,有效控制細菌耐葯,保證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明確規定了各類醫院抗生素的使用率及DDDs。2012年,國家衛計委醫政醫管局發布。其根據安全性、療效、細菌耐藥性、價格等因素,將抗菌藥物分為三級並指出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不得在門診使用。自(國衛辦醫函〔2014〕300號)首次提出,(1)加大門診、急診抗菌藥物靜脈使用管理力度。要組織開展門診、急診抗菌藥物靜脈使用情況的監測;根據監測結果,採取針對性措施,降低門診、急診抗菌藥物靜脈使用比例及使用量;(2)注重提高二級醫院和基層醫療機構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水平。二、地方層面江蘇省2011年,(蘇衛辦醫〔2011〕111號),對門診輸液已經有明確限制。按照意見要求,門診抗生素的使用應以口服或肌肉注射為主,嚴格控制靜脈輸液形式,需要通過靜脈輸液治療的,原則上應住院或留門診觀察室才能進行輸液。2012年,出台,對總共207種抗生素進行分類管理,要求南京等大醫院醫院門診禁止使用10種抗生素,基本上都是輸液所用的藥品。2015年,江蘇省衛計委(蘇衛辦醫政2015[23]號)。全省二級以上醫院(除兒童醫院)門診全面禁用抗生素輸液。2016年7月,全省二級以上醫院(除兒童醫院)門診全面禁止靜脈輸液。浙江省2012年,浙江省衛計委頒布(浙衛發 [2012] 168號)。明確了抗菌藥品的分級原則及管理細則並制定了浙江省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分級管理目錄(2012版)。2016年,浙江省衛生計生委辦公室頒布(浙衛辦醫政 [2016] 1號),對抗菌藥物的使用做了更加嚴格的限制。安徽省2014年,安徽衛計委發文(衛醫秘〔2014〕255號),要求降低門診、急診抗菌藥物靜脈使用比例及使用量並列出門急診53種不需要輸液疾病清單。*其他限制門診輸液的省市政策與江蘇、浙江、安徽類似,在此不再進行贅述。取消門診輸液時間表:時間省屬主要內容2012.04浙江浙醫二院取消門診輸液2012.04.28北京北大醫院取消門診輸液2013.03浙江浙大一院取消兒童門診輸液2013.09.01江西南昌大學二附院取消門診輸液2014.03.16北京中國醫科大學航空總醫院取消普通門診筋脈輸液2014.08.18安徽安徽衛計委發文《關於加強醫療機構靜脈輸液管理的通知》,要求降低門診、急診抗菌藥物靜脈使用比例及使用量並列出門急診53種不需要輸液疾病清單2015.11.11江蘇江蘇衛計委發文要求2016年6月起二級以上醫院(除兒童醫院)停止抗菌葯輸液,2016年底二級以上醫院停止靜脈輸液2016.01.22浙江浙江省衛計委發文要求三級醫院(除兒科與兒童醫院)取消靜脈輸液2016.03.01四川四川省人民醫院實行停止門診輸液(除兒科和腫瘤門診化療)2016.03.04江西江西衛計委發文要求嚴控門診輸液,鼓勵探索取消門診輸液業務2016.04.01廣東深圳寶安人民醫院停止門診成人輸液2016.04.03福建福建三明全面停止患者門診靜脈輸液(兒科除外)2016.04.18湖北黃石中心醫院取消門診成人輸液2016.05.01雲南雲南箇舊市人民醫院除急診科、兒科外,將叫停門診輸液2016.06.01河南河南人民醫院取消門診成人靜脈輸液;對門診中確實需要輸液治療的病人,河南省人民醫院可為患者開具處方,並建議患者到基層醫院或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進行治療2016.06.01廣東福田醫院除急診和兒科外,取消成人普通門診輸液;門診醫師違反輸液相關規定3次以上的,將停其處方權1個月2016.06.01新疆烏魯木齊市友誼醫院停止門診輸液2016.06.02四川四川省人民醫院全面停止成人門診輸液(兒科和腫瘤門診化療等特殊輸液除外)2016.06內蒙古內蒙古自治區人民醫院所有門診輸液室已取消,留存了一部分急診輸液室用於突發或夜間需要打「點滴」的患者版權聲明:本文來源:《人民日報》,國家衛計委,各地衛計委。尊重知識與勞動,轉載請保留版權信息。本微信所發布內容的版權屬於相關權利人所有,如存在不當使用的情況,請隨時與我們聯繫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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