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君:幸福指數研究的不同視角及國際比較

  

  人們對「幸福能否被測算」曾長期存在爭論和質疑,但目前對幸福的測算已經成為國內外相關研究中極具挑戰性和複雜性的學術和實踐問題。一些國家已經對構建本國的國民幸福指數進行了不同角度的探索。

  

  一、幸福指數研究的不同視角

  

  (一)心理學視角

  目前,幸福指數的測算並沒有公認和統一的方法,大部分研究都停留在心理學層面上。受20世紀中期認知心理學發展的影響,對幸福感的考察被置於個體對自身生活需求滿足程度的認知評價基礎之上,這一研究取向基本主宰了半個多世紀的幸福指數研究。一些研究者試圖從情感體驗來把握幸福感,幸福感被等同於快樂感。由於情感因素較多地與心理健康聯繫在一起,因而這一研究取向也被賦予了較多的心理健康色彩。

  美國普林斯頓大學心理學和公共關係學教授卡尼曼與艾倫·克魯格在2004年12月3日出版的《科學》雜誌上,發表了《描述日常生活體驗的調查方法——日重現法(DRM)》,提出了一種測量幸福值的方法——日重現法。其主要思路是,根據所設定的一定問題的框架,引導被測試者再現並回憶一天中有關快樂與幸福的狀態,並對被測試者的狀態進行評估和測評。通過專門為減少回憶偏差而設計的程序系統,使被測試者重現一天的活動和體驗,評估方較為系統地了解被測試者如何花費他們的時間、如何體驗他們生活中各種不同的活動和安排等。

  日重現法是一種微觀測度方法,該方法可以從微觀推廣到宏觀,從快樂原理推廣到國民幸福,從快樂測度推廣到幸福測度,以顯示整個社會的幸福水平,實質是統計上的現象學方法,即胡塞爾「回到事物本身」的方法。這是以「體察民情」為核心而設計的統計方法,類似於「訪貧問苦」。

  由美國密歇根大學教授羅納德·英格哈特(Ronald Inglehart)負責的世界價值研究機構(the World Values Survey,WVS)設立的幸福指數則十分簡單,該幸福指數問題只有一個,即:把所有的事情加在一起,你認為自己是非常幸福、十分幸福、不很幸福,還是不幸福?通過對被訪者的答案進行統計處理,計算出各個國家的幸福指數。

  (二)社會或文化視角

  日本著名制度經濟學家、斯坦福大學教授青木昌彥在《並非失落的十年——轉型中的日本經濟》一文中提出了一個頗具創意的新概念——GNC(Gross National Cool,國民生活快樂指數)。針對國際經濟學界對日本經濟的通常看法,青木認為日本近十年的發展模式並不是一成不變的,日本經濟運行中最大的變化就是事實上GNC正在取代GDP,成為日本經濟運行的重要衡量指標。他認為,日本經濟中最為活躍的企業,已經是一些在商業領域中著重開拓個人體驗的中小企業。它們讓更多的日本人感到愉快,感到幸福。這些企業生產的產品可能在傳統的GDP增長指標之外,但在事實上改善了日本人的福利狀況,因此宏觀經濟測量指標也應該從GDP轉變為GNC。而這種模式的國民幸福指數研究,也更多地強調了文化方面因素為國民帶來的幸福感的提升。

  另外一些研究者則將視野投向了個體潛能的發揮與價值實現,他們將個體的自我實現程度作為衡量人們幸福感的核心內容,自主、環境駕馭、個人成長、生活目的、自我接受等與個人價值密切相關的要素成為幸福感的重要成分。在他們看來,價值感是幸福感的核心。

  (三)可持續發展視角

  2006年7月,英國「新經濟基金」組織公布了與英國「地球之友」組織共同撰寫的一份名為《幸福星球指數》(Happy Planet Index,HPI)的報告。幸福星球指數由三部分構成:生活滿意度、預期壽命及生態足跡。計算公式為:幸福星球指數=(生活滿意度×預期壽命)/生態足跡。其中,生活滿意度數據主要來自世界幸福資料庫(World Database of Happiness)和世界衛生組織2002年的世界衛生調查;預期壽命數據來自聯合國人類發展報告;生態足跡數據主要來自全球生態足跡網(Global Footprint Network)中的《2004地球生態報告》(Living Planet Report 2004)。其中生態足跡(Ecological Footprint)是一個可持續發展的綜合度量指標,是指在現有消費水平、技術發展和自然資源背景下,一定數目的人口需多少土地才能養活。

  「幸福星球指數」與傳統經濟分析方法不同,它把主客觀因素相結合,以展現幸福度與物質生活水平的關係。正如美國生態經濟學家赫爾曼·戴利所言,HPI是衡量效率的終極標準。2009年,第二份全球HPI指數涵蓋了143個國家(佔世界99%的人口)。結果表明,世界離實現可持續福祉仍然很遙遠,擁有大量的財富並不能大幅增進民眾的幸福。

  (四)經濟學視角

  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西方各國經濟的發展和物質財富的積累達到了相當高的水平。人們普遍認為,收入增加可以使個人享有更多的物質財富,因此帶來更高的幸福感。然而,伴隨著經濟的增長和人們收入的提高,更多的財富卻並沒有帶來更大的幸福,出現了所謂的「幸福——收入之謎」現象。由於該現象是由美國南加州大學經濟學教授理查德·伊斯特林(R.Easterlin)在1974年的著作《經濟增長可以在多大程度上提高人們的快樂》中提出的,所以它又被稱作「伊斯特林悖論」。有關研究調查顯示,在一個國家的發展進程中,GDP與幸福指數之間具有一定的正相關性。但是,這種正相關性的存在是有條件限定的,當GDP在突破一定界限之後(人均GDP達到3000 ~ 5000美元),它對於幸福程度的解釋力度就會變弱。

  有關的研究結果表明:(1)失業對幸福的影響程度超過其他任何因素,若其他因素保持不變,失業率每增加一個百分點(從歐洲平均值的9%到10%)就會降低0.028個單位(滿分為4)的生活滿意度,相當於2%的人口從一個生活滿意度類別下降到另一個生活滿意度類別,例如從「不是很滿意」到「完全不滿意」;(2)自由與幸福水平之間存在顯著的正相關,不僅因為它對經濟活動產生影響,而且因為自由本身也確實能提高人們的幸福水平;(3)不平等對幸福的影響。Morawetz等人的實證研究證實了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收入分配越不平等,個人自我評價的幸福就越低的假設。Alesina等人的研究顯示,在歐洲,窮人的幸福與不平等強負相關,而富人的幸福則不受不平等的影響。

  (五)政策視角

  真正意義上的「幸福指數」實踐源自不丹,由不丹國王旺楚克於20世紀70年代提出,以取代「國民生產總值」的概念。旺楚克認為政策應該關注幸福,應以實現幸福為目標,並據此來實現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之間的平衡,並且將環境保護和傳統文化的保護置於經濟發展之上。在他的執政理念的指導下,不丹創造性地提出了由政府善治、經濟增長、文化發展和環境保護四個方面組成的「國民幸福總值」(GNH)。歷屆不丹政府至高無上的發展目標就是追求GNH最大化。如今,不丹研究的國民幸福指數已經擴展到九個區域:生活水平、健康、教育、生態體系的多樣性和彈性、文化的活力和多樣性、時間的利用與平衡、政府善治、社區活力及心理良好,每個區域都有各自相應的指數標準。

  不丹首次用幸福指數代替GNP,並於上世紀80年代末開始推行「全民幸福計劃」的舉措在一開始並沒有引起外界格外的關注。然而經過多年的發展,如今,不丹不僅在人均GDP方面領先南亞,而且國民幸福感更是令其他國家難以望其項背。不丹將幸福指數實踐於宏觀領域的成功引起了不少經濟學家和社會學家的關注,世界上不少著名的經濟學家把目光投向這個南亞小國,開始認真研究「不丹模式」。

  (六)生活質量視角

  主觀幸福感(Subjective Well-being, SWB)研究是由心理學家發起,經過一段時期以後,一些研究者開始從操作的角度對幸福感加以研究,先後出現了生活質量、心理健康和心理發展三種意義上的主觀幸福感研究取向。

  「生活質量(Quality of Life,QOL)」概念由美國經濟學家加爾布雷斯(Galbrith)在其名著《豐裕社會》中首次提出。加爾布雷斯認為,生活質量的本質是一種主觀體驗,它包括個人對於一生遭遇的滿意程度、內在的知足感,以及在社會中自我實現的體會。

  對生活質量的研究,從總體上看存在著客觀生活質量(Objective quality of life,OQOL)和主觀生活質量(Subjective quality of life,SQOL)兩種研究取向。客觀生活質量研究關注的是人類生存的客觀環境以及社會為民眾所提供的客觀條件,而主觀生活質量研究所關注的則是民眾對自身所擁有的環境與條件的主觀評價與感受。前者體現了經濟社會發展目標與人的發展目標的統一,強調了人的全面發展目標的終極性。而後者體現了人的客觀生存發展條件與主觀心理體驗的有機統一,強調了個體的內在體驗對於實現人的全面發展目標的重要意義。

  主觀生活質量研究中最常用的一個術語是Subjective Well-being,國內研究者一般將其譯作「主觀幸福感」,國外主觀生活質量研究者將其視為體現生活質量的核心內容,在許多場合下可以與「主觀生活質量」混用。較早從主觀幸福感意義上對生活質量明確加以闡述的是美國社會心理學家坎貝爾(Campbell)。在20世紀70年代中期的一篇論文中,他寫道,生活質量是「源於一個人對自己整體生活的當前體驗而產生的主觀的幸福感受」。

  總體來看,不同角度的研究取向從特定的側面揭示了幸福感的部分特徵,但也都存在著各自的缺憾,這一點已經被國外的一些研究者所意識到。然而這並不妨礙對幸福指數的進一步研究和探討,而且基於不同理論形成的幸福指數測量工具也得到了實證的驗證,並具有一定的信度和效度。

  

  二、國內關於幸福指數研究的進展

  

  國內研究者對幸福指數的關注與研究始於上世紀80年代中期。其中,多數研究針對的是老年人、青年學生、疾病患者等一些特殊群體。這類研究主要是在心理健康層面上展開的,主要是由心理學家進行描述性研究和探索影響幸福的主客觀因素,基本沒有涉及到宏觀的社會決策問題,研究者們採用的主要是國外研究者編製的研究工具,大部分工具在運用於我國居民時沒有經過必要的修訂。

  2005年全國兩會期間,中國科學院院士程國棟向會議提交了一份題為《落實「以人為本」,核算「國民幸福指數」》的提案,建議從國家層面上構造由政治自由、經濟機會、社會機會、安全保障、文化價值觀、環境保護六類構成要素組成的我國的國民幸福核算指標體系。

  2005年,深圳市社科院開始對幸福指數進行測量研究,項目組所設計的《個人幸福測量表》由20個問題構成,所測量的「幸福指數」包括人均GDP、人均可支配收入、恩格爾係數、人均住房使用面積、人均道路面積、每萬人擁有公交車輛數、每萬人擁有醫生數、人均壽命等維度。山東大學邢占軍教授從心理學角度出發,在《幸福指數的指標體系構建與追蹤研究》(2006)中提出了主觀幸福感測量的方法。浙江財經學院陳惠雄教授(2006)從經濟學、社會學與心理學等角度對影響主觀快樂感的主要因素進行了分析,圍繞個體狀況、親情狀況、收入狀況、職業狀況、社會狀況和生態狀況等6個快樂影響主要因子,設計了一套《快樂指數調查量表》。

  中國台灣學者陸洛從20世紀90年代以來對台灣居民的主觀幸福感進行了研究,通過梳理中國人幸福感的九大來源:自尊的滿足、人際關係的和諧、對金錢的追求、工作上的成就、對生活的滿足、活得比旁邊人好、自我的控制與理想的實現、短暫的快樂、對健康的追求,編訂了中國人幸福感量表(CHI)。美國芝加哥大學華裔教授奚愷元與中歐國際工商學院共同發布了《2005年中國城市及生活幸福度調查報告》,這一報告採取隨機抽樣電話訪問和網上問卷形式,調查內容包括總體幸福感、人情關係、交通設施、個人發展機會、生活環境等。

  從政府施政角度出發,2006年北京市社情民意調查中心開展了一次題為「北京市國民主觀幸福感」的調查,調查問卷包括了以下內容:收入水平及其滿意度;健康狀況及其滿意度;社會秩序、社會公平;對家庭的認同、和睦程度以及人際關係及滿意度;工作狀況及職業滿意度;期望和信心;歸屬感和幸福的綜合評價。江蘇省社情民意調查中心也曾於2007年開展了包括幸福狀況指標在內的江蘇百姓個人生活感受調查。

  國家統計局幸福指數研究課題組構建了基於若干政策視點的國民幸福度量體系,選擇富裕感、愉悅感、認知感、安定感、歸屬感、向心感、自由感、情誼感和期望感等9個指標,並於2009年在中部某省進行了幸福感測度問卷抽樣調查,取得了一些重要的研究成果。

  

  三、關於幸福指數研究的若干概念性問題

  

  (一)幸福悖論

  現代經濟學是構建於「財富增加將導致福利或幸福增加」這樣一個核心命題之上的。然而,一個令人迷惑的重要問題是:為什麼更多的財富並沒有帶來更大的幸福?這就是「幸福—收入之謎」或「幸福悖論」的表現。

  關於「幸福悖論」的討論,開始於Brichman和Campbell於1971年發表的一篇論文《享樂的相對主義和規劃美好的社會》。兩位心理學家在他們的研究中,將「適應水平(adaptation level)」理論應用到個體和集體幸福中,得出了如下結論:更好的客觀生活條件(收入)對於個人幸福滿足程度沒有顯著影響。

  1974年,美國經濟學家和人口統計學家伊斯特林圍繞「幸福悖論」進行深入研究。在Easterlin的分析中,在單個國家裡,在給定時間的條件下,收入與幸福之間的相關性不存在爭論,學者們一致認為,收入和幸福之間的因果關係是存在並且明顯的。研究表明,按平均數計算,生活在富裕國家的人比生活在貧窮國家的人要幸福。

  學者對於「幸福悖論」的解釋中有一類是「忽視變數」理論。這些理論認為,經濟學僅關注收入、財富和消費,而忽略了影響人們幸福的其他許多重要因素,包括:激勵與創造、健康、政治參與、社會渴望、自由、利他主義的喪失、不平等、社會資本的減少和地位外部性。特別是,如果這些非經濟因素與收入、財富和消費等經濟因素呈負相關時,那麼隨著GDP的增長,許多影響幸福的非經濟因素會下降,從而在不同程度上抵消經濟因素帶來的正面作用,於是就可能出現收入增加了而人們的幸福沒有相應增加的「幸福悖論」。

  (二)東亞幸福缺口假說

  所謂「東亞幸福缺口假說」由澳大利亞華裔教授黃有光提出,「東亞幸福缺口假說」實際上是「幸福悖論」在東亞的體現,它是指東亞國家和地區不僅有高收入水平而且經濟具有高增長率,但整體上看卻比其他地區的幸福水平低。

  關於東亞幸福缺口,黃有光教授提出了5種可能的原因:第一,由於東亞地區經濟高增長和民眾高消費,從而所引致的擁擠、污染和其他形式的環境破壞現象也大量出現;第二,無論在個人還是社會水平上,東亞地區過度的競爭有可能有害於幸福;第三,東亞人特有的教育方法和文化的影響,可能有害於本地區人民的真實創造能力以及個人和社會的幸福;第四,東亞文化過分強調一致、秩序和集體利益,從而可能有害於個人主義、自由和幸福;第五,在一定程度上,東亞文化太過於強調外觀,強調不丟面子,而較少重視真實內容和真實情感。

  (三)幸福鴻溝

  影響一國國民幸福感的因素來自多個方面,經濟收入並不是惟一指標。在基本需求得到滿足之後,收入帶動幸福的效應開始呈遞減態勢。收入水平越高,這種效應越小,以至達到可以忽略不計的地步。由此,該觀點也直接構成了「幸福陷阱」或「幸福鴻溝」概念的本義。

  經濟學家黃有光在《東亞快樂鴻溝》一文中指出:「總體而言,在收入水平非常低的時候,收入與快樂之間關聯度更為緊密,但儘管如此,在影響個人快樂的所有變數當中,收入決定快樂的比重仍不超過2%。」他還指出,「多個研究表明,社會的進步程度在一個國家收入水平(以1981年的物價為準,大概在3000美元左右)還很低的時候,二者密不可分,但一旦超過那個水平,這種互連性就會消失。」

  (四)「快樂水車」現象

  「快樂水車」現象是指收入增長(相當於不斷踏車),但快樂卻不相應增長(相當於在原地打轉,不往前走),即所謂的「有錢不快樂」現象。美國普林斯頓大學卡尼曼教授認為生活環境的改變對全世界幸福感幾乎沒有影響。例如,在過去50年的發展中,大幅度增加實際收入並沒有改變幸福滿意度。傳統理論認為有錢就快樂,GDP的增長就是幸福。而卡尼曼等人所研究的結果顯示,生活環境的改變對全世界幸福感幾乎沒有影響。人們的幸福表現為對產品和服務的體驗,而不是產品和服務本身。所以,產品和服務的增加,並不意味著幸福的增加。

  (五)收入與消費對幸福的影響——「棘輪效應」

  經濟學中是指人的消費習慣形成之後有不可逆性,即易於向上調整,而難於向下調整。消費者易於隨收入的提高增加消費,但不易於隨收入降低而減少消費,以致產生有正截距的短期消費函數,這種特點被稱為「棘輪效應」。這一概念是經濟學家杜森貝提出的。古典經濟學家凱恩斯主張消費是可逆的,即絕對收入水平變動必然立即引起消費水平的變化。針對這一觀點,杜森貝認為這實際上是不可能的,因為消費決策不可能是一種理想的計劃,它還取決於消費習慣。這種消費習慣受許多因素影響,如生理和社會需要、個人的經歷等。特別是個人在收入最高期所達到的消費標準對消費習慣的形成有重要的作用。

  

  【參考文獻】

  [1] 孫英,幸福論[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2] 邢占軍,主觀幸福感測量研究綜述[J]。心理科學,2002(3):81~ 83。

  [3]姜奇平,國民幸福指數的測度。互聯網周刊,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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