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針灸學》(新世紀第4版)教材幾處內容的探討
對《針灸學》(新世紀第4版)教材幾處內容的探討*
田開宇
(河南中醫藥大學針灸推拿學院,鄭州450046)
中國中醫藥出版社於2016年8月在前3版教材的基礎上重新修訂出版了「新世紀第4版」《針灸學》[1]。該教材也是全國中醫藥行業高等教育「十三五」規劃教材、全國高等中醫藥院校規劃教材(第10版)之一,並已陸續在全國高校使用。筆者在教學中發現有些內容值得商榷,甚至個別信息或許有誤,特此提出與各位同行共同探討。
1緒論部分所涉及內容
1.1 國家標準《針灸技術操作規範》的頒布時間
教材第5頁第6行提及「至2011年年底,已頒布22項針灸技術操作國家標準」,但實際情況是,2009年之前頒布了21項中的18項「針灸技術操作規範」,標準號為GB/T 21709.A-B(A為1至21數字,B為4位數頒布年份),2013年12月31日補充頒布了「芒針」「腹針」「毫針基本手法」及新增加的「刮痧」4項標準(2014年12月1日開始實施)[2]。因此,教材中此處「2011年」應改為「2013年」為妥。
1.2 中國援外醫療隊受援國家情況
教材第5頁倒數第6行提及「數年來,中國政府堅持向非洲國家派出有針灸醫師參與的援外醫療隊……」,但是據2013年「中國援外醫療隊派遣 50周年」的官方新聞稿,「從1963年向阿爾及利亞派首批醫療隊開始,我國先後向亞、非、拉、歐和大洋洲的66個國家和地區派遣過累計2.3萬人次援外醫療隊」。雖然至2012年底49個受援國中有42個是非洲國家[3],筆者認為仍應按照官方稱謂,將「非洲國家」改為「第三世界國家」為宜。
1.3 世界衛生組織(WHO)針灸適應證數目
教材第5頁倒數第1行提及「2002年,WHO列出了針灸應用的106種適應症」。雖然此前大量書籍及資料中均認為是「106種」,但筆者曾在查閱2002年WHO出版物Acupuncture-Review andAnalysis of Reports on Controlled Clinical Trial(《針灸:設對照的臨床研究報道之回顧與分析》)[4]時發現,實際上卻是107種針灸適應證,且分4類予以介紹,即:①已通過臨床對照試驗研究,證明針灸是一種有效療法的(包括放化療不良反應和過敏性鼻炎等)28種疾病;②針灸顯示有效、仍需進一步證明的(包括支氣管哮喘和貝爾麻痹等)63種疾病;③常規或其他療法難以奏效、僅個體對照試驗報道有些療效、值得嘗試的(包括黃褐斑和耳聾等)9種疾病;④在治療師有專業的現代醫學知識和足夠的監測設備的條件下,可嘗試針灸的(包括慢阻肺氣喘和嬰幼兒腹瀉等)7種 疾病[5]。
1.4 國際標準化組織(ISO)針灸國際標準
在論及WHO制訂針灸國際標準時,教材第5頁倒數第1行提及制訂「經穴名稱」標準,第6頁第1行提及制訂「腧穴定位」標準。筆者認為此兩處「經穴」和「腧穴」術語位置正好顛倒,因為1991年WHO出版物WHO Standard AcupunctureNomenclature (Reversed edition)(《WHO標準針灸命名–修訂版》)是對361個經穴[6]和48個奇穴[7]的所有「腧穴」命名進行了規範,而2008年的WHO Standard AcupuncturePoint Locations(《WHO針灸穴位標準定位》)[8]卻僅涉及了361個「經穴」的定位。對於此類引用WHO等外文來源的信息,教材內容選取應當採用第一手資料,而非簡單轉載。
此外,創立於2009年、秘書處設於我國上海的國際標準化組織(ISO)「中醫藥技術委員會ISO/TC249」以及2014年2月3日ISO頒布的首個由中國專家提交的針灸相關標準(ISO 17218:2014)「Sterile acupuncture needles for single use」(一次性無菌針灸針)等相關信息亦應在教材中予以介紹[9]。
2腧穴定位相關內容
2.1 定位方法
教材第28頁指寸定位法的橫指同身寸定義為「被取穴者手四指併攏,以其中指中節橫紋為準,其四指的寬度作為3寸」,筆者認為「中指中節橫紋」表述似有不詳,由於中指有三節,中節有上下兩橫紋,究竟以哪個「橫紋」為準?所以,應按照國家標準《腧穴定位人體測量方法》(GB/T 23237–2009)[10]以「中指中節近側橫紋」為準更為準確。
教材第71頁圖3-48中「崑崙穴至足底」3寸的標尺錯誤。依據崑崙穴定位(外踝尖與跟腱之間凹陷中)可知此標尺實為「外踝尖至足底」之間距離,雖然教材(第27頁)及所依據的國家標準《腧穴名稱與定位》(GB/T 12346–2006)中骨度折量寸表[11]中均無此間分寸規定,但是依據「髕尖(膝中)至內踝尖為15寸」「腘橫紋(平髕尖)至外踝尖為16寸」,可知內踝尖比外踝尖高1寸,由於「內踝尖至足底為3寸」,所以「外踝尖至足底」的距離實為2寸,也就是說「崑崙穴至足底」之間的距離應為2寸。
2.2 風市穴的定位
教材中腧穴定位採用的是國家標準《腧穴名稱與定位》(GB/T12346-2006),但第93頁的風市穴在採用此標準定位(在股部,直立垂手,掌心貼於大腿時,中指尖所指凹陷中,髂脛束後緣)前增加「髕底上7寸」之描述。1990版標準確實認為中瀆位於風市下2寸,但本教材在中瀆新定位「腘橫紋上7寸」時仍據舊標準(兩穴相距2寸)認為風市位於「髕底上7寸」(依「髕底至髕尖為2寸」和「腘橫紋平髕尖」,亦即「腘橫紋上9寸」)似有不妥。筆者認為由於風市、中瀆、陷谷3個腧穴的定位更正在2006版標準的前言中曾被特別聲明,且新標準風市穴的定位僅有取法(「中指尖所指凹陷中」),沒有分寸,更沒有與中瀆之間的距離關係,所以本教材宜遵循風市穴的這種新的取穴定位。其實,風市穴的新定位(有取法、無分寸)也是與古代文獻(《肘後備急方》《太平聖惠方》《針灸資生經》《醫宗金鑒》《針灸大成》)的記載和實際測量(「中指尖所指凹陷中」約為腘橫紋上11寸)[12]相一致的。
3毫針規格與捻轉角度
教材第136頁「毫針的規格」在涉及到毫針的直徑時,以表格形式將直徑(mm)0.45、0.42、0.38、0.34、0.32、0.30、0.28、0.26的毫針依次對應針號26至33。但是,這種規格表述與國家標準以及針灸針產品包裝標識完全不同。迄今為止的針灸相關國家標準中,僅有《針灸針》(GB 2024–1994)為強制性標準,其對針灸針的規格表述為「針灸針的規格以針體的直徑×針體長度表示」,針灸針的直徑(mm)也僅有0.16、0.18、0.20、0.25、0.30、0.35、0.40、0.45幾種規格[13]。由於《針灸針》(GB2024–1994)是醫療器械類強制性國家標準,所以臨床所用的針灸針產品皆以此直徑規格生產,在其包裝上也僅有諸如?0.35×25 mm字樣,均無「針灸針號」的標識。所以,教材所列針灸針規格與國家標準及臨床用針是不相符的。
教材第140頁倒數第1行所言行針時「捻轉角度一般在180°~360°」,筆者此前曾專門著文「《針灸學》教材及國家標準中毫針捻轉角度的疑析」予以探討[14]。若以直徑0.35 mm毫針為例,捻轉180°~360°的指間位移僅有1.8~3.6 mm,如此小的幅度捻轉與臨床操作極為不符。所以教材對捻轉角度暫不宜做硬性具體規定,應以達到「得氣」和「補瀉」等效果為度,僅做「勿單向捻轉過多,以免滯針」的提醒即可。
4針具器械及針刺部位消毒
教材在第133頁介紹了針灸施術前的消毒。關於針具器械消毒,教材列舉了高壓蒸汽滅菌法和藥液浸泡消毒法,但卻未按照衛生行業標準《醫療機構消毒技術規範》(WS/T 367–2012)[15]和《清洗消毒及滅菌技術操作規範》(WS 310-2–2016)[15]的明示將前者定為首選方法,並且所列舉的壓強(98~137.2 kPa)和溫度(115~123 ℃)參數亦與標準有別,特別是98 kPa的壓力僅相當於0.967大氣壓,尚不可稱為「高壓」。所以,筆者認為應當按照行業標準將「高壓蒸汽滅菌法」改為「壓力蒸汽滅菌法」,參數為壓力102.8~122.9 kPa、溫度121 ℃、20~30 min(下排氣式),或依據滅菌器產品(例如預真空式)說明書設定參數。
關於針刺部位消毒,教材僅提及用75%乙醇或1.5%碘伏從中心點向外繞圈消毒,但依據《醫療機構消毒技術規範》:「肌肉、皮下及靜脈注射、針灸部位、各種診療性穿刺等消毒方法主要是塗擦,以注射或穿刺部位為中心,由內向外緩慢旋轉,逐步塗擦,共 2次,消毒皮膚面積應≥5 cm×5 cm」,建議教材中亦應加上「塗擦共2次,消毒皮膚面積應≥5 cm×5 cm」的內容。
5頭針定位與主治
教材第172頁稱頭針法的定位是依據「1984年WHO西太區會議的《頭皮針穴名標準化國際方案》」和「國家標準《針灸技術操作規範(第2部分):頭針》」,其中「頂顳前斜線(MS 6):在頭部側面,從督脈前頂至膽經懸厘穴的連線」;「頂旁1線(MS 8):在頭頂部,督脈旁1.5寸,從膀胱經承光穴向後引一條長1.5寸的線」。但WHO西太區於1991年出版的WHO Standard AcupunctureNomenclature(Reversed edition)(《WHO標準針灸命名-修訂版》)一書中收錄的1984年東京會議通過的「頭針標準命名(Standard Nomenclature of Scalp Acupuncture)」方案中,這兩條頭穴線的定位描述分別為:「頂顳前斜線(MS 6)Anterior-Oblique Line of Vertex-Temporal:From Qián shéncōng前神聰(one ofthe acupuncture points of EX-HN 1 Sìshéncōng四神聰,1 cun anterior to GV 20 Bǎihuì百會)obliquelyto GB 6 Xuánlí懸厘.」[(筆者譯文)從前神聰(四神聰之一,百會前1寸)斜向懸厘];「頂旁1線(MS 8)Lateral Line 1 of Vertex:1.5 cun lateral to Middle Line of Vertex,1.5 cun long from BL 7 Tōngtiān通天backwardalong the meridian.」[(筆 者譯文)頂中線旁開1.5寸,從通天向後循經引 1.5寸長]。
因此,筆者認為:「頂顳前斜線」和「頂旁1線」的正確定位,應當分別是「前神聰至懸厘」和「通天至絡卻」的連線。教材中的定位錯誤應是源於國家標準《針灸技術操作規範(第2部分):頭針》(GB/T 21709.2-2008)附錄A[16]中對WHO頭針標準定位采標時疏忽所致,為此筆者曾撰文「《針灸學》教材及《頭針》國家標準中頭穴線定位的疑析」[17]予以探討。此外,筆者認為「頂旁1線」和「頂旁2線」的主治亦應像「頂顳前斜線」和「頂顳後斜線」一樣治療「對側」肢體的病變[18]。
6 灸法的定義及耳穴代碼
教材第147頁灸法的定義為「借灸火的熱力和藥物的作用,對腧穴或病變部位進行燒灼、溫熨,達到防治疾病目的的一種方法」,但是此定義卻無法涵蓋第129頁「現代針灸儀器」中「灸療儀」(電熱艾灸儀、電熱溫灸儀、光灸儀)的內容。所以,筆者認為應將「借灸火的熱力和藥物的作用」改為「以艾葉等可燃材料或其他熱源產生的熱力」為宜。
教材中腧穴及頭穴線的名稱均按照國家標準附有由字母數字組合的代碼(如足三里ST 36、頂中線MS 5),但耳穴名稱卻未依國家標準《耳穴名稱與定位》(GB/T 13734-2008)[19]附帶耳穴代碼(如內分泌CO18),且教材第175頁對該標準的標準號誤為「GB/T 13724-2008」。此外,筆者建議在耳穴章節應當提及法國醫生諾吉爾博士的「倒置胚胎學說」,以視對知識的尊重。
7針灸治療各論中病證的辨證分型
本版教材中病證的名稱、定義和辨證分型仍未採用中醫藥行業標準《中醫病證診斷療效標準》(ZY/T 001.1-94)[20]的內容。例如,教材中眩暈的辨證分為肝陽上亢、痰濕中阻、腎精虧虛、氣血不足4型,而《中醫病證診斷療效標準》卻分為風陽上擾、痰濁上蒙、氣血虧虛、肝腎陰虛4型。關於中醫病證的分型在不同出版社的教材中,甚至同一出版社同系列教科書的臨床各科教材中都不統一。筆者建議有必要統一教材編寫規範和依據,並應以國家及行業頒布的標準為準,如遇標準有誤和不妥,可以共識為準。
8小結
中醫藥教材建設應當順應中醫藥標準化和國際化的發展趨勢,也是我國新時期中醫藥人才培養和中醫藥行業高等教育發展的戰略需要。2012年11月16日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印發了《中醫藥標準化中長期發展規劃綱要(2011–2020年)》(國中醫藥法監發〔2012〕43號),其中特彆強調應「將中醫藥標準作為中醫藥教學培訓、教材編寫遵循的基本依據」,所以筆者認為,集科學性、公允性和權威性的國家(GB)標準、衛生行業(WS)標準、中醫藥行業(ZY)標準應當貫穿在高等院校的教材的編寫過程中[21]。但是缺乏科學性和嚴謹性的標準也會導致信息的錯誤甚至以訛傳訛、誤人子弟。教材中「針灸針的規格和消毒」及「捻轉角度」均依據了內容欠妥的國家標準《針灸技術操作規範(第20部分):毫針基本刺法》(GB/T 21709.20-2009)和《針灸技術操作規範(第21部分):毫針基本手法》(GB/T 21709.21–2013)(前者建議捻轉角度<90°,後者90°~180°)的內容;教材中頭穴線定位及主治也是依據了內容有誤的《針灸技術操作規範(第2部分):頭針》。本文雖有吹毛求疵之嫌,但一部好的教材(乃至標準)在傳播給學生知識的同時也應傳遞一種嚴謹的精神和科學的態度,這也對教材編寫人員(乃至標準制定者)的責任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應僅僅滿足在前版基礎上的簡單修訂和二手資料的採用,而應當嚴謹認真、與時俱進、善於思考、勇於創新,方能打造出經得起時間考驗的精品級教科書。(選自《中國針灸》雜誌2018年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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