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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若離去,我便忘記

  還是流淚了,在她靜靜的躺在白色的石碑上,克萊爾央求那些抓她的警察:「別打擾她,讓她睡醒好嗎?」然後靜靜的摟苔絲在懷裡,輕吻著她,那一刻,我淚還是滴落了,滴落於那一記遲到的吻,滴落在了那個幸福又悲情的章節。    世間事,本無常,本不完美,最美的情感終究都會以悲劇收尾,徒留給人太多遺憾和傷感。    合上最後的書頁兒,拭去眼角的淚滴,一抹斜陽照進來,灑在客廳米黃色的牆紙上,那些細碎的花兒就活起來,嬌羞的,柔柔的,在嫩黃色的牆上舞動;最數那一束銀柳,粉色的骨朵兒,妖嬈在客廳的角落裡,盡情地撒歡,讓我忍不住放下書,悄悄的走過去撫摸她,親吻她。頓時,屋裡變得溫暖,安靜。    從沒想過,生活會變得如此安寧,日子會過得如此平實。一段時間裡,戀上了小說,稍一空閑,就會端坐在別人的故事裡,打發著自己的光陰。那種時日,很悠閑,很享受,放下了工作,逃離了喧囂,一個人靜靜地聽歌,默默地讀書,為著書中的章節百折千回,同時也引發我去思考一些問題,諸如為著一段情感,我們是應該和苔絲一樣不顧一切的堅持,讓自己低到塵埃里,甚至是為此死去?還是該如克萊爾一樣,即便再愛,因著某件不能接受的事情,而狠心轉身離去,不去傷害自己……唉,感情的事,無法言說,旁觀者怎能解其歡愉和悲苦。    偶翻以前的文字,多數以回憶為主題,以憂傷為基調,以無奈做收尾。遊走在一段情感中走不出來,看著快樂是別人的,憂傷是自己的,整個人頹廢了,無望了。曾經幻化的生活,越走越遠。總以為情感是浪漫的,婚姻是美好的,即便是沒車沒房,也應該是夏日午後,梧桐樹下兩人相慰的背影,你疼著我,我戀著你;是春之拂曉,被鳥語聲喚醒的情侶,我為你寬衣,你為我梳妝;是秋的淺夜,月色中的親昵,我躺在你懷裡,你親吻我的額……然現實,卻是一把白菜,兩根蘿蔔,爭吵計較,甚至沒了親親我我的片段,一度,這樣的日子讓人窒息,兩種生活的反差,兩類人的較量,淡忘和接受的煎熬,日子就像一塊不小心撞碎卻又黏在一起的玻璃,和好不可,分開不易,那是一種什麼樣的生活啊,親人的痛失,情感的迷離,無望的生活,那時就想,日子完蛋了,生活完蛋了,一切都完蛋了!可如今,當一切慢慢淡去,當真實的生活來臨,不免想那時的自己該是多麼的傻蛋,不就是那麼一個人嗎?不就是那一場情感嗎?至於嗎?生活中除了情感之外還有很多值得我們去追求的東西,還有很多人值得我們去愛。    這樣說來,未免褻瀆了愛情。愛情應該是高尚的,純潔的,永恆的。怎可以不去用心?怎可以去忘記?只是我以為有些情感不屬於自己了,就不該再去堅持;有些人走遠了,就應該去淡忘,如若繼續,恐怕會很受傷,更受傷!就《苔絲》而言,克萊爾是愛苔絲的,應該說愛到骨子裡,可當他在新婚之夜知道苔絲被人糟蹋過的時候,卻默默地走了,狠心捨棄所謂的最愛,而苔絲,卻堅守著這份愛,卑微地活著,在最痛苦的時候,本來她可以接受別人的愛,甚至是可以求助克萊爾的家人,但她都沒有那麼做,為了他,為了她的那點自尊,寧願去山裡勞作,寧願寄人籬下,甚至是衣不蔽體食不果腹,直至「像她那樣,連一隻蒼蠅,一個小蟲,也不忍心傷害,看到一隻小鳥關在籠子里也常常為之流淚的女子。」到後來為了能和克萊爾在一起,竟然能舉起刀來,深深的刺殺了那個傷害她的人。原本多好的女子,可因為一段感情卻毀了自己的一生,不免搖頭嘆息,怪不得張愛玲說:「愛你,我低到了塵埃里,如塵埃里開出的花。』在紛繁的世界裡,你看不到我的嬌艷,當你摟著她在懷裡的時候,我在窗口默默思念你,為你祈禱,願你幸福。」這該是多麼厚重和真摯的愛啊!可若是苔絲和張愛玲都能轉世,當她們看到所愛的人,依然在牽著別人的手幸福擁抱的時候,他們會不會傷心流淚?會不會後悔?我想可能會吧,《胭脂扣》里如花和十二少是相愛的,但兩人的戀情因地位懸殊遭十二少父母的反對,為了彼此能夠在一起,二人約定服食鴉片自盡,陰間相遇,來生結緣。然而,如花在陰間苦苦等了十二少五十年,依然沒找到,於是來陽間尋覓,卻發現十二少並沒有遵守諾言,依然苟且活在陽間,如花在好心人的幫助下,最後在一個製片廠里找到了潦倒不堪年老的十二少,如花只說了一句:「謝謝你,再見了,我不想再等了。」悄聲離去,一句「我不想再等了」,夾雜了多少無奈,蹉跎了多少歲月,我想,如花說這話的時候,是心碎的,也是後悔的,可又能怎樣?時過進遷,一切都過去了,青春過去了,美好的歲月過去了,我們怎能挽回?    唉,怎麼又說到情感呢?很久都不曾觸及這個話題了,忙碌的日子,繁重的工作,生活把原本瘦弱的女子變得堅強,把原本浪漫的人變得低俗,更不消說那些高尚的情感了。那天,偶遇故人,四目相對,擦肩而過,沒了往日的心動,更沒了以前的那份難捨,就那樣平靜的連一絲微笑都沒有。見我如此的淡定,他竟然有些不甘心了,發來信息質問我,怎麼都不願多看他一眼?是啊,我也奇怪自己怎麼都不願多看一眼?也奇怪自己怎麼沒激動,要在從前,恐怕激動的連我自己都不知道做什麼好了吧!猶記得分手後不久,因為太難捨,太想念,無數個日子都是用深深的思念來計算的,用淚水來浸泡的。沒有他,沒有愛,日子都過不下去了,在開門關門上樓下樓都想著有關他的一切;為了聽聽他的聲音,很多次跑去公用電話亭,撥通他的號碼,聽他「喂」一聲,速速掛斷;更有甚者,某天在街角看到了他,又怕見到他,於是包了個計程車,慢慢的跟在他身後,看著他逛街,看著他和人說話,看著他在我們常去的小吃店裡吃東西,看著他打手機……而我坐在車裡,淚流滿面,司機被我感動了,不停的給我遞紙巾,心疼我說像我這樣痴情的人現在太少了,並且執意不要我給車費,還把我拉到河對面去轉了半天,看我心情好點兒才離開。現在想來,那是多麼難熬痛苦的日子啊,那時的我又是多麼的痴情啊!所幸,時間沖淡了一切,愛人和家人把我帶入了一種全新的生活,讓我重生,我沒有像張愛玲那樣鬱郁而死,也不像苔絲那麼勇敢地為愛不顧一切,而做了一個平凡的女人,忘卻過去,接受新生活。較之現在的生活,他曾伴我的風花雪月難忘,他曾給我的浪漫柔情難忘,可又能怎樣呢?一個人轉身離開了,就真的離開了,生病了,他不在,流淚了,他不知,心痛了,他不憐,過去在好,誓言再美,都已經是過眼雲煙了,唯有身邊的人,才更能心疼你,照顧你,關心你。唯有真實的生活,聽鍋碗瓢盆唱歌,看老公女兒嬉戲,才是真正的人生。     張曉風說,人生,在生命高潮的波峰,享受它;在生命低潮的波谷,享受它。而我要說,愛情,相愛時,好好去愛;離去時,就勇敢的去忘掉。只有真正的忘卻憂傷,忘卻疼痛,才能開始一段新生活,才能更好的去愛另一個人。很多時候,我們以為他就是我們的一輩子,沒了她(他),城池陷落,日月無光,並且以為從此以後再也不會愛上任何人了。其實不然,再美的情感也會被時間沖淡,也會被歲月中某種東西代替,就看我們自己能否做到如若離去,記得忘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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