閻崇年老師考證,《揚州十日記》是偽造的!

王秀楚《揚州十日記》虛構了明末清初一場人類慘劇,清軍屠殺十日,80萬人死亡,《揚州十日記》的政治意義遠遠大於歷史價值,當年辛亥爆亂之所以成功,很大程度上因為《揚州十日記》,被掩蓋的震驚大屠殺,讓當時很多漢族人對滿清充滿仇恨,也導致了清朝和平退位後革命黨對滿族的全國性報復屠殺。閻崇年老師先給出支持《揚州十日記》的資料,再進行反駁,結論是,《揚州十日記》是賣國賊孫大炮和日本人偽造的,意圖是瓦解和分裂大清國。不僅《揚州十日記》是偽造的,而且彙集明朝末期野史的《明季南略》也被別有用心的人篡改,以支持所謂揚州大屠殺的謊言。現在,中國要穩定和諧,而某些主張漢服的人士卻不斷揭開滿漢之間的傷疤,因此,閻崇年老師特寫此文澄清事實真相。

西元1644年,清兵在多鐸的率領下,解放全中國,向南推進,勢如破竹,迅速佔領了徐州、亳州、盱眙,並乘勢下淮安,奪泗州,渡淮河。四月十九日,明將許定國引多鐸師至揚州,揚州被清國水陸各路重圍。守將史可法統率軍民,堅守弧城,同時,向弘光小皇帝求援,弘光不應,揚城告急,四月二十一日,明總兵李棲鳳、監軍副使高岐鳳拔營出降,形勢更為危急。史可法等堅守至四月二十五日,終因彈盡糧絕,被清兵攻破。根本沒有屠城的歷史記載!而且冷兵器時代,八十萬人是怎麼樣死的?揚州城有沒有八十萬人口?

明末清初,揚州有王秀楚這個人存在么?王秀楚身為史可法的幕僚,為什麼大量的南明史料沒有他生死年月日記載?王秀楚,明末清初揚州人,曾任史可法的幕僚,《揚州十日記》作者。「其間皆身所親歷,目所親睹,故漫記之如此,遠處風聞者不載也。」 查焚屍薄載其數,前後約計八十萬餘,其落井投河,閉戶自焚,及深入自縊者不與焉。」《揚州十日記》為什麼是炮黨從日本帶回來的?上述的種種禁書禁詩,為什麼沒有在清朝失傳?揚州十日的記載主要來自《揚州十日記》,這是一本僅八千字不到的小書;但此書長期被清廷禁止無法流通,導致清末以前大部分人對此屠殺事件一無所知。直到清末有心人士將此書由日本帶回,「揚州十日」事件才廣為世人所知,陳天華在《獅子吼》寫道:「有當時一個遺民,於萬死一生之中,逃出性命,做了一本《揚州十日記》,敘述殺戮之慘。」可說是為辛亥革命的成功造就了輿論準備。偽書《揚州十日記》在史學界影響很大,一些書籍如:《清代通史》、《辭源》、《辭海》,《中外歷史年表》、《清史編年》等皆予引用。

最致命的錯誤是,王秀楚身為史可法的幕僚,《揚州十日記》說,「四月十四日督鎮史可法從白洋河失守,踉蹌奔揚州」。但是,史可法當時並未到白洋河。應延吉《青磷屑》卷下。「揚州十日」被清兵屠殺八十萬人的由來,此說極不可信。《明季南略》卷三云:「揚州煙爨四十八萬,至是遂空。」,根本沒有八十萬。據《〈揚州十日記〉證訛》》作者考證,揚州城當時人口不會超過十萬人(作者羅列詳細的數據和圖表);吳子輝著《揚州建置筆談》(江蘇古籍出版社出版)中,有專門介紹歷代揚州府縣人口的篇目,其中萬曆六年(1578年)揚州各州縣的總人口為81萬人,當時揚州所轄州縣十座。明末揚州城池不大,容納不下80萬人。    按照上述記載,結合《揚州府志》所刊揚州府城池圖,複製當時揚州府城池的示意虛線內為舊稱宋大城處,原來周長2280丈,經明朝張德林改筑後為周9里,計1757丈5尺,即稱為府城處市河東部為新城區,系明嘉靖乙卯築以防倭寇者,周長約10里, 計為1541丈9尺。府志提供了城的周長,城池圖提供了城為四邊形的,但未說明邊長。在四邊形中以正方形面積最大。    按照正方形進行計算,其結果是:府城區面積約2144760.25平方米。新城區面積約1651255平方米。整個揚州府城的面積約為3795985.25平方米。    按照城池圖估算,城內的民房、官廨、寺廟、學校、廳堂樓閣、園院場橋等建築物及河渠所佔地約為60%。假如王秀楚所記被殺人數「八十萬餘」是實,不把清軍、揚城生存者及其他方式死亡者計在內,這「八十萬餘」人的人均佔有土地面積僅4.7平方米,如將建築物所佔面積減去,則人均僅佔有土地不足1.9平方米。這些人在生前,要摩肩擦背,死後要象柴禾一樣地碼起來。人在這樣環境里是不能夠進行生存活動的。更何況揚州的實際形狀不是正方形的,其面積平方米數必定要小於上述數字,而人口採用了「八十萬」這個最小數字。如果把城內面積數字減少而把「八十萬」以外的數字加上,那麼在清軍入城前,揚州府內人一個挨一個也容納不下了,這是根本不可想像的。    揚州府領屬三州七縣,它們是高郵州、泰州,通州,江都縣,儀真縣、泰興縣、寶應縣、興化縣、如皋縣、海門縣。縣附府治揚州府和江都縣在同一境內。 自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迄萬曆六年(1578年)的185年中,揚州府所領三州七縣的編戶丁口,除成化十三年外,變化都不大。無論整個揚州府還是江都縣一縣的編戶數與人口數的比例,基本是在1:5這個數字上下浮動。這和我國的多數比較發達地區編戶丁口人數的比例基本一致。  萬曆六年(1578年)到康熙十四年(1675年)的近百年內,揚州全府丁口減少約42萬人。萬曆以來,災禍頻仍,崇禎以來,戰亂加劇,人民死走逃亡,人口大量減少是必然的。由於揚州府衙始終和江都縣在同一處,就人口數字而言,府縣為一。從江都縣一縣的登記來看,康熙前期和洪武時期的丁口數字基本持平而稍稍低於成化、嘉靖二朝。約減少了三萬左右。  百年左右時間裡,江都縣減少人口約三萬,揚州全府在百年左右時間裡減少人口約42萬。揚州府所領三州七縣共十個單位,平均起來,每個單位減少約四萬人。江都縣所減少的人口數字也是接近的。  自洪武以來,全府丁口最多時是萬曆六年(1578年),也僅有81萬餘人。揚州府和江都縣同在一城,府屬除政府機構外,並不另有自己直轄編戶丁口。就人口而言,府縣為一,而江都縣全部人口(包括郊外)從未達到過十萬。    王秀楚在《記》中記述的是揚州城內的大屠殺,不是揚州府全境的大曙殺,而揚州城內從來沒有過這麼多人,也容納不下這麼多人,這是明明白白的。所以,即使把全城殺光,也不會超過十萬人,更何況事實上不可能殺光。

《揚州十日記》一文自身的矛盾    (一) 順治二年(1645年)三月十二日,大學士馮銓、洪承疇因皇上「一日之間,萬機待理,必習漢文曉漢語,始上意得達而下情易通」,遂奏請選派滿漢詞臣向皇帝進講六經。昭連在《嘯亭雜錄》卷二《啟心郎》條記載說:「國初滿臣不解漢語,每部置啟心郎一員,以通曉國語(按即滿語)之漢員為之,職正三品,每議事坐其中。」這都反映了清政權在北京建立之後,實行全國範圍的統治,在語言文字上遇到的困難。1644年以前,清軍雖曾數次入關,但停留時間都比較短暫,滿漢語言障礙不可能迅速超越。迨豫王大兵進入江南地區,戰事緊迫,沒有學習漢語的條件,而且清軍從未到過江南地區,江南(揚州)話比北方話更難於聽懂,即便是講漢語,用漢文的漢人,也不易聽懂,更何況剛過淮河的清軍。另外一方,即揚州人,多數人聽北方話也會感到困難,時至今日,在南方和北方人之間,不是仍然存在著互相聽不懂的情況嗎?,更何況清軍講的是「滿語」呢!王氏卻在文章中多次提到聽「滿兵」講話和他與「滿兵」對答如流的講話情節。如「一騎獨指予呼後騎曰:「為我索此藍衣者」。「卒固囑我於諸婦曰:「看守之,無使逸去。」」王秀楚不僅能聽懂滿語,並且能和「滿兵」相問答,現將這段話摘抄如下:    紅衣者熟視予,指而問曰:「視爾非若儔輩,實言何等人」?予念時有以措大而獲全者,亦有以措大而立斃者,不敢不以實告,紅衣者遂大笑謂黃衣者曰:「汝服否?吾固知此蠻子非常等人也。」(引者按:清朝服飾制度,普通人是不準也不敢穿黃色,包括明黃、杏黃和金黃的衣物的,這裡卻是說是穿黃色衣服,豈非大謬)復指洪嫗及予問為誰,具告之。紅衣者曰:「明日王爺下令封刀,汝等得生矣,幸勿自斃。」命隨人付衣幾件,金一錠問:「汝等幾日不食?」予答以五日,則曰:「隨我來」。    從這段流暢的對話中,怎能感覺到這是「滿兵」用「滿語」於江南人第一次見面時的直接交談呢!揚州人講的話,不但清軍將官可以聽懂,「滿卒」也聽得懂。如記一「滿卒」對其兄進行敲索時,其兄哀懇曰:「吾有金在家地窖中,放我,當取獻。」又如在「滿卒」污辱婦女時,被辱婦女說:「此地近市,不可居」。在他妻將受辱時,他對「滿卒」說:「婦孕多月,昨乘屋墜下,孕因之壞,萬不能生,安能起來?」而這個從未到過江南地區的「滿卒」對各類內容的揚州話都聽得懂,是令人難以理解的。諸如此類的談話,還有多處,不一一例舉。    此處須說明一點,《記》中所能講漢語的「滿兵將」系指滿州旗之兵將而非漢軍旗之兵將。因原著通篇未涉及漢軍旗兵將,同時《記》中多處明確寫道:「領此者三滿卒也」,「突遇眾騎至,中一與卒滿語一、二,遂舍予婦去」、「自相奮擊,內一卒勸解,作滿語」等。

(二) 揚州城破後,南明總兵劉肇基曾率兵進行巷戰,史書不乏記載。而王秀楚根據自己的「目睹」記二十五日城破時情況是:「予復至後窗窺城上,則隊伍(指清軍)稍疏,或行或止。俄見有擁婦女雜行,闞其服色皆揚俗。」緊接著他從家中出來,又看見「北來數騎皆按轡徐行,遇迎王師者,即俯首若有所語……迨稍近,始知為逐戶索金也。」在硝煙瀰漫、喊殺震天的戰鬥之際,清軍競攜帶婦女從容地走在城上,將士們挨戶索錢,這是有悖情的。    按軍事常識論,清軍既奪取揚州,戰役的目的已達到,自然應彈壓保守之,而王氏在記敘五月初一的情形時,除描述了清軍的搶殺外,並記有:「是日,興平兵復入揚城而寸絲半粟盡入虎口。」到初二日,府州縣均已任命了官吏,而記述初五日情形時,城內仍然是「往來打糧者日不下數十輩……,初不知為清兵為鎮兵為亂民也。」勝利之清軍競能容忍「興平兵」和土匪之流任意進出府城,對其肆意搶掠也不聞不問,這也予情理不合。    (三) 王氏在其書中有三處提到清軍將領,記敘亦頗詳明。其一,四月二十八日,記其兄之遭遇時云:「伯兄亦來,雲是日被動雲負擔,賞以千錢,仍付給令旗放還。」從這一點也可以看出清軍並非毫無軍紀的野蠻之師。其二,在同一天里還發生了另外一件事:「復聞有王姓將爺,居本坊昭陽李宅,以錢數萬日給難民。」還些清軍既是強盜--任意搶殺,又是菩薩--救貧賑災,先當強盜,後做菩薩。以搶來的錢再施捨給原主。這樣的記載不禁使人懷疑。其三,二十九日與他談話的紅衣青年將領,曾勸慰他「幸勿自斃」,還給他「幾件衣服」和「金一錠」,當知道他家人已五天未吃飯後,就親自將他帶到一宅院,命人給他家燒魚做飯,他吃飯後,還允許他把魚和飯帶走去喂受傷的哥哥。這又叫人怎麼理解呢?    (四) 王氏在四月二十六日記事中引用「滿卒」話說:「我輩征高麗,擄婦女數萬人,無一失節者」。這裡不談他何以能如此透徹的理解滿語,就征朝鮮一事,史書記載頗詳,後金(清)與朝鮮共發生戰爭二次。第一次是在天聰三年(1627年)正月,由貝勒阿敏率兵遠征,距1645年已十八年,第二次是崇德元年(1636年)十二月,這次是由清太宗親征,兩次征戰,均無「擄婦女數萬人」之事,即《李朝實錄》也無此記載。且當時稱「朝鮮」,不稱高麗。    (五) 自古以來,兵火相連。揚州烈火,王氏屢屢述及。令人不解者,如此空前的兵燹之後,城中竟然還存有「督鎮(史可法)所儲軍糧,如丘陵,數千石。」未受任何損失,供清軍用它來賑濟災民。《記》中甚至還有這樣記述:「自念五日起,至此已五日,或可冀幸遇赦,乃紛紛傳說洗城之說。城中殘黎冒死縋城昔大半。舊有官溝,壅塞不能通流,至是如坦途,夜行晝伏,以此反罹鋒,城外亡命利城中所有,輒結伴夜入官溝盤詰,搜其金銀,人莫敢誰何。」觀此,給人印象是清軍只在城外活動,只是在白天活動,夜晚競無守城之兵,城外不知為誰家之天下,競會有人在清軍「屠殺」的時候,夜入城內送死。這哪裡是戰爭尚未完全結束的揚州城?

天山上的妹妹編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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