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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捨勝過索取?

隨著搬家的日子近在咫尺,我一直努力像人之將死一樣,儘可能地往外送東西。我已經決定,只留下自己最喜歡的東西。當地教堂外面的條幅上寫著:「為大齋節簡單生活」,而我把自己的東西都送出去,也算是在以某種方式踐行這一倡議了。

不過,把東西送出去絕對不是簡單的事。周末,我為自己把四件絲綢上衣(兩件還沒穿過)遞給一位好朋友時內心的痛苦感到驚訝。就在我勇敢地把它們送到她懷裡時,這些衣服似乎突然成了我最可愛的東西——有一件是鴿子灰色的,一件是香檳色,一件是天藍色,還有一件是珊瑚色(這是我新選的顏色)。我的理由就是,三年沒穿過它們了,儘管在衣櫥里顯得很漂亮、很吸引人,但也不值得保留了,因為我要租的房子空間有限。接著,我開始自責沒有給它們更高的評價,再過幾分鐘,我發現自己已經替它們鳴不平了。毫無疑問,這是當小說家最糟糕的一點:能有的感受你都會有,而不只是擁有自己的感受。如果你每次丟棄東西的時候都覺得自己被丟棄了,那生活可真是讓人疲乏不堪。有個女人每次倒垃圾都要哭,因為她再也看不到這些垃圾了。我還不至於那麼嚴重,不過你也能想像出來了。

我朋友拿著我給她的這些上衣非常高興,走的時候,她還對我說:「如果哪天你看見我穿著其中一件,心想:『不行,我還得要回來。"那你就直說啊!」真是悲壯啊。我還記得,當初我們買下這座房子,到這兒來時,以前住在這裡的孩子們在小路上站成一排,哭得像淚人兒一樣。我們得到的顯然正是他們失去的,在這種情況下,我們真是很難把他們哄高興。當時我覺得有點迷惑,現在卻充分理解了。

我相信,給朋友還很新的好東西是有禮節的。我這輩子還從來沒讚賞過什麼東西,不管它多漂亮,如今卻有了這麼一條硬性規定:「現在它對我來說太大了。」不過,如果你的行為表示有些你不想要的東西也許別人想要,那你該說些什麼呢?衣服也好、容器也好,不會有什麼批評的含義吧?那麼會不會是奉承呢?如果接受禮物的人年紀比你小得多,倒還好說。如果朋友與你同齡,話又該怎麼說呢?

「我穿不合適了,不過我想你穿也許合適。」這話要是對一個精神昂揚的人說還行,但是對偶爾會有點偏執狂的人說,就不適宜了。可誰又不是這樣呢?

「它對我來說沒什麼用了。」這話聽起來就好像這件衣服遭了詛咒或者是天生有點小逆反。「這個顏色與我的臉色不相配。」這麼說可能會有用,但如果你朋友也自詡有同樣的臉色可怎麼辦?

我打算把一些價格不菲的普拉達厚底黑色漆皮鞋送給一個愛鞋狂朋友。我計劃把鞋帶到她的新書發布會上,當作祝賀她出書的禮物。這些鞋是我5年前買的,因為它們讓我想起我姐姐羅斯曾經穿過這種鞋,非常好看。然而,厚底鞋從來也不符合我對鞋的選擇標準。有時候,我會沮喪地覺得,自己就像一個長途卡車司機,因此,我得拿一些女人味兒十足的東西來中和一下。厚底鞋並不會讓我覺得自己是女主角,精緻一點兒的鞋才有這個作用。就像我朋友傑克說的那樣,它可不是芝麻菜。不過,我還是很高興擁有這些鞋,它們還有一個持久的顯赫之處——我就是穿著它們跟大衛"鮑威(DavidBowie)搭了幾句話,講的是他2002年左右在戶外臨時展館宴會上穿的衣服。有那麼一陣兒,我對這段記憶還挺百感交集,但我用堅定的語調告訴自己,不要多愁善感。

我要對我的作家朋友說:「你想要這些東西嗎?我很喜歡它們,卻不怎麼穿了。」給別人這類東西一定要輕鬆一些。畢竟,她會幫我減輕不必要的輜重。如果這些東西十天後出現在她家街角的慈善商店,我也很高興把它們買回來。

哦,大衛"鮑威,我一定會那麼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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