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議清朝軍機處的發展及其影響

淺議清朝軍機處的發展及其影響

胡陽新

(湖北省巴東縣第二高級中學 444324)

摘要:軍機處,清代官署名。是清朝中後期的中樞權力機關,它創立於雍正八年(1730),結束於宣統三年(1911年)責任內閣的成立,軍機處的設立是中國封建社會皇權達到頂峰的標誌。軍機處是了解清朝歷史不可缺少的部分,同時也是中國政治制度史上的重要組成部分。

關鍵詞:軍機處職權軍機大臣議政王大臣會議內閣

OnthedevelopmentandinfluenceofQingDynastyimperialmilitarycouncil

Hu Yang Xin

Abstract:Imperialmilitarycouncil,QingDynastyofficersignature.WasthecenterpowerinstitutionofQingDynastymidandlatepart,itestablishedinYongzhengineight(1730),finishedinXuantonginthree(in1911)theestablishmentofresponsibilitycabinet,establishmentofimperialmilitarycouncilwastheChinesefeudalsocietyimperialauthorityachievesthesymbolofcrest.TheimperialmilitarycouncilisunderstoodthatQingDynastyhistoryessentialpart,alsoistheimportantcomponentinChinesepoliticalsystemhistory.

Keywords:Imperialmilitarycouncil;Terms;Militaryminister;KingandCouncilofMinisters;Cabinet

在清朝統治中國260餘年裡,清世宗(雍正)一朝僅13年,是比較短暫的;然而,在這短暫的時間裡,清朝的中樞決策機構發生了重大變化,議政王大臣會議的權力日益衰亡,內閣成為「內曹」,而辦理軍機事務處成為中樞決策機構,軍機大臣乃至軍機章京成為中樞決策的重要組成部分。九卿會議依然如故,其他的奉命而行的各種決策形式同樣依舊保持,軍國機要的軍機大臣與日常庶政的九卿會議,兩者成為重要決策群體;高宗(乾隆)即位之後,一度裁撤軍機處,後又復設。至宣統三年四月,建立責任內閣,再度裁撤軍機處,至此退出歷史舞台。軍機處自始自終,歷時180多年,在清朝中後期的中樞決策影響甚大。本文將從軍機處的發展變化中,探究其作用和影響。

一、軍機處成立時間

關於軍機處設立的時間,史料上沒有明確的最初建制身份,官修與私人記錄各執一詞,所以在史學界歷來眾說紛紜,有泛稱於雍正年間,有雍正十年說(1732年)、雍正八年說(1730年)、雍正七年說(1729年)。根據清朝軍機處檔案記載和後人著述的有關材料,為雍正八年說較為可靠,其理由如下:

首先,軍機處官員的著述中有明確的記載,如梁章鉅《樞垣記略》原序記載:「自雍正庚戍(八年)設立軍機處,迫茲九十餘年,綱舉目張,人才輩出,」梁章鉅從嘉慶二十三年(1818年)到道光二年(1822年)曾任軍機處章京,所以他著《樞垣記略》所引檔案材料較為可信。

其次,軍機處各種檔案中記載為雍正八年開始存檔,現在遺存的軍機處檔案,有《漢軍機處檔案總冊)一本,其冊首記載「雍正年自八年始設軍機處,所以各種摺檔,俱自八年始存。」其他總冊也從八年開始存檔,這是軍機處成立於雍正八年的有力佐證,總冊包括《上諭檔》、《議復檔》、《月折檔》等。

第三,在清代官私著作中找到一些佐證,在《樞垣題名》的序中,有軍機處為雍正八年始設的記載。還有,《光緒會典事例》卷一O五一中載有乾隆四十八年上諭稱:……第自雍正八年設立軍機處以來,五十餘年,所有諭旨批奏事件,未經發鈔者尚多……再根據《澄懷主人自訂年譜》:「八年四月……聖躬違和,命廷玉與大學士馬爾賽、蔣廷錫辦理一切事務……」。

以上記載,雖然沒有談及設立什麼機構,但可以看出,從八年四月開始,這三個首任軍機大臣的大學士,即開始參予機務的出納而承旨出政了。另外,在乾隆十九年(1754年)三月軍機處滿文《月折包》內,有軍機處奏片一件,在文中明確指出軍機處設於雍正八年;同時根據李鵬年先生對清代軍機處檔案的考證,認為軍機處應成立為雍正八年。因此以《光緒會典事例》、《樞垣紀略》等的記載為依據,以軍機處的檔案記載作印證,判斷軍機處成立於雍正八年,當是比較可靠的。

二、軍機處成立原因

軍機處始建於雍正朝中期,是為了集中軍政大權,便於處理西北軍務而設立的,但是軍機處的出現並非偶然。

1、根本原因

縱觀歷史,清朝是封建社會的晚期,也是封建社會專制皇權頂峰時期,軍機處的創建,實際上是是清朝初期滿族統治者由貴族分權向中央集權不斷演變的產物,是清朝滿漢聯合體制在中央集權和君主專制制度下發展的必然結果,同時也是中國封建專制制度不斷發展的結果。中國的封建歷史是以皇權為核心的專制統治,可是歷代封建王朝的行政大權卻是集中在中樞機關,由宰相來實現,因此皇權和相權必然會發生矛盾。

秦朝首創丞相制度,丞相為百官之長,掌握行政大權。漢承秦制,雖有所改變,但三公中仍以司徒為主要重臣。直到東漢初,光武帝劉秀起用掌管文書的小官尚書,以專司章奏和出納王命,才分奪了丞相的部分權力。然而久之,尚書令又成了名符其實的宰相,三公徒具虛名而已。在三國曹魏時期,用職位低下的中書令取代尚書之權。南北朝時期又以侍中(門下省長官)參預政事,以鉗制中書。隋朝則確立了三省分權制,以內史(中書)省領旨,門下省審核,尚書省執行,三省長官同為宰相,互相牽制,相權才得到一定的削弱,皇權因此得到了一定的強化。唐朝時期,唐雖承隋制,但為了抑制中書權力,更以品級較低的官員加「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或「同中書門下三品」職銜,參預政事,相權實際掌於「同中書門下三品」之手。宋朝局部統一後,皇帝為獨攬大權,設中書省與樞密院二府和三司即鹽鐵司、度支司、戶部司,各掌行政、軍事、財政之職,互不統轄,直接受命於皇帝。明朝建立後,明太祖朱元璋廢除了一千多年來歷代相傳的丞相制度,而將政務分歸六部,而六部聽命於皇帝,一切軍政大權最終皆歸於皇帝一人之手。然而到了明中葉以後,卻因皇帝惰於聽政,大權又旁落於皇帝的秘書班子——內閣,成為了明朝輔佐皇帝處理日常庶政的中樞行政機構。

清朝建立以後政治制度大體沿襲明代,清王朝又是以滿洲貴族集團為主體而建立起來的封建王朝,因而也有以保護滿洲貴族集團利益為最高原則的特殊之處。清初滿族政權決策機構是由滿洲貴族組成的議政大臣聯席議政制,「每五日集朝一次協議國政,軍國大事均於此決之」,其辦事機構為內三院即內秘書院、內國史院、內弘文院。後由在順治、康熙二帝初年設輔政大臣,這樣議政王大臣、內三院以及輔政大臣,他們在很大程度上,分享了皇帝的一部分權力。在康熙、雍正時期,清朝的統治進一步得到鞏固和加強,可皇權仍面臨著嚴重的威脅,而這種威脅主要來自滿洲貴族集團內部,其中八旗首領、滿洲親王是干擾和削弱皇權的主要危險。這些王親貴戚權力極大,儼然同皇帝一起共理軍國大事。此時,軍機大權主要掌握在八旗諸王手裡,諸王貴族集團具有僅次於皇帝的實權,他們利用議政王大臣會議與皇帝分庭抗禮。八旗貴族勢力的發展,嚴重地阻礙了皇權,使中央政令也不能貫徹執行,這對於清王朝來講是一種嚴重威脅,任其膨脹勢必重蹈明王朝滅亡的覆轍,順治、康熙、雍正三朝皇帝比較清醒地認識到了滿洲諸王勢力對皇權的嚴重威脅。

為了加強封建專制主義皇權,在將近一個世紀的時間裡,清朝皇帝同其各旗主、諸王以及各種有礙於皇權的勢力進行了鬥爭;順治時改內三院為內閣,就是為了抑制諸王勢力而採取的有力措施.康熙時期也同輔政大臣及諸王展開激烈鬥爭,1667年設南書房,作為處理政務的機構,以此來消弱內閣和議政大臣的權力。特別是雍正時期存在著奪嫡政變鬥爭,不僅僅反映在滿洲貴族集團、八旗諸王之中,而且在皇帝骨肉兄弟的宗室諸王間也劇烈地進行;同時在軍事自康熙五十四年(1715年)起,西北兵端肇起,戰事不斷,軍費開支使得清政府背上了一個沉重的包袱,不僅引發了經濟問題,並且常年的征戰,將兵之權自然散落在統兵大將的手中。兵權旁落,諸王爭權,皇權削弱是每個封建帝王不會容許的事情,所以在雍正即位之初,他首先就收回了諸王的兵權。雍正收回了諸王對下五旗統率權,使諸王失去了與皇權的抗衡的能力,同時將兵權掌握在自己的手中,並對宗室皇族進行血腥打壓。緊接著於1730年設立軍機房,並於1733年(雍正十年)正式改稱軍機處,所以加強皇權是創立軍機處的根本原因。

2、直接原因

直接促成軍機處創立的原因大致有兩個。

首先為籌劃西北軍務而設立。趙翼說:「雍正年間,用兵西北兩路……始設軍需房於隆宗門內,選內閣中書之謹密者入值繕寫,後名軍機處。」王昶也說:「雍正七年,青海軍興,始設軍機房。」雍正初年,蒙古和碩特部首領卜藏丹津叛亂失敗後,被準噶爾部所收容,這一切令清廷無法容忍,《清實錄·世宗憲皇帝實錄》中記載,世宗亦嘗謂:準噶爾世濟凶頑,心懷叵測,將來必為蒙古之巨患,遺國家之隱憂是用發兵,聲罪致討,上承先志,玉靖邊陲,師出有名,事非得已兩路軍機,朕籌算者久矣其軍需一應事宜,交與怡親王允祥、大學土張廷玉、蔣廷錫密為辦理。所以,從雍正當時對準噶爾部的態度中不難看出,西北用兵勢在必行;也有文獻記載在雍正十年二月,寧遠大將軍岳鍾琪奏劾副將石文焯縱敵,雍正即命軍機大臣議奏。同年,西路軍大本營移駐穆壘,雍正選定六月初四日時啟行,在四月十三日命軍機大臣通知岳鍾琪,「將一應事宜預先留心備辦,但軍機宜慎密,以防漏泄」。其他方面的軍政、八旗事務,雍正往往也命軍機大臣辦理。雍正對西北戰事的籌劃,戰事一起,國事軍事紛至沓來,就會加重了雍正及輔政大臣的工作量,超出平日的政務量,在這種情況下,一個高效機密迅速的辦事機構就顯得尤為重要可見,軍機處的設立對於緩解雍正在軍事決策事物上的壓力,是非常必要的。

由此我們可以認為軍機處的創立是一個與雍正年間因西北軍務籌備所需要而設立的機構,主要體現了在一個「軍機」字上。但是在康熙在位期間,同樣戰事頻發卻沒有引發軍機處的形成,這裡就涉及到促成軍機處創立的另一個直接原因,即保守機密。

其次,保守機密。軍事行動特彆強調機密,但是當時內閣位於太和門外,官員連日執勤,容易泄露機密,如雍正曾告誡大學士等:「凡大小臣工,面奉諭旨,皆國家政務,不當輕泄於外」;由此可見當時內閣泄密情況嚴重。同樣掌議軍國大政的議政王大臣的保密性也不好,如康熙曾訓斥議政王大臣:「今聞會以之事尚未具題,在外之人即得聞之」。為了保證軍事的機密性,使得雍正不得不在現有的制度上重設一個機構,即軍機處。趙翼《檐曝雜記》記載:「雍正年間,用兵西北兩路,以內閣在太和門外,儤值者多,慮漏泄事機,始設軍需房於隆宗門內,選內閣中書之謹密者入值繕寫,後名軍機處」。隆宗門位於保和殿後側,深處大內,又與皇帝日常起居辦公的養心殿毗鄰,所以在該處辦理軍機要務,既易於保密,又便於皇帝隨時宣召,及時處理緊急重大的機要事務;同時軍機大臣辦公地點,也隨皇帝的行止而定軍機處沒有固定的衙署,具有機動性;如皇帝駐蹕頤和園,其軍機處則設在園內左如意門內;如在西苑,軍機處就設在西苑門內。

軍機處為了更好的保證事務的機密性,對朝中大臣也嚴格限制進入軍機處,並專以文盲為軍機處差役。《清實錄·世宗憲皇帝實錄》中記載:「軍機處為樞密重地,非奏事人待旨及上所宣召者,雖王公大臣不許私入,如敢私入,或私自會見軍機官員,隨時糾劾論處」;同樣軍機處差役「蘇拉」照例選十五歲以下不識字的幼童擔任,故軍「蘇拉」稱之為「小幺童」。在清中葉以後「蘇拉」有年過六十年以上,仍以「小幺童」稱他們。雍正為了親自掌握全國情況以便直接控制,還推行「奏摺」。奏摺用皮匣密封,別人人不能私開,有了奏摺和奏匣後,軍機處絕密程度更進一步加強,同時軍機處成員行動也皆受嚴格限制;同時也不準其與部院官吏、督撫、將軍攀緣交往,更不能接受他人禮物賄賂,「軍機司員至今不叩年禮」。在1800年(嘉慶四年)又規定各部院衙門文武大臣各直省督撫藩臬,「凡有奏事者及軍營帶兵大臣等,嗣後陳奏事件俱應直達聯前,不許另有付封關會軍機處,各部院文武大臣不得將所奏之事預先告之軍機大臣」。所以從軍機處所在位置和機動來看,軍機處的創設帶有保守機密的目的是其出現的另一個直接原因。

三、演進及其正規化

軍機處在創建後,歷朝對軍機處都做了一定的整頓,同時軍機處的各種功能也日趨正規化。

雍正一朝成為軍機處的草創時期,此時的軍機處具有很強的秘密性、臨時性和非正規性。軍機處始創於雍正八年(1730年)初名軍機房。1732年鑄造「辦理軍機印信」,軍機處成為常設機構。1735年,弘曆繼位,是為乾隆帝,於雍正十三年十月二十九日替罷軍機處,其職盡歸總理事務王大臣代之。其主要原因西北戰事結束,在雍正年間隨著西北二路大軍出師失利,朝廷與準噶爾部議定疆界,西北二路戰事偃旗息鼓,相安無事。戰爭既然結束,裁撤軍機處就順理成章的事了。如在雍正十三年十月二十九日乾隆命裁軍機處將軍機事務移交總理事務王大臣處理,第二天,就下達諭旨給總理事務王大臣曰:「從前,西北二路軍務交辦理軍機事務大臣等定議,其苗疆事務,又另委大臣等定議。今西北二路即已無事,而苗疆之事亦少,大小事件既交總理事務王大臣辦理……其原辦軍機事務之果毅公訥親、海望。徐本,著協辦總理事務……豐盛額、莽鵠立,著不必辦理軍機事務,各在本任行走」。據此,可以看出乾隆裁撤軍機處主要是因為西北戰事結束。

由於軍機處對皇權有著強烈加強作用,在乾隆二年(1737年)十一月,為了其個人的專制獨裁,裁撤總理事務王大臣,復設軍機處。關於軍機處的復設,或者對其「複名」,如《軍機處題名記》記載;「乾隆三年,王大臣請罷之,詔複名軍機處。」據此可以看出先為裁撤總理事務王大臣,而後恢復軍機處,且總理事務王大臣有當時總理事務的和碩庄親王允祿、和碩果親王允禮,分別高居首、次之位,但在裁總理事務王大臣後,復設軍機處,並沒有委任允祿、允禮兩位親王為軍機大臣;由此可見,乾隆裁撤總理事務王大臣,復設軍機處,並不是簡單地「複名」,而是對中樞決策機構的有一次重大的調整或者重新建立。乾隆復設軍機處後不但常設不廢,而且辦理的事務也越來越多,職權也比雍正時期更大,在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議政大臣會議被廢止後,內閣變成了只辦理例行事務的機構了,而軍機處正式成為中樞決策機構。

嘉慶(顒琰)繼位後,致力於整飭軍機處,將軍機處至於自己的嚴格控制之下,以防軍機大臣專擅朝政,從而使軍機處成為唯命是從的統治工具,嘉慶帝整飭軍機處,使軍機處日趨鞏固,職權也日趨發展擴大。同治初年,兩宮太后「垂簾聽政」,復設議政處,但這時的議政王是明令在軍機處「行走」的,議政王與軍機處同為一體,使得軍機處的許可權反而得到加強。至宣統三年(1911年)四月,清政府建立責任內閣,再度裁撤軍機處,執政一百八十多年軍機處正式退出了它的歷史舞台。

四、軍機處的特點

軍機處是清朝中後期的中央決策機構,與歷代各種機構及其金清時代的議政處相比較,軍機處有其各自的諸多特點。

1、從建制來看,軍機處原並非是國家機關,設置非常簡單。

軍機處「其制無公署,大小無專官」,無公署,其辦公的地方不稱衙署,僅稱「值房」,軍機大臣的值房稱為「軍機堂」,開始僅有板房幾間,後來才改建瓦房,軍機章京的值房,最初有屋一間半,後來才有五間。軍機處的內部設置,極其也簡單,主要有軍機堂、滿屋、漢屋,其次為抄寫檔案處、轉遞各處事件處、翻譯上諭處、辦理軍機滿檔案處、辦理軍機漢檔案處。  

2、從官制來看,軍機處體制特殊,有官無吏,其官制也頗為簡練,沒有實際定員,都由皇帝根據實際需要隨時增減。

在雍正時期人員在最初只有怡親王允祥、大學土張廷玉、蔣廷錫。以後又有所增加,最多時也不超過十一人;在乾隆朝同時入值軍機處的大多為六至七人,嘉慶朝則以四至五人為常,在道光、咸豐、同治、光緒幾朝概以四至六人為率。其職官僅設有軍機大臣和軍機章京。其中軍機大臣,當時俗稱為「大軍機」,分設滿、漢員缺,無定額,由滿、漢大學士,各部尚書、侍郎等官員奉皇帝特旨召入充任。軍機大臣由大學士滿、漢各一人為首領(清朝後期有親王人值軍機處時則由親王充任),即首席軍機大臣,當時稱為「揆首」或「領袖」。凡入值軍機處的官員,一般亦稱為「軍機處行走」,或「軍機大臣上行走」,均為兼差。各官員應召人軍機處後,仍保留原任實缺,皇帝可以隨時令其罷值回原衙門。初入軍機處的官員,若資歷、能力較淺的,則列為「軍機大臣上學習行走」,加「學習」二字含有見習的意思,學習期間地位,班次排在最後。經一、二年後,由領班軍機大臣奏請皇帝批准,「學習」二字可以去掉。

軍機大臣之間也有等級差別,領班大臣實際上就是軍機處的領導。最初,凡是應召入內廷商酌政務或承旨起草諭旨,以及寄往各外任官員的諭旨的署名等等,均由領班軍機大臣一個人辦理。軍機處會議一切政務,也由領班大臣主宰,其它大臣只不過應聲附合而已。各大臣之間,按資格、品位排班,其權力也不相同。有的滿洲大臣只准閱看滿文奏摺而不準閱看漢折,新任的大臣在學習期間不準閱看硃批奏摺等等。軍機大臣的任用資格,大致定於乾隆時期。從品級上看,在雍正朝時,多以正一品和從一品的官員入值軍機處;乾隆朝入值軍機處者基本上是從二品以上的官員;嘉慶朝也多以從二品以上的官員入值軍機處,此後遂為定製。從入值者的本職來看,雍正朝初任軍機大臣的有京官(大學士)、地方官(如提督哈元生);到乾隆朝時,入值者多為京官,尤以尚書、侍郎為多,偶有地方官(如盛京將軍阿蘭泰)入值;到嘉慶朝時,就已經沒有地方官入值軍機處了,並且還明令禁止御前大臣兼軍機大臣。這些逐漸形成的慣例都被後世所沿襲。

軍機章京,俗稱「小軍機」,也叫「司員」。初無定額,一般都是軍機大臣們從內閣中書中選調任使。嘉慶四年始定軍機章京額數,滿、漢章京各分為兩班,每班八人,共三十二名。各班設領班章京、幫領班章京各一員,由軍機大臣挑選章京中資歷較深、有威望者任之。後又規定設漢額外章京一、二員。至光緒三十二年奏定漢章京為二十人,滿章京為十六人。乾隆初年後,選用章京,有時從六部、理藩院調取。嘉慶四年時規定:漢軍機章京由「內閣中書、六部郎中、員外郎、主事、七品小京官由進士出身者兼充」;滿洲章京「內閣中書、六部、理藩院郎中、員外郎、主事、筆帖式兼充」。軍機章京同樣為兼差,挑補章京有一定的條件和嚴格的手續。每遇選補章京時,先行文各衙門,由各衙門開具應選人員的履保送,由軍機大臣親自考試,考試合格者,由軍機大臣帶領引見,皇帝親自決定錄用。錄取後,排列名單存記,侯有額缺時,依次調取。選用之軍機章京,必須年紀輕、辦事幹練、撰擬迅速、文筆通暢、書寫端正。軍機章京不用大員子弟。章京亦有品位限制,凡原職官缺升到通政使司付使、大理寺少卿,品位及三品者,則調歸本任,其中個別情況有由章京升為軍機大臣的。

3、從職掌來看,軍機處作為中樞機構,自創建之後,便贊襄軍國機要。

軍機處總攬軍、政大權二端,真正成為執政的最高國家機關。如《清史稿》講「為掌軍國大政以贊機務。常日待直,應對獻替,巡幸亦如之」。軍機處在初創之初僅限於辦理軍機要務,《樞垣記略》第十四卷記載:為辦理樞務承寫密旨之地,以嚴密為要,軍機大臣傳述朕旨,令章京繕寫,均不應稍有遺漏。隨著時間的推移和條件的改變,軍機處的職掌越來越擴大,可謂以至軍政大計,莫不總攬。它具有既參予處理國家庶政、審栽施政方略、軍務策謀,而又做擬單、膳片等事;既承旨發一號施令,又做具體細小的工作;既有屬於專責起行政效用的職能,又有參裁、備顧問等供齋拘性的任務;不僅有既定的職權範圍,而且可以隨時奉旨辦理任何交辦之事。具體的來說就是:

其一,承旨上諭,這也是軍機處最主要也是最主要的日常的工作的職掌,即負責皇帝下達的諭旨的撰擬和參予對官員上報的奏摺的處理。為皇帝撰寫諭旨,即票擬。不管是皇帝主動發出的指令,還是對臣下奏摺的處理意見,都要秉承皇帝的意志,或當面請旨,或根據皇帝的批示:「寫旨來看」。由軍機大臣親自動手,或由軍機大臣授意軍機章京撰擬,軍機大臣審,再呈上皇帝最後審定,御筆批出,然後正式謄清,發布。承旨的方式在雍正時期「承旨」以一人「獨見」,即軍機大臣單獨朝見皇帝,到乾隆時期以後承旨的方式開始由「獨見」變為了數人「同見」,在趙翼的《軍機處述》也有記載:「軍機大臣同進見,自傅文忠公(傅恆)始。上(乾隆)初年,惟公訥親一人承旨,……追平金川歸,首揆席,則自陳不能多識,恐有遺忘,乞令軍機大臣同進見。於是遂為例」。軍機大臣從由「獨見」改為「同見」,在這裡可以看出「獨見」改為「同見」避免了首席軍機大臣專擅萌芽的出現。承旨、擬旨後就要發旨,上諭分為兩種,凡「皇帝、巡幸、謁陵、經筵、蠲免」及高級官員的任命,稱為「明發諭旨」,也稱「明降」、「明寄」;凡「告誡臣工、指授兵略、查核政事、責問刑罰之不當者謂之寄信」,或稱為「廷寄」、「字寄」、「寄信諭旨」等。

其二,辦理皇帝交議的大政與讞大獄,凡國家之施政方略、軍事謀略以及官員的重要條陳意見等等,皇帝交給軍機大臣們討論,提出辦理的意見,奏報皇帝裁酌。一般官員的升轉、獎敘、參劫、懲處,或地方財政、較主要的工程等項事務,有時也交由軍機大臣會同各該管部院衙門會議。會議的事件復奏時,一般也是由軍機處主稿。所謂「大獄」指的是大案要案,凡有大案要案時,皇帝就會將其交予朝中大臣審辦,奉旨交審的重要案件也分兩種一為特交軍機大臣審辦,二為同刑部會審,並每年秋審勾到事件,同大學士一體承旨,如此軍機處的職權不僅擁有行政而且涉及司法,且以其地位的優越,在會辦會審中都起主導作用。

其三,對重要文武官員的任免及考試,全國文武官員,上至大學士、六部尚書、各省總督、巡撫,以至各道、府,關差、鹽政、學差,以及將軍、都統,駐各地區的領隊大臣、辦事大臣、參贊大臣等等,應升調補放等事,均由軍機大臣負責開列名單,奏交皇帝擇取任用。每遇科考時,會試的主考、總裁、閱卷等官,亦由軍機大臣開列名單;考試題目由軍機大臣參酌上三屆試題開單,奏請皇帝選用。當複試、殿試時,軍機大臣對核對試卷、檢查筆跡等負責。

其四,供皇帝顧問和諮詢,軍機大臣要在軍機處輪流值宿,以備皇帝隨時召見,召見無定時,每日或一次或數次,商討各種重要政事。皇帝每年駐蹕圓明園或西苑,亦入值如常。皇帝巡行如碣山陵或木蘭行轅等,除將命留京辦事或奉差外出者外,軍機大臣一般都要隨往行在所入值,隨時等候皇帝的諮詢召見,所以軍機處也被稱為皇帝的秘書機構。此外,軍機大臣還按照規定擬賞單;內閣等衙門撰擬的浩、敕等件,亦交軍機大臣。軍機大臣還兼任方略館總裁;內翻書房的管理大臣。咸豐末年成立總理各國事務衙門,軍機大臣還兼任總理衙門大臣。慈禧垂簾聽政時所設之議政大臣,也都在軍機處行走,稱為「議政王軍機大臣」,此時期下達的諭旨,均用議政王軍機大臣的名義。

綜上所述,可以知道軍機處的組織機構及其職掌,是逐漸發展形成起來的,隨著時間的轉移,軍機處的職權也日益擴大,其地位在清朝中央決策機制中的地位日益重要。軍機處的職權的日益擴大,逐步取代了滿貴族議政的制度,削弱了內閣承旨出政的權力,它實際上成了凌架於內閣、部院之上的中樞政府,是皇帝的得力工具,成為了協助皇帝決定軍國大政的中樞決策機構,這樣軍機處的創建使得清朝的內閣也發生了改變。

4、從軍機處與內閣的區別來看,作為清朝輔政機關,雙軌制的內閣與軍機處發揮各自的作用。

清朝的內閣只辦理一般性的日常事務,並沒有掌握重大的機密事務。這主要因為清王朝一直設置有有皇帝直接控制的機要辦事部門和內閣同時存在(如議政王大臣會議、南書房),不讓內閣插手。由軍需房逐步發展而來的軍機處,輔佐皇帝工作的重要辦事部門,有內廷官擴展為中樞官的最高壓軸,是封建君主獨裁專制達到頂峰的產物。

明朝建立之後,明太祖朱元璋總結前朝經驗廢除丞相制度,永樂時期逐漸確立了內閣制度,內閣制度確立之後,隨著時間的轉移,後來的皇帝的精力和能力下降,內閣逐漸有了一定的決策權,可以決定國家政務,明朝的內閣首輔在某種程度上行使相權,內閣制度逐漸成為了明朝輔佐皇帝處理日常庶政的中樞行政機構。在明朝滅亡之後,清朝沿襲了明朝的內閣制度,但也有所不同;清朝的內閣制,主要設有大學士、協辦大學士、學士等員,並設立滿本房、漢本房、蒙古房、簽票處、誥敕等辦事機構,成為擁有上百人的均有正規編製的、規模龐大的輔政機關;清朝的內閣制鮮明的反映出以滿洲貴族為主的統治集團統治的特點。

軍機處成立之後,內閣制度與軍機處就形成了一種對比,明朝的內閣制起初是御前秘書機構,後來轉為中樞權力機構,它是官僚機構與皇帝溝通的必經的一道程序,而軍機處一直是御前秘書機構,是皇帝的侍從幕僚的性質,其軍機大臣只是提出建議、執行皇帝的決策,決策權都在皇帝手中。明朝的內閣辦公地點先在御前,後來改在文淵閣;而軍機處辦公地點一直在隆宗門內軍需房,更靠近皇帝居所,便於皇帝隨時召見。明朝內閣票擬需要太監硃批,皇帝經常以內製外,甚至使太監共掌朝政;而軍機處被視為機密要地,王公和太監都不得擅入,軍機大臣只跪聽聖意擬旨。明朝內閣諸務繁多,事事需要皇帝硃批而皇帝不甚其煩;而軍機處只掌軍國機要,日常事務由內閣處理,皇帝僅對大政機要獨斷朝綱,所以皇帝利用軍機處得以輕而易舉控制中樞機要,不使皇權旁落,出現像明朝一樣的宦官專權的弊端。同時清朝的內閣與軍機處兩者之間並不是隸屬關係,儘管軍機大臣和軍機章京均為兼差,其中部分人員來自內閣,尤其漢軍機章京多來自內閣,儘管大學士在軍機處的地位和作用較為突出,但清朝的內閣與軍機處之間也不存在隸屬關係。

五、軍機處的歷史影響及其性質

1、軍機處的性質

關於軍機處的性質,它由臨時性的軍事行政組織逐漸演變中樞決策機構,主要從它的兩個發展階段來看。第一發展階段主要是從雍正八年創設軍機處至雍正十三年十月,乾隆廢掉軍機處,改設總理事務處。這個時期,軍機處是一個專門籌辦軍務的臨時性的軍事行政組織。乾隆二年十一月,乾隆下諭旨宣布恢復軍機處。這時的軍機處不僅要籌辦軍務,而「為辦理樞務,承寫密旨之地」。從此,軍機處成了輔助皇帝處理全國軍政大事的核心機構,這就開始進入軍機處的第二個發展階段。

2、軍機處的歷史作用

(1)軍機處的設立,一方面有利於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空前加強,也是清代中樞機構的重大變革,標誌著清代君主集權發展到了頂點。

軍機處成立後,議政王大臣會議於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廢止,內閣變成只是辦理例行事務的機構,一切機密大政均歸於軍機處辦理。軍機處總攬軍、政大權二端,真正成為執政的最高國家機關。軍機處地處內廷,接近皇帝居住的地方,軍機大臣無日不被召見,無日不承命辦事,出沒於宮廷之間,其一切活動均在皇帝直接授意和嚴密監視之下,這就大大地加強了皇帝控制。軍機處無公署,只有值廬,具有極大的臨時性,軍機處也無專官,軍機大臣、軍機章京都是以原官兼職,皇帝可以隨時令其離開軍機處,回本衙門。軍機大臣既無品級,也無俸祿。軍機大臣的任命,並無制度上的規定可供遵循,完全出於皇帝的自由意志。軍機大臣的職務也沒有制度上的規定,一切都是皇帝臨時交辦,所以軍機大臣只是承旨辦事,「只供傳述繕撰,而不能稍有贊畫於其間」。在這種情況下,軍機處的人更絕對形不成與君主抗衡的力量,只能做皇帝的附庸和馴服工具,這與原議政王大臣有權議政時的情況,顯然大有差別。這些都反映了軍機處設立後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的發展,不僅超過了順、康時期而且達到了本朝的頂峰。

(2)從軍機處在清王朝國家機構中所處的地位來看,它的成立逐步取代了滿族貴族議政制度,消弱了內閣承旨出政的權力。軍機處以「君權附庸」的地位,它實際上成了凌駕於內閣、六部之上的中樞機構,「軍國大計,無不總攬」,是皇帝的得力工具,但名義上它的權力和地位十分微妙。

首先,軍機大臣都是皇帝欽定,可以出入內廷,幾乎天天都得「見顏」,聆聽「綸音」,與皇帝商討政務,參與機密事項的處理,備受皇帝的祟信與重用,以致人人側目。軍機處設立後,逐漸代替了清建國以來所依靠的滿洲親王,貝勒參預議政的制度,滿族貴族的議政處被取消,內閣也形成閑曹,這樣就削弱了內閣參預國政的權力。在清初,在滿清貴族中勢力較強的親王的權力主要靠參與議政王的大臣會議來實現。在努爾哈赤死後,皇太極即位之初期,滿清政權中皇權並不集中,貴族勢力極大,皇太極被迫與代善、阿敏、莽古爾泰三大貝勒共同執政。後來皇太極採取一系列措施加強君權,到明崇禎八年已將代善、阿敏、莽古爾泰三大貝勒借故治罪,將正黃、鑲黃、正藍三旗收歸自己統轄。雖然三大貝勒的勢力遭到一定的打擊,但諸王貴族勢力仍很強盛。清入關以後,由於順治帝年幼,再加上諸王憑藉其控制的下五旗有與皇權抗衡的能力,他們有實力參與軍政大事的討論和決議,即存在所謂的「議政王大臣會議」。睿親王多爾袞更是高居攝政王之位,權傾一時,其他議政王大臣諸如濟爾哈朗、博洛等,權勢頗重,這實際是女真軍事民主制的殘餘。議政王大臣會議在輔佐年幼的皇帝、穩定入關之初的統治方面起到了很大作用,但在階級矛盾已成為社會主要矛盾的情況下,議政王大臣會議的形式不但不會達到加強君權的目的而且威脅到清朝的統治。因此,自康熙年間起,就著手打擊滿洲貴族的權利。到了雍正年間,雍正帝主要採取三大措施打擊諸王權利:首先,收回諸王貴族對下五旗的統帥權;其次,雍正帝採取嚴酷手段剷除同輩兄弟的勢力,像清洗胤禩黨,幽禁胤祉等,這是皇位爭奪鬥爭的繼續,實際也是雍正帝肅清可能威脅皇權的勢力的行動,在諸兄弟中得以善終的僅有允祥這樣的自小與他關係密切的人;再次,設立軍機處,由軍機處承旨辦事。這樣,議政王大臣會議的權利被架空,從此無力與皇權抗衡。正如趙翼所說:「國初以來,設立議政王大臣,彼時因有議政處是以特派王大臣承允辦理,自雍正年間設立軍機處之後,皆系軍機大臣每回召對承旨遵辦,為滿洲大學士、尚書向例俱兼虛銜……」由此可見,軍機處的設立使清朝完成了由議政王大臣與皇帝爭權到皇權高度集中的一個轉變。

清朝初年,在國家制度方面一定程度上繼承了明制,如內閣制仍然沿用。明雖在立國之初就廢除了宰相,閣臣權力遠不及宰相,但是在中後期仍不能避免大臣專權的局面。清朝有鑒於此,進一步削弱了內閣的權力,設立軍機處就有制約內閣權利的目的。在傳諭時,有一些詔令是用「密諭」的形式發出的,即不經過內閣而由軍機處加封,交兵部捷報處傳送,這就是所謂的「廷寄」。有了軍機處後,如有軍政事務皇帝一般傳軍機大臣聽旨擬旨,閣臣位高而無實權。同時許多機密政務、國家大事都轉歸軍機處來處理,但清統治者並不授予軍機處以正式國家最高政務機構名義,甚至在很長時期內,它並未被列入國家的正式機構,不入《會典》,不修《則例》,其辦公處也不稱衙暑,只叫「值廬」或「公所」。沒有專職官員屬於一個臨時機構,有事則辦無事可散的地位。所有入值的軍機大臣不是按國家正式職官的升轉制度選調,沒有品級與年資規定,只憑皇帝個人意志。雍乾以後百八十年軍機處的設置,皇帝如虎添翼,封建專制主義得到空前高度的發展。軍機處是清王朝封建專制制度得到高度發展的歷史產物,它的出現加強了皇帝對全國官僚政治的控制,起了保護皇權和抑制滿洲諸王貴族勢力的作用。軍機處是皇權的附庸,它是一個極大而沒有獨立性的特殊政治機構,皇帝運用這一特殊工具推行和實現自己的旨意,達到了強化專制主義的目的,所以皇權與軍機處融為一體,成為清朝三分之二時間裡最高中樞機構和清王朝封建專制統治發號施令的策源地。

(3)軍機處的建立之初,加強了雍正的統治,因而為迅速穩定社會秩序,恢復經濟繁榮,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在雍正剛繼位時,國內還未擺脫政治廢弛、經濟下滑、財經虧絀的局面。在吏治上,吏治腐敗,權貴們半皆貴胄世爵,不諳事務,群臣營私結黨,爭權奪利;衙門事務堆積,不是政出多門就是無人過問,社會矛盾叢生。尤其諸王交結抗衡,對初得皇位的雍正是個極大的危脅。經過六年多激烈的鬥爭和整頓,局勢雖然有了好轉,但政治尚未穩定下來。諸王還掌握有一部分權力,干擾著皇帝的統治。軍機處的建立,正好為雍正削弱了諸王權勢,加強了皇帝專制統治的地位。對內窮治朋黨,整頓吏治,改訂律例;對外北擊準噶爾,南平黔苗;為廓清政治、奮起圖強掃清了道路;皇權加強,還保證了各項措施的順利推行,如在西南邊區實行了「改土歸流」,加強了清王朝對邊疆少數民族地區的直接統治,大力推行「攤丁入畝」的新稅法,為經濟發展創造條件,治理黃河,疏通渠道,使農業生產穩步上升,國庫充盈。雍正末年,倉庾積蓄竟可供20年之用,積銀也多達六、七千萬兩。「宇內安人,庶政修舉」,為「康乾盛世」起到了承上啟下的積極作用。

(4)軍機處的創建提高了封建專制統治的效率。

軍機處設立後,雍正「硃批」過的奏摺都先交軍機處,由軍機處「錄副」,即將奏摺及硃批抄寫一份副本,加以保存,原件則交還具奏人。由軍機處寄交各地官員的稱為「廷寄」,迅速而機密。軍機處的「值廬」在隆宗門內的瓦房,靠近皇帝得以隨時召見。每日從皇帝那承旨即回廬撰擬,視其翼急,有的當日將所屬進呈,皇帝認可即發出多一般明日進呈。既使在行途中也不怠慢,軍機處撰旨快,發旨也快,有關機密要事的諭旨,撰擬進呈皇帝覽後,即不經內閣由本處密封,交兵部捷報處即送,直達督撫。這種「廷寄」諭旨封面批明「馬上飛遞」字樣,每日限行三百里。若須急送的則可批明四百里、五百里、六百里、以及六百里加急字樣。如此,皇帝的諭旨可迅速地暢通無阻地直達地方。所以,軍機處的設立提高了機密程度及行政效率,同時也增強了君主控制全國的權力。

綜上所述,軍機處設立的作用客觀的來說,軍機處的設立是清朝滿漢聯合體制在中央集權和君主專制制度下發展演變的必然結果,標誌著清朝滿漢聯合體制在中樞決策層次上達到了珠聯璧合的境界,也標誌著清朝的專制主義中央集權達到了頂峰;是清朝的中央政治制度重要組成部分,同時也是中國政治制度史上的重要組成部分。但是隨著這一制度的推行,在清朝後期以後,由於清朝整體政治的腐敗,同時加上清後期皇帝的昏庸軟弱,它的弊端也日益暴露出來,軍機處雖然是國家中央決策機構,但是軍機大臣只能秉承皇帝的意旨辦事,在辦事過程中不能發揮其能動性,使他們獨立思考事物的能力不能得到發揮,也就逐漸喪失了機構的靈和性和高效的的特點,使其機構日益僵化;隨著時間的推移,軍機處也就被新的機構與制度給取代。這說明一種任何的機構與制度在不適應社會發展需要和不符合歷史發展需要時,都將被歷史給淘汰。但不可否認,軍機處的出現實,中國封建專制制度發展的必然結果,是滿清政權結合時代特點創設的一種制度,對皇權的加強、政權的鞏固起到重要的作用。

因此,對於軍機處,要有一個全面的視角;同時由於軍機處這種政治制度的確立、形成與發展是一個漸進的動態過程,使得史籍的記載多有缺漏,以致目前還很難對軍機處的發展演變進行更加深入細緻的了解與描述;同時由於個人能力和掌握的資料的不足,論文有許多待改進的地方。故而,此文不能徹底說明軍機處,也有所遺漏,希望其他對其感興趣的讀者指出,已達到真理越辯越明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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