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房產如何過戶? 應該注意什麼?
房屋的繼承是指被繼承人死亡後,其房產歸其遺囑繼承人或法定繼承人所有,繼承房產過戶要先辦理房產公證並繳納核實費和公證費後才能去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過戶。
一、哪些情形不適用房產繼承?
房屋的繼承是指被繼承人死亡後,其房產歸其遺囑繼承人或法定繼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繼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產權才能被繼承,家庭共有房產、夫妻共有房產、合夥財產需要分割後才能進行遺產繼承。
二、繼承房產公證及過戶需要哪些材料?
1.公證時需要的材料
(1)到被繼承人所屬派出所開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
(2)到死者所在單位(或者居委會、村委會)開具繼承人證明;
(3)繼承人的身份證明;
(4)被繼承的房產證或其他證明文件。
(5)遺囑及遺贈撫養協議原件(遺囑或遺贈)
如果法定繼承人不只一個,而房產只過戶給其中一人的話,需要其他人的書面同意,表示放棄對房產的繼承。
注意:每個公證處需要的材料不一致,因為情況複雜,提供的材料也不固定,建議直接去公證處諮詢,按照公證員提出的資料準備。
2.過戶時需要的材料
(1)房屋所有權證書;
(2)繼承公證書;
(3)繼承人身份證及複印件;
(4)房屋所有權登記申請書(收件窗口領取)。
三、繼承房產公證及過戶需繳納哪些稅費?
1.繼承權公證費:評估價×1.2%(最低不低於200元)
2.核實費:一般情況下不超過200元
3.房地產繼承過戶稅費:登記費:40元;工本費:10元
四、繼承房產的步驟是怎樣的?
1.房屋評估
首先要通過評估公司對房屋進行市值評估。
2.繼承公證
申請人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領取繼承公證書。
3.繼承登記
申請人持房地產權證、繼承公證書、房屋測繪等證明到不動產登記中心申請繼承手續,填寫《房地產產權登記申請書》並遞交上述材料後,辦案人員將收件立案受理,並核發回執。待一切資料審核後,即發放已更改權屬人的房產證明。
4.規定需遞交的其他資料
如涉及該房屋權屬等事項是法院判決、裁定或者調解的,必須繳交法院判決書、裁定書或者調解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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