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中國歷史上的王朝更替看興亡周期率

在中國歷史上,以家族集團為核心統治力量的世襲制度佔據了奴隸制建立以來的大部分時間,形成了一個又一個王朝。在這些王朝興亡更替的過程中,探索執政規律的活動從來沒有停止過。儘管這些努力從來沒有取得過完全意義上的成功,但卻為後來者提供了大量可供借鑒的經驗和應當汲取的教訓。分析和研究他們的歷史,我們至少可以知道一個統治集團是怎樣取得執政地位,又是哪些原因使得他們相繼退出歷史的舞台。

一、夏商周

夏朝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個家族世襲制的王朝。同後來建立的中央集權制不同,夏朝及其以後的商朝和周朝所建立的是一種諸侯聯盟的統治形式(隨著歷史進程的發展,逐漸演變為諸侯聯盟和分封制並存的政權組織形式)。之所以採取這種統治形式,一是由於當時的生產力水平有限,社會財富的聚集量也很少,無法長期維持中央集權所必需的統治力量——大規模的軍隊和完善的行政機構,發動統一戰爭的能力也相對較差;二是由於當時的社會組織形式很大程度上殘留著原始氏族部落的痕迹,各諸侯習慣於自主管理自身的內部事務,中央政權不想也無力去干涉諸侯國的內政;三是由於當時處於國家建立初期,管理國家的實踐經驗和實際能力都十分缺乏,中央政權不懂得如何管理統一的國家,因而不自覺地採取放任自流的方式。現存的史料無不證明了這種情況的真實性。夏商周三朝中央政權直接控制的土地面積相當狹小、所掌握的軍隊也十分有限。在這三朝的歷史上,由於各種原因都出現過幾經衰落和中興的局面,在興盛時,影響力較大,各諸侯國定期朝拜納貢,當衰落時,各諸侯國就不再聽從中央政權的管轄,更不用提朝拜納貢了。一個典型的例子是周幽王烽火戲諸侯的故事,當各諸侯國不再響應中央政權號令的時候,周王朝自身所屬的軍隊竟然無力抵抗少數民族的入侵。

然而,就是這樣一種弱勢的政權組織形式,據此建立的三個王朝的統治時間卻都相當長久。夏朝統治了470年,商朝統治了554年,而周朝統治了796,即使將周朝分為西周和東周分別計算也分別長達275年和521,比後來建立的任何一個中央集權的王朝的統治歷史都長得多。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除了當時生產力水平低下而且發展緩慢這一根本原因以外,其他直接的原因可能有如下幾個:一是儘管中央政權的實力不強,可各諸侯國的實力也好不到哪兒去,由於國小、地少、人少,加之中央政權對諸侯國之間相互兼并的限制,各諸侯國的實力很難單獨對中央政權構成威脅,要想推翻中央政權就必須採取聯合的形式。但是由於勝利的成果無法平均分配,所以除非極端的情況出現,這種聯合是無法實現的;二是由於各諸侯國之間大小相當、實力平均,在國與國間出現紛爭的時候,都需要中央政權的支持。因此,中央政權在這裡成為了一種制衡的力量,他的存在和長期穩定符合各諸侯國的利益;三是這種弱勢的中央政權所獲利益十分有限,而要推翻他取而代之的成本卻相當高昂,可以說是得不償失,正是投入產出比的這種不均衡使得諸侯國們對中央政權始終提不起興趣來,他們更感興趣的是號令諸侯之實而非中央政權之名。因此,儘管後來有很多諸侯國的實力漸漸強大,而且具備了取中央政權而代之的可能,但真正嘗試將這種可能變成現實的卻少之又少。

不過,儘管統治時間很長,夏商周三朝還是相繼滅亡了。其中,夏商兩朝的滅亡具有顯著的共性,通常人們將滅亡的原因歸咎於夏桀和商紂的殘暴。這可能是真實的,但是還有背後更深層次的原因,那就是第一,原來的諸侯國商和周的勢力逐漸強大起來,具備了號令諸侯的實力和影響力;第二,這兩個王朝的末代統治者試圖強化中央政府的權力因而嚴重侵害了各諸侯國的利益(我們姑且不去管他們這樣做的動機究竟是為了個人私慾還是國家利益),從而遭致了各諸侯國的聯合反對第一個原因使得他們推翻中央政權取而代之的行動成為一種可能,第二個原因使得他們推翻中央政權取而代之的行動成為一種必需。這兩個原因的疊加促成了政權的更迭。

與此不同的是,西周和東周的滅亡則是由與此完全不同的原因造成的。在西周滅亡的過程中,中國歷史上決定王朝更替的一支重要力量——游牧民族第一次發揮了主導性的作用。公元前771年,犬戎攻破西周的都城鎬京,將其洗劫一空並徹底摧毀,西周由此滅亡。當然,其他因素在這一過程中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比如說,周幽王在處理與諸侯國的關係上的失誤、周王朝統治力量的削弱等等。

西周滅亡後,由游牧民族的生存特點和當時的發展水平決定,他們既無法也沒有願望在中原地區建立穩定的政權,而各諸侯國的力量又沒有強大到足以取代周王朝,再加上導致西周滅亡的是一起突發事件,各諸侯國都沒有來得及為建立新的中央政權做政治上的準備。在這樣一種形勢下,東周得以建立並得到諸侯國的認同,周王朝的統治得以延續。

承襲西周的統治地位所建立的東周政權從一開始就是一個極度虛弱的政權一方面,他很難從西周滅亡時所遭受的打擊中恢復過來;另一方面,西周的滅亡也給了各諸侯國一個重要的啟示,為了自身的利益,他們不希望東周政權重新強大起來。更重要的是,決定歷史發展的主導因素——生產力在這一時期有了一個較大的發展,社會財富進一步聚集,各諸侯國能夠在這一基礎上組建更為強大的軍隊了,這在以往是很難做到的。為各追求更多的人口、土地和財富,他們依靠這樣的軍隊,首先對較小的諸侯國發動了兼并戰爭。由於東周王朝是如此虛弱,影響力又是如此之小,因此,在遇到諸侯國間發生戰爭的時候,只能以調停者的面目出現,已經無力對各諸侯國間的兼并戰爭進行有效的干預了。

東周王朝就是這樣眼看著各諸侯國在持續不斷的兼并戰爭中由幾千個減少到幾百個、幾十個直至十幾個。在這一過程中諸侯國的力量隨著土地、人口的匯聚而不斷強大,東周王朝隨著諸侯國的強大顯得更加弱小,其統治基礎就這樣逐漸地喪失殆盡。在各諸侯國兼并戰爭的前期,也就是春秋時期,各諸侯國還將東周王朝作為一枚重要的棋子來加以運用,在稱霸諸侯的同時對東周王朝保持著形式上的尊重進行著實質上的利用。而到了戰國時期,各諸侯國都意識到了東周王朝的實力和影響已經衰退到了難以加以利用的程度了,東周王朝已經不再有存在的價值了,於是紛紛將周王朝置之不顧,在發動戰爭的時候也不會向周王朝去爭取名義上的支持了。

但是,就在這樣一種情況下,東周居然又苟延殘喘了很長時間。這主要是因為東周已經削弱到無力對各諸侯國採取不利行動的程度了,削弱到甚至難以為諸侯國消滅東周提供一個像樣的借口。加上東周的土地狹小、人口很少,即是消滅了東周也所獲甚少,由此,各相鄰的諸侯國已經將東周作為一個無足輕重的存在來看待了。直至後來,秦國在力量空前強大之後,才借口東周赧王一個不聰明的舉動彈指間吞併了東周。從名義上看,東周存在的時間很長,但從實際上看,在其建立後不久,東周就已經失去了自己的統治基礎和統治能力。而這種基礎和能力一旦喪失之後,就再也無法重新建立起來了。

二、秦

秦王朝之所以能夠統一全國是由多種原因造成的,從秦國自身看,一方面是由於生產力的發展加之商鞅變法之後歷任統治者所採取的合理的經濟政策大大增強了秦國的國力,為其發動統一戰爭奠定了經濟基礎;另一方面是由於秦國吸取經驗教訓建立了一整套有別於以往的分封制的政治制度,這就是中央集權制,這一制度使得秦國可以更為有效地運用自身的戰爭資源於統一戰爭之中。其他六國的經濟實力和綜合國力也許並不比秦國差,甚至有的諸侯國比起秦國來尤有過之,但是說到利用效率恐怕就差得多了。當然,對各國人才的接納和使用也是重要的原因。儘管秦國也曾有意識地排斥外來人士,但他確實為有識之士在其國家裡建功立業提供了最良好的社會土壤。從百里奚、范雎、商鞅一直到呂不韋,無不是在其他六國備受壓制和排斥,卻在秦國創建了自己的功業。就連那個被韓國當作牽制秦國東進的籌碼的水工鄭國在計謀敗露後也被秦國允許完成那被後人稱為鄭國渠的耗費人力物力巨大的水利工程。從其他六國來看,導致滅亡的原因多種多樣,既有在經濟和政治方面戰略上和政策上的失誤,也有國內各種矛盾的牽制,當然也包括由於用人失誤而導致的人才損失與流失等等。從客觀環境上看,秦國所處的包括自然環境和政治環境在內的綜合環境在七國當中不僅不是最好的,而且可以說是最差的。然而,正是由於這種先天環境的惡劣所帶來的危機意識促使秦國不斷地發展和進攻,以擺脫亡國的命運,結果卻成就了一統天下。反觀七國當中綜合環境最為優越的齊國,卻在這種優勢意識的麻痹下,一直不思進取直至最終滅亡。

統一後的秦王朝成為了中國歷史上第一個全國性的中央集權制的政權。儘管他只在中國歷史上存在了很短的時間,但是他的存在卻決定性地改變了中國歷史的走向,使得中國的以中央集權製為特色的封建社會與歐洲的以分封製為特色的封建社會相比呈現出完全不同的發展特點。在地方政權的組織形式上,秦王朝以郡縣製取代了夏商周三代沿襲的分封制。同分封制相比,郡縣制的優點在於強化了中央政府的權力,使得中央的政令更加快速和有效地貫徹下去,增強了中央政府對地方的控制力;但同時,他也有自己的缺點,那就是削弱了地方政府的權力,同時削弱了地方政府在解決本地矛盾和問題上的積極性,強化了地方政府對中央政府的依賴。在各級官員的管理體制上,秦王朝以中央統一任命的有限任期製取代了各級層層委派的世襲分封制,以俸祿製取代了食邑制這種制度的優點在於強化了中央政府對各級官員的任命、考核、獎懲、升降的管理,強化了各級官員對中央政府的依附性,使各級官員更為直接地服從於中央政府;他的缺點在於弱化了各級官員對與本地和本職的歸屬感,增加了各級官員行為的隨機性和不穩定性。除此以外,秦王朝還建立了一整套與上述基本制度相適應和起到輔助作用的管理制度和基礎設施。更為難得的是,這所有的一切是僅僅在短短的三十幾年時間裡就建立起來了。並且這一體制在秦王朝所修建的馳道、長城以及其他浩大的工程當中發揮了極高的效率。此後的兩千多年間,歷代封建王朝大體上沿襲了這一整套的管理體制。

但是,為中國的歷史發展和歷代王朝的有效統治產生如此重要影響的秦王朝自身卻不但沒有擺脫興亡周期率,反而很快走到了崩潰的邊緣。人們往往願意將秦王朝的滅亡歸因於他的殘暴統治和無休止的工程勞役。這當然是一個重要的原因,但要分析一個如此重大的歷史事件時,又不應該簡單地將它作為秦王朝滅亡的唯一原因。事實上,秦王朝之所以在短時間內滅亡,其原因是極其複雜的,前面所說的廣為公認的原因其實只是一個表象而已。真正導致他迅速滅亡的原因應該有如下幾個方面:

首先,秦王朝的領土在短短的三十多年裡擴大了十多倍,他所接納的絕不僅僅是所佔領的土地和土地上的勞動力還有其所附帶的、不可分離的思想觀念、生活習慣、行為方式以及各種社會、經濟和政治矛盾。而中央集權制同分封制不同的關鍵一點就在於他的正常運行必然要求這種地域、經濟和文化間的差異通過不斷的溝通相互融合,以適應統一的國家管理模式,否則他的政令就不可能暢通,管轄也不可能有效。這是中央集權制在獲得對自然和社會資源更大的運用能力的同時所必須付出的代價,這必然是一個長期的過程。秦王朝的統治者顯然意識到了這一點,但卻並沒有耐心用很長的時間穩妥地處理這方面的問題,於是試圖採取強力措施諸如強制遷移人口等等方式加以解決。而這些措施既不可能完全或基本解決上述問題,又造成了社會資源的巨大浪費,更嚴重的是在這一過程中產生了新的社會矛盾和問題,直接危及了秦王朝的統治。形象一點說,秦王朝是要用吃瀉藥的辦法來醫治自身的消化不良,結果卻嚴重影響了自身的生理機能。回顧中外歷史,沒有哪一個領土面積迅速擴大的國家能夠避免隨之而來的短期內分崩離析的命運。

其次,用郡縣製取代沿襲已久的分封制勢必是一個長期複雜的過程。特別是同郡縣制相比,分封制有著眾多的受益者,也就是以往各諸侯國及其屬國的的貴族。秦王朝在統一六國和建立郡縣制的過程中,他們被剝奪了封地,是損失最大的也是對秦王朝最為怨恨的一個社會階層,是秦王朝穩定的最大威脅。為了消除這個威脅,秦王朝的統治者對他們採取了最為嚴酷的鎮壓手段。但是問題在於分封制在人們的思想觀念中根深蒂固,不是短時間內可以消除的。秦王朝即使能消滅和監視起所有在以往的分封制下受封的各國貴族(事實上這是不可能的),也不可能控制那些希望躋身貴族階層、獲得自己專屬封地的平民百姓的思想和行動。這部分人是對中央集權統治的巨大威脅,只要有機會,他們就會不惜鋌而走險去追求自己理想中的利益。這是秦王朝無論採取什麼手段都難以抑制的問題。實際上,除了皇帝本人和希望當皇帝的人以外,很少有人會喜歡郡縣制而不喜歡分封制。就算是到了後來,中央集權體制完全確立而分封制的實現完全沒有希望之後,人們也仍然換用另一種形式和手段不斷地去追求相同的利益。那種形式和手段就是——土地兼并。

再次,中央集權制固然有其自身的優點,但同時也有著無法避免的弊端,這種弊端概括起來就是由於最高統治者及其控制下的中央政權對下屬的各級政權和各級官吏有著絕對的控制力,這種控制力除了保證各級政權和管理的行為符合最高統治者和中央政權的意志外,還極易於使得各級政權和官吏為主動迎合或者被迫屈從於最高統治者和中央政權的意志而違背客觀實際和自身的職責。當秦王朝嚴酷的統治和繁重的勞役聚集了大量社會矛盾的時候,地方政權和官吏因為害怕上級追究自身的責任而刻意隱瞞了真實情況,使得中央政權未能及早發現問題;當反抗秦王朝統治的風潮已經在各地出現的時候,各級地方政權和官吏不得不上報真實情況時卻遭到中央政權和最高統治者的壓制,在他們的授意下被迫將有組織的反抗活動報為個別盜賊打劫,將局勢已經失控報為已經平息使得秦王朝失去了最後挽救自身命運的機會;當丞相趙高公然在朝廷上指鹿為馬卻得到多數大臣附和的時候,中央集權制的這種弊端在它誕生之初就已經表露無遺了。而秦王朝的統治者並未認識到這種弊端的存在,當然也就談不上採取措施消除其不良影響了。對於任何一個政權來說,不了解其各個方面的真實情況都是極度危險的,僅憑這一點就會導致其最終滅亡。

最後,可能也是最重要的一點就是儘管當時生產力已經有了較大的發展,但是仍然不足以確保中央集權體制的有效運行。這裡僅以情況的上報和政令的傳達為例,儘管秦王朝為了確保政令的暢通修建了大規模的馳道,這些馳道也確實大大加快了政令傳遞的速度。但是一個上報的奏章在經過輾轉傳遞到中央政權,再由中央政權將指令下達給地方政權仍然需要較長的時間,大部分問題解決的時機都會因此而錯過。不僅僅是秦王朝,在中國歷史上的大部分時間裡,情況的及時上報和政令的迅速傳遞都是困擾統治者的一個難題。在這種條件下,一方面,賦予地方政權以適當的自主權是必要的,堅持事無巨細都由中央政權決定只能帶來越來越多的問題,積累越來越多的矛盾;另一方面,地方政權如果擁有了過大的自主權,同樣會威脅到中央政權的穩固。

在中國的歷史上,按照各個時期統治集團的執政特點可以分為三個大的階段。第一個階段是分封制佔主導地位的時期,也就是夏商周三朝。在這一時期,中國和世界上其他地區所走過的是一條大致相同或者說具有明顯共性的發展道路。不過,自秦朝以後,中國走上了一條與眾不同的發展道路——以中央集權製為核心統治制度的發展道路。從秦統一六國到唐末,是中國歷史發展的第二個階段——中央集權制的建立和鞏固階段。

3、西漢

在秦王朝的統治結束之後,西漢成為第二個中央集權制王朝,他成功地解決了導致秦王朝覆滅的一系列問題,真正結束了分封制的歷史,成功地建立起了穩固的中央集權制政權。

然而,在秦朝末年分崩離析的形勢下,西漢的創立者劉邦卻並未能在一開始就顯示出他具有一統天下的能力和趨勢。在當時,最具王者相的無疑是西楚霸王——項羽。從軍事實力上看,項羽擁有者佔據絕對優勢的武裝力量,劉邦的軍隊無論從數量上還是質量上都無法與之相比。從政治出身上看,項羽是世族子弟而劉邦則出身平民,兩者相比項羽無疑擁有強大的多的政治基礎。在中國歷史上的大大小小王朝之中,其創立者只有西漢的劉邦和明朝的朱元璋出身平民從人格魅力上看,項羽無論從哪個方面都稱得上是英雄豪傑,而劉邦只不過是個市井無賴,兩者的差距十分明顯。

令人不解的是,這所有的優勢卻都未能幫助項羽在這場力量對比懸殊的鬥爭中獲勝,最後的勝利者竟然是不被看好的劉邦。這裡面當然不能排除種種偶然因素,例如劉邦一次又一次的死裡逃生等等。但是,偶然因素之外的必然因素才是決定勝負的關鍵因素。關於這方面,劉邦本人已經給出了答案,那就是兩個字—人才。答案看似簡單,其內涵卻值得深思。前面已經說過,要是僅就個人素質而言,項羽和劉邦相比,顯然前者更應稱得上人才。然而,項羽的才能卻產生了兩方面的消極作用,一方面,他的才能使得他擁有了排斥其他人才的理由,不需要其他的人才,僅憑西楚霸王的一人之力便可以平定天下。這一點,項羽或許做到了,可也就是這一點,使得大批懷才不遇之士離他而去,成為劉邦的下屬,反過來對抗他,例如韓信、陳平等等。不但排斥人才,還使得被排斥的人才加入敵人的陣營,項羽這個人才的作用可真是發揮到了極致。一方面,他的才能也助長了下屬的依賴心理,為下屬的消極被動提供了最好的理由。這樣一來,勝利之時自然手下一呼百應,失敗之時手下卻一籌莫展,以致一蹶不振,百戰百勝的項王居然經受不住一次失敗的打擊,真可謂一敗塗地。反觀劉邦,本人也許沒有出眾的才能,但卻有著駕馭和使用人才的能力,總是在危難時刻和關鍵之際憑藉手下人才的謀略與武力化險為夷、轉危為安。這對於任何時代、任何條件下的統治者都是一個重要的啟示:以自身的才能壓制下屬的才能,不能有效地駕馭和使用人才發揮其特長的統治者,無論其自身的才能多麼突出,都註定會成為失敗者。

儘管僅憑這一點,楚漢之爭的勝負已經決定,但是,真正決定勝負的卻又不僅僅是這一點。還有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項羽在取得勝利之後,在中央集權制和分封制兩者之間選擇了後者。導致他作出這一選擇的原因的或許是對故土的思念,或許是作為貴族對分封制的留戀。但無論怎樣,他的這一選擇在客觀上造成了這樣一種結果:在勝利唾手可得之際放棄了一統天下的機會,使天下重新又回到了分崩離析的狀態。也許項羽認為僅憑自己的威名,就足以使各路諸侯臣服,然而在分封之後不久,天下就又起戰端,項羽不得不再次訴諸武力以平定天下,不過這時他已經失去了最佳機遇。事態往後的發展再不是他能夠左右的了。可悲的是直到最後,項羽也不知道自己究竟為什麼會失敗,或者說不肯承認是自己的錯誤導致了失敗。

作為獲勝一方的西漢王朝,其發展過程也遠非一帆風順。歷經戰亂的經濟和社會、北方重新崛起的游牧民族、心懷異志的各路諸侯甚至統治集團的內部矛盾都可能導致其走上秦王朝或是其他王朝的覆轍。在這方面,西漢王朝總的來說是做得比較成功的。

西漢王朝在鞏固其統治的過程中遇到的第一個問題就是如何鞏固中央集權制。在與項羽爭奪天下的過程中,儘管不情願,但是為了爭取更多的支持,改變與項羽的力量對比,劉邦還是分封了大量的異姓諸侯。在這方面,劉邦比項羽高明之處在於兩個方面,一方面是他意識到這些諸侯是對中央權力的重大威脅,因而在大局甫定之際就立刻展開了削奪異姓諸侯權力的行動。行動的第一個對象就是軍功最大、握有重兵、實力也最強的韓信。首先迅速奪取了韓信的兵權,將其由齊王改封為楚王,調離其原來的勢力範圍。而後劉邦又出遊雲夢,乘韓信前來拜謁之機將其捉拿回京,赦免後改封為淮陰侯並將其羈留在長安。在這一系列的過程中,韓信由於猝不及防,沒有作出有效的反應,劉邦鞏固自身權力的目的得以順利實現,為其進一步削奪各異姓諸侯的權力爭取了時間。另一方面是劉邦意識到削奪異姓諸侯權力的行動不能操之過急,因而在行動過程中採取了冷水煮青蛙、小步漸進、各個擊破的辦法。劉邦幾乎將登基後的全部時間都用在做這件事情上,直到去世前還帶病出征英布,平定了威脅西漢王朝的最後一個異姓諸侯,從而為其後的繼任者實施有效統治奠定了基礎。

但是,中央集權與分封制的衝突並沒有得到真正的解決,為鞏固自身權力,劉邦在削奪異姓諸侯權力的同時大量分封了同姓子弟為王。不可否認的是,劉邦的這一舉措對於漢王朝度過其創立之初的權力交接的危機具有重要的積極意義。正是劉姓諸侯的存在使得漢王朝解決了平定諸呂后隨之而來的繼承人問題,代王劉恆被擁立為帝,劉氏家族的統治得以延續。其後,同姓諸侯在牽制位高權重的漢高祖舊將方面也發揮了一定的作用。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當漢王朝解決了這些困擾自身的種種問題,進入穩定發展階段的時候,同姓諸侯各自為政、擁兵自重的種種表現卻不斷地證明,同姓諸侯同樣會威脅到中央政權的政令統一和暢通,進而威脅到漢王朝的統治。對此,漢文帝採取了妥協懷柔的策略漢景帝著手削除藩國的權力,卻因為操之過急引發了七國之亂,叛亂雖然最終平定,諸侯分治的政治格局卻未得到根本轉變。直到漢武帝採納主父偃的建議頒布推恩令,藩國的力量和影響才得以被巧妙地削弱,加之大一統思想的確立,中央集權制在和分封制的較量中才取得了決定性的勝利。

西漢王朝在鞏固其統治的過程中遇到的第二個問題是如何鞏固和發展經濟。西漢建立之初,經濟和社會由於長期戰亂而遭到了嚴重的破壞,成為威脅西漢統治的又一個嚴峻考驗。在解決這一問題的過程中,無為而治、休養生息成為西漢初期歷代統治者的一致選擇。這一政策的從實際效果上得到了後來的一致肯定,但其所包含的內容和產生的影響卻又絕非如此簡單。首先,嚴酷的經濟環境使得西漢王朝給予了經濟問題以前所未有的重視,在此之前的歷代王朝從未給予經濟以如此關注。其次,西漢初期的統治者從秦王朝的失敗當中認識到了經濟問題的複雜性,採取了給予經濟活動以發展空間的放任態度。再次,西漢初期的經濟政策具有很強的延續性,沒有因統治者的更替而改變,這也是經濟政策取得成功的重要原因。最後,我們也應當看到,這一政策並非完美無缺,也不是統治者的睿智使然,在更多的情況下,這一政策是一種被動的、無奈的選擇。然而,這樣的政策畢竟獲得了成功的客觀效果,因戰亂而受到破壞的經濟也得到了有效的恢復。

西漢王朝在鞏固其統治的過程中遇到的第三個問題北方游牧民族問題,說具體一點兒,也就是匈奴問題。客觀地說,匈奴族並不以消滅西漢王朝為自己的目標,匈奴和西漢的衝突可以看作是游牧和農耕兩種不同農業生產方式之間的衝突。但是,西漢王朝仍然視匈奴的侵擾和掠奪為危及自身生存的重大威脅試圖予以消除。在立國之初,劉邦曾試圖使用武力來打擊頻繁滋擾的匈奴,但是在遭到平城之敗後,意識到匈奴不是短期內可以消滅的以後,將主要精力放到了消除異姓諸侯王的勢力以鞏固西漢政權上,對匈奴轉而採取懷柔的和親政策。這一政策為後來的文帝和景帝所沿襲成為確保經濟得以恢復的重要因素之一,正是在這一政策下,西漢王朝的經濟取得了長足的發展,國力得到了顯著的增強。到了漢武帝時期,西漢王朝已經十分強大,內部也基本安定,統治者的主要精力開始轉移到開疆拓土上來。這種情況下,匈奴的存在不僅威脅著西漢的邊疆安定,同時,作為其傳統勢力範圍的西域各國也成為西漢的重要目標,西漢與匈奴的大規模戰爭在所難免。多年戰爭的結果是:西漢在付出巨大的經濟和人力物力代價之後,削弱了匈奴的實力和在西域的影響力,歷史上第一次代替匈奴確立了在西域的統治地位。然而其以前積累的巨大財富也消耗殆盡,況且匈奴只是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遏制,並未真正退出歷史的舞台。其中的得失從不同的角度看會有不同的結論,總的來說可以概括為三句話:成果頗豐、代價巨大、效率低下。此後,匈奴內部發生分裂,自身實力受到極大削弱,與西漢的關係漸趨緩和。

從以上幾個方面看,西漢王朝在鞏固中央集權制方面所作的努力基本上是成功的,他在做出了很大程度的妥協並且承襲了秦王朝的統治制度的情況下避免了重蹈前朝的覆轍。西漢的成功為以後的各代王朝提供了重要的經驗,其後的歷代王朝在建立之初為鞏固政權,大都採用了與西漢類似的政策和措施並且都取得了成功。

但是,在成功地解決上面幾個威脅自身統治的問題後,西漢王朝卻遇到了一個以往的王朝從未遇到過的問題,那就是外戚專權的問題。最終,正是這個問題使得西漢王朝退出了歷史的舞台。

其實,外戚問題西漢建立之時就已經初露端倪,漢高祖及漢惠帝之後,呂后稱制,極力培植呂氏家族勢力,削弱劉氏集團,希望取劉氏而代之後雖因觸動了漢初功臣集團的利益,在一場錯綜複雜的政治鬥爭中失勢而未能如願,但也幾乎動搖了西漢王朝的根基。從此以後,儘管西漢王朝的統治者在大多數時期對外戚都保持著高度的警惕,但最終也未能擺脫外戚問題的困擾。更有意思的是,真正取代西漢外戚王莽正是在西漢歷經幾朝外戚專權,對外戚保持著高度戒心的時候登上歷史舞台的。在這個過程中,他也曾經因為外戚身份而受到排斥和壓制。但最終,王莽利用了有利的政治形勢和自身苦心經營、刻意偽裝而取得政治勢力掌握了實際統治權並最終取西漢而代之。

客觀上說,一方面,所謂的王莽篡漢由於實現了權力的平滑過渡,政治體制和格局都沒有發生大的變化,因而稱不上是完全意義上的改朝換代;另一方面,王莽的成功奪權也不應完全歸因於外戚問題,劉氏集團統治能力的喪失才是根本原因。王莽登上權力頂峰後,並沒有遭到劉氏集團的全面反對,經濟和社會並未受到嚴重的破壞,中央政權的財力十分雄厚,其統治基礎應當算是很紮實的。但就是這樣一個不錯的基礎,卻在王莽執政後短短的十幾年裡迅速走向了崩潰。

關於王莽失敗的原因,歷史的記載似乎已經給出了完整的答案。總的來說,王莽管理一個中央集權制王朝的能力顯然遠遠趕不上他爭奪相應權力時所表現出來的技巧和水平一個精通權謀的政治家在很多情況下並不是一個優秀的管理者,這樣的例子在中國歷史上並不罕見,不過真正達到王莽這樣高度的卻不多。作為一個統治者的王莽,在管理國家方面幾乎犯了一個統治者可能犯的所有錯誤。當然,王莽的統治也並非一無是處,比如他設立五均司市,利用國家資金賤賣貴賣、平抑物價,就可以說是利用經濟手段而不是行政手段調控市場的一個有益的嘗試;再比如說他設立錢府官,向生活困難、缺乏生產資金的百姓賒貸資金,也不失為政府調控社會分配的一種途徑。

但是,作為一個統治者,王莽比比皆是的失誤的確比他不多的亮點更能夠給人以警示和借鑒。從大的方面說,有如下幾個方面:

首先,政令繁複、瑣碎、出爾反爾、前後不一。不可否認的是,王莽自視頗高,並且很想在登上帝位後作為一番,再者,他也想顯示自己的統治超出於西漢之處。正是在這兩種思想的驅使下,他剛一登基就開始下達一系列的有別於前朝的政令,全面地修改前朝的政治制度。同樣為了顯示自己的高明,他的政令極其細緻和繁雜,可以說對細節的注重達到了極點,甚至於經常為了一個無足輕重的小小紕漏就對政令和法律作大規模的修改。然而,正是這種對細節的注重使他的政令失去了可行性,同時也使得政令之間、法律之間相互衝突,讓人無所適從。在他統治期間,政令繁雜到一道政令尚未送達,另一道相關的修改政令已經在傳遞途中了,就一件事情發布的政令往往要經過三番五次的修改,令下級無所適從,而最後卻不了了之;律複雜到平民百姓舉手投足之間就會觸犯到,並且為此而接受懲罰和制裁。王莽還頻繁地變更官制、官名、地名,有的甚至在短期內變換五、六次,以至於到了向地方下達政令的時候誰也不知道那個地方該叫做什麼名字。王莽的智慧並不差,不可謂不廉政,也相當勤政,經常通宵達旦地批閱奏摺。但是,他的這種勤政到頭來只是為自己統治的國家製造了無窮無盡的混亂。

其次,好大喜功、文過飾非、慕虛名、愛作秀。王莽對於功業和名望的渴求和珍惜達到了無以復加的地步,為了建功立業,他不惜耗費巨大的人力物力,挑動本來已經相對和睦的與匈奴的關係,發動毫無疑義的戰爭以建立開疆拓土的功業。為此耗盡了國家的財力,將原來富饒安定的邊疆變成了一片荒涼不毛之地。在追逐功業和名望的時候,王莽還十分熱衷於採用作秀的方式,比如說,用賄賂來誘使少數民族向他表示虛假的臣服,通過舉行各種各樣的告祭、拜祭儀式和百官、百姓的擁戴活動來顯示自己的功績和地位。為此,他不惜編製虛假的地方奏章來達到目的。甚至當所有人都已經看清並且厭倦了他的這些舉動,當自己的統治已經岌岌可危的時候,他依然無法改變這種自欺欺人的做秀行為。可以想見,在這樣的統治者手下,各級官員會有怎樣的選擇和行為,他的統治又會有怎樣的結果。

最後,不合時宜的行為葬送了自己的統治基礎。在西漢末期,土地兼并這個困擾了絕大多數封建王朝的問題開始表現出來。統治者在初次遇到這個問題的時候犯錯誤是可以理解的,但是王莽所犯的錯誤卻是十分荒唐的。也許是由於根深蒂固的復古思想,王莽對於這個問題格外敏感,他剛一登基就頒布了禁止土地和奴婢買賣的法令。由於這個法令違背經濟規律、違背地主階級利益、甚至違背普通百姓的利益,也就是違背了所有人的利益,因而不僅得不到有效地執行,反而使得王莽在這個最為重要的問題上喪失了所有人的支持,極大地動搖了他的統治基礎。儘管在後期王莽被迫取消了這一法令,但已經喪失的統治基礎這時已經無法挽回了。再有,王莽在登基之初取消了各級官員的俸祿,而在此後議定俸祿額度的時候又由於他的政令繁雜瑣碎造成了事情久拖不決。(在歷史上,官員沒有俸祿的時期只有兩個,一個是王莽的新,一個是南北朝時期的北魏前期。)這樣一來,所有的官員養家糊口的唯一選擇就只能是貪污受賄。對於王莽的政權來說,其結果就是國家財富被不斷侵吞,官場和社會風氣不斷敗壞,而他作為最高統治者也招致了所有統治工具也就是全體官吏的不滿。這樣,他既失去了自己的政治基礎又削弱了自己的政治工具,一旦這種局面形成,眾叛親離的結果就不可避免了。

4、東漢

在中國歷史上,滅亡而後重新復興的王朝一共有四個西周和東周、西漢和東漢、西晉和東晉、北宋和南宋。將這四個王朝的復興過程進行比較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在這其中,東漢的光武中興顯得比較另類。同其他三個王朝相比,一則前朝覆滅的原因不同,其他王朝的覆滅的直接原因都是由外族的入侵所導致的,經歷了一定規模的戰爭唯獨西漢時被外戚建立的王朝所和平取代的二則建立的過程不同,其他新一代王朝的建立都是由原有政權的殘餘部分完成的,建立的過程是和平的,而且在各個方面和前朝存在著明顯的繼承關係;唯獨東漢王朝是全新組建的,在建立的過程中經歷了多次大規模的戰爭,從繼承性上來說和其他三個王朝相比存在著明顯的差異,已經很難說得上是對前朝的直接繼承了。

東漢王朝的建立方面,有兩個方面是值得著重分析的。

首先,從繼承性上看,東漢王朝對西漢王朝的繼承絕不僅僅體現在劉氏血統上。同絕大多數王朝不同,西漢王朝滅亡時,經濟和社會仍處於穩定和繁榮狀態,再加之王莽的混亂統治給人們帶來的痛苦,使得人們更加懷念西漢王朝清靜無為的統治,肯定那種統治方式,因而願意支持作為西漢王朝繼承者的劉氏政權。這種普遍的社會心理為東漢王朝的建立提供了穩定的社會基礎,使得東漢王朝的建立和鞏固同西漢王朝相比得到了更多的支持、遇到了更少的阻礙。這才是東漢王朝從西漢王朝所繼承的最有價值的財富。

其次,從非繼承性上看,對於西漢王朝來說,東漢王朝雖然從他那裡繼承了很多東西,但這種繼承卻並非是直接繼承。一方面,東漢的政權機構是全新組建的,被王莽直接繼承的西漢政權機構並沒有直接轉移到劉秀的手中。另一方面,東漢政權對西漢政權的繼承並非是順理成章的和平過渡,而是經過了激烈的戰爭從眾多的競爭者中脫穎而出的。這使得王朝建立的過程更為艱難,也因此而具有了更為穩固的統治基礎。

正是由於這兩個方面的因素,使得東漢王朝成為歷史上的中興王朝之中最有作為的一個,而其政治方面主要的作為就集中體現在開疆拓土方面。

首先,東漢王朝利用匈奴分裂的契機,運用安撫和征討兩種不同手段,成功地消滅了北匈奴,並使南匈奴徹底地依附於東漢。在這個過程中,由於吸取了西漢王朝與匈奴長期相處的經驗和教訓,東漢王朝在處理匈奴問題上表現出了成熟的政治手段和謀略。在此以後,無論東漢王朝動蕩和衰弱到何種程度,都再沒有受到來自匈奴的威脅。

其次,東漢王朝第一次在西域建立了有效的管理,將西域納入了中央政府的管轄之下。西域原屬匈奴的勢力範圍,東漢派遣班超出使西域的最初目的僅僅是要聯合西域各國削弱匈奴的勢力,但班超的作為遠遠超出了東漢統治者的預期。他不僅使傳統上依附於匈奴的西域各國轉而依附於東漢,甚至在很大程度上掌握了對西域各國統治者更替的決定權,從而在名義上和事實上都建立了東漢對西域的有效管理。這種管理雖然由於班超的繼任者在政策上的把握失當而受到很大削弱,但中央政權對西域的影響卻從此建立並經常發揮重要的作用。

相比於政治方面的作為,東漢王朝在經濟上並沒有取得多大的成績。其中唯一可以說得上成功的就是暫時緩解了土地兼并問題對經濟和社會的壓力。對於進行土地兼并的主導方面,東漢王朝僅僅採取了有限的限制措施;對於在土地兼并過程中失去土地的一方,東漢王朝採取了移民措施對其帶來的壓力加以緩解。這些措施僅僅是延緩了經濟和社會矛盾的積累和爆發,並未從根本上解決土地兼并問題。土地兼并以及由此產生的大量貧困人口成為後來導致東漢滅亡的重要原因。

導致東漢滅亡的另一個重要原因產生於統治集團內部。鑒於西漢滅亡的教訓,東漢王朝在建立之初對外戚參政進行了極為嚴格的限制,但是這種限制發揮作用的一個必要條件是需要有一個強有力的最高統治者,一旦這個最高統治者的統治能力弱化了,這種限制也就形同虛設了。到了東漢中期,這樣的局面出現了,外戚重又掌握了管理國家的大權,東漢的統治面臨巨大的危機。在這種威脅面前,決定封建王朝命運的另一股勢力——宦官發揮了重要作用。藉助宦官,東漢消除了外戚的威脅,但卻造就了另一股政治勢力,導致了另一個威脅,這就是宦官專權。當時的統治者或許認為宦官無法實現權力的延續傳遞因而不可能對中央政權構成長期的實際威脅,因而放心地將權力交給他們,以此來實現對外戚和重臣的制約。但是,當宦官成為一個勢力集團後,這種權力的傳遞就成為了可能,加之宦官雖然沒有直系兒女卻同樣擁有家族勢力同樣擁有對經濟和政治利益的巨大需求。在最高統治者的縱容下,宦官作為一個政治集團,其權力越來越大。事實上,無論外戚還是宦官,都沒有合理地管理國家事務的穩定的能力,也沒有維繫現行統治的強烈願望,他們所看重和追求的要麼是最終取現行統治者而代之,要麼是短期的個人經濟利益。因而,任何一個王朝也不可能依靠這些勢力來鞏固自己的統治。到了東漢後期,宦官專權已經發展到十分嚴重的程度,「黨錮之禍」的出現正說明了宦官作為一個政治集團,已經取得了對國家事務的絕對主導權,同時招致了社會的普遍反對,而正常管理國家的各級行政機構已經無法有效行使權力了。

在東漢後期,還有一個對政權鞏固產生重要影響的因素開始登上歷史舞台並發揮了重要的作用,這個因素就是宗教。宗教在中國登上歷史舞台正是東漢王朝由土地兼并問題引發的社會矛盾和經濟矛盾相當突出的時期,正是這樣一種經濟和社會矛盾在人們心中造成的影響為宗教的迅速傳播創造了機遇和條件。佛教傳入中國是在這個時期,道教的創立和傳播也是在這個時期。在宗教思想傳播初期,東漢統治者對其採取了聽之任之的態度,這种放任的態度加上不斷惡化的經濟和社會形勢,使得人們有可能在宗教的旗號下聚集起大量的信徒,形成廣泛的社會影響,黃巾起義就是在這樣一種背景和條件下爆發的

黃巾起義被鎮壓下去以後,一方面,經濟和社會依然處於混亂狀態;另一方面,地方勢力借鎮壓黃巾軍而獲得了軍政大權。兩方面原因共同作用,使得東漢中央政權的統治能力受到了極大的削弱,加之這時宦官與外戚的權力之爭重新爆發在鬥爭中雙方兩敗俱傷,為地方勢力登上政治舞台創造了條件。東漢中央政權已經在事實上喪失了統治權,它的最終覆滅只是一個時間問題了。

三、中國歷史上的王朝(三)

兩漢之後,中國繼春秋戰國之後又一次進入了長期的分裂狀態,究其原因,封建社會的兩種主要生產方式——農耕和游牧以及建立在這兩種不同的生產方式基礎之上的政治制度和社會形態之間的衝突是一個直接的原因;同時,中央集權制在其初創時期未能很好解決而積累下來的種種矛盾則是更為根本的原因。在這一階段,中央集權制的發展遇到了重大的阻礙。

5、魏晉

從魏晉兩朝開始,中國繼春秋戰國之後重新進入了長期的分裂和動蕩之中。在這一時期,政權的獲取和鞏固成為主要任務,政治謀略和軍事鬥爭成為決定政權的獲取和鞏固的主導因素,而管理經濟和社會的能力只有在戰爭的間隙才會發揮作用,因而在確保執政的綜合要素中退居到了次要地位。

在這一時期,所有登上歷史舞台的政治勢力在政權的獲得方面都有特定的條件支持和成功經驗,而在政權的鞏固方面也都有特定的條件限制和失敗教訓。沿著歷史的脈絡分析,這一時期主要有以下幾個值得關注的方面。

第一,三國鼎立局面的形成與東漢的滅亡。

東漢末期與魏晉初期的這段時期通常被人們稱之為三國時期,這也是現代人們最為熟悉的一段歷史,而期間各政治勢力的興亡成敗與執政經驗也被人們反覆論及而無須贅述,這裡要提及的一個關節點是在三國形成過程中的一番政治運籌。事實上,三國鼎立的政治局面在劉備入主西川後就已經基本形成,但三國的正式建立卻遠在此之後,而這一結果是當時政治形勢和各方的政治策略所決定的。

在當時,一個比較微妙的因素就是在曹操實際控制下的名存實亡的東漢政權,這個政權儘管已經奄奄一息,但卻仍然有著相當一批政治和經濟上的受益者,因而意圖復興至少是維護這一政權存在的勢力仍有一定影響。這種影響儘管難以起到決定作用,但在那段複雜的政治鬥爭中也曾不止一次地表現出來,正是這種影響引發的兩個方面的政治考慮使得三國政權的建立相比他們實際權力的取得大大延後了。

一方面,從稱帝建國所需要付出的政治成本來看,三國之中無論是誰率先稱帝都會被看作是對東漢政權的背棄因而會喪失一定的政治支持、付出一定的政治代價。其中,東吳政權由於和東漢的聯繫最少,因而需要付出的代價也就越小;西蜀政權由於以劉備的皇族血統和匡扶漢室的政治旗號作為號召,因而其稱帝的政治成本就要比東吳大得多;而曹操實際掌握著東漢政權,這樣他要取而代之就必須承擔直接消滅東漢政權的政治責任,因而他稱帝的政治成本最為高昂。

另一方面,從維持東漢政權名義上存在的政治利益上看,對東吳來說,這樣的政治格局可以說是有害無益,不僅得不到任何好處,反而會在政治上受到一定的牽制;對西蜀來說,這樣的政治格局可以說是利弊各半,東漢政權的存在既是對其合理性的肯定,又限制了其在政治上的作為空間;對於曹操來說,這樣的政治格局可以說明顯利大於弊,東漢政權名以上的存在和他對政權的實際掌握使得他可以利用這一形勢對其他地方政權進行種種牽制以獲得自身利益。

這兩個方面的分析決定了三方對待稱帝建國這一問題的態度,實際的發展次序也體現了這一情況。東吳的孫權在稱帝之前最後進行了一次試圖完全擺脫道義責任的嘗試,他上書勸說曹操稱帝,在被曹操看破企圖加以拒絕後,立刻邁出了稱帝建國的最後一步。在這種形勢下,東漢政權徹底失去了利用價值,終於被曹魏所取代,隨後,西蜀建國。

第二,西晉取代魏與三國鼎立局面的結束。

短暫的三國鼎立局面很快走到了盡頭,關於三國滅亡的原因可以用同一個詞來概括,那就是人才。東吳和西蜀大致採取了基本相同的人才政策,那就是對人才的限制與壓制。正是人才特別是軍事人才的匱乏和受到壓制,才使得兩國分別在魏和西晉的軍事打擊下迅速崩潰和滅亡。而曹魏雖然與此相反,湧現出了一批人才並以此在入川滅蜀的戰爭中獲勝,但卻仍然未能擺脫被取代的命運,其核心因素也是人才。正是由於司馬氏家族三代人才輩出,並且利用三國割據的局面所造成的對曹魏政權的壓力發揮政治和軍事才能掌握了政治和軍事主導權,使得曹魏政權對其失去了控制力,才導致了曹魏政權最終被西晉所取代。此後的歷代政權都在這兩種截然不同的人才政策間來回搖擺,從未找到導致問題產生的真正原因和解決問題的有效措施。

第三,西晉的內部鬥爭與衰落。

和其他任何一個王朝相同,西晉在建立之初也面臨著中央政權鞏固的問題,正是由於在這個問題上的處置失當,導致了西晉的迅速衰落。在這方面,西晉的主要失誤有三個,第一是未能吸取兩漢處理同姓諸侯問題上的教訓,採取有效措施對同姓諸侯進行有效的削弱,導致其擁兵自重,對中央政權構成威脅;第二是未能吸取兩漢在處理外戚問題上的教訓,採取有效措施對皇后和外戚當政進行有效的防範,導致政局混亂;第三是在政權鞏固的關鍵時期選擇了一個暗弱愚昧的繼承者,無法有效處理上述種種複雜混亂的局面。正是這三個失誤的疊加和相互作用,導致西晉早早陷入了司馬家族的內部鬥爭之中,連綿不斷的爭鬥使得自東漢末年以來尚未充分恢復的經濟和社會再遭沉重打擊。西晉就這樣迅速衰落,為游牧民族勢力的介入創造了條件。

第四,游牧民族的群雄並起與混戰。

匈奴勢力的削弱和部族南遷使得西部和北方傳統的游牧地區出現了巨大的真空,加之後來的漢族政權忙於內部之間的戰爭,無暇他顧,這就使得其他游牧民族如鮮卑族、羯族、氐族、羌族等迅速發展起來,填補了這個真空。正當西晉在內部鬥爭中日漸衰落之際,自匈奴劉淵開始,相繼進入中原地區——中國自古以來的經濟政治中心,這是歷史上游牧民族第一次大規模地進入漢族聚居地。

同以步兵為主要作戰兵種的兩晉相比,以騎兵為主的游牧民族由於機動性強、衝擊力大在軍事上取得了巨大的優勢。但是,游牧民族也有一個致命的弱點,那就是在政治上缺乏統治和管理農耕社會的經驗。軍事上的優勢和政治上的弱點共同決定了他們所建立政權的不穩定性。因此,這一時期就成為中國歷史上戰爭最頻繁、政局最動蕩的階段。其間,前秦的苻堅曾短暫地統一了北部、西部和中原地區,但遺憾的是,他未能靜下心來將主要精力用於鞏固政權、穩定通過戰爭奪得的地區,反而急於進攻東晉,試圖一舉統一全國。在淝水之戰中,苻堅戰敗,前秦也迅速分裂,中原地區又陷入了混亂之中。

第五,東晉的建立與中國經濟中心的第一次南移。

西晉滅亡後,司馬睿又在江南建立了東晉政權。這一政權能夠被人們所接受,也是當時特殊的形勢所決定的。其核心是由於北方士族為躲避戰亂而大規模南遷,進入了南方士族的勢力範圍,兩方不可避免地產生了矛盾和衝突。在這種情況下,擁戴與西晉具有直接繼承性的司馬氏家族成為北方士族維護自身利益的最為有利的政治選擇。而對於南方士族來說,由於面臨著游牧民族南下的威脅,也不得不與北方士族聯合起來,以抵禦共同的威脅。正是這兩方面因素的作用,才使得東晉政權為人們所接受,也正是這兩方面因素的作用,決定了東晉政權是一個弱勢政權而非強勢政權。

在當時,由於北方持續戰亂,大規模南遷的不僅有豪門士族,其他的社會階層中同樣有大批人口為了躲避戰亂選擇了南遷,這樣就推動了南方經濟的加速發展,加之北方原有的農耕為主的生產方式在游牧民族的侵襲下遭到嚴重破壞,兩者一消一長,中國的經濟中心開始由北方向南方遷移。

6、南北朝

東晉末年,劉裕趁北方各族在長期戰爭中相互削弱之機,率兵北伐,連續攻克洛陽和長安,攻取了大部分北方土地,大有一統天下,結束分裂和戰亂之勢。但是,在各種因素的作用下,這次北伐最終卻成為一次虎頭蛇尾的行動。

首先,當時的北方歷經戰亂和政權更迭,已成胡漢雜居的狀態,民族矛盾十分突出,加之塢堡遍地,地方武裝勢力眾多,統治難度相當大。在這種情況下,要想維持有效統治,就必須長期駐留,而劉裕既要控制已經攻取的土地,又要控制東晉政權,還要與其他游牧民族政權作戰,唯一的選擇只能是將東晉的都城從建康遷移到北方。但是遷都洛陽的想法從一開始就遭到反對,結果不了了之。

其次,在北伐取得勝利的前提下,劉裕將關注的焦點由平定北方轉移到了奪取東晉政權上來。加之在外連續作戰,軍隊處於疲憊狀態,來自南方的將士思鄉情切,且後勤補給難以有效保障,在這種形勢下,劉裕選擇了南歸。

再次,自東晉建立以來,所謂的北人和南人之間的矛盾就一直存在,當外部威脅由於北伐的原因減弱之後,這種矛盾所引發的衝突和猜忌越來越多地表現了出來。劉裕南歸時對於北方的駐軍安排採取的辦法是,既任用北人將領以穩定軍心和民心,又任用南人以期牽制北人將領的不臣之舉。但這種貌似兩全的做法卻引發了更大的矛盾,在外敵當前之際,東晉的留駐部隊間爆發衝突,北人將領被殺,直接導致軍心民心的喪失,各地相繼叛離東晉投向其他政權,劉裕北伐所取得的成果頃刻間土崩瓦解、付之東流。

其後,劉裕北伐的成果為北魏所利用,以此為基礎,又經過連年征戰,北魏統一了北方。而在南方,劉裕仿效西晉對曹魏的做法,逼迫晉恭帝禪位,自己登上帝位,定國號為宋。歷史由此進入了南北對峙的南北朝時期。

這一時期,由於國家處於分裂狀態,戰爭成為決定政權興亡的主導因素。也正是由於這個原因,造成了期間各朝對武將的過度依賴。再加之各政權統治者鑒於西晉滅亡的教訓,對同姓王以及外戚多加限制和排斥,造成了一大批手握大權和重兵、且難以對其進行有效制衡的武將。而這些武將實力壯大後的共同選擇就是取代前朝而自立為帝,其手段又無一例外地選擇了與劉裕相同的做法。從南朝的宋、齊、梁、陳到北朝的北齊、北周無不是在這種基礎上,採取相同的形式取代前朝建立了政權。在這種情況下,建立一個政權很容易,但是要鞏固這個政權卻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情。除北魏以外所有的政權無不是隨著其建立者的去世而迅速衰落,最終為自身政權的軍事上的骨幹力量所取代。

這樣一種政治格局決定了南北朝時期維繫政權的有效統治和存在是一件相當困難的事情,各個政權在這方面所採取的統治措施都難以收到持久的效果,即使是這一時期最為有名的北魏孝文帝改革也不例外。

孝文帝的改革大致可以分為三個方面:

其一為以均田製為主的土地制度改革。它有兩個方面的意義,第一,它是作為游牧民族的統治者自主自願地選擇由游牧生產方式向農耕生產方式過渡,對於強化國家經濟基礎和增加社會財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第二,它在巧妙地照顧了地主階層和失地農民雙方的利益的同時對主要的社會資源——土地進行了有效的分配。

其二是以俸祿制和依託均田制的三長製為主的政治改革。由於北魏政權脫胎於鮮卑游牧部落,其各級官吏在孝文帝之前是沒有俸祿的,官吏維持自身生存的唯一選擇就是貪污受賄,這就造成了貪污受賄公開化的局面。而俸祿制的實行從根本上改變了這一狀況,規範和強化了對各級官吏的管理。在基層政權的建設上,北魏在孝文帝時期建立了以均田製為依託的三長制,而三長制又反過來維護了均田制,使得政治制度和經濟制度形成相互協調和支持的局面,確保了兩項制度的穩定推行。

其三是以民族融合為主的文化改革。孝文帝將都城從塞上的平城遷到中原的洛陽,又推行了著漢服、說漢話、改漢姓以及與漢族通婚等一系列促進民族融和的政策。自願放棄游牧民族的傳統,接受漢民族的先進文化,這在視民族文化為至寶的古人和今人眼裡幾乎是一個無法理解的選擇。

北魏孝文帝改革不僅在當時稱得上是創舉,即使是在整個中國歷史上也算得上是一個絕無僅有的特異事件。首先,孝文帝改革是一個綜合性的改革,它幾乎涵蓋了經濟、政治和文化各個方面,既有對沿襲已久的統治弊端的改變,又有著眼於長遠發展所進行的統治制度和社會文化的調整,對歷史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其次,孝文帝改革是一次極具效率的改革,它以簡單的方法解決了複雜的問題,在短時期內改變了北魏的經濟、政治和文化傳統。再次,這是一次游牧民族主動改變自身的生活方式和統治制度以適應強化統治要求的改革,孝文帝在這一改革中所表現出來的眼界和胸懷在中國歷史上的統治者中是極其罕見的。最後,這是一次由最高統治者親自推動的以嚴刑峻法為保障的自上而下的改革。在中國歷史上,北魏統治的殘酷程度絲毫不遜色於秦王朝。正是這種獨裁的特點使得孝文帝的改革跨越了其他時代和其他政權所無法跨越的障礙。

不過,這一改革並非完美無缺,也有其致命的弱點,孝文帝在全面接納漢民族先進的政治制度和文化的同時,沒有意識到這一系列政治制度的弊端或者至少是沒有來得及採取措施克服這些弊端。自從漢末以來,大臣專權進而逼迫帝王退位,自己取而代之的歷史一再重演。而游牧民族政權由於對軍隊的絕對控制得以避免這一情況出現在自己身上。但是,當游牧民族政權適應長治久安的需要,將統治方式由武治轉為文治之後,這一問題就不可避免地出現了。最終,北魏因此而分裂,分裂後的東魏和西魏也因此而滅亡。

南北朝時期另一個值得關注的關係到政權的焦點就是宗教問題。這一時期的統治者對待宗教的態度出現了兩種重要的變化:第一種是一部分統治者和王公貴族對宗教的信仰和痴迷達到了令人吃驚的地步,這部分人當中以梁武帝蕭衍的表現最為極端。第二種是將宗教與皇權結合起來,通過宗教來強化自身統治地位的合理性。這一方面以北魏為代表。在北魏建國後不久,他的統治者就將在中國最為傳統、也是當時最有影響的道教作為國教,不僅設立了皇家專用的道壇,還將新皇帝登基,親登道壇接受符籙作為必經儀式,以顯示皇權受命於天,宗教自此成為了統治者進行思想統治的工具,各種教派之間的衝突由此也成為了政治鬥爭的一種表現。北魏的兩次大規模的滅佛運動和北齊在取代東魏前後對道教的打擊十分明確地反映出了政治和宗教的關係。自北魏以後,所有重要王朝都無一例外地沿襲了北魏的做法,這一現象也說明了宗教對於加強統治的作用。宗教既然是一種被相當一部分社會成員所接受的信仰,作為統治者就應當對其加以利用,使之成為鞏固統治的工具。如果統治者不能對這樣一種社會現實加以適應和利用,它就會被其他人利用而成為反對統治者的思想工具。

四、中國歷史上的王朝(四)

自東漢末年開始的大動蕩、大分裂時期,其間經歷了西晉的短暫統一,再經東晉十六國和南北朝兩個大的階段,直至楊堅建立的隋朝才在真正意義上結束了分裂局面,重新實現了統一,其間的時間跨度長達四百餘年。在這期間頻繁更迭的各個政權並沒有表現出更多的執政智慧,倒是不斷在重複著前人錯誤和失敗。中國封建王朝的發展歷史上最輝煌、也最為人稱道的時代恰恰就在這沒有任何預兆的情況下到來了。

7、隋

隋朝實現統一的原因和過程幾乎可以看作是西晉統一過程的翻版,而隋朝短暫的統一、對後世具有重要影響的作為和迅速的滅亡又彷彿是秦王朝歷史的重演。

南北朝末期再次出現了三足鼎立的局面,在北方,北齊和北周東西對峙,南方有南朝的最後一個王朝——陳。北周由於在政治上和經濟上採取了一系列有效的舉措,實力不斷壯大,而陳和北齊卻由於其統治者的混亂統治而一直無所作為、日漸削弱。在這種情況下,北周率先向北齊發難,經過一系列戰爭,消滅了北齊,在北方實現了統一。這時統治北周的宇文氏家族勢力強大,頗有一統天下的趨勢,但是卻由於在選擇繼承者方面出了問題,為楊堅取代宇文氏統治創造了條件,楊堅抓住這一有利時機,不斷削弱宇文氏的實力,最後終於取而代之,建立了隋。此後,隋又成功地滅了陳,實現了統一。

統一後的隋承襲了北周的政治和經濟制度,而後又採取了一系列對後世有重要影響的舉措。這其中影響最大的有兩個方面:

第一,在官吏選拔上首次實行了科舉制,取代了沿襲已久的九品中正制的取士方式。歷史上最早提出採取考試方法選拔官吏的思想是在公元237年(魏景初元年),當時,魏明帝曹睿對漢初以來沿襲的以名望論優劣的舉薦制的選拔方式頗有微詞,吏部尚書盧毓於是提出採用考課的方法來解決這一問題,在魏明帝的授意下,一部《都官考課法》由此制定出來。但是這一方法卻因為觸及各方利益而久議不決,最終未能得以施行。其後從兩晉到南北朝,以門第出身論貴賤的九品中正制佔據了主導地位,這種制度雖不斷顯露出其弊端,但由於符合統治階層的短期利益一直沒有被廢除。鑒於長期的歷史教訓和當時的政治需要,隋首次實行了科舉制。同九品中正制和舉薦制相比,科舉制最為可貴之處就在於它是以可衡量的才能而不是以門第和名望來選拔官吏,儘管科舉制也還存在著種種弊端,盡管科舉制也未必能夠真正將最優秀的人才選拔出來,但是,這種制度所選拔出來的官吏相比以往的選拔制度所任用的官吏就整體素質而言確有較大優勢卻是一個不爭的事實。自此以後,科舉制就成為歷代沿襲的一項重要政治制度,成為封建統治的一塊重要基石。

第二,在中央政權管理體制上首次確立了三省六部制。這又是提高統治能力的一個創舉,他既將宰相的權力一分為三,避免了宰相權力過大所帶來的種種弊端,又使分權所帶來的管理效率的降低處於一個可接受的程度內。同時,六部的建立使得中央機構的權責劃分清晰明確,大大減少了以往的管理體制下政出多門、職責不清的現象。儘管這一體制由於最高統治者的專權而受到很大制約,但仍發揮了較為積極的作用。

統一後的隋另一個對後世有重要影響的舉措就是開鑿了舉世聞名的大運河,這條大運河在耗費了巨大人力和物力,並且給隋王朝帶來了巨大的政治和經濟壓力後,成為了一條重要的經濟命脈,對後來相當長時期內國家的經濟發展產生了重要的促進作用。但是,隋王朝自身卻幾乎沒有從它那裡得到什麼好處,反而為它付出了沉重的經濟和政治代價

隋統一全國後,經濟和社會迅速從長期戰亂中恢復過來,出現了高速發展的態勢,人口迅速增加,國力也在短時期內達到了以往不曾有過的強盛。要想準確地判定隋的統治前期在這方面取得成功的原因是十分困難的,但是我們至少可以明確一點,那就是隋前期的統治和管理活動對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阻礙相對較小,為其提供了較為自由的發展空間。

隋王朝滅亡的原因和秦王朝有既有很大程度的類似,又有微妙的差異。其中至關重要的兩點,一是由於在隋統一全國之前,國家經歷了長時間的分裂和動蕩,這就造成了地方勢力的過度發展,地區衝突和民族矛盾呈現既十分複雜又相對緊張的局面,從而給國家實行有效統治帶來了困難;二是在這種情況下,隋的統治者沒有選擇逐步消化內部矛盾、集中精力鞏固統一成果的穩健對策,反而依仗國力的強大一方面實行高壓統治、濫用民力,一方面對周邊少數民族地區大肆用兵。這就使得隋王朝的內部矛盾空前激化,其統治也遭到了廣泛的反對。

一個與秦末極其類似的局面很快出現了,在經歷了短暫而激烈的全國範圍內的戰爭後,李唐王朝成為了最終的勝利者。

8、唐與五代十國

在中國歷史上,唐王朝一直被作為最為輝煌的一個王朝來看待,但是,在這一王朝建立之初,他卻並未表現出與這種輝煌相當的趨勢。當時,在其統治範圍內長期分裂的後遺症遠未消除,統治集團內部進行著激烈的權力鬥爭在外部,自隋朝時期崛起的游牧民族突厥勢力十分強大,直接威脅到了唐王朝的生存。直到李世民在權力鬥爭中贏得勝利,並最終成為最高統治者後,這種局面才出現了轉機。藉助在建立李唐王朝過程中所形成的在軍事和政治上的勢力及聲望,加之廣泛吸納代表各方勢力的人才加入其政治陣營,李世民迅速鞏固了唐王朝的政權,為唐王朝以後的發展奠定了基礎。

暫時解決了內部問題之後,唐王朝立刻又面臨著突厥的巨大威脅,這裡面首當其衝的就是東突厥。由於軍事實力上的差距,唐王朝不得不採取了優容忍讓的策略,而游牧民族政權的政治和經濟特點決定了東突厥既無意取代中原漢族政權,又希望獲得中原農耕生產方式下所創造出來的社會財富。所以此後數年間,東突厥未向唐王朝發動大規模的戰爭,但中小規模的侵擾和掠奪卻始終沒有中斷過。在此期間,唐王朝對於東突厥的侵擾採取了外示優容忍讓,暗中加緊備戰的策略,直至感到條件成熟時,才向東突厥發動了大規模的戰爭。這時,游牧民族政權在經濟上社會財富積累不足、受自然災害影響大,在政治上穩定性差,內部難於統一的弱點明確地表現了出來。唐王朝軍隊敏銳地把握住了稍縱即逝的機遇,一系列大膽的冒險行動打亂了對唐王朝認識不足的東突厥政權的軍事部署和政治謀略。其結果是唐王朝軍隊短時間內消滅了東突厥,一舉解決了這個唐王朝原本準備花費長時間、大力氣加以解決的問題。此後,唐王朝又採取不同策略,成功地解決了與西部和北部游牧民族的關係,將中央政權的統治範圍和影響力擴大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使之成為唐王朝強盛的一個重要標誌。

在唐王朝的前期,中央政權處理與游牧民族的關係問題的策略和技巧是全部中國歷史上最為出色的,產生的效果也是最好的。其主要的成功經驗有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政治上安撫分化與軍事打擊並重的剛柔相濟的政策。在處理與游牧民族的關係方面,唐王朝並非一味忍讓或單一訴諸武力,而是採取外柔內剛、先禮後兵、明文暗武等一系列策略,利用游牧民族的特定弱點和內部矛盾來逐步強化其對游牧民族的統治。這裡面值得注意的是,雖然表面上標榜寬誠無欺,但是只要游牧民族間有矛盾值得利用,或者有機會削弱游牧民族,唐王朝立刻就會將原有的承諾拋到一邊,採取毫不留情的手段以強化自己的統治。

第二,有張有弛,因地施治的政治統治策略。在處理與游牧民族的關係方面,唐王朝也並非一味地放縱或對其內部事務全面干涉,而是根據統治需要、統治能力和各民族的實際情況採取不同的策略。例如在處理東突厥這個靠近唐王朝都城長安也是威脅最大的游牧民族政權問題時,唐王朝採取了徹底消滅其政權,建立直接管轄機構,遷移人口以及將其貴族作為人質等一系列最為強硬的對策,其目的就是要徹底消除這一威脅。在對待西域各游牧民族政權時,可推行漢族政治制度的就加以推行,不能推行漢族政治制度的就僅進行名義上的統治。在對待吐蕃這個唐王朝實際統治無法到達的地區時,就採取懷柔和和親政策。

第三,接納包容、消溶民族矛盾的統治思想。在歷史上,唐王朝第一次提出了「胡漢一家」,對於胡漢交往和通婚給予鼓勵,對於不同的宗教信仰和生活習慣給予包容,採取了促進民族交流和融合而不是進行民族隔離的一系列政策。

唐王朝之所以會採取上述政策其主要原因有兩個,其一是總結了以往歷朝歷代處理這一問題上的經驗和教訓;其二與統治者自身的出身和經歷有很大的關係,李唐王朝的統治者在奪取政權以前就長期處在漢族與游牧民族雜居的環境下,並且自身就有游牧民族的血統,對於游牧民族的特點、生活習慣和統治方式都有較為準確的認識,因而採取的措施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和可行性,也收到了較好的效果。

當然,在處理這類複雜問題方面,唐王朝也並非全部是成功的,也出現了一些重大的失誤,有的甚至對唐王朝的衰落產生了重要的影響。

唐王朝在歷史上的輝煌不只表現在他有效地拓展了自身的統治範圍,還表現在他的政治統治和經濟管理達到了封建社會前所未有的高度。但這種高度卻並非是由其自身創造出來的,而是通過對以往各個朝代,特別是北魏、北周和隋的成功做法和體制的繼承和發展而實現的。在土地政策上,唐王朝沿襲並發展了北魏以來實行的均田制,在土地分配和管理過程中,充分照顧了從無地農民到封建官吏各方面的利益,使社會各方面都樂於接受和維護其施行的土地制度。在法律制度上,唐王朝吸取了歷代王朝特別是隋王朝在這方面的經驗和教訓,既強化了法律的制定,又規範了法律的執行。這兩方面的完善對於促進經濟和社會的發展起到了十分積極的作用。

在唐王朝統治期間,不僅農業得到了鞏固和發展,手工業、商業也有了顯著的進步,更重要的是,金融業的雛形也隨著經濟的發展而出現,並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發展後世錢莊的前身——櫃坊、後世匯票的雛形——飛錢都在這一時期出現了。儘管史籍對這方面的關注和記載相當稀少,但我們仍可以據此判定,在這一時期,社會財富的積累和經濟活動的發展不僅產生了對金融業的需求,甚至以金銀等硬通貨為主的交易方式也已不能適應經濟發展的要求,經濟發展這時已經需要一種更加快速、便捷和安全的交易方式了,飛錢就是這種交易方式的載體。唐王朝在經濟上的發展確實令人驚嘆。

鑒於唐以前歷代王朝在軍隊管理方面的經驗和教訓,唐王朝開始在軍隊的控制方面採取一系列措施以實現既保證軍隊作戰能力又防範軍隊實力過強而失去控制的目標。在唐王朝的前期,這種嘗試取得了一定的成功,軍隊既具備較強的作戰能力,又處於中央政權的有效控制之下。但是,到唐朝中期為強化邊境地區的軍事力量,唐王朝開始設立集軍政大權於一身的節度使,使得軍隊的實力過度膨脹。其結果不僅為導致唐王朝由盛轉衰的安史之亂的爆發打下了伏筆,而且為安史之亂後藩鎮割據局面的出現奠定了基礎。

說到唐王朝的政權,就不能不提及其統治集團核心的政治鬥爭。在中國的歷史上,唐王朝既是一個最為強勢的政權,又是統治集團核心的政治鬥爭最為激烈的政權。在這些政治鬥爭中,我們幾乎可以看到封建社會全部的政治手段和權謀,從李世民、武則天一直到李隆基,這三個在歷史上具有重要地位,對當時政治、經濟和社會繁榮產生最大影響作出最重要貢獻的最高統治者都不是既定的接班人,都是通過充滿曲折和血腥的政治鬥爭才將國家政權掌握在自己手中的。但是在這裡,我們卻看到了兩個令人疑惑的現象,其一是這些政治鬥爭並非發生在王朝衰落時期,而是恰恰相反無一例外地發生在王朝政權最為強盛的時期;其二是同歷史上的大多數情況不同,這些政治鬥爭不僅沒有導致王朝的衰落,反而成為王朝持續興盛,從一個發展高峰走向另一個發展高峰的起點。這不能不說是一個奇蹟。

要解釋這兩個看似矛盾、不合邏輯的現象並不容易,我們可以想到並且沒有得到歷史事實反證的解釋有如下三個:第一,這些政治鬥爭的範圍被限制在統治集團的核心和高層,很少波及到地方政權和具體執行國家管理功能的機構和人員;第二,這些政治鬥爭對國家經濟和社會的破壞作用受到了內容、機構、功能完備並且較為科學合理的國家政治和法律體系的限制,有效地保護了國家的經濟和社會發展不受大的干預;第三,唐王朝具有較為穩固和按既定規範運行的地方政權,受高層政治鬥爭和最高統治者更迭的影響不大。如果上述解釋可以成立的話,那麼唐王朝在其前期所進行的政權建設活動無疑值得我們認真地研究和借鑒。

作為中國歷史上最為人所稱道的王朝,唐王朝的衰落和他的興起一一樣值得深入研究。在這方面,除了長期以來為人們所普遍公認的安史之亂——這個唐王朝由盛而衰的轉折點以及最高統治者的個人因素外,還有以下幾個原因應當重點關註:

第一,唐朝中期以後,節度使的設立使得地方首腦集軍政大權於一身並且所轄土地面積巨大、人口眾多,形成了地方實力趨強而中央控制力趨弱的強枝弱乾的政治局面,導致中央對地方的控制能力不足,地方勢力不斷坐大

第二,由於唐王朝前期社會穩定加之軍力強盛,因此,在此期間發動的歷次戰爭都遠離經濟和社會的中心地帶,在邊境以及境外進行。這就導致唐王朝內部從地方政府到社會公眾對內部戰爭的爆發普遍準備不足、應對失措。而發動安史之亂的軍隊常年在邊境作戰戰鬥力較強。兩者的明顯反差導致了叛軍連戰連勝,戰亂迅速波及唐王朝的中心地區;

第三,唐王朝的強盛使得中央政權過高估計了自身的實際控制力和地方政府的忠誠度,因而對於潛在的危機及其不斷表現出來的爆發趨勢始終視而不見。這不僅是最高統治者的態度,也是朝野上下的普遍看法,因而錯失了穩定局勢的最後機遇;

第四,在危機爆發、平定過程中,集軍政大權於一身的地方官吏為自身利益普遍採取了擁兵自保而非積極勤王的態度,導致安史之亂的規模越來越大,最終嚴重削弱了唐王朝的實力。而在叛亂平定後則順理成章地形成了藩鎮割據的局面,唐王朝由此基本失去了對地方的實際控制力。

在此後,儘管唐王朝也曾多次試圖強化中央政權,恢復對地方的有效管理,但是如同歷史上的所有王朝一樣,中央政權一旦失去了對地方的控制能力,就再也無法建立起有效統治了。唐王朝從此走上了一條不可逆轉的衰落道路,儘管其從衰落到滅亡又經歷了很長時間,其間又出現了諸如宦官專政、土地兼并加劇和稅負勞役加重等一系列引發統治危機的問題,儘管上述問題中的任何一個都足以導致一個王朝的滅亡,但是唐王朝最終仍亡於地方藩帥之手。

唐王朝滅亡後,中國歷史進入了一個短暫而動蕩的分裂時期,這就是五代十國。這是一個乏善可陳的時期,在這一時期,由於唐朝中後期所形成的藩鎮割據、君弱臣強的格局依舊,因而王朝更迭頻繁、統治混亂,所有國家被迫將主要精力用於戰爭,在管理和統治國家方面少有可資借鑒的成功經驗。這一時期最重要的事件發生在北方游牧民族地區,在唐朝衰落的過程中趁機壯大起來的游牧民族獲得了較大的發展空間,其中契丹族成為第一個取得北方地區主導地位的游牧民族。

五、中國歷史上的王朝(五)

在中國的歷史上,宋朝是一個重要的轉折點,既是封建制由盛而衰的轉折點,又是執政思想發生重大變化的轉折點。從這一時期開始,封建王朝的統治者由進取轉向保守,其關注焦點由向外轉為了向內,由武功轉向了文治。這種轉變成功避免了重蹈以往歷代王朝滅亡的覆轍,但是卻給王朝統治的維繫帶來了新的問題,也並未由此而避免最終滅亡的命運。

9、北宋與南宋

宋太祖趙匡胤建立北宋以後,吸取以往歷代特別是五代十國時期的教訓,認為掌握軍隊的軍事將領實力過於強大是國家局勢動蕩不安的最大威脅,因而採取了一系列抑武尊文的措施。首先,通過威脅利誘和平解除了輔佐其建立國家的將領的兵權;其次,建立並推行了旨在削弱將領和軍隊在國家政治事務中的影響力的以文官治政為主的政治體系,使得武將很難參與到國家的大政方針的決策中;再次,在軍事體制上形成了養兵、練兵和帶兵相互分離,以相互牽製為目標的軍隊管理方式。

宋朝的歷代統治者對於潛在的內部軍事威脅都有著根深蒂固的恐懼,這種恐懼程度甚至超過了對明顯的可導致王朝滅亡的外部軍事威脅的恐懼程度。在這種思想的影響下,這一整套政治制度得到了徹底的執行,而且確實實現了統治者建立這一制度的初衷。從北宋建立一直到南宋的滅亡宋朝沒有出現過武將擁兵自重的情況,沒有發生過大的內亂,不能不說是這一整套制度起到了重要作用。此後,這一制度為明清統治者所沿襲和發展,成為保持封建統治穩固的基本治制度。

不過,這一制度在維繫封建王朝內部穩固的作用誠然巨大,但其帶來的弊端也不容忽視,那就是大大削弱了軍隊的作戰能力,使之在外部敵人的軍事打擊面前難以承擔起保護國家安全的任務。

第一,從軍事將領方面看,由於宋朝奉行重文輕武、尊文抑武的政策,導致在文武兩類官吏中,文官成為風險低收益高且易於出人頭地的職業、而武將則成為風險高收益低且極難出人頭地的職業。由於這一政策的影響,士族子弟和有志在國家政權機構中作為一番的人在確定自己的人生道路時就紛紛選擇了從文棄武。這樣一來,國家就很難吸引到樂於從事軍事工作的優秀人才。即使有較為優秀的軍事人才從士兵及下級軍官中脫穎而出,也只能充任低級官吏。有的甚至會因為自己的出眾才能和強大的社會和政治影響力而引發最高統治者喪失權利的恐懼從而招來殺身之禍,比如說岳飛就是一個十分明顯的例子。因而在這種政權體制下很難產生出優秀的軍事將領和精彩的戰爭謀略。除北宋建立初期從前朝和他國所繼承的軍事人才以外,只有在南宋初期和末期在戰亂中出現過幾個有影響的將領,而即使是他們,單就其軍事能力而言同以往各個歷史朝代的名將相比也只能算得上是平庸之輩。優秀將領的缺少直接導致了兩宋軍隊作戰指揮水平的下降。

第二,從兵員素質方面看,宋朝對以往歷代的兵員組織制度作了較大的改變,以募兵製取代了府兵制,軍隊的職業化水平有了較大的提高。按理說,這種變革在加重國家經濟負擔的同時應該帶來軍隊作戰能力的提升。但是事實與此恰恰相反,軍隊作戰能力不僅沒有提升反而出現了大幅度的下降。出現這一結果的原因同樣源自於宋朝重武輕文的政治制度,在這一制度及其指導思想的作用下,宋朝解決社會矛盾的首選是非軍事手段,只有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才會選擇軍事手段,而軍隊就成為其緩解社會矛盾的減壓閥和調節器。每當經濟和社會矛盾積累到一定程度使統治者感受到威脅時,宋朝就開始大規模募兵,將失去土地和其他必要生產資料而難以生存的勞動力吸納到軍隊中。這樣一來,軍隊就承擔了本來不應當由其承擔的社會責任,不可避免地導致兵員素質和作戰能力的下降。

第三,從軍隊協同方面看,宋朝為了最大限度地消除武將專權對國家的威脅,建立了養兵、練兵和帶兵相互分離、相互牽制的軍隊管理方式。這種方式在消除了上述威脅的同時也帶來了一系列的弊端。其一是在這種體制下,練兵者無須為戰爭的結果承擔直接責任,這就導致了軍隊訓練水平的下降,進而極大削弱了軍隊的作戰能力;其二是在這種體制下,將領平時手中無兵,只有在戰時臨時接過軍隊指揮權,戰後立刻歸還指揮權,這就造成兵不知將、將不知兵,兵將之間難以協同配合的情況。一遇戰事,兵將倉促上陣、秩序混亂,難以協同配合,再遇到行動迅速、衝擊力很強的游牧民族騎兵,失敗就在所難免了。

綜上所述,在重武輕文的政治制度下,將領能力不強,士兵素質不高,兵將之間又因缺乏相互了解而造成指揮失靈,在封建制歷史上第一次出現了擁有先進武器的農耕政權軍隊綜合作戰能力不如武器相對落後的游牧政權軍隊的情況。無論北宋還是南宋,在於威脅其國家安全的游牧民族政權對抗的過程中始終沒有佔到過上風。

既然在攘外與安內之間選擇了後者,面對游牧民族政權的步步緊逼,宋朝就只能採取用歲幣保平安這種忍讓和妥協的方法了儘管朝野間強烈反對這種飲鴆止渴的對外政策,但鑒於前朝的經驗教訓,最高統治者始終無意對這一策略做出根本性的改變。

在中國歷史上處理與游牧民族的關係方面,宋朝無疑是最為失敗的一個王朝。北宋和南宋相繼被北方游牧民族所滅亡就是對這一論點的最有力的證明。然而,宋朝失敗之處卻不僅僅是他所建立的重文輕武、重內輕外的政治制度和忍讓妥協的安全策略。對於宋朝來說,還有一個致命的失誤在導致其滅亡方面起了關鍵性的作用。

北宋末期,隨著契丹的衰落和女真的興起,北方游牧民族之間的矛盾日漸突出,這為北宋解決威脅國家安全的游牧民族問題提供了難得的機遇。但是,在這一機遇面前,北宋政權卻做出了錯誤的選擇,他聯合女真滅遼,為正在崛起的女真消滅了客觀上作為自身屏障的遼國。其結果是,在滅遼後不久,女真就發動對北宋的戰爭,一舉滅亡了北宋。北宋之所以做出這樣的選擇,一方面是由於和遼國多年的積怨和仇恨使之做出了目光短淺的選擇,一定要致遼國這個多年的宿敵於死地而後快;另一方面歷代王朝所慣用的遠交近攻的策略也使得北宋認為聯合女真滅遼是一個正確的選擇。殊不知遠交近攻是進取型的策略,需要與強大的軍事力量配合使用,對於軍事力量長期積弱、歷來採取防禦性策略的北宋政權來說在這個時期、這種形勢下採取這樣的策略恰恰是適得其反。北宋的這個政治抉擇稱得上是南轅北轍,不僅無助於確保國家安全,反而加速了自身的滅亡女真的南侵、北宋的滅亡和南宋的建立所帶來的一個對中國歷史格局產生重大影響的事件就是中國經濟和政治中心的再次南移,正是這次南移使得江南地區最終成為中國經濟和文化的中心。無獨有偶,在南宋末期,當女真政權日益衰落而蒙古政權不斷崛起之際,南宋政權非但沒有從北宋的滅亡當中吸取教訓,反而重複了和北宋相同的錯誤,聯合蒙古滅金,這一失誤理所當然招致了相同的結果。

儘管宋朝的滅亡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於其政治軍事制度的天然缺陷所造成的,但是這種政治軍事制度也並非一無是處,至少他在維護政權內部的穩定方面做到了以往歷代王朝都不曾做到的事情。在穩定的政治制度下,宋朝的經濟和社會取得了長足的發展。在這方面,宋朝統治時期有幾個顯著的特點值得我們高度關注。

首先,宋朝的各項經濟政策同歷代王朝包括與其後建立的王朝相比都有很大的不同,不限制土地兼并,不實行重農抑商政策,對人口流動的限制也是歷代王朝所最少的,凡此種種與封建時代所一貫奉行的經濟政策背道而馳。這一系列政策如果放到宋以前的歷代王朝,其結果必然會遭致失敗和混亂,但是在當時卻取得了明顯的成功。其成功的證明從以下兩個方面可以略見一斑,其一是在這一系列政策下,宋朝的經濟發展十分迅速、國家財政收入空前增加,而稅負卻較以往歷朝為輕;其二是在這一系列政策下,收入分配和社會關係的調整所引發的社會矛盾被限制在了一個可接受的程度內,由這些政策和國家統治所產生的社會矛盾沒有從根本上動搖國家的統治基礎。即使是在兩宋滅亡的前期,國家的經濟和社會體系也基本上是穩固的。為什麼宋朝的這一系列經濟政策會取得成功,唯一的解釋就是這些政策適應了當時生產力發展和社會關係的要求。那麼,當時生產力和社會關係究竟發展到了一個什麼樣的程度呢?

其次,從宋朝所遺留下來的文獻和史料看,當時的社會確實面臨著深刻的變革,由此帶來的社會矛盾和問題層出不窮,從這些矛盾的內涵和成因上看,也已經脫離了封建社會典型特徵。就拿被我們作為農民起義的經典案例所反覆援引的宋江起義來說,從中已經很難找出多少農民起義的痕迹,反而是更多地體現出了資本主義萌芽時期社會各階層分化的特點。另外,在當時,科學思想和工程技術都有了長足的發展,宋時出現的兩部著作可以為這一結論提供註腳,作為前者的體現是《夢溪筆談》,作為後者的體現是《營造法式》。《夢溪筆談》是自然科學的啟蒙之作,而《營造法式》則是工程技術的指南。特別是後者,只有當工程建設成為一種大規模的、頻繁重複的活動時,這一著作才有出現的可能而滿足這一前提的重要條件就是城市的快速發展和手工業的興盛。這方面也有事實作為證明,依據史料推斷,宋朝中後期城鎮人口的數量已佔總人口的30%這一比例已經十分接近千年之後的現今的城鄉人口比例(然而這一比例居然在此後的近千年間停滯不動,實在令後人汗顏)。再者,宋朝時期,金融業相比於唐朝有了進一步的發展,紙幣、匯票以至於國債這些現代金融手段的雛形紛紛出現,工商業和海外貿易有了大幅度的增長,國家財政收入的70%不是來自於傳統的農業稅收,而是來自於工商稅收。國家財政收入對農業的依賴的大幅減輕也是國家內部穩定的一個重要原因。這就是當時的生產力和生產關係的實際情況。

最後,儘管同樣充滿著矛盾和失誤,但是宋朝的經濟政策總的說來頗有可取之處,至少要比中國其它的封建王朝要高明,也是歷代封建王朝中管理社會和經濟最接近於現代思想和理念的。而且,假如我們不帶偏見和不受先入之見影響的話,我們會發現,其實東方的中央集權的封建體制相比於西歐的那種分封制的體制在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方面確有獨特的優勢,調動和集中社會資源的能力更強,對於地區和社會各階層的分隔相比於分封制更小,更有利於跨地區的經濟和社會活動等等。(如果不是宋朝在內政和外交上對於前朝相關政策矯枉過正而走上另一個極端並導致自身滅亡,如果不是西歐的分封制被外來力量及其他因素所打破,如果不是後來游牧民族在東亞和歐洲所採取的相同做法所導致的不同結果的話,歷史的走向究竟如何恐怕還是一個謎。)

宋朝自始至終未能實現國家的統一,在其周邊先後存在過多個政權,其中以北部和西部的游牧民族政權影響最大,但是游牧民族政權由於其統治策略的不成熟以及自身的不穩定性,因而在國家政權的維護和經濟社會的發展方面少有經驗和成就可供借鑒

10、元

元朝是歷史上第一個由游牧民族政權所建立的統治中國全境的王朝。元帝國由於其在中國歷史和世界歷史上的重要影響而具有較高的知名度。但是要說到鞏固政權和延續統治,其失敗的教訓卻要遠遠多於其成功的經驗。

說到元朝,人們首先想到的是他在短時期內迅速擴張所建立的龐大帝國。很難想像,一個人數並不眾多的草原游牧民族能夠在短時期內佔領和控制如此大面積的土地。這其中雖不能排除偶然因素的作用,但以下內在條件對元帝國的迅速擴張的影響顯然更為關鍵:

第一,游牧民族以騎兵為主的軍隊使其獲得了高度的機動性,而不定居、游牧的生活方式又使得其軍隊對不同環境具有較強的適應能力。這就決定了蒙古軍隊在長距離、大範圍的作戰方面具有重要的優勢;

第二,游牧民族全民皆兵和兵民一體的軍事和社會體制使得元帝國能夠以較少的人口組成規模龐大的軍隊,使其在對付人口數量遠遠超過自己的以農耕生產方式為主的國家時一直擁有在數量上佔據絕對優勢的軍隊;

第三,蒙古軍隊由於其高度機動的特點因而不會攜帶較多的輜重,部隊所需的糧食和物資大部分依靠佔領後的掠奪來補充。這一特點使得其軍隊在冒著巨大風險的同時很少受到後勤補給的困擾;

第四,蒙古軍隊每佔領一地並不致力於建立自己的長期統治,而是專註於掠奪和屠殺,這就使得被佔領地區難以在短期內聚集起有效的反抗力量,因而蒙古軍隊在一個較短的時期內能夠有效地維護其對相應地取的佔領和控制;

第五,元帝國在與金和南宋長期對峙的過程中很快掌握了對手所擁有的先進的作戰組織方式和武器裝備,再加上自身的騎兵所具有的固有優勢,使其在和其他政權作戰的過程中擁有了顯著的優勢。

以上這樣一些特點決定了元帝國對各個國家的征服和佔領具有以下兩個方面的顯著特點:一方面,我們必須承認,蒙古軍隊在軍事征服和佔領方面發揮了極高的效能和組織水平,同時,這種高效能是一對佔領地的政治、經濟和社會的嚴重破壞為代價的。另一方面,蒙古軍隊的這種作戰方式雖然有利於短期征服,但是卻不利於長期佔領,對於有志於建立長期穩固統治的封建統治者來說,這一做法並不可取。

正是由於以上因素,元帝國的疆域呈現出了極不穩定的特點迅速擴張而後又在短期內分崩離析成為元帝國疆域變化的基本規律。並且往往是那些蒙古軍隊迅速佔領和征服的國家,其重新脫離元帝國統治而自立的進程也較為快速,而那些經過長期對峙和戰爭後才征服的土地,元帝國卻能夠維持較長時間的佔領,比如說金和南宋地區。

在意識到自身統治能力的局限和侵佔掠奪並不能保證一個政權長期統治的需要後,元朝開始將主要精力集中於經營社會和經濟比較發達的中原和江南地區,逐步開始改變原有的以破壞和掠奪為主的統治方式,轉而更多地實行金和南宋在這些地區所實行的原有的經濟和社會管理方式。

但是,由於這些地區對元朝在政治上和經濟上具有極端重要的意義,加之在抗擊元朝佔領的過程中這些地區曾對蒙古軍隊進行過激烈的反抗,使之付出了較大的代價,所以元朝統治者對這一地區的穩定給予了高度的關注。由習慣的思維和行為方式所決定,元朝統治者選擇了單一的高壓手段來強化其對這一地區的統治。而高壓政策是一種短期內可以有效維護穩定,長期使用必然產生不良後果的統治手段。元朝統治者的這一做法雖然在短期內對維護這一地區的穩定產生了作用,但卻在以後招致了更為激烈的反抗,並直接導致了元朝的滅亡。

同那些能夠在歷史上生存較長時間的王朝相比,元朝在鞏固和穩定政權、維持有效統治方面表現得並不成熟。儘管其任用了原金和南宋一些比較具有統治經驗的官吏,儘管其後來基本上沿襲了原金和南宋的一些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和方法,儘管其征服和佔領的是當時世界上經濟社會、生產技術最為領先的地區,但是元朝的統治者仍然未能有效地運用這一系列優勢來鞏固和延續自己的統治。

元朝的統治者在管理國家事務方面的主要失誤除了前面提到的通過對經濟和社會的破壞來進行佔領過度依靠單一的高壓手段維護統治以外,還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無序的政治和社會管理。從元朝統一中國全境直到他重新退回到蒙古草原,其統治者一直未能從根本上改變鮮明的游牧民族統治策略和管理思路。現在我們可以很明確地知道,農耕社會和游牧社會的社會結構差異性很大,其組織形式、管理方式都有著明顯而深刻的差別,農耕社會的管理體制無法應用於游牧社會,同樣,游牧社會的管理體制也無法應用於農耕社會。在元朝建立初期,蒙古軍隊軍事上的巨大勝利和高壓統治下的表面上的穩定使得其統治者未能對統治一個疆域廣大、文化差異明顯不同的國家的難度缺乏清醒而深刻地認識,對其統治手段的弊端和局限也缺乏應有的了解。在這種情況下,如我們在前面所說,儘管元朝政府在管理中原和江南地區時也沿襲了原金和南宋的一些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和方法,但這些管理措施由於上述原因經常受到蒙古上層貴族的干擾和破壞,以至於難以得到有效的施行。正是政治和社會管理中的這種混亂與無序,加劇了元帝國內部的社會動蕩,使之很快走到了政治和社會動蕩的邊緣。

第二,紛亂不息的權力爭奪。如果說在唐朝時,統治者的權力爭奪和更替上存在著一定的無序性的話,那麼到了宋朝,最高統治者的權力更替已經建立起了比較完善的秩序。因而,在宋朝統治期間,我們看到統治者的權力爭奪的激烈程度比起以往各個朝代來說是大大降低了。但是到了元朝,宋朝在確保權力順暢交接方面的經驗並未被元朝的統治者所接受,游牧民族傳統的權力交接模式仍然佔據著主導地位。因此,我們看到在元朝的每次權力交接過程中都少不了激烈的衝突甚至是你死我活的武裝衝突。這種紛亂不息的權力爭奪極大地分散了元帝國的注意力和軍事政治力量,使其維護統治穩定和延續的努力受到了多方干擾和牽制,無法集中注意力於國家政權建設。甚至當朱元璋大舉北伐、步步緊逼,國家大勢已去之際,蒙古軍隊內部仍在自相殘殺。

第三,混亂的經濟和國家財政管理。要是說元帝國在管理國家方面有什麼成功之處的話,我認為應當首推開放和放任的經濟政策。但是很遺憾,促使元帝國實行這一政策的並非是其對經濟和社會的深刻了解,而恰恰相反,是對管理國家經濟和財政的無知和漠視。正是這種無知和漠視導致元帝國在管理國家經濟和財政方面犯下了一系列錯誤,以至於不但抵消了其開放和放任的經濟政策所產生的積極影響,還引發了經濟動蕩和社會混亂。其一是在財政支出上揮霍無度,缺少起碼的計劃和節制其二是濫用金融手段企圖通過大量發行紙幣來彌補其財政的虧空。前面的錯誤很大程度上是源自於游牧民族不蓄財產的傳統生活習慣,而後面的問題即使是在今天也有著深刻的借鑒意義,作為掌握財政大權而又面臨經濟困難的政府來說,要抵制這個誘惑是很不容易的。

六、中國歷史上的王朝(六)

明清兩朝是中國封建社會最後的兩個朝代,也是以血緣為紐帶和內聚力的家族政治集團統治的最後兩個朝代。如果要概括這兩個朝代的執政特點的話,那就是「強幹弱枝」。在這兩朝,中央的權力空前加強,對地方的控制能力也達到了封建制王朝的頂點。但是很遺憾,這裡中央權力的強化是建立在對地方的政治、經濟和社會的限制和削弱基礎上的。雖然中央權力和王朝統治得以在較長的時間內維持,但是這種維持付出了巨大的代價,中國的經濟和社會因此而喪失了發展活力,積貧積弱的趨勢由此而形成。

11、明

在元朝末年的紛亂複雜的政治形勢當中,具備爭奪天下的實力的政治力量不在少數。朱元璋作為參與這一競爭的後來者,能夠脫穎而出實屬不易。概括起來,其取得成功的主要原因有三個:

第一,韜光養晦、厚積薄發的政治策略。高築牆、廣積糧、緩稱王是這一策略的基本概括。依靠這一策略,朱元璋既在一定程度上遠離了政治鬥爭的中心,從而在力量相對不足時有效地保存了自身實力,又利用這段寶貴的時間壯大實力、積聚能量,為即將到來的爭奪創造了條件。在這一過程中,其他各方勢力激烈爭奪、相互削弱,也為朱元璋的這一策略的成功在客觀上創造了條件。

第二,謙恭下士、廣納賢良的人才策略。對於一個統治者而言,人才是他最重要的政治資本,這是毫無疑問的,特別是在事業初創時期,正確的人才策略就顯得尤為重要。在當時起兵反抗元朝統治、爭奪天下的各方勢力中,朱元璋在人才的吸引、接納和使用方面無疑是做得最為出色的。也正是他所招納和延攬的這些人才在其奪取天下的過程中發揮了關鍵性的作用。

第三,立足長遠的經濟和社會政策。朱元璋之所以能夠最終取得天下,一個重要的優勢是他所佔據的是國家經濟最為發達的江浙地區,為它奪取天下提供了經濟和社會支持。但也正是由於江浙地區的重要地位,使其成為歷朝歷代統治者聚斂稅負的重點關照對象。朱元璋在這方面做的又比較成功,他在大規模作戰非常需要經濟支持的情況下,仍然能夠關注經濟恢復和發展,積極採取措施保障社會穩定。這為他奪取天下和鞏固統治提供了堅實的基礎。

成功奪取天下後,同以往的王朝建立者一樣,朱元璋立刻著手從以下兩個方面強化明王朝的統治。

第一,進一步強化中央的政治集權。

不可否認,在明王朝以前的歷代王朝中,除宋朝以外,其他絕大多數的王朝的覆滅都和中央權力削弱、地方勢力過度膨脹有著十分重要的關聯。特別是元朝由於游牧民族自身特點,沒有沿襲宋朝統治的基本思路,而是採取類似部落分治那種大而化之的管理模式,結果很快失去了對國家安定的主導權。朱元璋在總結統治經驗的過程中清楚地看到了這一點,因此,他將鞏固統治的重點放到了強化中央政治集權方面。朱元璋十分推崇宋朝的統治思路,甚至在他的陵墓前也刻上「治隆唐宋,以此自詡。但事實上他在強化中央集權方面比宋朝走得更遠,其行為更加極端、手段也更加殘酷,因而其弊病也更加突出。

首先,朱元璋採用削弱地方權力的辦法來強化中央集權。他通過調整地方管理機構設置、分解地方機構管理職能、將地方管理機構相關權力收歸中央政府等一系列手段,削減地方權力、強化中央控制。這一系列措施確實使得中央權力得以強化,明朝的統治得以鞏固。但是從另一個方面看,這種管理思路和方法帶來的一個重要的負面效應就是地方政府的權力被大大削弱,使得地方政府在處置危及國家安全和有效統治的事件時缺乏應有的能力。在明王朝的末期,這種弊端顯露無遺。

其次,朱元璋改變了隋唐以來沿襲的以三省六部製為基本框架的中央政權結構,廢除丞相職位,分權給六部,而六部間又相互制約,共同對皇帝負責。這樣一來,國家權力就全部集中到帝王手中。這一舉措既強化了最高統治者的權力,確保國家事務全部由帝王親自裁決,同時由於事務繁雜,而帝王又往往沒有足夠的事件和處理相應事務的專業知識,造成了決策質量和決策效率低下。明王朝統治期間一系列政治、經濟和軍事決策的失誤都與這一體制有重要的關係。

再次,朱元璋採取了一系列極端手段強化對各級官員的管理,清除可能對明王朝統治產生威脅的勢力。他一方面設立專門的監察和偵查機構,強化對各級官員的監督和懲處,為了起到威懾作用,採用了一系列恐怖和高壓手段。另一方面,為了剪除在輔佐他爭奪天下的過程中建立起較大影響的功臣們的勢力,朱元璋不惜羅織罪名、大殺功臣,其株連之廣、殺戮之眾,在中國歷史上堪稱觀止。

通過上述一系列手段,朱元璋鞏固和穩定了明王朝的統治,抑制了大臣和地方勢力的異己行為,其後的繼任者也大多沿襲了這一治國思路,保證了明王朝統治的延續。但是這一系列措施所帶來的副作用——君臣猜忌、上下離心卻使得明王朝從建立之初起就喪失了生機和活力,從而造成了君主權重、國勢衰弱的局面。這種局面在整個明王朝的存在期間一直未能得到改變,成為其在歷史上少有作為的一個王朝。

除此以外,朱元璋還重拾在西漢和西晉造成劇烈的政治動蕩,已經被歷史證明是失敗的分封制度,將子弟分封到國家各地為王,試圖以此穩固王朝的統治。但是他剛一去世,其子孫便因為爭權奪利和互相猜忌展開了複雜的政治和軍事鬥爭,最終,燕王朱棣通過靖難之變奪取了皇位。明王朝只是由於諸王實力的不平衡才得以避免分崩離析的命運

第二,進一步強化中央的經濟集權。

在中國的歷代王朝中,明朝對經濟的控制和管理是最為嚴格的,這一點較以往歷代王朝以放任為主的經濟政策有著很大的不同。而明王朝的政策較之以往之所以發生這樣的變化同當時的社會變化,特別是商業的發展和商人階層實力的壯大有著很大的關係。在朱元璋爭奪天下的過程中,因其比較開明的政策和舉措得到了各個方面的大力支持。特別是以往為歷代統治者所輕視的、不依附於土地而又聚集起大筆財富的商人更給予了朱元璋以極具實際意義的幫助。然而,正是這種幫助使得朱元璋看到了商人們所聚集起的巨大的財富和其可能產生的重要影響足以構成對自身統治的威脅,於是將強化中央政權對經濟的控制作為穩固其統治的重要措施。

首先,實行嚴格的重農抑商政策,限制商業資本的發展。一方面在明朝初期,由於元朝統治期間採取的毀田放牧行為和經曆元朝末期的混戰所呈現出的民生凋敝的狀況使得明初的統治者感到了在糧食生產方面的沉重壓力;另一方面,民間工商業資本的發展及其在推翻元朝統治的過程中所發揮的重要作用也使得明初的統治者對其產生了高度的警惕。在這雙重原因的共同作用下,明初的統治者將重農抑商政策推行到了極致。在大規模移民墾荒、嚴格實行戶籍管理以及對商人和商業行為的多方面限制的一系列措施的作用下,農業得到了恢復和發展,耕地面積有了顯著的增加。但是由此也帶來了嚴重的負面影響,工商業的發展受到極大限制,相比於兩宋時期工商業稅收大幅減少,國家在削弱了商人這一利益階層的同時也削弱了自身的經濟實力和財政收入。同時,農業社會的種種問題和矛盾卻並沒有因為明王朝的高度重視而得到有效的緩解。在明王朝的統治期間,土地兼并、農民破產直至大規模農民起義等各種問題和危機層出不窮,嚴重影響了社會安定和經濟發展。最終,明王朝也沒有逃脫在農民起義的打擊下滅亡的命運。其中的原因的確引人深思。

其次,擴大國家專營範圍,強化經濟控制手段。為了加強對經濟的控制,明王朝大量將礦山開採權和重要商品和資源的專營權收歸國有,嚴格禁止私人經營。這樣做的目的既是為了最大限度地限制民間工商業的發展,又是為了最大限度地將自然資源和社會財富集中在中央政府手中。但是,這一政策帶來了兩個方面的弊端,一方面,這種國家全面控制資源和經濟要素的做法導致了民間工商業的長期不振中央政府也因此得不到相應的稅收支持,中央財政長期處於困難狀態;另一方面,在對主要資源和經濟命脈實行官營官辦的過程中,經營效率低下,貪污腐化橫行,使得國家掌控下的主要資源和經濟命脈的運行狀況不佳,難以滿足國家需要。其後,明王朝不得不逐漸放鬆對資源和經濟要素的控制,民間工商也因此得到一定的發展,但是其與民爭利的統治思想並未有根本轉變。明王朝的經濟形勢和民間工商業的發展狀況也未能有根本性的好轉。

再次,實行嚴厲的海禁政策,閉關鎖國,壟斷對外貿易。自從宋朝以後,由於漢族政權在與游牧民族政權的軍事鬥爭中處於守勢,與西方的陸上交通受到嚴重影響。海上貿易因此成為對外貿易的主要途徑和商人聚集財富國家獲得稅收的重要來源。這一形勢到明朝時期一直沒有大的變化,而明王朝在對外貿易方面卻採取了殺雞取卵的做法,將從事對外貿易的權利全部收歸中央政府,同時為了確保中央政府的收入不受影響,實行了極其嚴厲的海禁政策,規定民間商船不得出海。這一系列配套政策的實行產生了兩個方面的影響,其一是明王朝的對外貿易受到極大的限制,中央政府的貿易收入不但沒有因此而增長,反而大幅減少;其二是不滿和受困於明王朝與民爭利、與地方爭利的經濟政策的民間商人和地方官吏相互勾結起來,通過非法對外貿易來牟取利益,也就是所謂走私。而所謂走私,說穿了就是國家和民間、中央和地方的經濟利益衝突在對外貿易方面的體現

說到這裡就不能不提一下著名的鄭和下西洋,這個曾經讓我們感到驕傲和自豪的歷史事件用現在的觀點來看不過是一個典型的高成本、低效率的形象工程,他所能滿足的恐怕只有統治者的虛榮心而已。明王朝的統治時期對於西歐來說正處於地理大發現的時代,因此,明王朝的自我封閉所損失的不僅僅是對外貿易的收入,更重要的是喪失了對海上航路的控制權,以及由此帶來的對外貿易和未來發展的主導權。

總體看來,明王朝的統治政策其消極影響要遠遠大於積極作用,但不可否認的是,明王朝的統治政策在政治和經濟上聯繫的緊密程度和前後的一貫性是非常突出的。其統治政策的完整性和各項政策相互配合的嚴謹性是以往的歷代王朝所無法相比的,這不能不說是明王朝在構建統治思想體系方面的一個重要的發展和進步。遺憾的是明王朝在執政能力方面的這種進步卻因其最高統治者狹隘、落後和封閉的思想意識而南轅北轍,早早為明王朝的滅亡和中國地區經濟、社會的持續衰落種下了禍根。這一結果雖然令人遺憾,但是鑒於封建統治者最為關心的是其統治的穩固和延續,經濟發展和國力強盛從來就處於次要地位,這一結果似乎也是歷史的必然。

12、清

當以農耕經濟為基礎的中央集權制的封建社會開始走向沒落之際,以封建社會的另一種經濟形勢——游牧經濟為核心的少數民族政權也面臨著同樣的問題。當明王朝在農民起義的打擊下搖搖欲墜之際,他的重要的政治對手——被驅逐到塞外的蒙古政權也逐漸衰落了。自南宋末年就被其征服和統治的女真人的後裔——滿族這時開始興起,替代蒙古政權成為了明王朝的主要政治對手,兩個政權之間積累的衝突和對峙由此開始。

同宋朝一樣,明王朝由於將治理國家的關注焦點放在了政權內部,忽視了外來威脅,在同滿族政權作戰中處於被動的守勢。客觀地說,當時的滿族政權——後金無論從其所控制的地區還是從其軍隊的實際作戰能力來說都遠不如兩宋的對手——女真政權和蒙古政權。作為控制著國家絕大部分地區,經濟實力遠比後金雄厚的明王朝來說,完全有能力與其相抗衡。這樣一種局面如果長期持續下去,形成比拼綜合實力的消耗戰的話,對於剛剛創建、在經濟上嚴重依附於農耕地區的滿族政權來說將會是十分不利的。

同宋朝不一樣的是,明王朝在處理內部經濟和社會問題方面做得遠談不上成功,長期統治所積累和聚集的矛盾恰恰在這個時候爆發出來。在內外交困的形勢中,大規模的農民起義最終直接滅亡了明王朝。而在中國的歷史上,被農民起義所建立的政權直接推翻的王朝除了王莽建立的新以外,也就只有明王朝一個了。而取代明王朝的大順政權儘管面臨著有利局勢,卻因為在鞏固政權方面犯下的一系列低級錯誤導致已經投向自身的前明王朝的各方力量的反叛。滿族政權抓住了這一有利時機大舉入關,在很短時間內,以很小的代價控制了局勢。我國最後一個封建王朝——清王朝成為明朝末期這場政治和軍事角逐的最後勝利者。

然而,迎接剛剛踏入中原地區的清王朝的卻並不是一個穩定的政治格局。長期戰亂對社會和經濟造成的嚴重破壞,滿族在入主中原之初所採取的一系列極富游牧民族色彩的錯誤政策對經濟和社會帶來的再次破壞,手握重兵、各懷異志的王公貴族以及孱弱的最高統治者,諸多不利因素綜合起來,似乎預示著進入中原不久的清王朝即將重蹈元朝的覆轍,面臨著迅速分崩離析的命運。

清王朝剛剛入主中原時的形勢的確和元朝極為相似,但還有一點重要的不同,那就是清王朝從軍事實力到核心統治者的實際影響力都趕不上當初的元朝。正是這一相對弱點使得清王朝的統治政策和策略遠不如元朝強硬,反倒成了促使其採用剛柔相濟的措施,進而避免重蹈元朝覆轍的重要原因。為了控制國家的局勢,清王朝不得不及時改變一些破壞性的經濟和政治政策,以平息反抗情緒;為了控制國家的局勢,清王朝不得不大量接納甚至積極籠絡前明王朝有才能、有影響的官吏和將領,他們不僅僅將一些先進的統治經驗運用於協助清王朝進行國家管理,還使得滿族王公們感受到了螳螂捕蟬、黃雀在後的威脅,進而從側面牽制了他們的不臣之舉。接下來年少繼位的康熙通過一系列手段削奪滿族王公的兵權、平定三藩之亂,一一消除了威脅清王朝統治的諸多因素;其後繼任的雍正解決了權力的傳遞問題,使得清王朝在其後有效避免了由於皇位更迭造成的混亂。加之康雍乾三朝大力推行漢化政策,全面接納了漢族的治國思想和策略,終於使得清王朝的統治得以穩固並被人口佔大多數的漢族所接納。

作為中國的最後一個封建王朝,清王朝在經濟和社會管理的很多方面都達到了歷代王朝的高峰,其中最突出的莫過於攤丁入畝的農業稅賦改革攤丁入畝徹底改變了歷代封建王朝按人口計稅的方法,改由按地計稅,即在很大程度上對土地兼并起到了抑制作用,又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稅負不公,特別是貧困人口稅負過重的問題,可謂是四兩撥千斤的高明政策。在清王朝統治期間,諸如此類的亮點還有很多,在這裡之所以不一一列舉,是因為當時大的統治格局已經發生了深刻的變化,清王朝所採取的高明手段已經不足以使其避免覆亡的命運了。我們要探討的是究竟是哪些原因最終導致了清王朝的衰落和滅亡。

在歷史上,清王朝的衰落是和中華民族在近代的屈辱歷史緊緊聯繫在一起的。關於這方面的探討歷來已經很多,而且大的方面也已基本形成了共識:因為妄自尊大、喪失危機意識而失去進取的動力;因為重農抑商、限制工業發展使得經濟和社會日趨落後;因為閉關鎖國、盲目排外而排斥與外部世界的溝通和交流,進而喪失發展的機遇;最為根本的因為封建統治和資本主義發展的矛盾使得清王朝的統治者為了維護統治而拒絕採取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措施等等。對於以上原因這裡不一一贅述,這裡要補充的是另一個不大為人關注的方面。

作為明王朝實際的繼承者,清王朝在總結前朝失敗教訓的時候對明王朝的基本統治思路是持肯定態度的,那就是強化中央集權、削弱地方和部門勢力。因此,在它自身的統治實踐當中,清王朝幾乎全部照搬了明王朝的一系列措施。大力強化中央權力、削弱地方和部門權力;建立特務機構對各級官員進行嚴格的監督;加強中央對經濟的管理和控制,採用政治統治和經濟統治一體聯動的方法強化國家對經濟和社會的管理等等。其核心是要建立一個君主強、大臣弱,中央強、地方弱的強幹弱枝的統治體系,以維護中央集權。但是清王朝恰恰沒有看到一點,這就是這種強幹弱枝的統治體系固然可以有效抑制內部的分裂和異己勢力,但這種統治的穩固是以削弱國家的統治基礎為代價的。這個時候,清王朝需要集中力量應對的不是內部的穩固,而是外來的威脅。正是由於這種中央權重、地方勢弱的體制使得地方政權缺少按中央一直管理地方事務的積極性、權利和能力,在面臨一系列重大問題時採取消極迴避的態度和策略,使得問題矛盾不斷積累,最終錯失解決矛盾和問題的最佳機遇,使得事態變得不可收拾。這是宋、明、清三朝政治上積弱、經濟上積貧現象在統治思路上的根本原因。

清王朝後來的命運及演變過程已經是眾所周知的事情了。隨著清王朝的衰落和覆亡,中國長久以來同外界絕少深入交流的與世隔絕、獨立發展的格局被徹底打破,新的要素不斷進入,新的規律不斷建立,國家的發展和政權的統治從此進入了一個全新的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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