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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釵是黛玉的情敵么?

方山 2011-03-18 15:33

相遇之初,黛玉把寶釵認作了情敵。而寶釵呢?

1 寶釵的心理

對於元妃那別具意味的賞賜,寶釵的感覺,卻是「沒意思」。居然還想著:「幸虧寶玉被一個林黛玉纏綿住了,心心念念只記掛著林黛玉,並不理論這事」(見第28回)。值得注意的是,這並不是寶釵對外的說辭,而是作者對其心理的客觀描述。這不像是一個情敵的心理。否則,看到自己的意中人和另一個人好,可能會感到傷心和失落,而不會是慶幸。顯然,對「金玉」之說,她感到尷尬和無趣:現放著兩個人那麼好,倒說我和他是一對兒!

尤三說:「只要我揀一個素日可心如意的人方跟他去。若憑你們揀擇,雖是富比石崇,才過子建,貌比潘安的,我心裡進不去,也白過了一世。」對此,賈璉猜道:「別人他如何進得去,一定是寶玉。」二姐與尤老「亦以為然」。然而,尤三姐卻啐了一口,道:【庚辰雙行夾批:奇,不知何為。】「我們有姊妹十個,也嫁你弟兄十個不成?【庚辰雙行夾批:有理之極!】難道除了你家,天下就沒了好男子了不成!」【庚辰雙行夾批:一罵反有理。】(見第65回)

那齡官雖是黛玉一流的人物,卻也是情有獨鍾,對寶玉竟有「棄厭」之意(那賈薔亦是「一心都在齡官身上」,連寶玉走了也不顧送);而在黛玉眼中,除了寶玉外,恐怕都是「臭男人」了;那尤三「能辨寶玉能識湘蓮,活是紅拂文君一流人物」(第66回末脂批),卻只對湘蓮一人痴情。看來,並不是所有人都把寶玉當鳳凰似的捧著。寶玉自己,也曾有過這樣的錯覺。好在齡官讓他清醒了。

倘若寶釵真是貪圖富貴、欲教夫婿覓封侯,那麼寶玉顯然不是一個好的選擇。或是嫁個讀書上進的,或是乾脆揀現成嫁個高官,豈不好些?而要讓寶玉「上路」,還須得一番「改造」才成。以她的眼力,豈不知這寶玉最是愚頑不化的(如賈母所言,是個不聽妻妾勸的),又何必費這個勁兒呢?若論模樣家世,不錯的亦不少,又何止寶玉一個?若說她為了(寶玉)這個目標費盡心機、孜孜以求,也未免太小看她了。

如警幻所評,那寶玉「在閨閣中,固可為良友,然於世道中未免迂闊怪詭,百口嘲謗,萬目睚眥」。也就是說,他雖在閨閣中獲得了良好的評價,然於世道中卻是不合時宜的,終致「百口嘲謗,萬目睚眥」。嫁與這樣的丈夫,果真是件幸運的事兒么?

寶玉的藝術氣質,他的「無能」與「不肖」,讓人想起梵高這樣的人物。那梵高是繪畫天才,然而一生中只賣出過一幅畫,過著窮愁潦倒的生活,還要靠弟弟接濟;而曹雪芹亦是文學天才,卻過著「舉家食粥」的生活。在我看來,寶玉亦屬此類。雖為閨閣良友,在世人眼中,卻未必是理想的夫婿。倘若寶釵果真是個世俗勢利之人,反倒要躲開他了。

寶釵想:「寶玉和林黛玉是從小兒一處長大,他兄妹間多有不避嫌疑之處,嘲笑喜怒無常;【庚辰側批:道盡二玉連日事。】況且林黛玉素習猜忌,好弄小性兒的。此刻自己也跟了進去,一則寶玉不便,二則黛玉嫌疑。【甲戌側批:道盡黛玉每每小性,全不在寶釵身上。】罷了,倒是回來的妙。想畢抽身回來。」(見第27回)

不僅對寶釵,黛玉還對湘雲也有過戒心:「原來林黛玉知道史湘雲在這裡,寶玉又趕來,一定說麒麟的原故。因此心下忖度著,近日寶玉弄來的外傳野史,多半才子佳人都因小巧玩物上撮合,或有鴛鴦,或有鳳凰,或玉環金珮,或鮫帕鸞絛,皆由小物而遂終身。今忽見寶玉亦有麒麟,便恐藉此生隙,同史湘雲也做出那些風流佳事來。因而悄悄走來,見機行事,以察二人之意。」(見第32回)

寶釵平素小心謹慎,注意避嫌。饒是如此,仍被黛玉猜疑。於是,終於忍無可忍,借扇雙敲:「你要仔細!我和你頑過,你再疑我。」(見第30回)寶釵的這種特點,倒和「軟蝟甲」有些相似:她通常不會去主動攻擊別人;但若遭遇攻擊,卻會讓對方吃不了兜著走。

寶玉挨打,寶釵去看望。詢問緣由,襲人便說出了薛蟠。待薛蟠回來,寶釵便來「勸哥哥」。不想把薛蟠說急了,「見寶釵說的句句有理,難以駁正,比母親的話反難回答,因此便要設法拿話堵回他去,就無人敢攔自己的話了;也因正在氣頭兒上,未曾想話之輕重」,便說道:「好妹妹,你不用和我鬧,我早知道你的心了。從先媽和我說,你這金要揀有玉的才可正配,你留了心,見寶玉有那勞什骨子,你自然如今行動護著他。」(見第34回)寶釵的勸誡之言,被哥哥說成是出於私心偏袒寶玉。為此,感到「滿心委屈氣忿」,「到房裡整哭了一夜」。

由薛蟠之言,亦可看出:對薛家而言,是先有金玉之說,後知寶玉有玉。

2 金玉之說

因著「金玉」之說,曾惹得二玉幾次大鬧;而在寶釵這裡,竟也惹出一夜的眼淚來。前者是因黛玉「素習猜忌,好弄小性兒」;而後者呢,則因薛蟠冒撞,只想著把妹妹堵回去而不顧輕重地亂說。此三人,皆是與此說密切相關的,倒也罷了。而榮府中的其它人呢?

直到第66回,那興兒演說榮國府時,仍道:「將來準是林姑娘定了的。因林姑娘多病,二則都還小,故尚未及此。再過三二年,老太太便一開言,那是再無不準的了。」可見當時賈府內的輿論了。他們要麼是不知有「金玉」之說,要麼是沒把它當回事兒。

那黛玉呢,還要「再過三二年」,「是再無不準的了」;而襲人呢,亦是「如今且渾著,等再過二三年再說」。可見,在賈府眾人的眼中,黛妻襲妾不過是早晚的事。就連寶玉,也是篤信自己是要和這兩人「同死同歸」的。

想當初,那癩頭和尚要黛玉出家,林家人不也沒有當回事么,認為不過是「瘋瘋癲癲」,「不經之談」,故而「也沒人理他」。那癩頭和尚要度英蓮出家,士隱聽了「知是瘋話,也不去睬他」。試想,若是當真信了,也就沒有後面的悲慘命運了。對薛家人而言,亦是如此。她們並不知那和尚是個神仙、可以預知未來的。雖然也依言將那八字鏨在金器上,卻不也過是當個「吉利話兒」罷了(只可惜,這話卻未必真的「吉利」呢!曲名「終身誤」,便道出了這一點)。

在「薄命司」中,正冊之冠(薛林)和副冊之冠(英蓮/香菱),早年都遇見了癩頭和尚。只不過,對黛玉和香菱,皆是(在其三歲時)要度她出家;而寶釵呢,則指出了她的姻緣所在。癩頭和尚給了香菱八個字:「有命無運,累及爹娘」;也給了寶釵八個字:「不離不棄,芳齡永繼」。

據說,那「金鎖」便是長命鎖(亦稱「寄名鎖」),多在小兒周歲時掛上(那寶玉身上也有一個);也有在百日時掛上的,那就更早了。諸如「芳齡永繼」的話,鏨在長命鎖上,倒也合適。寶釵約大寶玉兩歲。那麼,在她掛「金鎖」時,那寶玉還沒有出世呢!黛玉比寶玉小一歲。若是她掛了這麼一把金鎖,倒有些偽造之嫌了。

如此說來,那癩頭和尚是最先拜訪薛家的(在寶釵出生後不久)。到了寶釵周歲,掛了金鎖。再過一年多,寶玉攜帶靈玉出世。然後,癩頭和尚便依次拜訪了甄家(在香菱三歲時)和林家(在黛玉三歲時)。

那和尚攜頑石下凡前,大展幻術將其變成了美玉,笑道:「形體倒也是個寶物了!還只沒有實在的好處,須得再鐫上數字,使人一見便知是奇物方妙。」看來,通靈寶玉上的那八個字:「莫失莫忘,仙壽恆昌」,也是癩頭和尚給的。所謂的「金玉良緣」,不過是預先設定的命運而已,猶如童話故事中仙女的預言。

再說薛姨媽。「因薛姨媽看見邢岫煙生得端雅穩重,且家道貧寒,是個釵荊裙布的女兒,便欲說與薛蟠為妻。因薛蟠素習行止浮奢,又恐糟塌人家的女兒。正在躊躇之際,忽想起薛蝌未娶,看他二人恰是一對天生地設的夫妻,因謀之於鳳姐兒。」「邢夫人想了一想:薛家根基不錯,且現今大富,薛蝌生得又好,且賈母硬作保山,將計就計便應了。」(見第57回)薛姨媽和邢夫人的心理,在這裡形成了鮮明的對比:薛姨媽看中的是岫煙的人品,並不嫌其「家道貧寒」,而是認為她和薛蝌兩個很般配:「恰是一對天生地設的夫妻」;而邢夫人呢,則更看重薛蝌的「根基」,乃是一種俗常的心理。

那薛姨媽對薛蟠固然溺愛,卻也知他配不上岫煙。這種看法,是基於人品、而非家世的。在這一點上,她和賈母的觀點頗似:均是不重「根基富貴」、只看本人的。若說她看上寶玉的根基,為此居然偽造出「金玉」之說來,恐怕是把她當成邢夫人之流了。

3 金蘭之契

那黛玉素有「疑癖」,好弄「小性兒」。然而,經寶玉「訴肺腑」(見第32回)、寶釵「解疑癖」(見第42回)。到了第45回,二姝已結成「金蘭契」,「更比他人好十倍」。

寶玉對此深感不解,便找黛玉來問個明白:「那《鬧簡》上有一句說得最好,『是幾時孟光接了梁鴻案?』這句最妙。『孟光接了梁鴻案』這五個字,不過是現成的典,難為他這『是幾時』三個虛字問的有趣。是幾時接了?你說說我聽聽。」「先時你只疑我,如今你也沒的說,我反落了單。」黛玉笑道:「誰知他竟真是個好人,我素日只當他藏奸。」「因把說錯了酒令起,連送燕窩病中所談之事,細細告訴了寶玉」。至此,寶玉方知此中情由,笑道:「我說呢,正納悶『是幾時孟光接了梁鴻案』,原來是從『小孩兒口沒遮攔』就接了案了。」(見第49回)

在「互剖金蘭語」後,薛林二人的關係進展迅速。「薛姨媽素習也最憐愛他的,今既巧遇這事,便挪至瀟湘館來和黛玉同房,一應藥餌飲食十分經心。黛玉感戴不盡,以後便亦如寶釵之呼,連寶釵前亦直以姐姐呼之,寶琴前直以妹妹呼之,儼似同胞共出,較諸人更似親切。賈母見如此,也十分喜悅放心。」(見第58回)黛玉道:「我好了,今日要出去逛逛。你回去說與姐姐,不用過來問候媽了,也不敢勞他來瞧我,梳了頭同媽都往你那裡去,連飯也端了那裡去吃,大家熱鬧些。」(見第59回)值得注意的是,這種狀況是發生在「慈姨媽愛語慰痴顰」(第57回)之後。可見,寶釵當日那「認不得娘」的話,不過是玩笑而已。

在「金蘭契」一節中,寶釵戲黛玉:「將來也不過多費得一副嫁妝罷了,如今也愁不到這裡。」(見第45回)脂批道:「寶釵此一戲直抵通部黛玉之戲寶釵矣,又懇切、又真情、又平和、又雅緻、又不穿鑿、又不牽強,黛玉因識得寶釵後方吐真情,寶釵亦識得黛玉後方肯戲也,此是大關節大章法,非細心看不出。二人此時好看之極,真是兒女小窗中喁喁也。」那麼,第57回中的寶釵戲黛玉,大約亦同此意了。

到了第62回,薛林二人「分茶」的舉動,更令讀者們大跌眼鏡:「寶玉正欲走時,只見襲人走來,手內捧著一個小連環洋漆茶盤,裡面可式放著兩鍾新茶,因問:『他往那去了?我見你兩個半日沒吃茶,巴巴的倒了兩鍾來,他又走了。』寶玉道:『那不是他,你給他送去。』說著自拿了一鍾。襲人便送了那鍾去,偏和寶釵在一處,只得一鍾茶,便說:『那位渴了那位先接了,我再倒去。』寶釵笑道:『我卻不渴,只要一口漱一漱就夠了。』說著先拿起來喝了一口,剩下半杯遞在黛玉手內。襲人笑說:『我再倒去。』黛玉笑道:『你知道我這病,大夫不許我多吃茶,這半鍾盡夠了,難為你想的到。』說畢,飲干,將杯放下。」

寶釵的隨意,令人驚詫;而黛玉的隨和,則更是出人意料。此二人的行事,一反常態,令人納罕。我們看慣了「梁鴻接案」,猛然間上演了這麼一出「孟光接案」,一時間還真是適應不過來。

在我看來,寶釵此舉,似有「爭席」之意。《莊子·寓言》:「其往也,舍者迎將其家,公執席,妻執巾櫛,舍者避席,煬者避灶。其反也,舍者與之爭席矣。」晉郭象注曰:「去其誇矜故也。」唐成玄英疏曰:「除其容飾,遣其矜誇,混跡同塵,和光順俗,於是舍息之人與爭席而坐矣。」此時的二姝,已是毫無嫌隙,不拘禮節了。自此,寶釵對黛玉少了客套,黛玉亦不把自己當外人。其親密之處,竟可稍勝二玉。

「山公與嵇、阮一面,契若金蘭。山妻韓氏覺公與二人異於常交,問公,公曰:『我當年可以為友者,唯此二生耳。』妻曰:『負羈之妻亦親觀狐、趙,意欲窺之,可乎?』他日,二人來,妻勸公止之宿,具酒肉。夜穿墉以視之,達旦忘反。公入曰:『二人何如?』妻曰:『君才致殊不如,正當以識度相友耳。』公曰:『伊輩亦常以我度為勝。』」(見南朝宋劉義慶《世說新語·賢媛》)結契後的薛林,似乎也是「異於常交」的:由「分茶」,容易讓人聯想到「分桃」之典。山濤之妻亦曾有過這種疑惑,為此還親自調查了一番。在我看來,黛玉的痴情,是現於外的;而寶釵的多情,則是隱於內的。敏銳的黛玉,發現了這一點,知道對方是自己一流的人。於是,相視而笑,莫逆於心。所謂「金蘭契」,是一種內在的契合,又豈是「感激」二字可以了得?

以我的理解,黛玉以往的「小性兒」,其根源便在於「疑癖」。如寶玉所說,皆因「不放心」之故。到後來,「疑癖」既解,「小性兒」自然也就沒有了;且凡事有寶釵提點,亦比前成熟、謹慎多了。至「分茶」一節,已經完全顛覆了那種目無下塵、刻薄小性的舊形象,竟似換了一個人。

在我看來,薛林一身並非不可能:林黛玉可看作其內在本質的一面,而薛寶釵則可看作其公開展示的一面。寶釵的作用,大致類似於心理學中的「人格面具」。出於自我保護,人們往往傾向於採取一種謹慎的態度,而將真實的自我隱藏在面具後。老子說的「和光同塵」,便有隨俗而處、從眾求同之意。所謂「同塵」,不過是個殼子/面具,一種保護色而已。

不禁想起嵇康和阮籍(都在雨村的名單中)。嵇康為人,任性直道,世所難容。孫登評他:「君纔則高矣,保身之道不足」(見《世說新語·棲逸》。「君性烈才雋,其能免乎?」(見《晉書·嵇康傳》)而阮籍則不同。《晉書·阮籍傳》評價他:「至慎」,「喜怒不形於色」,「發言玄遠,口不臧否人物」。那鍾會「數以時事問之,欲因其可否而致之罪,皆以酣醉獲免。」這讓人想起平素「罕言寡語」、「不幹己事不開口,一問搖頭三不知」的薛寶釵。那阮籍雖放浪形骸,卻因不議論朝政而得免嵇康那樣的厄運。

「傲然獨得,任性不羈」、「能為青白眼」,是阮籍本性的一面;而「至慎」、「喜怒不形於色」、「口不臧否人物」、「終日不開一言」的特點,則是其另外的一面。看似截然相反的兩面,卻是集於一身。從某種意義上說,倒有些薛林合一的意思。

4 薛姨媽和「木石姻緣」

薛姨媽向寶釵道:「連邢女兒我還怕你哥哥糟踏了他,所以給你兄弟說了。別說這孩子,我也斷不肯給他。前兒老太太因要把你妹妹說給寶玉,偏生又有了人家,不然倒是一門好親。前兒我說定了邢女兒,老太太還取笑說:『我原要說他的人,誰知他的人沒到手,倒被他說了我們的一個去了。』雖是頑話,細想來倒有些意思。我想寶琴雖有了人家,我雖沒人可給,難道一句話也不說。我想著,你寶兄弟老太太那樣疼他,他又生的那樣,若要外頭說去,斷不中意。不如竟把你林妹妹定與他,豈不四角俱全?」紫鵑忙跑來笑道:「姨太太既有這主意,為什麼不和太太說去?」結果被薛姨媽取笑,紅了臉去了。婆子們也道:「姨太太雖是頑話,卻倒也不差呢。到閑了時和老太太一商議,姨太太竟做媒保成這門親事是千妥萬妥的。」薛姨媽道:「我一出這主意,老太太必喜歡的。」(見第57回)

可以看出,薛姨媽說黛玉和寶玉兩個「四角俱全」的話,原是當「頑話」說的,不過是接著寶釵的那句戲言罷了。然而,經紫鵑這麼一鬧,婆子們也說:「雖是頑話,卻倒也不差呢」,並建議她「到閑了時和老太太一商議,姨太太竟做媒保成這門親事是千妥萬妥的。」看來,婆子們比紫鵑明白:知道這事要找「老太太」,而不是「太太」。直到此時,薛姨媽才開始認真考慮這事,並給出了肯定的回應。

如果說,只有前面的幾句「頑話」,那麼薛姨媽不去說是正常的(這不過和前面鳳姐、寶釵的戲語類似)。然而,最後的那句話卻是認真的。若不去說,便是「假意」了。這一點很容易驗證。別說黛玉靈慧無比,就算是常人,也是騙不了的。

在我看來,薛姨媽說自己「無人可給(寶玉)」,未必就是虛言:她雖有女兒,卻並沒有打算給寶玉。二玉自小青梅竹馬,親密無間,那是有目共睹的;而寶釵品貌俱佳,艷冠群芳,也不是非嫁寶玉不可。好好的,又何必拆散人家兩個呢?這不近情理:別說她們是親戚,就算不是,也沒這個必要。

薛姨媽後來究竟對賈母說了沒有呢?原文中沒有寫。在我看來,倒是有可能的。

對於寶玉的婚事,賈母初時似乎還沒有太明確的想法。後來,看上了寶琴,卻不想人家已是名花有主,只好作罷。到了第57回,紫鵑試玉,寶玉因急痛而發病。「黛玉不時遣雪雁來探消息,這邊事務盡知,自己心中暗嘆。幸喜眾人都知寶玉原有些獃氣,自幼是他二人親密。如今紫鵑之戲語亦是常情,寶玉之病亦非罕事,因不疑到別事去。」顯然,那時的賈母,也沒有「疑到別事去」。她對黛玉,恐怕還只是對外孫女的疼愛而已。而到了66回,由興兒之言,可知賈母那時已經屬意黛玉了。這種態度,在賈府內已經公開、形成了輿論。倘若有人在賈母面前促成此事的話,那個人很可能就是「慈姨媽」。

寶釵送燕窩時,黛玉說:「東西事小,難得你多情如此」。顯然,她是重情不重物的。對北靜王的「鶺鴒香串珠」,她不屑一顧;而寶玉的幾方舊帕,卻讓她感動不已。若無情意,再貴重的東西她也是看不上的;若是有情,最家常的物件也是珍重的。以黛玉的為人,是唯有真情/真心方能「征服」的。若是見著點東西、得著點照顧就感恩戴德、甚至連娘都叫上了,那不像是黛玉、倒像是秋紋了。

薛姨媽說:「我一出這主意,老太太必喜歡的。」她可能會尋個機會提示賈母:不必遠尋,本地風光就已很好。那賈母心疼二玉,親上做親,自然是喜歡的。而王夫人呢?如前所說,結契後的黛玉,已經「改」了。如此,從前種種,便可解為年幼時的「淘氣」而已(「品格端方」如寶釵者,不也曾是如此么)。這樣的黛玉,王夫人就算是不甚中意,也不至(如晴雯般)難以接受吧。再者,經這麼一鬧,為心疼兒子起見,且又是老太太的意思,也不好反對的。於是,便默認了。故此,賈府上下才可能有那樣的輿論。當然,黛玉的多病,那是不爭的事實。這一點,連賈母都慮到了。且因二人還小等緣故,故而打算先等上兩、三年再辦婚事。

從原文看,賈母的確沒有明確發過話。然而,黛玉對薛姨媽親近異常、那興兒敢說出「再無不準」的話來,應該不是無緣無故的。以我的理解,大約就是「不明說」的道理了。這和暫時不給襲人過明路是類似的。賈母對黛玉,倒有點像王夫人對襲人。

5 黛玉之勸

對寶玉妻妾的人選,賈母和王夫人都採取了「不明說」的態度:儘管早已有了人選,卻遲遲不給他娶妻納妾。其原因,便是賈母說的,深知他將來是個「不聽妻妾勸」的。那賈母並不是一個俗氣的人。以我的理解,所謂「勸」,未必就是功名利祿、光宗耀祖,無非是因他「性情乖僻」,恐他過於不合時宜、以致「見棄於世道」而已。

脂批也說:寶玉惡勸,是其「三大病」之一。

「湘雲笑道:『主雅客來勤,自然你有些警他的好處,他才只要會你。』寶玉道:『罷,罷,我也不敢稱雅,俗中又俗的一個俗人,並不願同這些人往來。』湘雲笑道:「還是這個情性不改。如今大了,你就不願讀書去考舉人進士的,也該常常的會會這些為官做宰的人們,談談講講些仕途經濟的學問,也好將來應酬世務,日後也有個朋友。沒見你成年家只在我們隊里攪些什麼!』寶玉聽了道:『姑娘請別的姊妹屋裡坐坐,我這裡仔細污了你知經濟學問的。』襲人道:『雲姑娘快別說這話。上回也是寶姑娘也說過一回,他也不管人臉上過的去過不去,他就咳了一聲,拿起腳來走了。這裡寶姑娘的話也沒說完,見他走了,登時羞的臉通紅,說又不是,不說又不是。幸而是寶姑娘,那要是林姑娘,不知又鬧到怎麼樣,哭的怎麼樣呢。提起這個話來,真真的寶姑娘叫人敬重,自己訕了一會子去了。我倒過不去,只當他惱了。誰知過後還是照舊一樣,真真有涵養,心地寬大。誰知這一個反倒同他生分了。」(見第32回)

「那寶玉本就懶與士大夫諸男人接談,又最厭峨冠禮服賀吊往還等事,今日得了這句話,越發得了意,不但將親戚朋友一概杜絕了,而且連家庭中晨昏定省亦發都隨他的便了,日日只在園中游卧,不過每日一清早到賈母王夫人處走走就回來了,卻每每甘心為諸丫鬟充役,竟也得十分閑消日月。或如寶釵輩有時見機導勸,反生起氣來,只說:『好好的一個清凈潔白女兒,也學的釣名沽譽,入了國賊祿鬼之流。這總是前人無故生事,立言豎辭,原為導後世的鬚眉濁物。不想我生不幸,亦且瓊閨繡閣中亦染此風,真真有負天地鍾靈毓秀之德!』因此禍延古人,除四書外,竟將別的書焚了。眾人見他如此瘋顛,也都不向他說這些正經話了。獨有林黛玉自幼不曾勸他去立身揚名等語,所以深敬黛玉。」(見第36回)

可以看出,除了黛玉外,「眾人」(而非只有寶釵)皆勸過他這些「正經話」。在寶玉面前談講「仕途經濟」,猶如在王夫人面前打情罵俏一般,那可是犯忌諱的事。就連可敬如寶釵、可愛如湘雲,也是一說就崩、立馬翻臉,更別說是其他人了。那襲人也知道:「若直勸他,料不能改」的。

李嬤嬤說黛玉:「你不要助著他了。你倒勸勸他,只怕他還聽些。」黛玉冷笑道:「我為什麼助他?我也不犯著勸他。」(見第8回)她究竟是「助」、還是「勸」呢?

那黛玉還是勸過的。「只見兩個眼睛腫的桃兒一般,滿面淚光」,「雖不是嚎啕大哭,然越是這等無聲之泣,氣噎喉堵,更覺得利害」,「心中雖然有萬句言詞,只是不能說得,半日,方抽抽噎噎的說道:『你從此可都改了罷!【蒙側批:心血淋漓釀成此數字。】』」(見第34回)「黛玉道:『又來了,我勸你把脾氣改改罷。一年大二年小,……』一面說話,一面咳嗽起來。」(見第78回)此為「明勸」。

在「玉生香」一節,「黛玉因看見寶玉左邊腮上有鈕扣大小的一塊血漬,便欠身湊近前來,以手撫之細看,又道:『這又是誰的指甲刮破了?』寶玉側身,一面躲,一面笑道:『不是刮的,只怕是才剛替他們淘漉胭脂膏子,蹭上了一點兒。』說著,便找手帕子要揩拭。黛玉便用自己的帕子替他揩拭了,口內說道:『你又干這些事了。【庚辰雙行夾批:又是勸戒語。】干也罷了,【庚辰雙行夾批:一轉,細極!這方是顰卿,不比別人一味固執死勸。】必定還要帶出幌子來。便是舅舅看不見,別人看見了,又當奇事新鮮話兒去學舌討好兒,吹到舅舅耳朵里,又該大家不幹凈惹氣。』【庚辰雙行夾批:『大家』二字何妙之至神之至細膩之至!乃父責其子,縱加以笞楚,何能使大家不幹凈哉?今偏大家不幹凈,則知賈母如何管孫責子怒於眾,及自己心中多少抑鬱。難堪難禁,代憂代痛,一齊托出。】」(見第19回)

可見,黛玉並非不勸,只是勸得比別人巧罷了。她和襲人一般,深諳寶玉的脾性。「直勸」不成,便只好用巧了。當然,黛玉的段數要高些。小耗道:「我雖年小體弱,卻是法術無邊,口齒伶俐,機謀深遠。」脂批道:「凡三句暗為黛玉作評」。那小耗偷得巧(不「直偷」),而黛玉則是勸得巧(不「死勸」)。小耗的偷法,「使人看不出,聽不見」(脂批云:「直偷者可防,此法不能防矣」);而黛玉的勸法,亦是不著痕迹,難以覺察。此為「暗勸」。

然而,「寶玉總未聽見這些話」。可知她以前的話:「我平日和你說的,全當耳旁風」,並不全是歪派。一個「總」字,一個「全」字,便可概括素日的情形了。昨夜襲卿之言,全然拋在腦後;今日顰卿之勸,亦是當了耳旁之風。可見,就算是黛玉襲人的話,那寶玉也未必就一定能聽得進去的。

「寶玉笑道:『你今兒還記著呢!』襲人道:『一百年還記著呢!比不得你,拿著我的話當耳旁風,夜裡說了,早起就忘了。』」脂批道:「這方是正文,直勾起『花解語』一迴文字。」試想,若是「還記著」,她們也就不必如此辛苦了。看似拈酸,實則憂心。不獨黛玉,襲人亦然。

「寶玉見他嬌嗔滿面,情不可禁,便向枕邊拿起一根玉簪來,一跌兩段,說道:『我再不聽你說,就同這個一樣。』襲人忙的拾了簪子,說道:『大清早起,這是何苦來!聽不聽什麼要緊,也值得這種樣子。』」想當初,黛玉被看成是「小性兒」、「行動愛惱」、「會轄制」寶玉的人;而襲人的言行,亦不免此等嫌疑。在我看來,她們倒不是為了「轄制」寶玉(要他聽自己的話),而是怕他真的落了那玉簪的下場。

面對「寶釵輩」的規勸,那寶玉便直接撐開大傘,滴水不進(直勸者可防);而黛玉的「巧勸」(或明或暗),則可能在無意之中滲入(此法不能防)。若還不能奏效,也只好隨他去了。如脂批所言:「知天命而存好生之心,盡已力以周旋其間,不計其功之成否,所謂心安而理盡,又何患乎?」(見第13回)

再說「停機德」。對「可嘆停機德,堪憐詠絮才」,筆者更傾向於互文式的理解:「詠絮才」並非黛玉獨有(在「詠絮」一節中,最出彩的,卻是寶釵),而「停機德」亦非寶釵專屬。所謂「停機德」,不過是「勸學」之意。那賈政是一個「酷喜讀書」的「老學士」。雖然起初也想讓寶玉讀書科舉;而在「名利大灰」後,便不再勉強他了。「又要環蘭二人舉業之餘,怎得亦同寶玉才好,所以每欲作詩,必將三人一齊喚來對作。【庚辰雙行夾批:妙!世事皆不可無足饜,只有「讀書」二字是萬不可足饜的。父母之心可不甚哉!近之父母只怕兒子不能名利,豈不可嘆乎?】」(見第78回)。此時的賈政,對寶玉竟有些欣賞之意了。脂批說:「寶玉讀書非為功名」(而「祿蠹」呢,則是為名利而讀書的)。在我看來,賈政亦是如此。他天性「詩酒放誕」,且「素性瀟洒,不以俗事為要,每公暇之時,不過看書著棋而已」,並非名利場中的「祿蠹」之流。即使在子侄輩中「規以正路」,亦是出於儒家的正統,而非「怕兒子不能名利」。那黛玉出身於「書香之族」,也是個「酷喜讀書」的。在她的「瀟湘館」里,「窗下案上設著筆硯」,「書架上磊著滿滿的書」,倒像是「那位哥兒的書房」了(見第40回)。賈政也說:「這一處還罷了。若能月夜坐此窗下讀書,不枉虛生一世。」(見第17回)。 「這林如海姓林名海,表字如海。【甲戌側批:蓋雲『學海文林』也。總是暗寫黛玉。】乃是前科的探花。」所謂「學海文林」,亦和「讀書」密切相關。那黛玉雖未勸過寶玉讀書,其行為卻勝過一切言語(可謂「不言之箴」)。賈政和黛玉,一書蠹,一詩魔。從這一點上看,那賈政未必就不喜歡林黛玉。

6 結 語

「憑父母本人都願意了,或是年年在一處的,以為是定了的親事,若月下老人不用紅線拴的,再不能到一處。」(見第57回)木石姻緣,便是如此:本人願意,長輩認同。他兩個又是「年年在一處」,是賈府上下諸人「以為是定了的親事」。然竟不能成,只能說是天意了。薛姨媽此語,原是接著黛玉那句「天下的事真是人想不到的」的話,卻不想一語成讖。

探春給黛玉取「瀟湘妃子」的別號時說:「如今她住的是瀟湘館,她又愛哭,將來她想林姐夫,那些竹子也是要變成斑竹的」(見第37回)。想來那林黛玉,大約便是因著「林姐夫」而死的罷。「木石」二人雖未正式成姻,卻是「父母本人都願意」的,亦可算是未婚夫妻了。那湘妃乃是舜帝之妻,其淚灑湘竹,是因著舜帝之死(而非不能成姻);而黛玉的「淚盡而逝」,大約是因著寶玉之厄了。無他,惜玉而已。

薛林二姝,乃是至交,而非情敵。雖然黛玉曾有此疑,但很快就釋然了。然而,天意難違,黛玉最後淚盡夭亡。她不忍寶玉為自己「孤守一世」,於是將他託付給了寶釵。和尚所言,就這樣應驗了。

2011-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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