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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文獻通考馬端臨卷一百八十三 經籍考十經(春秋)

文獻通考

馬端臨

卷一百八十三 經籍考十

經(春秋)

※《春秋經解》十五卷

陳氏曰:孫覺撰。其自序言:「三家之說,《梁》最為精深,且以為本,雜取二《傳》及諸儒之說長者從之;其所未安,則以所聞於安定先生者斷之。」楊龜山為之後序。海陵周茂振跋云:「先君傳《春秋》於孫先生,嘗言王荊公初欲釋《春秋》以行於天下,而莘老之書已出,一見而忌之,自知不能復出其右,遂詆聖經而廢之,曰:『此斷爛朝報也!』不列於學官,不用於貢舉雲。」

※《春秋尊王發微》十五卷

晁氏曰:皇朝孫明復撰。史臣言明復治《春秋》,不取傳注,其言簡而義詳,著諸大夫功罪,以考時之盛衰,而推見治亂之跡,故得經之意為多。常秩則譏之曰:「明復為《春秋》,猶商鞅之法,棄灰於道者有刑,步過六尺者有誅。」謂其失於刻也。胡安國亦以秩言為然。

石林葉氏曰:孫明復《春秋》專廢傳從經,然不盡達經例,又不深於禮學,故其言多自抵牾,有甚害於經者。雖概以禮論當時之過,而不能盡禮之制,尤為膚淺。

《朱子語錄》曰:近時言《春秋》,皆是計較利害,大義不曾見。如唐之陸淳,本朝孫明復之徒,他雖未曾深於聖經,然觀其推言治道,凜凜然可畏,終是得聖人個意思。《春秋》之作,蓋以當時人慾橫流,遂以二百四十二年行事寓其褒貶,恰如今之事送在法司相似,極是嚴謹,一字不輕易。若如今之說,只是個權謀智略、兵書譎詐之書爾。聖人晚年痛哭流涕,筆為此書,其肯恁地纖巧,豈至恁地不濟事。

陳氏曰:復居泰山之陽,以《春秋》教授,不惑傳注,不為曲說,其言簡易,明於諸侯大夫功罪,以考時之盛衰,而推見王道之治亂,得於經為多。石介而下皆師事之。歐陽文忠公為作墓誌。

※《春秋演聖統例》二十卷

晁氏曰:皇朝丁副撰。田偉《書目》「副」作「嗣」,未知孰誤。其序云:「經有例法,一家所至,較然重輕。杜預《釋例》,專主《左氏》而未該;唐陸淳《纂例》,雖舉經而未備。」纖悉網羅而咸在者,其惟此書乎?

※《春秋權衡》、《意林》、《劉氏春秋傳》共三十四卷

劉敞原父撰。其自序曰:劉子作《春秋權衡》。《權衡》之書始出,未有能讀者。自序其首曰:權,准也;衡,平也。物雖重,必准於權;權雖移,必平於衡。故權衡者,天下之公器也,所以使輕重無隱也,所以使低昂中也。察之者易知,執之者易從也。不準,則無以知輕重;不平,則輕重雖出不信也。故權衡者,天下之至信也。凡議《春秋》,亦若此矣。《春秋》,一也,而傳之者三家,是以其善惡相反,其褒貶相戾,則是何也?非以其無准失輕重邪?且昔者董仲舒、江公、劉歆之徒,蓋常相與爭此三家矣,上道堯、舜,下據《周禮》,是非之議,不可勝陳,至於今未決,則是何也?非以其低昂不平邪?故利臆說者害公義,便私學者妨大道,此儒者之大禁也。誠准之以其權,則童子不欺;平之以其衡,則市人不惑,今此新書之謂也。雖然,非達學通人,則亦必不能觀之矣。耳牽於所聞,而目迷於所習,恐懷見破之私意,而無從善服義之公心,故亦譬之權衡矣。或利其寡而視權如嬴,或利其多而視權如縮,若此者,非權衡之過也,人事之變也。

晁氏曰:《權衡》論《三傳》之失,《意林》敘其解經之旨,《劉氏傳》其所解經也。如「桓無王」、「季友卒」、「胥命」、「用郊」之類,皆古人所未言。

石林葉氏曰:劉原甫知經而不廢傳,亦不盡從傳。據義考例,以折衷之,經傳更相發明,雖間有未然,而淵源巳正。今學者治經不精,而蘇、孫之學近而易明,其失者不能遽見,故皆信之。而劉以其難入,則或詆以為用意太過,出於穿鑿。彼不知經,無怪其然也。

陳氏曰:原甫始為《權衡》,以平三家之得失,然後集眾說,斷以己意,而為之傳。傳所不盡者,見之《意林》。其傳用《公》、《》文體,《說例》凡四十九。

※黎氏《春秋經解》十二卷

晁氏曰:皇朝黎釒享希聲撰。釒享,蜀人,歐陽公之客。名其書為《經解》者,言以經解經也。其後又為《統論》附焉。

※橫渠《春秋說》一卷

晁氏曰:張子厚為門人雜說《春秋》,其書未成。

※穎濱《春秋集傳》十二卷

晁氏曰:蘇轍子由撰。大意以世人多師孫復,不複信史,故盡棄三《傳》,全以《左氏》為本。至其不能通者,始取二《傳》、啖、趙。自熙寧謫居高安,至元符初,十數年矣,暇日輒有改定,卜居龍川,而書始成。

石林葉氏曰:蘇子由專據《左氏》言經。《左氏》解經者無幾,其凡例既不盡經,所書亦多違牾,疑自出己意為之,非有所傳授,不若《公》、《》之合於經。故蘇氏但以《傳》之事釋經之文而巳,《傳》事之誤者,不復敢議,則遷經以成其說,亦不盡立凡例於經義,皆以為求之過。

《朱子語錄》曰:蘇子由解《春秋》,謂其從赴告,此說亦是。既書「鄭伯突」,又書「鄭世子忽」,據史文而書耳。定、哀之時,聖人親見,據實而書;隱、桓之時,世既遠,史冊亦有簡略處,夫子據史冊寫出耳。

陳氏曰:其書專取《左氏》,不得巳乃取二《傳》、啖、趙,蓋以一時談經者不複信史,或失事實故也。

※伊川《春秋傳》二卷

程子自序曰:後世以史視《春秋》,謂褒善貶惡而已,至於經世之大法,則不知也。《春秋》大義數十,其義雖大,炳如日星,乃易見也,惟其微辭隱義,時措從宜者為難知也。或抑或縱,或與或奪,或進或退,或微或顯,而得乎義理之安,文質之中,寬猛之宜,是非之公,乃制事之權衡,揆道之模範也。夫觀百物,然後識化工之神;聚眾材,然後知作室之用。於一事一義而欲窺聖人之用心(一本無心字),非上智不能也。故學《春秋》者,必優遊涵泳,默識心通,然後能造其微也。後王知《春秋》之義,則雖德非禹、湯,尚可以法三代之治。自秦而下,其學不傳。予悼夫聖人之志不明於後世也,故作《傳》以明之,俾後之人通其文而求其義,得其意而法其用,則三代可復也。是《傳》也,雖未能極聖人之蘊奧,庶幾學者得其門而入矣。

《朱子語類》曰:或問伊川《春秋傳》。曰:中間有說好處,如難理會處,他亦不為決然之論。如說「滕子來朝」,以為滕本侯爵,後微弱服屬於魯,自貶降而以子禮見魯,則貢賦少力易供。此說最好,程沙隨之說亦然。

陳氏曰:略舉大義,不盡為說,襄、昭後尤略。序文崇寧二年作,蓋其晚年也。

※劉質夫《春秋》十二卷。

晁氏曰:皇朝劉絢質夫撰。絢學於二程。伯淳嘗語人曰:「他人之學,敏則有之,未易保也。斯人之至,吾無疑焉。」正叔亦曰:「游吾門者多矣,而信之篤、得之多、行之果、守之固若子者幾希。」有李參序。

陳氏曰:所解明正簡切。

《中興國史志》:絢傳說多出於頤書,而頤以為不盡本意,故更為之。未及竟,故庄公以後解釋多殘闕。

※《春秋得法志例論》三十卷

晁氏曰:皇朝馮正符所撰。熙寧八年,何郯取其書奏之,久而不報,意王安石不喜《春秋》故也。其書例最詳悉,務通經旨,不事浮辭。正符頗與鄧綰、陳亨甫交私,後坐口語被斥。

陳氏曰:蜀州晉原主簿遂甯馮正符信道撰。其父堯民希元為鄉先生。正符三上禮部,不第,教授梓、遂學十年,著此書及《詩》、《易》、《論語解》。蜀守何郯首以其《春秋論》上之。熙寧末,中丞鄧綰薦之,得召試,賜同進士出身,王安石亦待之厚。其書首辯王魯、素王之說,及杜預三體五例、何休三科九旨之怪妄穿鑿,皆正論也。

巽岩李氏曰:信道當熙寧九年用御史鄧文約薦,召試舍人院,賜出身。文約尋責守虢略,信道亦坐附會,奪官,歸故郡。後又得馮允南所為墓銘,信道實事安逸處士何群,其學蓋得之群。群學最高,國史有傳。其師友淵源果如此,則謂信道附會進取,或以好惡言之耳。王荊公當國,廢《春秋》,不立學官,而信道學經,顧於《春秋》特詳;鄧御史嚴事王荊公不敢異,乃先以《得法志例論》言於朝,初不曰宰相不喜此也,此亦可見當時風俗猶淳厚,士各行其志,不專以利祿故輟作。御史殆加於人一等,然信道要當與何群牽聯書國史。鄧御史偶相知,相累耳。余舊評如此。今無子孫,其書則為鬻書者擅易其姓名,屬諸李陶。陶字唐夫,嘗學於溫公,號通經。李氏諸子,唐夫最賢,而《得法志例》則實非唐夫所論也,不知者妄之。

※《繹聖傳》十二卷

晁氏曰:皇朝任伯雨德翁所撰。解經不甚通。例如解「桓十三年二月,公會紀侯、鄭伯。己巳,及齊侯、宋公、衛侯、燕人戰。齊師、宋師、衛師、燕師敗績。」取《梁》之說,戰稱人,敗績稱師,重眾之說。殊不知「齊人伐衛,衛人及齊人戰,衛人敗績」,何獨不重眾也?

※王氏《春秋列國諸臣傳》共六十三卷

晁氏曰:皇朝王當撰。當,眉山人,嘗為《列國諸臣傳》,效司馬遷《史記》,凡一百三十有四人,十萬餘言。今又釋《春秋》真可謂有志矣。

陳氏曰:當,元中複製科,以蘇轍薦,試六論,廷對切直,置下第,與堂除簿尉。所傳諸臣,皆本《左氏》,有見於他書,則附其末,系之以贊。諸贊論議純正,文辭簡古,於經傳多所發明。

※馮氏《春秋通解》十二卷

晁氏曰:皇朝馮山允南撰。普州人,之父也。

※《春秋會義》二十六卷

晁氏曰:皇間進士杜諤集《釋例》、《繁露》、《規過》、《膏肓》、《先儒同異篇》、《指掌碎玉》、《折衷》、《指掌議》、《纂例》、《辯疑》、《微指》、《摘微》、《通利》、《胡氏論》、《箋義》、《總論》、《尊王發微》、《本旨辯要》、《旨要》、《集議》、《索隱》、《新義》、《經社》三十餘家成一書,其後仍斷以已意。雖其說不皆得聖人之旨,然使後人博觀古今異同之說,則於聖人之旨,或有得焉。

陳氏曰:自《三傳》及啖、趙諸儒訖於孫氏《經社》,凡三十餘家,集而系之,時述以已意。有任貫者為之序。

※《春秋口義》五卷

陳氏曰:胡翼之撰。至宣十二年而止。戴岷隱在湖學嘗續之,不傳。

※《春秋皇綱論》、《明例隱括圖》共六卷

陳氏曰:太常博士王哲撰。至和間人。《館閣書目》有《通義》十二卷,未見。

※《左氏解》一卷

陳氏曰:專辯《左氏》為六國時人,其明驗十有一事。題王安石撰,其實非也。

※《左氏邦典》二卷

陳氏曰:唐既潛亨撰。質肅之侄,自號真淡翁,與其子問答而為此書。鄒道鄉為之序。

※《左氏鼓吹》一卷

陳氏曰:彭門吳元緒撰。

※《春秋後傳》、《補遺》共二十一卷

陳氏曰:陸佃撰。《補遺》者,其子宰所作也。宰字元鈞,游之父也。

※《春秋通訓》、《五禮例宗》共二十六卷

陳氏曰:直秘閣吳興張大亨嘉父撰。其自序言:「少聞春《秋於》趙郡和仲先生。某初蓋嘗作《例宗》,論立例之大要矣,先生曰:『此書自有妙用,學者罕能領會,多求之繩約中,近法家者流,仔細繳繞,竟亦何用?惟丘明識其用,然不肯盡談,微見端兆,使學者自得之。』予從事斯語十有餘年,始得其彷彳弗。」《通訓》之作,所謂去例以求經略,微文而視大體者也。東坡一字和仲,所謂趙郡和仲,其東坡乎?然《例宗》考究,亦為詳治。

※胡文定《春秋傳》、《通例》、《通旨》共三十二卷

晁氏曰:皇朝胡安國被旨撰。安國師程頤,其傳《春秋》事,按《左氏》義,取《公》、《》、之精者,采孟子、莊周、董仲舒、王通、邵堯夫、程明道、張橫渠、程正叔之說,以潤色之。其序略曰:「近世推隆王氏新說,按為國是,獨於《春秋》,貢舉不以取士,庠序不以設官,經筵不以進讀,斷國論者,無以折衷,天下不知所,人慾日長,天理日銷。其效使夷狄亂華,莫之遏也。」

陳氏曰:紹興中經筵所進。大綱本《孟子》,而微旨多以程氏之說為據。近世學《春秋》者皆宗之。《通旨》者,所與其徒問答,及其他議論條例,凡二百餘章,其子寧輯為一書。

《中興史志》曰:安國書與孫覺合者十六七。

《朱子語錄》曰:胡文定《春秋》非不好,不合這件事聖人意是如何下字,那件事聖人意又如何下字。要知聖人只是直筆據見在而書,豈有許多忉怛?胡《春秋傳》有牽強處,然議論有開合精神。

※《春秋指南》十卷

晁氏曰:吳園先生張根知常撰。以征伐會盟,年經而國緯。汪藻為之序。

陳氏曰:專以編年旁通該括諸國之事,如指諸掌。又為《解例》,亦用旁通法。其他《辯疑》、《雜論》諸篇,籌略其義,多所發明。

※《春秋新傳》十一卷

晁氏曰:皇朝余安行撰。采三《傳》及孫復四家書,參以已意為之。

※《四家春秋集解》二十五卷

晁氏曰:或人集皇朝師協、石季長、王、景先之解為一通,具載本文。

※《春秋機括》一卷

晁氏曰:皇朝沈括存中撰。《春秋》譜也。

※石林《春秋傳》、《春秋考》、《春秋讞》共七十二卷

陳氏曰:葉夢得撰。各有序。其序《讞》曰:「以《春秋》為用法之君而巳,聽之有不盡其辭,則欺民;有不盡其法,則欺君。凡啖、趙論三家之失,為《辯疑》;劉氏廣啖、趙之遺,為《權衡》。合二書,正其差誤,而補其疏略,目之曰《讞》。」其序《考》曰:「君子不難於攻人之失,而難於正己之是。必有得也,乃可知其失;必有是也,乃可斥其非。自是《讞》推之,知吾之所正為不妄也,而後可以觀吾《考》;自其《考》推之,知吾之所擇為不誣也,而後可以觀吾《傳》。」其序《傳》曰:「《左氏》傳事不傳義,是以詳於史,而事未必實,以其不知經也。《公》、《》傳義不傳事,是以詳於經,而義未必當,以其不知史也。乃酌三家,求史與經,不得於事,則考於義;不得於義,則考於事,更相發明,以作《傳》。」其為書,辯訂考究,無不精詳,然其取何休之說,以十二公為法天之大數,則亦未可曉也。

※《春秋經解》、《本例例要》共十七卷

陳氏曰:涪陵崔子方彥直撰。紹聖中罷《春秋》取士,子方三上書,乞復之,不報,遂不應進士舉。黃山谷稱曰:「六合有佳士曰崔彥直,其人不游諸公,然則賢而有守可知矣。」其學辯三《傳》之是非,而專以日月為例,則正蹈其失而不悟也。

※《春秋本旨》二十卷

陳氏曰:知饒州丹陽洪興祖慶善撰。其序言:「三代各立一王之法,其末皆有弊。《春秋》經世之大法,通萬世而無弊。」又言:「《春秋》本無例,學者因行事之跡以為例,猶天本無度,歷者即周天之數以為度。」又言:「屬辭比事,《春秋》教也,學者獨求於義,則其失迂而鑿;獨求於例,則其失拘而淺。」若此類多先儒所未發,其解經義,精而通矣。興祖嘗為程作《論語解序》,忤秦檜,貶昭州以死。

※《春秋正辭》、《通例》共三十五卷

陳氏曰:知盱眙軍東平畢良史少董撰。良史為東京留守屬官,東京再陷,留虜中三年,著此書。已而得歸,表上之。

※息齋《春秋集注》十四卷

陳氏曰:禮部侍郎鄞高閱抑崇撰。其學專本程氏,序文可見。

※夾氵祭《春秋傳》、《春秋考》、《地名》共十四卷

其《通志》中自述曰:按《春秋》之經,則魯《史記》也,初無同異之文,亦無彼此之說,良由三家所傳之書有異同,故是非從此起。臣作《春秋考》,所以是正經文,以凡有異同者,皆是訛誤。古者簡編艱繁,學者希見親書,惟以口相授。左氏世為楚史,親見官書,其訛差少,然有所訛,從文起。公、,漢之經生,惟是口傳,其訛差多,然有所訛,從音起。以此辯之,了無滯疑。又有《春秋傳》十二卷,以明經之旨,備見周之憲章。

陳氏曰:其學大抵工於考究,而義理多迂僻。

※《春秋經解》、《指要》共十四卷

陳氏曰:知常州永嘉薛季宣士龍撰。《指要》列譜例於前,其序專言諸侯無史,天子有外史,掌四方之志,而職於周之太史。隱之時,更周曆而為魯史。季宣博學通儒,不事科舉,陳止齋師事之。季宣死,當乾道九年,年四十。其為此書,實紹興三十二年,蓋甫二十歲雲。

《朱子語錄》曰:薛常州解《春秋》不知如何率意如此,只是幾日成此文字!如何說諸侯無史,《內則》尚有閭史。又如趙盾、崔杼事,皆史臣所書。

※《春秋集傳》十五卷

陳氏曰:監察御史王葆彥光撰。朱新仲為作序。葆,周益公之婦翁也。其說多用胡氏。

※《春秋集解》十二卷

陳氏曰:呂本中撰。自三《傳》而下,集諸家之說,各記其名氏,然不過陸氏及兩孫氏、兩劉氏、蘇氏、程氏、計崧老,胡文定數家而巳。大略如杜諤《會義》而所擇頗精,無自已議論。

《朱子語錄》曰:呂居仁《春秋》亦甚明白,正如某《詩傳》相似。

※《左傳類編》六卷

陳氏曰:呂祖謙撰。分類外內傳事實、制度、論議凡十九門,首有綱領數則,兼采他書。

※《左氏博議》二十卷

陳氏曰:呂祖謙撰。方授徒時所作。自序曰:「《春秋》經旨,不敢僭議,而枝辭贅喻,則舉子所以資課試也。」

※《左氏說》三十卷

陳氏曰:呂祖謙撰。於《左氏》一書,多有發明,而不為文,似一時講說門人所抄。

《朱子語錄》曰:東萊有《左氏說》,亦好,是人記錄他言語。

※《左氏國紀》

徐得之撰。止齋陳氏序曰:自荀悅、袁宏以兩漢事編年為書,謂之左氏體,蓋不知《左氏》於是始矣。昔夫子作《春秋》博極天下之史矣,諸不在撥亂世、反之正之科,則不錄也。左氏獨有見於,經故采史記次第之,某國事若干,某事書,某事不書,以發明聖人筆削之旨云爾,非直編年為一書也。古者事、言各有史,凡朝廷號令,與其君臣相告語為一書,今《書》是巳;被之弦歌,謂之樂章為一書,今《詩》是也;有司藏焉;而官府都鄙邦國習行之為一書,今《儀禮》若《周官》之《六典》是巳;自天子至大夫士民族傳序為一書,若所謂《帝系》、《世本》是巳。而他星卜醫祝,皆各為書,至編年則必敘事如《春秋》,三代而上,僅可見者《周譜》,他往往見野史、《竹書》、《穆天子傳》之類。自夫子始以編年作經,其筆削嚴矣。左氏亦始合事、言二史與諸書之體,依經以作傳,附著年月下,苟不可以發明筆削之指,則亦不錄也。蓋其辭足以傳遠,而無與於經誼,則別為《國語》。至夫子所見書,左氏有不盡見,又闕不敢為傳,唯謹如此。後作者顧以為一家史體,而讀《左氏》者浸失其意見,謂不釋經,是書之存亡,幾無損益於《春秋》,故曰袁、荀二子為之也。由是言之,徐子所為《左氏國紀》,曷可少哉!余讀《國紀》,周平、桓之際,王室嘗有事於四方,其大若置曲沃伯為侯,詩人美焉,而經不著;師行非一役,亦與《王風》刺詩合,而特書伐鄭一事;王子頹之禍,視帶為甚,襄書而惠不書也。學者誠得《國紀》伏而讀之,因其類居而稽之經,某國事若干,某事書,某事不書,較然明矣。於是致疑,疑而思,思則有得矣。徐子殆有功於《左氏》者也。余苦不多見書,然嘗見唐冼《左氏史》與《國紀》略同而無所論斷,今《國紀》有所論斷矣,余故不復贊,而道其有功於《左氏》者為之序。

※《春秋比事》二十卷

陳同甫序之曰:《春秋》,繼四代而作者也。聖人經世之志,寓於屬辭比事之間,而讀書者每患其難通。其善讀則曰:「以傳考經之事迹,以經考傳之真偽。」如此,則經果不可以無傳矣。游夏之徒胡為而不能措一辭也!余嘗欲即經以類次其事之始末,考其事以論其時,庶幾抱遺經以見聖人之志。客有遺余以《春秋總論》者,曰:「是習《春秋》者之秘書也。」余讀之,洒然有當於余心。雖其論未能一一中的,而即經類事以見其始末,使聖人之志可以舍傳而獨考,此其為志亦大矣。惜其為此書之勤,而卒不見其名也。或曰是沈文伯之所為也。文伯名,湖州人,常為婺之校官。因為易其名曰《春秋比事》,鋟諸木,以與同志者共之。

陳氏曰:按湖州有沈文伯,名長卿,號審齋居士,為常州ヘ,忤秦檜,貶化州,不名也。不知同甫何以云然,豈別名而字文伯者乎?然則非湖人也。

※《春秋經傳集解》三十三卷

陳氏曰:林栗撰。其學專主《左氏》,而黜二《傳》,故為《左氏傳解》,表上之。

※止齋《春秋後傳》、《左氏章指》共四十二卷

陳氏曰:陳傅良撰。樓參政鑰為之序。大略謂《左氏》存其所不書,以實其所書;《公羊》、《梁》以其所書,推見其所不書,而《左氏》實錄矣。此《章指》之所以作也。若其他發明多新說,序文略見之。

※徐潮州《春秋解》十二卷

知潮州徐某德操撰。水心序略曰:箋傳之學,惟《春秋》為難工。經,理也;史,事也;《春秋》名經而實史也,專於經則理虛而無證,專於史則事礙而不通,所以難也。年時朔,郊廟制,理之綱條,不專於史也;濟西河曲,丘甲田賦,事之枝葉,不專於經也。薛伯卒,經無預,然杞、滕、邾、莒之興廢固明也;詭諸卒,史無預,然戊寅、甲子之先後固察也。觀潮州此類皆卓信、明而篤矣。至於授霸者之權,彼與此奪;錄夷狄之變,先略後詳;諸侯群誅,大夫眾貶,凡《春秋》始終,統紀所系,自《公》、《》以來,畫為義例,各分字別,族貴人微,其能本末相顧,隱顯協中如潮州,殆鮮焉。然則理之熟,故經而非虛;事之類,故史而非礙歟!古人以教其國,而使人知深於是書者歟!雖然,《詩》、《書》、《禮》所以紀堯、舜、三代之盛,而《春秋》衰世之竭澤也,示不泯絕而已。或者遂謂一事一義,皆聖人之用,則余未敢從也。

※《春秋經辯》十卷

陳氏曰:廬陵蕭楚子荊撰。紹聖中,貢禮部不第。蔡京用事,與其徒馮書,言蔡將為宋王莽,誓不復仕。死建炎中。自號三顧隱客,門人謚為清節先生。胡邦衡師事之,以《春秋》登甲科,歸拜床下,楚告之曰:「學者非但拾一第,身可殺,學不可辱。毋禍吾《春秋》乃佳。」邦衡志其墓。

※《春秋集善》十一卷

陳氏曰:端明殿學士廬陵胡銓邦衡撰。銓既事蕭楚為《春秋》學,復學於胡文定公安國。南遷後作此書,張魏公為之序。

※《春秋考異》四卷

陳氏曰:不著名氏。錄《三傳》經文之異者。

※《春秋類事始末》五卷

陳氏曰:朝請大夫吳興章沖茂深撰。子厚之曾孫,葉少蘊之婿。

※《左氏發揮》六卷

陳氏曰:臨川吳曾虎臣撰。取《左氏》所載事,時為之論,若史評之類。

※《春秋直音》三卷

陳氏曰:德清丞方淑智善撰。劉給事一止為作序。以學者或不通音切,故於每字切腳之下,直注其音,蓋古文未有反切,為音訓者皆如此。服虔、如淳、文穎輩於《漢書》音義可見。

※《左傳約說》、《百論》共二卷

陳氏曰:奉議郎新昌石朝英撰。又有《王道辯》一書未板行,僅存其書於此篇之末,其為說平平,無甚高論。

※《左氏紀傳》五十卷

巽岩李氏曰:不著撰人名氏。取丘明所著二書,用司馬遷《史記》法,君臣各為記傳。凡欲觀某國之治亂,某人之臧否,其行事本末,畢陳於前,不復錯見旁出,可省糹番閱之勤。或事同而辭異者,皆兩存之,又因以得文章繁簡之度。雖編削附離,尚多不滿人意,然亦可謂有其志矣。獨所序世族譜系,既與釋例不同,又非史遷所記,質諸《世本》,亦不合也。疑撰者別據他書。今姑仍其舊,以俟考求。

又題:後在陵陽觀沈存中自志,乃知此書存中所著。存中喜述作,而此書終不滿人意,史法信未易雲。

※《春秋分記》九十卷

陳氏曰:邛州教授眉山程公說伯剛撰。以《春秋》經傳仿司馬遷書,為年表、世譜、歷、天文、五行、地理、禮樂、征伐、官制諸書。自周、魯而下,及諸小國夷狄,皆匯次之。時有所論發明,成一家之學。公說積學苦志,早年登科,值逆曦亂,憂憤以死,年才三十七。兄弟三人,皆以科第進。中書舍人公許,其季也。

※《春秋三傳分國紀事本末》

夾江句龍傅明甫撰。後溪劉氏序略曰:勾龍君傳習詳考,又分國而紀之。自東周而下,大國、次國特出,小國、滅國附見。不獨紀其事,與其文,而兼著其義,凡采其說者數十家。君蓋嗜古尊經之士,確乎其能自信者也。

※《春秋通說》十三卷

陳氏曰:永嘉黃仲炎若晦撰。端平中,嘗進之於朝。

※《春秋外傳國語》二十一卷

《崇文總目》:左丘明撰。吳侍中、領左國史、亭陵侯韋昭解。昭參引鄭眾賈逵虞翻唐固(二人皆吳臣),合凡五家,為注,自所發正者三百十事。

晁氏曰:班固《藝文志》有《國語》二十一篇,《隋志》雲二十二卷,《唐志》雲二十一卷。今書篇次與《漢志》同,蓋歷代儒者析簡併篇,互有損益,不足疑也,要之《藝文志》審矣。陸淳謂「與《左傳》文體不倫,定非一人所為」,蓋未必然。范甯雲「《左氏》富而艷」,韓愈雲「《左氏》浮誇」,今觀此書,信乎其富艷且浮誇矣,非《左氏》而誰?柳宗元稱《越語》尤奇峻,豈特《越》哉,自《楚》以下類如此。

巽岩李氏曰:昔左丘明將傳《春秋》,乃先採集列國之史,國別為語,旋獵其英華,作《春秋傳》。而先所採集之語,草藁具存,時人共傳習之,號曰《國語》,殆非丘明本志也。故其辭多枝葉,不若《內傳》之簡直峻健,甚者雜不類,如出他手。蓋由當時列國之史,材有厚薄,學有淺深,故不能醇一耳。不然,丘明特為此重衤復之書何?邪先儒或謂《春秋傳》先成,《國語》繼作,誤矣。惟本朝司馬溫公父子能識之。

陳氏曰:自班固《志》言左丘明所著,至今與《春秋傳》並行,號為《外傳》。今考二書,雖相出入,而事辭或多異同,文體亦不類,意必非出一人之手也。司馬子長云:「左丘失明,厥有《國語》。」又似不知所謂。唐啖助亦嘗辯之。

《朱子語錄》曰:《國語》委靡繁絮,真衰世之文耳。是時語言議論如此,宜乎周之不能振起也。 《國語》文字極困苦,振作不起。

※《國語補音》三卷

陳氏曰:丞相安陸宋庠公序撰。以先儒未有為《國語》音者,近世傳舊《音》一卷,不著撰人名氏,蓋唐人也。簡陋不足名書,因而廣之,悉以陸德明《釋文》為主,陸所不載,則附益之。

※《非國語》二卷

晁氏曰:唐柳宗元子厚撰。序云:「左氏《國語》,其文深閎傑異,而其說多誣。淫懼學者溺其文采,而淪於是非,本諸理作《非國語》。」上卷三十一篇,下卷三十六篇。

※《左傳國語類編》二卷

陳氏曰:呂祖謙撰。與《左傳類編》略同,但不載綱領,止有十六門。又分《傳》與《國語》為二。

※《汲冢師春》一卷

陳氏曰:晉汲郡魏安王冢所得古簡。杜預得其《紀年》,知其魏國史記,以考證《春秋》。別有一卷,純集疏《左氏傳》卜筮事,上下次第及其文義,皆與《左傳》同。名曰「師春」,似是抄集者人名也。今此書首敘周及諸國世系,又論分野、律呂為圖,又雜錄謚法、卦變,與杜預所言純集卜筮者不同,似非當時本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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