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評標專家到底錯在哪————北京市招投標的故事
四月下旬,在L縣座談調研時,某採購單位經辦人的發言讓筆者回味許久:「評標專家對投標文件的評判依據到底是什麼?一次開標,兩次評審結果截然相反,又到市裡評審才予定奪。」他還說:「為了提高電算化教學水平,我校採購了122台筆記本電腦,從戴爾、HP、聯想、IBM和索尼中產生,今年元月初招標到四月中旬才確定成交人,耗時三個多月,嚴重影響了教學計劃」。筆者翻開招標項目檔案,個別走訪座談了4名評標專家(他們分別為甲、乙、丙、丁)和參與評標的採購單位1名經辦人,了解了招標採購活動中投訴的全過程,感覺到該縣有些評標專家業務素質、評標技能和保密觀念應當高度重視。 評審經過 第一次中標候選人產生過程。評標委員會依法組建後,他們首先對X、Y、Z三家投標報價最低為549688元的X投標文件進行評審。綜合評審結果時,甲提出:「招標文件規定光碟機:DVDRW,而其投標文件寫的是:COMBO。招標人要的是帶刻錄功能的,而此投標人提供的是不帶刻錄功能的。沒有響應招標文件實質性要求,建議對其作廢標處理。」乙稱:「不屬於重大偏差,但必須要他簽寫提供帶刻錄功能光碟機的保證書。」丙說:「其他條件都符合,這麼大採購規模的項目,就因這一小點疏忽判定其廢標,太可惜了,我認為是有效投標。」丁道:「X的投標參數DVDRW存在負偏離問題,但可作輕微偏差處理,同意定為合格標。」參與評審的採購單位經辦人也認為:「不屬於重大偏差。」最終,評標委員會負責人要求X投標人作出提供符合招標文件規定的光碟機,其書面承諾為:「光碟機部分保證提供刻錄功能(DVDRW),投標價格不變。」在評標委員會向招標人提交的報告中,將X投標人定為第一中標候選人,對外公示兩天。 第二次定為廢標。公示第一天,招標人就收到Y的質疑,同時向招標投標監督機構進行了投訴。其內容基本一樣。主要的闡述:「招標文件要求提供光碟機為DVDRW,而X投標文件載明的是COMBO(康寶),這兩者有明顯區別。一是功能上,COMBO只能讀取DVD光碟,刻錄CD光碟(最大容量不超過0.8GB),而DVDRW不僅能讀取DVD光碟,而且能刻錄DVD光碟(容量至少達4.7GB);二是價格上,普通的DVDRW和康寶(COMBO)的價格差別近80元/台,而品牌電腦原裝的DVDRW和康寶的價格差別超過100元/台。我方認為,目前第一中標人所投產品的配置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最低配置要求。」採購人的答疑函說:「經依法組建的評標委員會三分之二以上專家評定:關於COMBO(康寶)與DVDRW的偏差問題,不屬於重大負偏離,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甲投標人已作出書面承諾。」次日,監督機構召集評標委員會的原班專家重新評審,得出的結論為:「經各評委複議,甲投標文件的有關技術參數,沒有響應招標文件要求,故作廢標處理。因此次有效投標不足三家,建議招標人重新招標。」 這時,採購人提出:我單位下學期的教學計劃已經確定,還要對老師進行培訓,必須迅速採購到位,否則耽誤教學。 在監督機構、評標委員會的共同努力下,又評審乙方為第一中標候選人,對外公示。 次日,甲向招標人和監督機構遞交了投訴書稱:「戲劇般的變化,荒唐之極,我公司感到非常的震驚」;「在評標過程中,專家評委已經提出這個問題,還要求我公司對該問題作出了書面承諾,既然要我公司做出承諾,就應當認同承諾書為投標書的一部分,所謂的技術參數部分不存在成為重大偏差。」「我們認為,招投標採購活動公平、公正,評審結論也是這些專家評委嚴格審定的、非常嚴肅的結果,豈能如兒戲般的更改?這是對我公司極不負責任的行為。」 第三次到更有權威性的機構評審。為了體現公正性,該縣招投標監督機構要求招標人到市抽取專家組建評標委員會重新評審。評標委員會提交的報告稱:「X符合資質要求,但技術參數偏離招標文件要求(即招標文件要求光碟機DVDRW,而投標文件為COMBO);Z資質符合要求,技術參數全部響應,報價為578563元; Y資質符合要求,技術參數完全響應,報價為550943元;經評委一致推薦乙為第一中標候選人,丙為第二中標候選人」。 甲既未定為廢標,也未讓其為中標候選人。 存在的問題 沒有依照法定程序評標。招標採購單位依法組建的評標委員會後,應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五步走」程序評審:即對所有投標文件進行資格性檢查和符合性檢查、澄清有關問題、比較與評價、推薦中標候選供應商名單、編寫評標報告。誰報價最低就評審誰,是不符合《政府採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長第18號令)和《政府採購評審專家管理辦法》(財庫[2003]119號)文件規定。 第二、對沒必要澄清的問題進行了澄清。財政部長第18號令第54條(二)規定:「對投標文件中含義不明確、同類問題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顯文字和計算錯誤的內容,評標委員會可以書面形式(應當由評標委員會專家簽字)要求投標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說明或者糾正。」而甲在投標文件中對光碟機的表述非常清楚,不存在個別評標專家要求「澄清其含義不明確」等問題。 要求投標人作出的承諾內容已超出了投標文件的範圍。投標人的澄清、說明或者補正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由其授權的代表簽字,並不得超出投標文件載明的光碟機範圍或者改變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要求提供符合招標文件規定的光碟機已破壞了原有的公平性。如果評標委員會可以要求投標人甲寫出超出其投標技術參數範圍、符合招標文件規定光碟機要求的承諾書,那麼投標人丙也要求作出降低報價的承諾,評標委員會是否也應當許可?!否則丙能罷休?因為這嚴重違反了招標文件設定的競標平台。 評標專家對評審過程缺乏保密意識。據了解,評標結束後,有些評標專家在外侃侃而談招標項目的評審細節,特別是對模稜兩可問題的評判或者對評標專家自由裁量權判定的問題,毫無顧忌的介紹給他人,這是不可容忍的違法行為。據查,四名專家評委中,有一名是IT相關專業畢業但未從事IT工作且並不怎麼了解市場行情、兩名從事IT工作不滿五年且不具有高級職稱或者具有同等專業水平,他們沒有達到法規規定專家條件。 沒有及時建議依法改變採購方式,滿足採購人要求。按照財政部長18號令第四十三條規定,評標委員會獲悉招標人緊急採購意圖後,在有效投標人不足三家且缺乏競爭力的前提下,應當審查招標文件有沒有不合理條款、招標公告時間及程序是否符合有關法律規定,在這些方面沒有問題的前提下,應當建議招標人採購競爭性談判、詢價或者單一來源方式採購,而不宜一味的建議重新招標。
幾點建議 積極探索電子化評標系統。目前,有些地方的建設工程項目招標活動已開始試行遠程電子評標系統,不僅提高了評標效率,大大減少了評「人情標」的幾率,還實現了評標專家資源共享的良好局面,其效果明顯。如能在貨物類和服務類招標項目中去應用這一新技術,對有些縣區相關行業缺乏專家評標專家問題的解決意義重大,更能保證評標環節的公正性。 整肅評標專家庫。嚴格依法審查評標專家條件,嚴禁各種借口放寬條件隨意擴大專家庫陣容。有些地方為了開展招標採購活動,擅自降低評標專家條件,將從事有關專業工作滿五年者或持有專業文憑但未從事本專業工作、對市場行情不熟者已納入了專家庫的;對因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五六個人太少且無法成庫,又擔心專家成「常委」,影響招標採購活動的公平性,便放寬專家條件、降低專家標準的,都應當進行分檔管理。對僅憑文憑入庫的專家不可遷就,應當予以剔除;對缺乏職業道德或紀律觀念不強者應加強教育,以觀後效;對熟悉政府採購、招標投標的相關政策法規,熟悉市場行情,有良好的職業道德,遵守招標紀律,具有高級職稱或者具有同等專業水平,但只是從事相關領域工作不滿八年的人員應酌情使用。另外,與周邊縣區聯合建庫。將各自合格的建設工程類、政府採購類的評標專家聯合組建成專家庫,實現資源共享,跨縣區使用,可以較好地解決了本縣評標專家庫中個別專業項目專家較少或空白的問題。 著力提高評標技能。首先應熟悉有關法律法規。《政府採購法》、《招標投標法》和《政府採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長18號令)、《政府採購信息公告管理辦法》(財政部長19號令)、《政府採購供應商投訴處理辦法》(財政部長20號令)以及財政部、監察部聯合下發的《政府採購評審專家管理辦法》(財庫[2003]119號)等有關法律法規。其次應掌握評標程序和要領。第一步對投標文件初審即資格性檢查和符合性檢查。依據法律法規和招標文件的規定,對投標文件中的資格證明、投標保證金等進行審查,以確定投標供應商是否具備投標資格;依據招標文件的規定,從投標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對招標文件的響應程度進行了審查,以確定是否對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作出響應。第二步澄清有關問題。對投標文件中含義不明確、同類問題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顯文字和計算錯誤的內容,評標委員會可以書面形式(應當由評標委員會專家簽字)要求投標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說明或者糾正。投標人的澄清、說明或者補正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由其授權代表簽字,並不得超出投標文件的範圍或者改變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第三步比較與評價。按招標文件中規定的評標方法和標準,對資格性檢查和符合性檢查合格的投標文件進行了商務和技術評估,綜合比較與評價。第四步推薦中標候選供應商名單。中標候選供應商數量應當根據採購需要確定,但必須按順序排列中標候選供應商。第五步編寫評標報告。評標報告是評標委員會根據全體評標成員簽字的原始評標記錄和評標結果編寫的符合規定內容的評標報告。再次要構築切磋技能平台。每半年舉辦一次專家培訓班,除邀請大專院校專家、教授、法律專家、資深評標專家、上級領導講課外,開設互動話題;讓專家發言,談論見解和體會,交流學習;較大規模項目的評標活動,政府採購監督機構應建議招標人跨市區抽取五分之二的專家與本地專家共同組建評標委員會。這樣不同縣市區的專家在一起評標,既能注意自身素質表現,又能相互學習取長避短,更增加投標人和評委接觸的難度和成本,有利於公道評審,產生公正結果。第四應大力營造鑽研業務氛圍。提倡評標專家平時自加壓力,勤學苦練,精益求精,做尖子型、全面型的專家;鼓勵專家撰寫業務性稿件。招投標監督機構應在縣報、縣網路媒介上開闢「專家之聲」欄目,為專家提供施展才華的舞台。同時,還應當採取一些激勵措施:縣、市、省、國家級行政主管部門主辦的刊物和其他業務刊物發表的業務研討性文章,除同等稿酬獎勵外,視不同級別刊物每篇給予一定的資金獎勵。 加強對評標專家的監管。一是明確規定不良行為表現。招投標監督機構應明文規定:凡是出現遲到或早退、當迴避不迴避等違反評標紀律的、不作解釋又無故而不參加評標的、不經請假而不參加培訓的,草率評標且不能履行評標專家義務的或不能勝任評標工作經考核不合格的,由於主觀臆斷評定導致投訴或評議不稱職等種種表現列入不良行為;二是推行評標結束評議制度。招投標監督機構應在每次評標結束後,對評標專家的工作態度、業務水平和公正合理性等進行評議打分,並按30%、40%、30%的比例加權計算評標專家的得分,每半年,對評標專家的工作態度、業務水平、遵紀守法等情況對評標專家作出評價。對表現優秀的應給予表揚和獎勵;對表現較差的應提出批評,或依照規定進行處理。三是建立人頭檔案。每位專家一份檔案,記錄著每一次評標期間的行為表現;四是動態管理。每半一次匯總,一個年度一次總結。對尚不夠依法處理的應當採取充電候用方式限期達標;凡是在一年內有三次遲到、早退或無故不參加評標、應當迴避而不聲明和不迴避等情形之一的或者評判技能不高、專業水平低下、沒有達到專家水平,招投標監督機構除發文通報外,還應對其警告、暫停評標資格或視情建議上級主管部門將其清退出專家庫,並按有關法律、法規給予經濟處罰等。同時還應及時在本地政府採購網上、當地交易市場的信息欄內予以公示。此外還注重將符合相關專業條件的專家及時徵集入庫。( 陳壽鵬 王勁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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