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夢成書傳世之謎》自序
(本書系央視「社會與法」頻道「法律講堂」(文史版)2017年3月播出系列節目「紅樓夢成書傳世之謎」(12集)講稿,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2017年8月出版,2017年8月25日上午在北京順義新國展首發。)序《紅樓夢》是一部奇書,從它問世以來,人們對它的解讀是多種多樣的,爭論也很激烈,權威觀點也一直在修正完善。有人認為《紅樓夢》是曹雪芹的自傳,書里寫的就是他們家的真事。有人認為《紅樓夢》表達了「反清復明」的政治思想。有人認為《紅樓夢》講述了雍正朝的宮廷陰謀,還有人認為《紅樓夢》不是曹雪芹寫的。魯迅先生早就說過,關於《紅樓夢》的理解一直是多種多樣的,「單是命意,就因讀者的眼光而有種種:經學家看見《易》,道學家看見淫,才子看見纏綿,革命家看見排滿,流言家看見宮闈秘事。」《紅樓夢》闡釋的多樣性,來源於作品本身主題的多樣性。乾隆年間文人戚蓼生曾見《紅樓夢》早期抄本,此人很有才華,他在為《石頭記》抄本作的序中寫道:吾聞絳樹兩歌,一聲在喉,一聲在鼻;黃華二牘,左腕能楷,右腕能草。神乎技也,吾未之見也。今則兩歌而不分乎喉鼻,二牘而無區乎左右,一聲也而兩歌,一手也而二牘,此萬萬不能有之事,不可得之奇,而竟得之《石頭記》一書。嘻!異矣。意思就是說,我聽說古代有一個很著名的音樂家叫絳樹,他一張嘴你能聽到兩個聲音,一個聲音從喉嚨出來,一個聲音從鼻子出來,還聽說古代有一個書法家叫黃華,能同時用兩隻手寫字,一手寫楷書,一手寫草書。這簡直是不可能發生的事,世間不可得的奇蹟,但是我在《石頭記》這書里看到了這樣的奇蹟。《紅樓夢》就是這樣的一部奇書,不同的讀者可以從中看到完全不同的主題。有一千個讀者,就有一千個哈姆雷特。對於文學作品來說,本來不存在唯一正確的解讀,而只有好的和不好的解讀,讀者喜歡和不喜歡的解讀。但是有一種對文學作品的解讀,我想肯定是作者本人不願意看到的,那就是不把它當作文學作品,而是當作真實的事件記錄。偉大的作家是一個創作者,他靠自己的創作力、想像力征服讀者,而如果我們告訴他(她),你的作品寫的都是一些真實的事件,你只不過是把它們記錄下來了,你不是一個創作者,而只是一個記錄者。我想這樣的評價,對於一個作家可能是致命的傷害,那基本上剝奪了他(她)成為作家的可能。當然,作家會從生活中取材,他自己經歷、見聞中的人和事,都可能成為他創作的素材,但寫到書裡邊肯定是經過加工的。對一個作家來說,影響他創作的另一個重要因素就是他所處時代的社會氛圍,尤其在一個文字獄鼎盛的時代,這個時代政治上諱言的事件,作者如果在書中表達了,會給自己帶來很大風險,也會給作品的傳播帶來重重障礙。作者所生活時代的政治法律氛圍也會影響他對很多社會問題的認識,甚至影響他的世界觀。本書的主題即是希望通過對乾隆年間文字獄相關法律的考察,來說明這些法律怎樣影響了《紅樓夢》的創作和傳播。《紅樓夢》是一部命運多舛的書,在乾隆朝文字獄的幾度波折中,它經歷了重重劫難才流傳至今。起初它是以手抄本形式秘密流傳的,後來被迫刪改,最後八十回後真本被毀。本書試圖從法律人的視角去解讀,曹雪芹究竟是不是《紅樓夢》的作者?這本書作了哪些刪改?為什麼被刪改?它觸犯了什麼禁忌?為什麼八十回後的真本沒有流傳下來?曹雪芹身為一個漢軍旗人,在淪入社會底層後思想發生了怎樣的轉變?究竟什麼樣的身世背景、什麼樣的人生經歷讓他完成了這本奇書,而且敢於觸碰乾隆朝文字獄的禁忌?另外,本書也附帶介紹了近年來紅學界的一些最新成果,即關於《紅樓夢》作者的爭議、關於《紅樓夢》究竟選取了同時代哪些素材的考證、《紅樓夢》對雍正的諷刺、《紅樓夢》八十回後的作者到底是誰,主要包括趙岡、黃一農、馮精志、楊興讓等學者的成果。這些成果可能還需要更多的材料、證據來檢驗支持,但這些新的解釋都為紅學研究提供了更多線索,也對曹氏自傳說、高鶚續書說提出了一些值得認真對待的質疑。只有允許爭鳴、在多種觀點中辯證互動,才可能形成紅學發展的健康局面。《紅樓夢》的作者是誰,一直爭論很多。我個人覺得不能用現代知識產權的觀念去看待古代作品,中國古典小說由多代作者逐步加工成書是常見的創作過程,《水滸傳》、《三國演義》、《西遊記》都是這樣創作完成的。《紅樓夢》開篇關於創作過程的交代提到多人,這應該是曹雪芹真實的自述,《紅樓夢》中出現了多種方言,也出現了不同時代歷史的痕迹,這些證據說明《紅樓夢》更可能是多代作者逐步加工成書的,曹雪芹是最後負責完成全書的寫定作者。但是我們不能用現代的知識產權觀念,去賦予曹雪芹一個著作權,那個時候根本就沒有著作權,也沒有這個觀念,曹雪芹也死去幾百年了,《紅樓夢》已經進入公共文學遺產的領域。這部書這樣流傳到今天,如果說法律上曹雪芹還有什麼權益應該保護,那就是他的精神權益,他的人格和榮譽還應得到適度的尊重,但這種權益的保護也是不具有訴訟可能性的。有很多證據表明《紅樓夢》的作者是曹雪芹,是在乾隆年間成書的。它最初的讀者群體是乾隆朝的旗人貴族,它描寫了旗人的風俗和生活,另外,台灣學者黃一農考證乾隆年間才有首例准嬪妃出宮省親。我個人發現,《紅樓夢》描寫了雍正朝關於戲劇的法律制度,而且《紅樓夢》很多細節的刪改都是在避開乾隆朝文字獄的禁忌,《紅樓夢》從來不提《桃花扇》,也是乾隆朝的法律制度造成的。《紅樓夢》中的故事和曹家的事迹很多對不上,所以《紅樓夢》不太可能是曹氏自傳,曹雪芹寫這書利用了自己家族的一些素材,也利用了同時代的很多其他素材,包括明珠家事。但他對素材作了天才加工,超越了自己的經歷和階級局限。很多人都從《紅樓夢》中找到了共鳴,覺得這寫的是某家人的事情,但是它不是只屬於某個人的故事,它概括了一個動蕩的時代中國社會精英共同的命運,這才是它的偉大之處。其實,近代中國最早專門研究《紅樓夢》的國學大師王國維先生早就指出過這一點:自我朝考證之學盛行,而讀小說者,亦以考證之眼讀之,於是評《紅樓夢》者,紛然索此書之主人公之為誰,此又甚不可解者也。夫美術之所寫者,非個人之性質,而人類全體之性質也。惟美術之特質,貴具體而不貴抽象。於是舉人類全體之性質,置諸個人之名字之下……善於觀物者能就個人之事實,而發見人類全體之性質。今對人類之全體,而必規規焉求個人以實之,人之知力相越,豈不遠哉!對《紅樓夢》的闡釋,應該去發掘其中隱藏的文化母題,而不是褊狹地將其定位為某個具體人的家族史,將其據為某個具體人的私人感受。如果作者不能超越自己的私人感受,僅僅是記錄某一家人的生活經歷,二百多年來,《紅樓夢》也不可能感染那麼多讀者,產生那樣持久的生命力。正如讀者所知的,《紅樓夢》寫成後很長一段時間都沒有刊刻印行,而是用手抄本的形式秘密流傳,人們也不清楚這個書的作者是誰。曹雪芹死後五年,滿族詩人愛新覺羅·永忠寫了三首詩悼念曹雪芹,題為《因墨香得觀〈紅樓夢〉小說吊雪芹三絕句》,才指明此書作者是曹雪芹。其中第一首最為感人:傳神文筆足千秋,不是情人不淚流,可恨同時不相識,幾回掩卷哭曹侯!這詩旁邊有一句批語:「第《紅樓夢》非傳世小說,余聞之久矣,而終不欲一見,恐其中有礙語也。」批語作者是永忠的叔叔弘旿,號瑤華道人,他是乾隆的堂兄弟,政治上非常謹慎。「非傳世小說」說得再清楚不過,這書是不能公開的,公開了朝廷知道了就麻煩了。弘旿這就是在委婉地提醒永忠:《紅樓夢》這書犯忌諱,最好就是不要看。原來《紅樓夢》問世的時候,就是這樣的一本書:寫的人不敢說是自己寫的,看的人也不敢說自己看過,知道的人有的都不敢看,怕看了給自己帶來麻煩。在乾隆朝文字獄的幾次風波中,《紅樓夢》被迫進行了刪改,其中關於剃髮、纏足的描寫被刪。在乾隆朝,漢人對於漢裝的記憶已經很模糊了,《紅樓夢》原本中關於剃髮、纏足的描寫恰恰保留了對漢裝的記憶。這說明曹雪芹身為漢軍旗人,淪落到社會底層後發生了民族認同的轉變,他通過對漢裝的描寫寄託了對故國的哀思。《紅樓夢》對女性服飾的描寫多是漢裝,王熙鳳應該是旗裝。《紅樓夢》幾乎從來不描寫男性服飾。為什麼女人的服飾可以寫,男人的就不能寫呢?我覺得這是清朝初年「男降女不降」這種法律文化的真實寫照,清政府要求漢族男人剃髮改裝,但卻允許漢族女人保留漢裝和纏足,這就是民間所說的「男降女不降」。到了乾隆朝,乾隆希望抹去漢族人的民族記憶,也嚴禁滿族婦女仿效漢族女子纏足,剃髮、纏足、男性漢裝都成了不能說的禁忌,《紅樓夢》在乾隆朝成書,為了避禍不得不刪去剃髮、纏足的描寫。曹雪芹淪落到社會底層,開始把自己認同為一個漢人,他在心理上排斥男性的滿裝,所以就基本不描寫男性服飾,《紅樓夢》中統治賈府的男性就成了一個沒有形象的群體。《紅樓夢》原本描寫了很多纏足女性,包括晴雯、警幻仙姑、尤氏姐妹等。康熙朝以後,清政府推行禁纏令失敗,不再要求漢族婦女放足,於是纏足愈演愈烈,連皇帝和旗人貴族也帶頭欣賞纏足,很多滿族人也開始給自家婦女纏足。曹雪芹就描寫了當時社會婦女纏足的真實狀況。到了乾隆朝,乾隆查禁滿人纏足,《紅樓夢》中的纏足描寫就被刪除了。但是曹雪芹對纏足的心理是矛盾的,林黛玉更有可能是天足的,可以在大觀園中自由活動。林黛玉應是個虛構的人物,曹雪芹通過她表達了自己的理想,他還是希望女性不要受到纏足的摧殘。有很多人認為《紅樓夢》在罵雍正。曹家在康熙朝一直興盛,雍正上台不久就把曹家抄了家,曹雪芹家道中落,窮困潦倒。也可以說曹雪芹這輩子算是毀在雍正手裡的。有學者指出,曹雪芹在《紅樓夢》中用巧妙的技巧揭示了雍正的真正死因。但《紅樓夢》也記錄了雍正除豁賤民的善政,《紅樓夢》中的紅樓十二伶就屬於當時的賤民階層,是社會最底層的身份不自由的人。通過紅樓十二伶的描寫,《紅樓夢》展示了清代賤民的真實生活狀態,戲劇演員在賤民中是最受歧視的,比丫鬟地位更低。後來紅樓十二伶被免除了賤民身份,解散回家。《紅樓夢》在不經意之間記錄了雍正除豁賤民的法令怎樣改變了戲劇演員的命運,並且推動了戲曲藝術的發展。曹雪芹是一個客觀的作家,他能夠從自己的個人恩怨中超脫出來,《紅樓夢》固然諷刺了雍正,但它也記錄了雍正行過的德政。民國時候胡適考證出《紅樓夢》作者是曹雪芹,他還得出另一個結論:後四十回不是曹雪芹寫的,是高鶚自己寫的冒充原作。程、高都說自己是整理者,只是找全了手抄本補上了脫漏文字,但胡適認為他們在撒謊。隨著新材料的發現,現在看來程、高並沒有撒謊,這是胡適製造的一樁冤案,高鶚沒有偽造八十回後,他只是整理者,高鶚、程偉元是傳播紅樓夢的大功臣。紅學界根據這些新材料,已經為高、程二人平反,2008年人民文學出版社出版的「古典文學讀本」《紅樓夢》已將《紅樓夢》作者更正為:[前八十回]曹雪芹作,[後四十回]無名氏作,程偉元、高鶚整理。曹雪芹死後十年,《四庫全書》開始編纂,清代文字獄達於頂峰。種種證據表明,我們現在看到的八十回後不是曹雪芹的原作,曹雪芹八十回後原本在這次文字獄頂峰期可能徹底被毀了。八十回後的作者是一個不知名的作家。我是一個研究法律文化的學人,愛好紅學多年。我想透過清代法律史的窗口,來透視《紅樓夢》創作和傳播中出現的一些難以解釋的現象,也試圖提出一個法律人對此的解釋。如今這個資訊空前繁榮的時代,史料的整理、傳播工作都在飛速發展,每一個愛《紅樓夢》也本著嚴謹態度的研究者,都可以為《紅樓夢》的研究貢獻自己負責任的理解,也接受同道的質疑和批評。電視節目《紅樓夢>成書傳世之謎》自2016年4月在央視「法律講堂(文史版)」首播、2017年3月擴容重播以來,得到很多觀眾朋友、學界同仁的鼓勵和指正,北京師範大學歷史系黃安年教授、暨南大學人文學院羅立群教授對節目的研究思路給予了一個前輩學者寬容的鼓勵,也希望更多方家不吝賜教,多多批評指正。本書系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法治文化的傳統資源及其創造性轉化」(14ZDC023)的階段成果,在研究過程中得到西北政法大學中華法系研究院的大力支持,不勝感謝。 柯 嵐 2017年4月9日於西安寓所
推薦閱讀:
※《終南望余雪》 何以成傳世之作
※傳世名畫 百家佳作:《徐悲鴻奔馬圖》
※傳世名畫中的蔬果
※【中華傳世之經商絕學】
※傳世之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