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與鞋子
xjjk雅儒婚姻與鞋子類別:百家雜談 作者:星氳[個人雜文集] 日期:2012-3-21 18:45:46 編者按:文章用鞋子與腳的關係來比喻婚姻,從多個角度反覆比喻進行論述,揭示了作者對婚姻特點的解讀,對婚姻的看法。比喻貼切,揭示的婚姻現象和感受能給我們以啟迪。 婚姻的實質究竟是什麼呢?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各人的經歷不同,因此會產生屬於自己的獨特見解與看法。 經常會有人將婚姻比喻為鞋子,舒不舒服只有自己的腳趾頭知道,其實往深層次里思考,這種比喻有些不全面,甚至有些危險。試問誰沒有幾雙鞋子?不舒服的鞋子,不合腳的鞋子,已經破舊了的鞋子,或者沒有任何理由,就是因為自己不喜歡不想要了的鞋子,主人想要更換掉它是合情合理的事情,輪不到鞋子來發表不同意見,更沒有旁人插嘴發言的資格;更何況,滿街都是各式各樣的漂亮鞋子在招搖,試圖勾起消費者的購買慾。 如果說,婚姻是鞋子,那它就是一種純物質的東西,我們都知道事物總是不停地發展變化的,物質總是要消耗磨損的,變是永遠的定數,不變那是不可能的,而且,已經用過的東西,只會不停地折舊,無論如何翻新改造,誰都知道骨子裡還是舊貨,到了一定的使用年限,必將壽終正寢。 一生只穿一雙鞋子的人是令人羨慕折服的人,若不是因為心愛異常,若不是將鞋子保養得嶄新油亮,就是沒有資本更換新鞋的人,或者是不夠長壽的人,等不及換上新鞋已經趕著上天堂享福去了。即便如此,一生只穿一雙鞋子是不是也會有些起膩呢? 如果,只是單純地把婚姻這種形式比喻成為穿鞋的行為,不舒服的時候就責怪鞋子不夠完美,沒有吸引力,可是鞋子並沒有誰強迫你去買呀。是的,你具有選擇的自由權,若怨鞋子穿著不合腳,只能怪自己當初選購的時候不夠細心,不夠耐心,或者只被其外表所迷惑,又或者乾脆是因為貪圖便宜,不講究品質,胡亂買來一雙鞋穿在腳上,人有我也有,總不能光著腳丫見人吧,好像這也不是什麼文明人的舉動。 於是,這個只能有一雙合法鞋子的大千世界,就出現了穿鞋子的百樣形態。 既然腳上穿著鞋子,就會不停地磨合,等鞋子差不多開始適合腳了,人也差不多可以到天堂報到了。 要麼,乾脆就不穿鞋子,光著腳丫走路,偶爾也會去鞋店試試鞋子,穿在腳上也並不是不舒服,只是嫌有點拘束,缺乏自由自在的感覺,索性就是不買。 有人明明已經有了光可鑒人的鞋子,或者式樣新奇的鞋子,依然不停地在鞋店裡行走穿梭,隨時想換一雙更新潮更別緻的鞋子。 還有一些人呢,穿著合法但不起眼的鞋子去見人,心裡覺得沒面子,背人的時候不知有多少鞋子來回輪換,他其實並不想扔掉舊鞋子,只是更享受隨時可以更換的快感。 發自內心地一生只想穿一雙鞋子的人是罕見的珍稀動物,他因為這雙鞋子而一生感激上蒼的賜予。最後一種人,因為太難得,期間一定有我們所不知道或者是常人難於做到的方法,才能讓千萬雙鞋子都成為過去的記憶,而自己卻只想要腳上這一雙。這與《紅樓夢》里的寶玉「任憑溺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飲」是不同的,因為我們可以一生只愛一個人,那個人卻永遠生活在我們的夢園中,在我們的心靈深處不斷地演變得無與倫比高大完美,而婚姻,只是面對著這樣一個凡人,與他為各種各樣的瑣事煩心,為各種無法步調一致的想法爭高低,為生兒育女,為房子為經濟,為我們自己無法實現而希望通過婚姻變成現實的理想…… 俗世的凡塵,總是會在潛移默化之中,一點一滴地粉碎掉我們的耐心與愛心,於是很多人將婚姻這雙鞋子穿得邋邋遢遢,千瘡百孔,卻反過頭來訴說鞋子是如何的不舒服不合適,將當初自己挑選鞋子的責任撇得一乾二淨。 如果把婚姻比喻成鞋子,那麼新鞋子永遠都會比舊鞋子具有誘惑力,恩愛逾恆似乎就是不可能存在的事情了。如果婚姻只是一雙鞋子,僅僅丟掉一雙鞋子區區小事何足掛齒呢?恐怕這個世界上的大多數人都會願意離婚重獲選擇權了。 如果單單從外表來看,婚後的情感趨於淡薄,實際上婚後的愛情乃是轉變了形態的另外一種愛;只是,它已經洗去了浪漫的色彩,加深了伴合的分享,就如同花開之後結果一般自然。婚姻本質上是什麼呢?健康的婚姻應該是戀愛的完成,不是愛情的墳墓,更不是如人穿鞋那樣的簡單輕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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