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經歷談談單親家庭對孩子的影響
我的父母六歲開始出現感情矛盾,八歲離婚。背景,我88年。在我6歲,94年的時候分居,96年起訴離婚。因為爸爸外遇在先。抓姦過程就不講了,都是套路。因為當時年紀很小,具體離婚的原因並不是太了解,只知道父母吵架之後就不在一起住了。到現在為止,父親也沒有承認過在婚內有外遇,我也不想再追究當年的事情。因為最近接到叔叔的電話,爸爸在北京做心臟手術,我就急急忙忙的趕了過去,由於是心臟手術,怕爸爸受刺激,我只在門口看了看,沒有進去說話。突然很感慨,父母離婚將近20年,我們原本的家庭是怎麼變成3個個體,度過這20年的。就先講一講父母的情況。我的母親是本地人,算是城市人,父親是周邊縣城,帝都上大學之後分配到這裡工作,經人介紹後成家。離婚那時候我還在上小學,90年代離婚並不是像現在這麼普遍,小三也並不橫行,當媽媽知道爸爸有外遇的時候真的想過自殺,後來是因為看到了我還小,才有了活下來的決心。
離婚時母親基本上是凈身出戶,因為房子住的是姥姥家的,父親單位房子沒有分下來。起訴離婚時母親要求只要孩子,什麼都不要,父親也強烈要求要孩子,後來法院就徵求孩子的意見,我覺得這是離婚對我的第一次傷害,沒有那個孩子不親自己的父母,當孩子做出選擇的那一刻,孩子的心裡一定是覺得拿刀捅了不被選擇的那個人一下。負罪感和內疚感會時時伴隨。每當我看到父親騎自行車送我回姥姥家的背影,沒有一次不流眼淚的。發現父親有外遇之後的一段日子,母親沒有回家住,是我和父親在一起,他帶著我上學放學,照顧不過來的時候是奶奶從老家過來帶著,那段時間很少見到母親。母親有傳呼機,周末的時候我會在公共電話旁邊連著打好多個,但是沒有回過電話。那時候也許是母親最難熬的一段日子。所以對我童年造成的影響是伴隨我一輩子的。
回憶起過去的事情,心裡已經放下的東西又漸漸清晰,一路的委屈與隱忍像打開的潘多拉磨合一樣纏繞著我。至今為止,如果我不說自己是單親家庭長大的孩子,沒有一個人能感受出來,不管多麼要好的朋友。真覺得這樣很累,因為童年的影響是磨滅不掉的,小時候流過的眼淚,心裡的疑問,面對外界憐憫和同情的話語與表情是可以記一輩子的。
既然已經開始了回憶,就從深處扒開傷口看一看吧。
母親是家裡行二,上面是大姨,下面有個舅舅。母親從小就好強,因為上輩子人應該有一種規則或者是習慣,家裡行二的閨女總是不受重視,但在我姥姥家沒有很明顯的偏心。大姨嫁給姨夫是家裡老大,過去不要求買房,有個地方住就行了,姨夫的工作不錯,算是我們家條件最好的。母親嫁給父親,倆人都是知識分子,母親幼教,父親工程師。
離婚之後我跟著父親住過,跟著姥姥姥爺舅舅一起住過,那時候已經漸漸懂事。從小到大跟姥姥住在一起的時候較多,聽見過鄰居的討論,聽見過姥姥的哭泣聲,聽到過家人的譴責,聽到過親戚對我的憐憫。
離婚之後母親就從原來的幼兒園辭職,伴隨著我的是早早結束的大班生活,在姥姥家住了一年之後直接上小學。記憶中小學的時候衣服基本上是男女都能穿的運動裝。沒有扎過像樣的辮子,沒有漂亮的書包,沒有別人小公主般的寵愛。
但那個時候我沒有過多的跟父母要過零花錢或者漂亮的衣服,因為多是跟姥姥住在一起,偷偷聽到舅媽替我給姥姥生活費的事情,我知道我在這裡可能是白吃白住的。後來偷偷告訴父親,沒過兩天父親就把我接走,給了姥姥五百塊錢生活費。
跟著父親生活的時候是很快樂的,但是他忙工作的時候我的自己走路上下學,自己回家寫作業,每天最開心的事就是父親回來檢查我的作業以及早上送我上學時給我念他自己改編的詩和我在學校學會的歌。
正式離婚是在小學二年級,父親告訴我他要搬走了,然後就突然一夜之間把家裡所有的東西都搬走了,連碗筷都沒有剩下,母親回到家看見凌亂的房間一句話也說不出來。但是那個時候我在心裡還是喜歡父親多一點,也許這些喜歡事來自選擇監護人時對父親的愧疚之情。
父親搬走之後因為離學校很遠,加上父親開始創業,我就長期在姥姥家住。小學的時候班裡那些穿衣漂亮父母經常來接送的女生們我總是敬而遠之,因為我的衣服不夠漂亮,頭髮不夠整齊,零花錢不夠多,連貼畫都不如她們的漂亮。這種自卑一直伴隨我成長到現在。雖然現在不會自卑,但是總是不會幾往女孩堆里鑽。那時候經常在一起玩的女生只有一個姥姥家門口的女孩。我們一起上學放學,一起跟衚衕裡面的男孩爬牆,偷花,玩跳馬。我一直到四年級左右才學會踢毽子和跳皮筋。這種自卑不光來自學校,一半還會來自家庭,家庭聚會上,被當公主養大的姐姐在家人面前總是敢說敢鬧,而我總是在角落裡看書,自小養成的習慣一直延續到現在,現在的家庭聚會上,我還是哪個靦腆內向的孩子。姐姐和舅舅家的孩子還是焦點。
自小與隔代的姥姥姥爺生活在一起,還有舅舅,我們住樓上樓下,記得小時候有一次我氣到了姥姥,我舅舅就抓著我的領子在嚇唬我,後來想想也就是給我開玩笑的,但當時真的把我嚇著了,我以為舅舅真的會生我的氣,而我又是寄養,心裏面說不出的委屈與恐懼,這種感覺永遠都忘不了。
記憶中影響我到現在的事有很多,那時候中午在姥姥家吃飯,我不是故意的光吃肉,結果舅舅就說我,你沒吃過肉么,從那之後到現在,第一筷子永遠都不會選擇夾肉。
寫了這些事情,也是在心裡積壓了好多年,無處發泄,也是想有相似經歷的朋友能一起解開心結,更好的生活。另一方面是想給離婚後的朋友看,多關心孩子,孩子小但並不傻,一些很小的細節也許會影響他們一輩子。我的親身經歷絕對能讓你們看到童年的陰影是多麼的折磨人。
上小學的時候經常會出現與班裡小朋友鬧矛盾的事情,我不知道其他女生是怎樣處理的,我是知道這些事情不能告訴父親,因為在我心中,能見到父親就是一件很開心的事,不能讓父親知道我在學校被欺負,而且我害怕父親如果替我出頭,萬一打不過別人的家人怎麼辦。不想讓父親心疼我而難過。
所以在學校如果有人欺負我我就自己解決,打得過要打,打不過也要打。漸漸的我就跟一些男同學走的比較近,性格中帶著一些不甘心與叛逆。男生爬牆我也爬,男生玩的遊戲我都會。我不是漢子婊。是真漢子。不管從處事風格和交朋友,都是大大咧咧不拘小節。這種性格的養成其實一點也不好,作為一個女生,既不會撒嬌又不會扮柔弱。遇見自己喜歡的男生,還沒來及表白就會變成兄弟。
再長大些就到四五年級,那時候父親創業略有小成,母親也自己做起小生意,但我還是跟著姥姥住。那時候記得母親經營一家飯店,我有時候放了學就去飯店吃餃子,天天吃,到現在我都不吃餃子。父親的生意也有起色,買了輛麵包車,這在當時已經算是比較有錢的。但是從那個時候開始,母親和父親都相繼有了自己的伴侶。母親和一個伯伯在一起,父親是和母親口中的第三者在一起。
雖然母親嘴裡痛罵著這個第三者,但是當我見到這個第三者的時候還是會很乖的叫聲阿姨。因為我在那個時候早已經不會跟自己父母撒嬌或者哭鬧了。更多的是一種親近的慾望,只要能在他們身邊就會感覺很幸福,所以只會小心翼翼的保護這份幸福。會極力的表現出自己的聽話與懂事,想要父母親近我,喜歡我。現在想起來,那個父母會不愛自己的孩子呢,當時那種極度缺乏的安全感真的只能說,小孩子三觀發育不完全啊。
再大一點就小學六年級了,父親來看我的次數越來越少,那時候基本上已經不跟父親一起住了。一周會有一兩次,中午的時候父親在學校門口或者姥姥家門口等著我放學,見我帶我吃完飯再送我回去。每次放學我總是會在學校門口張望,當發現父親的那一刻,整個人都會變身成全世界最乖最懂事的女兒。母親來看我多是晚上,母親來的次數比父親要多一些,因為那時候母親沒有房子,跟那個伯伯在外面租房子,只有一個房間,就是過去的筒子樓。伯伯還有一個女兒,是我的姐姐。我們周末的時候會去她們住的地方。我跟這個姐姐完全是兩種種教育,在遇到他之前,我從來不知道可以和父親那樣講話,可以拉勾,可以講條件,可以監督父親打遊戲的時間,可以跟父親討價還價。我們在一起的時候還是很快樂的。
後來到了六年級,姥爺給母親找到一個住處,算是給母親的房子,我們四個人一起搬到了新房裡面,母親帶著我們去挑窗帘,選地板,買傢具以及各種家居用品。我一直到了六年級才有了自己的房間。我到現在快三十歲都不敢自己睡覺,就是因為一直到六年級,才有過自己的屋子。剛住進去的時候,姐姐如果不在,我是不敢自己睡覺的。後來慢慢適應了,也只會開著燈睡,睡著之後母親再來關燈。六年級的時候,父母的經濟條件都較從前好了許多。父親要好過母親許多。那時候母親就想要追加我的生活費。其實在法院判離婚的時候,父親是找了所在的公司開了收入證明,所開的工資遠遠小於他的實際工資。我不願意承認父親是不想多給我生活費,我想應該是經濟上確實有難處,一個小孩子到底也花不了多少錢。這個時候母親覺得女兒長大,各種花銷都在增加,知道漂亮知道要零花錢買東西了。而且當時的撫養費切實已經不夠露珠的日常花銷了。母親就跟父親商量多給一些生活費,但是被父親拒絕了。
離婚之後,他們倆就像仇人一樣,不斷的在露珠面前說對方的不是,甚至造謠,到現在我都想不明白父親為什麼會告訴我母親有肝炎,會傳染...實際上根本就沒有。後來上了初中,就開始了露珠更加鬧心的生活。初中之後母親開了自己的幼兒園,父親生意也越做越好。我的生活條件也越來越好。那時候一段時間在姥姥家住,一段時間跟著母親住。雖然知道回自己的家沒有人做飯,但是還想回道自己的家住。
我從小到大最難熬的時光即將開始。小學的時候我也就因為想上興趣班給父母要過錢,那時候也不是很貴,有時候姥姥姥爺就給了。到了初中之後,因為我學的美術班,就會強制交一些專業課費。從初一報道交學費的那一刻開始,我在父母面前已經沒有自尊了。通知交學費的時候,先跟母親說,她說找你爸要吧,給那點生活費,學費還不讓他交吧。又去找父親,他說,一共多少錢,我出一半,當場查錢,不多一分錢。沒辦法,在找母親要,母親就開始細數父親的各種不是,從第三者說到生活費在說到不負責任。最後沒辦法,不是哭著找姥姥就是哭著找伯伯。那個時候我真的覺得錢是很重要的東西,最少能讓我不哭,能讓我上學。
所以初中三年,基本上沒有過多的興趣班。但是父親給的零花錢還是很多的。我不能夠理解的是為什麼兩個人賭氣要讓我在中間為難,我並不虧欠任何一個人。這種怨氣隨著長大越來越強烈。因為是跟母親一起住,叛逆的時候也有重傷母親的話,說過母親眼瞎才找到父親,也說過離婚屁大點事說一輩子,等我長大我給你多離幾次看會不會這麼怨恨之類的話。想想也非常的後悔,這種怨氣從來沒在父親面前表露過一絲一毫。因為見父親的時候越來越少,我裝乖乖女的時候越來越認真。
上了初中,我這種大大咧咧的性格也算比較好交朋友,那時候有關係好的女生,也是因為我們有共同的愛好,喜歡運動,喜歡惡作劇,貧嘴或者喜歡看國際新聞。但總是離那些打扮好看的女生很遠。其實我長得並不比她們差,只是從小就沒有條件打扮以至於沒有自信穿裙子或者帶頭飾。初中開始後我很快有了自己的小團伙,在我的帶領下,逃課、逃操、惡作劇是常有的事。回想起初中的時光,還是會很懷念。
大概在初三左右,母親突然問起父親最近在那裡工作。我就很快把母親帶到了父親開的工廠附近,然後過了沒兩天,父親就來學校接我,說好要給我買傢具,當真就到傢具店買了一整套傢具。我從來都沒有用過整套傢具。我家之前裝修跟父親要過學習桌,父親不給我買。買過之後,父親說要把我送到母親工作的幼兒園,當然,還有那個第三者阿姨。
送到母親單位門口之後,父親告訴我,母親告了他,告他偷稅,如果被查到,就會坐牢,讓我去跟母親說說,不要在告了。那時候我一門心思覺得母親實在是太壞了,怎麼能這麼對父親。哭著鬧著讓母親不在追究下去。最後母親還是妥協了。我當然知道。這是母親對父親不多給生活費的懲罰。初中的時候露珠還算是比較乖的孩子,沒有早戀學習還算中上等。
每年交學費的時候依然是很難熬,中間的哭戲已經忘得差不多了。
後來上了高中,因為家裡面還算條件不錯,學習也不錯,家裡面想讓我上個重點高中,無奈我不爭氣,差了幾分沒考上。母親就到處托關係找人。後來一個重點高中可以錄取我,前提是交三萬塊錢擇校費。我聽過之後根本就當沒這回事,直接就選擇了復讀,因為我知道母親的經濟狀況,那是在03年的時候。三萬塊錢對於我的家庭還是不小的開支。
記得跟父親說過之後,父親說哪裡能拿出這麼多錢,其實他是有能力而且不會影響他說了正常生活的支出。我已經厭倦了根她們哭著要錢的行為,就直接選擇了復讀。母親就在家裡打電話聯繫復讀學校,說讓父親領著去報名,連宿舍都安排好了。我見到父親,還是委屈的哭了出來,因為真的不想再復讀一年,但是自己又沒有考上好的學校。父親看見之後,連著說別哭別哭,爸有錢,把現在都帶你去交錢。直接把車開到哪所重點高中。報紙包著的三萬塊錢就交到了學校。那天去交錢錢的家長有好多,但只有我一個學生。父親拿著錢對我說,真的是,三萬塊錢也許可以改變一個人的命運。我一直一直記得這句話,包括後面每一句父親對金錢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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