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互聯網對我國輿論監督機制影響探析
● 張化冰 2007年1月4日,《人民日報》在第5版發表文章《2007,傾聽中國網民》,文章認為,中國一億多網民在過去一年所發出的聲音「終將被載入史冊」,並大膽斷言「網民已成為推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的有生力量」。2008年給了這句話以最好的詮釋,以互聯網為載體的輿論監督在一系列事件中表現非凡,當之無愧地成為我國輿論監督的生力軍。
一 輿論監督是中國現今最流行的公共話語之一,近年來隨著大眾傳媒的迅速發展和經濟社會結構的深刻變化,人民群眾參與輿論監督的主動性、積極性空前提高。一方面,中國的政治、經濟進步直接推動了民眾素質的提高和他們參與政治建設的積極性;另一方面,互聯網的興起使得個體行使輿論監督權利成為可能。我國憲法早就賦予了公民輿論監督的權利,如批評權、建議權、檢舉權、申訴權和控告權等等;我們黨也一貫高度重視輿論監督,從1987年黨的十三大正式提出輿論監督,到2007年10月召開的十七大,「輿論監督」連續五次寫入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報告。 學者展江認為,「輿論監督並不是一個嚴謹的概念,因為它實際上是媒體監督,所謂代表公眾則是一種習慣,並非正式授權和約定。」①2003年以前,正是我國的主流媒體一直佔據著輿論監督的主要陣地,履行著新聞輿論監督的主要使命。主流媒體開展新聞輿論監督一般通過記者採訪和報道,所表達的群眾建議、意見和批評要經過一些審查、核實、組稿、編輯等程序,這實質上是宣傳部門主導的有組織、有序傳播的輿論監督。此種輿論監督在一定程度上當然能發揮相當大的作用,比如中央電視台的《焦點訪談》、中國青年報的「冰點」以及《南方周末》等在一段時期內就充分發揮了新聞輿論監督的功能,並得到了廣大受眾的肯定和認可。但正如有的學者所認為的那樣,大眾傳媒的最基本功能就是「提供信息」,而輿論監督只不過是大眾傳媒基本功能的延伸功能之一。②正是由於主流媒體的這個特點,導致了它在輿論監督的廣度和深度等方面有不小的局限性。 加拿大著名學者麥克盧漢在《理解媒介》一書中提出了「媒介即訊息」的理論,他一反人們普遍認為媒介只不過是傳播工具的觀點,認為一種媒介的產生會在社會中產生新的行為標準和方式,媒介技術創造了新的環境而環境又影響著人們的生活和思維方式。互聯網這種媒介的出現再一次給麥克盧漢多年前提出的觀點予以印證。就輿論監督來說,很長一段時期里,報紙是輿論監督的主要媒介形態。在建國之初,黨中央就把新聞輿論監督稱為開展報刊批評。後來,以中央電視台《焦點訪談》為代表的電視輿論監督後來居上,以其媒介表現的音像優勢成為百姓的代言。但是電視並沒有從根本上改變傳統的傳播方式,廣大受眾在行使輿論監督權利方面仍然處於起步階段。互聯網的出現打破了這一局面,正如麥克盧漢所說,它正是創造了新的傳播環境並改變了人們的生活和思維方式,更重要的是,互聯網改變了長久以來我國形成的輿論監督機制。
二 截至2008年底,我國網民人數已達2.98億,中國的網站數達到287.8萬個,論壇/BBS的用戶規模已達9100萬人,博客網民的用戶規模達1.62億人。③中國網民人數的高速增長和他們參與網路社區的積極性,使得網路輿論成為一種不可小覷的力量。以網路為媒介形成的虛擬社群,其行為方式不同於現實社會,各個論壇的參與者像一個小群體,這對傳播學研究來說可謂一個新的領域,而個人博客的出現更為網民提供了私人表達空間。可以這樣講,網路虛擬社區是公共領域的擴展和延伸。藉助互聯網這種媒介形成的新公共領域,網民可以即時開展評論,彼此交流對熱點、焦點事件的看法和意見,形成了力量強大的網路輿論。 網路輿論的產生、發展和形成應該是有規律可循的,很多傳播學者也對此作了探討,並發表了為數不少的論文。中央領導也高度重視網路輿論,無論是在政治局的集體學習中還是在一些不同場合的講話中,都表達了對網路輿論的關注。網路輿論之所以被越來越重視,它在輿論監督中發揮的作用和力量是非常重要的一個原因。 首先,民眾成為網路輿論監督的主體,並且這一主體還在不斷增加。大眾傳播的顯著特點之一是單向性強,而互聯網改變了傳統的傳播結構。以前永遠不可能居於傳播鏈條第一位的受眾在互聯網的時代做到了這一點。受眾掌握了強大的傳播工具,這是網路輿論產生和發揮輿論監督力量的重要前提。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在網路輿論監督過程中得到很大程度的實現,群眾的主體意識日益崛起,主體地位日漸形成。④從2003年到2008年5年的時間裡,網路輿論逐漸成為輿論監督體制中的最強音之一。 第二,網路輿論監督在廣度和深度上大大超越了以往。輿論監督的廣度和深度被看作是一個國家政治民主程度的重要標誌。眾多網站開設的論壇/BBS給網民提供了話語空間,他們可以暢所欲言,就自己感興趣的事件和問題發表觀點。上至國家的大政方針,下至社會上最微小的事件,網民都可以提出批評和建言。2008年輿論監督成為網路的主旋律,從公務員的「零稅收」事件到孫春龍的博客上書——《致山西省代省長王君一封信》,從《親歷1291次列車綁死民工事件》的帖子到深圳海事局某官員猥褻女童錄像被披露網上,從網上對「三鹿」奶粉的揭發到成都網友針對救災帳篷被挪為他用自發組織「抓鬼團」進行跟蹤調查等等,網路輿論監督的視角可謂無處不在。 第三,網路輿論監督不僅僅局限在虛擬空間,其實踐性、參與性和監督性也在不斷增強和深化。2009年2月19日,針對最近在互聯網上被炒得沸沸揚揚的雲南「躲貓貓」事件,雲南省委宣傳部號召組建了一個15人的網民調查團親赴現場進行調查,此事件成為社會各界討論的熱點。不管調查團的結果是否讓人滿意,調查團成員是否對調查過程滿意,這必將在網路輿論監督的發展歷程中具有里程碑意義。它不同於2007年「華南虎」事件中網民的自發參與行為,「躲貓貓」事件網民調查團的成立一方面反映了網路輿論的力量,另一方面也是網路輿論監督逐漸走向成熟和深入的標誌。 第四,網路輿論監督和主流媒體輿論監督互補互動,逐漸形成新傳播形勢下的輿論監督機制。從前幾年來看,很多網路輿論的議題來源於主流媒體的非重點報道,因為主流媒體受議題設置、版面和時間段等因素影響,不可能全面關注社會熱點、焦點和突發事件等,網路輿論卻憑藉其傳播優勢成為主流媒體之外的廣闊空間。比如孫志剛事件、重慶最牛「釘子戶」、山西黑磚窯等事件,概莫能外。在孫志剛事件中,一位公安人員說:「儘管傳統媒體對孫志剛案件報道不多,但互聯網上排山倒海般的譴責和抗議卻形成了極大的壓力,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公安部門偵破案件的決心」。⑤從近幾年來看,網路輿論監督在很多時候卻能「反客為主」,成為影響主流媒體輿論監督的因子。很多監督議題反而是首先在互聯網上傳播開後,主流媒體才開始關注。互聯網和主流媒體的互動無疑是對我國輿論監督能力的提升,也是對傳統輿論監督機制的改變和創新,如果兩者關係能處理好,我國將形成新媒體時代的全新輿論監督機制。
三 有目共睹,網路輿論監督取得了巨大的成績;同樣不可否認,網路輿論監督還處於發展的初級階段。互聯網作為一種新的傳播媒介和輿論監督的平台,本身的發展尚不規範,網路輿論監督在發揮其相當作用的同時也暴露出很多問題和弊端。 第一,網路輿論監督的自發性和盲目性。網路輿論的力量是強大的,但是它沒有議題設置,缺乏正確引導,網民隨心所欲。「水能載舟,亦能覆舟」,如果利用和管理得當,網路輿論可以發揮積極進步的作用;如果稍有不慎,也可能引發極壞的影響,使我們在政治建設、經濟建設和文化建設等方面蒙受巨大損失,一些民眾的正當權益會被侵犯。比如網路謠言、人肉搜索等,均能在極短時間內形成強大輿論,產生的破壞作用不可低估。關於西瓜、香蕉、豬肉等的謠言曾讓我們國家遭受了不小的經濟損失。此種「監督」實屬添亂,甚至是被別有用心的人所利用,因此網路輿論監督亟待向自覺、自律轉型。 第二,網路輿論監督的不規範性和不規律性。因為互聯網社區的網民匿名性、信息海量性和主題側重性等特點,網路輿論監督在特點上大大不同於主流媒體。同樣的事件,這次成為了輿論焦點,那次卻沒有激起「波瀾」;同樣的言論,在這個論壇「千夫所指」,在別的論壇卻「無人問津」。正是因為這種不規律性,雖然相關管理部門一直在探索和調研,卻仍然難以把握網路輿論的特點和規律,使這架輿論監督的「天平」完全處在公平和正義的一端。 第三,網路輿論監督的「三無」地位使其處境尷尬。互聯網和傳統媒體的互動也好,網路監督從虛擬走向現實也罷,都不能改變目前網路輿論監督的尷尬地位。網路輿論監督既沒有相關法律的認可,也沒有相關部門的授權,更沒有什麼組織團體的支持,因此在前進的路上困難重重。主流媒體則不同,不少法律和行政規章均對其輿論監督權利作了明確規定。在「躲貓貓」事件中,網民調查團雖然親赴現場,但卻是有心無力,最終未能取得什麼突破性調查結果。 針對這些問題,一方面我們政府要更加重視網路輿論監督,與其逐漸建立良好互動,通過政府上網和政務公開等形式及時回應必要的監督,建立與民眾聯繫和溝通的紐帶,同時對網路輿論監督的地位和管理等問題予以較好地解決;另一方面,相關部門和科研院所應該從理論和實踐等方面積極研究網路輿論及其監督的特性和規律,向政府建言;更重要的是,網民要提高自身素質,加強自律和自我規範,網站和社區要加強管理和引導。只有多位一體,才能打造和諧的網路輿論空間。 注釋: ①展江:《輿論監督的期待與展望》,中國選舉與治理網,2008年2月25日,http://www.chinaelections.org/newsinfo.asp?newsid=123309 ②齊愛軍:《輿論監督的三種話語形態》,《當代傳播》2003年6期 ③CNNIC:《第23次中國互聯網路發展狀況統計報告》,2009年1月13日發布 ④傅丁根:《輿論監督的廣闊平台》,《人民日報》,2009年2月3日第8版 ⑤鄭素俠:《談談電子論壇的輿論引導》,中國新聞傳播學評論網站,http://www.zjol.com.cn/gb/node2/node26108/node27325/node210662/userobject15ai1897975.html (作者為中國社會科學院新聞與傳播研究所助理研究員,博士研究生)
來源:青年記者2009年4月上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