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印度的種姓
假如能不拘泥於嚴格的種姓概念,而把眼光擴大到類似的社會現象,便不難發現,任何文明裡邊都可能有與印度種姓相似的東西。
阮煒
說到印度,難免想到種姓制度。
印度社會一直存在從高到低的四大種姓:婆羅門、剎帝利、吠舍和首陀羅。四大種姓的地位與所從事職業緊密掛鉤。如第一等級是婆羅門,主要為僧侶貴族,擁有解釋宗教經典和主持宗教儀式的特權;第二等級是剎帝利,主要是軍事和行政貴族,擁有徵收賦稅的特權;第三等級是吠舍,為雅利安人中的自由平民,從事農、牧、漁等行當,以布施和納稅的方式供養前兩個等級;第四等級是首陀羅,其絕大多數為被征服的土著居民,屬於非雅利安人,從事漁獵、重體力勞動或其他低賤的勞動。除四大種姓外,還有「不可接觸者」,即被排除在四大種姓之外,沒有資格躋身種姓的賤民。
種姓不僅是一種等級森嚴的制度安排,也是以婆羅門為中心,劃分出諸多基於職業的排他性內婚制群體。所謂內婚制,即一個種姓內的人們只能在該種姓內部通婚,與種姓外的人通婚則犯了大忌,很多情況下會受到極嚴厲的懲罰。雖然某些情況下也會有一些變通,如高種姓男士可以娶低種姓女士為妻。但是,高種姓女士是絕不可以嫁給低種姓男士的,如果這樣做,後果將極嚴重,整個家族會覺得蒙受奇恥大辱,會與之斷絕一切往來。
但印度社會最嚴重的歧視並非發生在高種姓與低種姓之間,而發生在有種姓者與無種姓者即賤民之間。傳統上,賤民干最累最髒的活,如搬運貨物、打掃廁所、清除垃圾、處理屍體等,所以較高種姓的人們與他們是隔離居住的。比方說,賤民被禁止進入神廟,也不得從村莊的公用水井裡汲水,甚至他們的影子也被禁止觸碰有種姓者;一個高種姓者如果不巧遇到一個賤民,就得舉行避邪的凈化儀式。從前,賤民到茶館飲茶,必須自帶飲具;若把穀物等東西搬運到高種姓者家裡,其所經過的地方便被污染了,高種姓者會在地上洒水,舉行儀式凈化之,而彷彿與賤民接觸時間長得多的穀物本身卻根本不會受到污染似的。
自從聖雄甘地吸收現代理念,把賤民稱之為「神的兒子」,在印度發動平等對待賤民運動以來,情況已有較大的改觀,但遠不能說種姓歧視已消除。需要注意的是,所謂四大種姓只是一個最粗略的劃分。在各種姓之下,還有成百上千個亞種姓;每個亞種姓下面還可以劃分出若干亞-亞種姓。作為外國人,要記住林林總總的亞種姓或亞亞種姓的名稱,是極困難的,也沒有必要。如果只要想有個大致的了解,不妨讀一讀馬克斯·韋伯近百年前完成的研究《印度的宗教——印度教與佛教》。
中國社會歷來是相對平等的,再加近代以來西方平等思想的影響,所以談到印度種姓制度,我們會認為那不僅是不合理的,甚至是不可理喻、非人性的。但必須看到,各大文明中並非只有印度才有種姓,只不過印度人把種姓制度宗教化、儀式化、極端化罷了。其實,古埃及也有過種姓制度,大約有七大種姓,劃分的方法也與印度相似。比如,印度有最高的僧侶祭司婆羅門種姓,埃及的最高種姓也是祭司僧侶;印度有剎帝利即武士種姓,埃及也有武士種姓。此外,埃及像印度那樣也有商人、工匠、農人種姓。
假如能不拘泥於嚴格的種姓概念,而把眼光擴大到類似的社會現象,便不難發現,任何文明裡邊都可能有與印度種姓相似的東西。近代以前,西方社會階級之間壁壘森嚴,是不可逾越的。西方歷史上的階級可謂涇渭分明,貴族就是貴族(裡面又分為很多等級),市民就是市民,農奴就是農奴,分得清清楚楚,毫不含糊,直到近現代資產階級興起,平等思潮和民主運動風起雲湧,才逐漸瓦解。相比之下,中國西周至東周雖也有過森嚴的貴族制,但早在秦漢時代,就已出現了大一統格局,貴族制度趨於瓦解。這是因為皇帝與貴族之間從此有了結構性的矛盾和衝突,而皇帝總的說來傾向於依靠、扶持平民以遏制、打壓貴族,所以早在魏晉南北朝時期,貴族制度就難以為繼了,宋朝時更近乎完全消失。
(作者系深圳大學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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