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散文觀
關於古代散文的界定,古往今來,分歧很大。
一、中國古代「文」的概念
在古代,所謂「文」並沒有一個確定的涵義。
1、金文「文」的觀念:人身上的紋飾
2、「五色以成文」、「物相雜」:色彩、線條
《易·繫辭下》說:「物相雜,故曰文」。韓康伯註:「剛柔交錯,玄黃錯雜。」《禮記·樂記》說:「五色成文而不亂。」這裡,文是指紋路,非文章之文。
3、文飾、文物、典章:具有文化含義
作為文章意義的「文」,秦漢以來始為人們所熟知、所慣用。如《漢書·賈誼傳》:「以能誦詩書屬文,稱於郡中。」當然,這裡的「文」,其涵意較廣。
4、「文筆」之「文」:「無韻者筆也,有韻者文也。」
至南北朝,「文」往往專指韻文,與不押韻的「筆」相對而言。《文心雕龍·總術》:「今之常言,有文有筆。以為無韻者筆也,有韻者文也。」這與現代意義上的散文概念相近。
二、中國古代的散文觀
1、作為詞語的「散文」:最早見於晉木華《海賦》
「散文」一詞的含義,也多有變化。其本意是文采煥發,如晉木華《海賦》:「若乃雲錦散文於沙內之際,綾羅被光於螺蚌之節。」
2、作為文體的「散文」:形成於南宋
作為一種獨立的文體名稱,根據現代學者的考證,實際上在南宋才開始廣為流傳(參見譚家健《「散文」小考》,《北京師範大學學報》1985年4期)。
3、現代意義的「散文」:形成於新文化運動之後,是西方文論的引入,指與詩歌、小說、戲劇文並稱的一種文學類型。
現代散文的含義是指詩歌、小說、戲劇文學並列的一種文學體裁。其特點:通過對某些生活事件,生活見聞、社會問題的描述,表達作者的思想感情,揭示其社會意見,能廣泛、及時地反映社會生活;篇幅一般不長,形式自由,靈活;寫作不必描述完整的情節和人物形象;語言要求有藝術性的文學語言,但不受韻律的限制,可以採用敘述、描寫、抒情、議論等多種多樣藝術表現手法。
《中國大百科全書》中的《中國文學卷》講到中國散文時正是依據了這樣的理解:「在中國傳統的文學觀念中,與詩詞並列為文學正宗的,還有另一重要文體,即散文。散文在中國文學史上有幾種不同的概念:①"散文』相對於"韻文』講,是廣義的,泛指一切無韻的文字。②"散文』相對於"駢文』講,也是廣義的,指那些單行散句,不拘對偶、聲律的語文體,即唐宋以後所稱的"古文』」。學術界的普遍看法,認為凡是不押韻的文體,都應進入中國散文史家的研究視野。也就是說,中國古代散文是與詩、詞、小說、戲曲並列的文體。因此,除了一般的文章(包括文學散文)之外,散文還應包括歷代的辭賦和駢文。這種對於散文採取較寬泛的理解,已經成為現代中國散文史研究的共識。
三、中國古代散文的範圍
散文的概念,在不同的歷史時期,含義也不同。在古代,它區別於韻文、駢文,凡是不壓韻的,不要求排偶的散體文章,都稱作散文。因此,先秦時期(即焚書坑儒之前的歷史時期,主要為春秋戰國時期)的《尚書》,是中國最早的一部文章彙編——散文集。隨著社會的發展,文化的豐富,文學地位的確立,文學概念逐漸更為明確,散文在一定的歷史時期是指除了詩歌以外的所有文體,包括小說、寓言、遊記、小品文、民間故事、神話、傳說等等。
1、廣義的「散文」:
指與詩詞賦等韻文相對而言的一切文體,包括駢文和辭賦。
2、狹義的「散文」:
指不包括駢文、辭賦在內的散行單句、不講對偶押韻的一切文體,即「古文」。
四、中國古代駢文、辭賦的發展與類型劃分
1、辭賦
(1)詩體賦:指楚辭及西漢初辭賦
(2)大賦:指以敘事、鋪排、對話為特徵的賦體文學
(3)散體賦:指東漢後期以來的抒情小賦和唐宋時期的散文賦。
2、駢文
(1)散體駢文:指國策論、西漢初政論及魏晉南北朝時期具有排比、對仗的散文。
(2)駢文:指南朝永明年間以來講究聲韻、對仗、用典、辭藻的駢偶文。
(3)韻體駢文:指唐代以來形成的駢儷文,即四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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