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心理學家說,一定要把孩子養在身邊

小舒說:

這是我學心理學的姐姐的文章,她在大學當老師,同時也做了十多年心理諮詢師,在有小朋友後,她說,越發體會到養育人對孩子心理發展的重要,於是我邀請她寫下這篇文章。

我想,從出生起,我們便在經歷分離,和媽媽的分離。兒童心理學的理論認為,我們和孩子越親密,越有利於他們和我們「分離」,去獨立地探索世界。那些幼年就和父母分開生活的孩子,他們是不是有足夠的機會和養育人建立起親密的、信任的關係,產生足夠的歸屬感呢?

我也在想,並非所有幼年和父母分開生活的孩子都會造成陰影,幸或不幸的根源在哪裡呢?或許是愛,在足夠的愛里成長的孩子才能夠播種愛。

我很贊同文中的一句話,如果「愛」是一種可以被習得的能力,它一定是從被愛開始的。

如果有可能,請將孩子養在身邊

文:一枚樹懶

生活總是諸多不易,所以,當有些朋友看到這個標題的時候就會百感交集:「並不是我不想把孩子養在身邊,而是不能。」

對,在這個社會上,還有很多人沒有充足的條件將孩子養在身邊,其間還涉及了很多社會問題。但是,我仍然堅持要寫這篇文章,只為了給一些尚有條件,或者做些努力還是可以將孩子養在身邊的朋友們一些動力;也期待有一天,我們的社會會因此而作出相應的調整和改變。

我們很多人都經歷過不同程度的分離。

學齡前的一個早晨,我醒來的時候看見媽媽正準備出門去上班。因為想呆在媽媽身邊,我翻身起床,急急忙忙穿衣服,要和媽媽一起。媽媽不同意。我抹著眼淚、披頭散髮,像一顆倔強的牛皮糖,隔著一段距離跟在媽媽身後。穿過人群,我偶爾會看到媽媽回過頭來看我的厭煩和生氣的目光,夾雜著「快回去」的呵斥。我也感覺到周圍陌生人的目光。他們會怎麼看我這個被媽媽「厭棄」的孩子呢?我為自己感到羞恥,但這並不重要。他們的影像虛晃一片,只有媽媽的身影是實實在在的。我在自己的胸腔里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恐懼、憤怒和疼痛……到了單位,媽媽一邊訓斥一邊給我梳頭,偶爾把我的頭皮扯得生疼。但是,我卻歡欣雀躍,因為沒有跟丟媽媽,因為可以一整天都呆在媽媽身邊,一切都值了。

現在想來,用「厭棄」這個詞是有點重的,因為,我已經理解了媽媽當時的心情——媽媽煩的不是我,而是那種想和我在一起,又必須要去上班的左右為難的感覺。但是,作為那麼小的我,當時確實是這樣的感受:我被媽媽討厭了;媽媽覺得我煩;媽媽不想和我在一起。

當我做了媽媽,每每遇到兒子因為和我的分離而哭鬧,我總覺得自己和兒子感同身受。我能做的就是擁抱、安撫。我會指著胸口告訴他:「媽媽和你一樣難過,一樣不想和你分開,但是,媽媽必須要去工作。媽媽不在身邊的時候,你可以把媽媽放在心裡。媽媽也把你放在心裡,一下班就回來陪你。」

學習和從事心理諮詢近十年,漸漸知道,人生頭3年,對一個生命個體來說都是非常重要的。

有心理學老師說,父母離開孩子一個月以上,對孩子來說,就意味著拋棄;還有老師說,離開一周就意味著拋棄。我不知道如此確切的關於分離的時間數據是哪裡來的,但是,作為一名心理諮詢師,我確實接待了很多早年不是由父母養育的孩子,其中不乏留守兒童。他們往往跟著外公外婆、爺爺奶奶,父母的兄弟姐妹,甚至是父母的朋友,或者八杆子也打不著的人度過早年這段重要的時光,還有些孩子更是經歷了從這家到那家的顛沛流離。

早年不是由父母撫養長大,

可能會給他們的人格

烙上怎樣的印記?

01

低自尊感

如果我不值得被愛,該如何讓他們愛我?

人類的嬰兒和動物幼崽不同,他們是如此脆弱,以至於在出生後很長的時間裡,需要依賴成年個體的餵養和呵護得以生存。在這個過程中,他們會調整自己去適應所依賴的對象,同時,在互動中形成自我,看到自己是否可愛,是否值得被愛和尊重。如果所依賴的成人能足夠好地回應他們,他們就認為自己是可愛的,值得被愛,否則,他們會認為自己是不可愛的,不值得被愛。為了在心裡維持依賴對象的可依賴性,他們通常把互動中產生的負面感受歸因到自己身上。

很多早年不是由父母撫養的孩子,會不經意地使用「扔」、「丟」這樣的字眼來描述自己當年是如何從母親身邊到了其他人身邊的,就像他們從來就是一件物品,可以被如此隨意地對待。因為,他們對父母來說是累贅,對後來養育他們的人是麻煩。

在無數個需要父母、思念父母的瞬間里,他們感受到的是,父母總是忙於工作、忙於學習、忙於生計,惟獨不是忙於他們。在孩子心中,父母就像是逢年過節那一瞬而逝的煙花,永遠留不住,因為,父母還有太多重要的事情要忙,這裡卻不包括他們在情感上的依戀和需要。所以,他們會漸漸地隔離掉自己的情感,不讓自己感覺到這部分的需要,顯得比同齡的其他孩子「獨立」。得不到,那就努力讓自己變得「不需要」(不是我得不到,而是因為我不需要)或者「不配得到」(得不到,是因為我不夠好,不配得到)。

一些早年不是由父母養育的孩子,他們可能有很好的學習能力和其他社會能力,但是,他們卻不一定真的對所學的東西感興趣,或者說,他們不知道自己真正感興趣的是什麼,因為在自我探索之前,他們更多地是忙於探索和滿足養育者的興趣和期待。很多孩子到學齡才回到父母身邊,他們沒有和父母建立起很好的依戀關係,一面經歷著和養育者的分離焦慮,一面被父母數落一些不好的生活習慣,並被催著趕著好好學習。他們可能會覺得比起他們本人來說,父母更看重他們的學習,只有學習好,才是有價值的。也許他們有較好的學習成績,但是,他們很多時候並不將此與自己良好的特質作聯繫,比如聰明、勤奮等,他們更傾向於描述自己只是運氣好或者知道如何應試。

還有一種現象:很多農村家庭生育了兩三個孩子,往往由父母帶在身邊撫養的是男孩子,而那個被送養的孩子,不管有沒有機會回到父母的身邊,往往女孩子的概率更高。她很努力,比養在父母身邊的孩子更有出息,甚至顯得更體諒父母,因為她希望通過這樣的方式讓父母看見自己比呆在父母身邊的那個孩子更有價值。

總之,很多時候,他們的努力不是因為「我喜歡」、「我想要」,而是覺得父母或者養育者喜歡。如果父母或者養育者還不能因此「看見」他們,那麼,他們很可能會因此陷入抑鬱,找不到生命和生活的意義與動力。

02

安全感

哪裡才是我的「安全基地」(Ainsworth)?

我們養育過孩子的人知道,孩子不總是天使,很多時候,簡直就是小惡魔。他們也有很多負面情緒需要表達。這個時候,需要養育者收拾好自己被激起的負面感受,溫柔、接納地去幫助他們識別、安撫自己的情緒。親生的孩子,我們且不能每次都做到,更何況不是自己親生的?也許有人會說,爺爺奶奶、外公外婆難道還不夠親嗎?是的,他們夠親,但是,他們會不會在某種程度上把你的孩子當成你的縮小版,把對你的愛和不滿,傾注到你孩子的身上?我覺得很有可能。另外,在爺爺奶奶、外公外婆的家裡,是不是還有叔伯、舅舅之類的親戚一起生活,他們是不是還有孩子?他們的孩子是不是會跟你的孩子形成競爭關係?在衝突中,這些孩子有父母的呵護,而你的孩子沒有,這又是怎樣的感受?退一萬步說,爺爺奶奶、外公外婆只幫忙撫養你的孩子,盡心儘力,但是,我們也不能杜絕有些好事的鄰里街坊、三姑六婆半開玩笑地問孩子:「你的爸爸媽媽呢?是不是不要你了?」哪怕這些都只是我過於焦慮的想像,你的孩子仍然有很多機會看到別的孩子有父母的陪伴,而對他來說,父母總是那麼地遙不可及。

我的兒子從小就很會表達,包括在情緒方面。兩歲左右,他曾獨自跟外公外婆回老家兩周。外公外婆總說他很乖,不像在爸爸媽媽身邊那麼作,不哭不鬧,很好溝通、很講道理。只有一次,兒子見到了和我們曾生活在一個城市的阿公阿婆(我父母的朋友),不讓他們回家,一定要他們抱,哭鬧了好一會兒。我知道,得讓兒子趕緊回到我們身邊了。他在壓抑自己的情緒。他想要爸爸媽媽。

3歲時,兒子上托班,適應了一周,就逐漸緩解了分離焦慮的困擾。在這一周里,每天早上在爸爸送去幼兒園的路上就各種哭鬧。到幼兒園由老師接手後,爸爸離開,他一般哭鬧一會兒,就能停下來。這段時間,他做了很多努力:像個小大人一樣和老師溝通,如何能讓爸爸一起上幼兒園;如何能讓自己感覺好一點;也曾詢問老師是否想爸爸媽媽;還在午睡的時候把枕頭當作爸爸媽媽,在被窩裡悄悄地對話。晚上回家,又開始各種哭鬧,向我訴說在幼兒園是如何想念爸爸媽媽的,是不是可以不再上幼兒園。儘管一周以後,他適應了幼兒園的生活,並且表現得像個「三好學生」,回家來仍然是各種耍賴、依賴、哭鬧。我們在不在身邊,兒子完全是兩種表現,他必須要確認我們是不是還足夠愛他。也只有我們在的地方,對兒子來說才是安全基地,他可以肆無忌憚地表達自己(他知道這樣是被允許和接納的)。充好電、調整好以後,又能向外(幼兒園)進行探索了。

但是,對於很多不是在父母身邊長大的孩子來說,情況也許完全不同。很多孩子在3歲前或者學齡前由父母以外的親友撫養,因為父母認為他們還小,還不夠懂事和記事,所以,這麼小發生的事情,對他們沒什麼影響。而心理學研究的結果與此恰好相反。生命個體在越小的時候經歷的分離和創傷,對將來的影響越大。對於一個嬰兒來說,他最願意接近的是母親。母親的乳房、面孔、聲音、懷抱都是不可替代的。我在兒子4個多月的時候就開始了上班、背奶的生活,只有晚上回到家的時候,才能親喂和陪伴他,而他的爸爸在家辦公,常伴左右。但是,我發現,每逢周末我不用趕班車,睡在他身邊,兒子會睡得更久。現在兒子3歲半了,比起爸爸身上的味道,他更喜歡我身上的味道。有學者認為,這是十月懷胎的過程中就確定的,母親是孩子最主要的依戀對象。很多記憶不是憑藉意識被保留下來的,還有情緒、軀體……

除非父母雙亡或者父母在客觀上完全無力撫養孩子,那些早年跟父母之外的人長大的孩子往往經歷了不只一次的分離。第一次是和媽媽的分離,第二次可能是和養育者的分離,回到父母身邊,還有些孩子可能會經歷第三次、第四次的分離,因為他可能經歷了不同家庭間的輾轉。一個經歷過多次分離的孩子曾告訴我說:「我好像是沒有退路的。我的背後是空的,好像沒有誰可以真正支撐我。聽說,大概6個月的時候,我就開始由奶奶撫養。我的爸爸去國外讀博士了,媽媽也出去工作了。3歲多,我離開奶奶家去外婆家生活。一開始,哪怕到半夜,我還會哭鬧著要回奶奶家。後來,我慢慢適應了外婆家,再去奶奶家卻是哭鬧著要回外婆家了。我和我的父母不親,儘管曾經很依賴外公外婆,可等我回到自己家以後,去外婆家的機會就很少了,偶爾回去,外公外婆也開始和父母一樣嘮叨學習。我們好像也沒有之前那麼親近了。」經歷過一次次對依戀的破壞,哪裡才是他的「安全基地」?

當談及父母的愛的時候,一個孩子是這樣說的:「從理性的層面來說,我知道我的父母是愛我的,不管是父母、爺爺奶奶、外公外婆還是其他一些人,他們經常會這樣告訴我。可是,我感覺不到他們的愛。」

如果「愛」是一種可以被習得的能力,它一定是從被愛開始的。這些孩子,他們有或者曾經有較好的社交能力,但是卻在親密關係中敗下陣來。愛與被愛、遠與近,對他們來說是個特別難攻克的課題,因為他們更擅長的是「強迫性重複」地選擇某類人(這類人在某些方面可能像他們的父母或者其他養育者),然後在和這些人的互動中體驗到早年的一些情緒,隨後就是分離或被拋棄。他們可能一方面希望儘快建立親密關係以找到「安全基地」的感覺,但另一方面卻總是經歷著分離。因為他們在早年體驗過的「堅定而溫柔」的愛太少了。

而從父母這方面來看,他們很多人在孩子回到自己身邊以後,不知道如何和孩子相處。因為他們錯過了形成依戀關係的最佳時期,也錯過了了解孩子、學習成為父母的最好的時機。於是,他們在向孩子傳達愛的路上總是磕磕碰碰、沒有章法。

03

可能的創傷

你們永遠不會知道,我曾經歷了什麼。

除了分離創傷之外,有很多沒能被養育者好好照顧的孩子,可能會經歷不同程度的創傷。當然,這些創傷也可能會發生在由忽視型的父母撫養的孩子身上。

因為養育者的疏於照顧,一方面,孩子自己可能作出很多危險的行為,另一方面,也給一些心術不正的人以可乘之機。很多傷害不為父母所知,包括言語和精神上的虐待;還有些創傷,可能是父母一輩子都不會了解的,比如性的創傷。

有孩子顯得比較「理性」:「我沒有跟我的父母說過。我想,也許他們不會相信,或者認為這只是我想多了。」而有些孩子非常憤怒:「這些事情,我這輩子都不會告訴他們(父母)!」還有孩子會怯怯地說:「這件事,我只和你說過。」

在很多傷害里,施害方確實滿足了孩子的一些需要,依戀、情感、物質……若干年後,這些孩子也許能意識到問題所在,也許能表達對施害方的憤怒,但指向自己的責難,比如羞愧、自責和內疚,使他們難以啟齒又備受煎熬。

如何看待曾經經歷的傷害,這又是另一個難題。很多孩子認為自己因此不夠好、不完整、不值得被愛,這恰好與他們的低自尊呼應。

養孩子很辛苦。且不說生產時的磨難,至今我仍然能想起在辦公室一邊擠奶一邊打瞌睡的情景;想起無數個夜晚,和老公輪流抱哄兒子的煎熬;現在我仍然時不時地感受著時間不由自己支配的焦急,因為它早就被兒子的需要分割得細碎而不完整。

但是,在把兒子養在身邊的日子裡,我體驗更多的是幸福和成長:及時回應兒子的需要並給予恰當的支持,與他一起體驗克服困難後的欣喜和自豪;與兒子一起感受閱讀與探索的樂趣,驚喜於他每一天的變化和成長;與兒子的互動,讓我不斷自我覺察,慢慢找到了作為媽媽的柔韌與穩定,也讓老公在爸爸的角色上打磨得更加耐心與溫情……

我們養育孩子,孩子也在修鍊我們。這一切的酸甜苦辣是那麼生動鮮活,需要將孩子養在自己的身邊才能細細品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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