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為什麼沒有稅收漏洞?
近日崔老師的事件引起了全國人民的關注,我在想為什麼國內偷稅漏稅的現象這麼嚴重,而國外這種事好像感覺比較少,未來國家稅收這塊應該怎麼改革
我國的稅收漏洞,主要是征管漏洞,
在稅制上來說,問題並不太大,非專業人士操作不了。
利用稅制漏洞避稅來說,國內外並無差異。
主要差異就在征管手段上。
就征管方面來說,我國稅務機關許可權太低,
檢查個居民賬戶都要市級一把手審批,根本不具有操作性。
而且,目前稅務局執行無力。
看看美國怎麼執行的:
1、美國寡婦欠稅6.3美元,房屋被4折拍賣。
美國賓夕法尼亞州的寡婦巴提斯蒂,
僅因欠稅6.3美元,
其價值28萬美元的房子就被以不到其價值一半的價格拍賣。
她不服提出上訴,但日前當地一名法官裁決拍賣有效。
可她仍不心服,「一所房子竟因6.3美元被賣掉,太瘋狂了!」
2、退役老兵利滾利,欠稅140美元被趕出家門
科爾曼是一位退役的海軍陸戰隊士兵,
二十多年前,科爾曼用現金買下了這棟位於華盛頓東北的兩層小樓,但現在這棟空空如也的樓再也不屬於他。太陽下山了,科爾曼卻不知道該去哪裡。一天,執法人員帶著裝備來到了本尼·科爾曼的家裡,要求他離開自己的房子。被攆出來的科爾曼坐在了街對面的一張摺疊椅子里,76歲的科爾曼眼睜睜地看著這間有著自己痕迹的房子成為別人的財產。 搬運工人將他的物品都搬了出來,椅子、衣服、電視機,接下來是他心愛的東西:海軍陸戰隊的獎章和亡妻的照片。 所有的這一切都源於一張他未支付的134美元的財產稅稅單。
2006年,他忘記償付一張134美元的稅務賬單,隨後,華盛頓市政府對他的房屋實行了徵稅扣押權,並且加給他183美元的利息和懲罰款。記錄顯示,他的兒子在2009年支付了這份317美元的賬單,但這還不夠。
科爾曼的稅單從134美元滾雪球般漲到了現在的4999美元,是最初的37倍。他不僅失去了價值19.7萬美元的房子,還被剝奪了平等的權利,因為欠稅,他被拉進了黑名單,他不能做任何事情,甚至典當行都不相信他的信譽。
而我國:
還在糾結於虛開發票是否是故意虛開,
如果不是故意虛開,不是故意且已經造成稅款損失,則無罪。
山東省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
(2017)魯02刑再2號山東省沂源縣人民檢察院指控原審被告人崔志祥犯虛開用於抵扣稅款發票罪一案,
本院認為,沒有騙稅目的的找他人代開發票行為與以騙稅為目的的虛開犯罪行為的社會危害性不可相提並論....該可能流失的稅款並非指本案應涉及的抵扣稅款,且該數額不大。
被告人崔志祥無罪。
當然,我並不是不尊重法院判決,
根據犯罪構成要件進行審判,沒有任何問題,
2010年之前,因為虛開發票被槍斃的那些人,會不會不服呢?
今天從當地法院獲悉,原廣東德慶縣稅務局幹部李華成,虛開增值稅發票二點九億多元人民幣,日前被廣東肇慶市中級人民法院以虛開巨額增值稅發票罪宣判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陳學軍、吳芝剛等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今日宣判,兩案犯一審被判處死刑。
昨日上午,遼源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我省有史以來最大一起增值稅發票案,13名被告獲刑,兩名主犯判死刑,一名主犯判死緩。
一旦虛開發票都治不了罪,那到底是誰的責任呢?
不是國外沒漏洞,只是你沒去了解而已,你看看那些國際避稅的經典案例,什麼導管公司避稅三明治,都是國外公司對稅制漏洞的經典運用。
至於為什麼中國的偷稅漏稅多?一個主要原因就是征管成本過高:一些小企業個體戶偷稅漏稅萬把塊,你要稅務機關派專人查它,可能補上來的稅款連發工資都不夠,而派同樣的人花同樣的時間去查那些大企業,可能補上來的稅款就是幾十幾百倍的差距,因此現在稅務機關主要都是抓大放小,而小企業占的數量肯定最多,所以感覺上偷稅漏稅情況也多,但確實稅務局是有心無力。
還有一個原因是人手不夠,中國的稅務局基本是保姆式的服務,只要涉及稅務的東西,什麼申報啊政策啊之類的不懂不會,基本都可以去問稅務局,找稅務局解決,這就導致稅務局工作職責範圍很大,需要的人就多,能放在對偷漏稅稽查的時間精力就少。國外很多稅務機關都不管這些的,申報有什麼問題,政策有什麼疑問自己去找事務所花錢解答,稅務局才不管這些,所以他們能抽出時間精力專門對付這些偷漏稅的。說白了,就是體質問題(手動滑稽)WHAT?我不知道問這個問題的朋友是從哪了解的國外偷稅漏稅行為少的……
這是實打實的錢,為了利益人是可以做任何事的!
首先,任何國家都有偷漏稅行為發生,要不然各國稅務機關都養那麼多人是嫌棄錢沒地方花么?
其次,西方發達國家的偷漏稅違法行為確實是要比國內少,但不代表所有外國的偷漏稅都少。
至於西方發達國家偷漏稅行為少。一是因為西方國家違法成本較高。他們對稅收違法的處罰力度是很大的,其實西方國家的思路就是以重罰震懾稅收違法行為。而且他們稅務機關屬於強力部門,各種懲治違法的手段不比警察差多少。而反觀我們國家稅收違法成本真的很低,這與法律法規對違法懲處力度和稅務機關定位都有關係。
二是西方發達國家的金融信用體系。其實這也是違法成本高的一種表象。我們自認為網路支付領先全球的同時,不要忘了西方發達國家的金融信用體系也是超級方便的。這也是很有領先型的,只不過我們是跨過了信用體系而直接進入網路金融,然後再回頭建立信用體系,從花唄的發展就可以看到。所以這就造成稅收違法後個人信用的崩潰,然後,不說寸步難行起碼也是活的艱難。
但也要看到好的一方面!雖然現在稅務強調的是服務,但我相信這只是一個階段的任務。最終還是會回到正軌,大力打擊稅收違法行為的。畢竟稅收除了是國家活得資金的手段更是一個收入的在分配,公平也很重要。
而且隨著中國信用體系的逐步建立,稅收違法成本確實越來越高了。非正常戶的法人連高鐵飛機都坐不了,想想也挺難的。
時代是向前發展的,我們看到自己問題的同時也不要妄自菲薄。
最重要的!是建立法制意識!讓過去那些糟心事兒快點翻篇吧。
還有,我覺得朋友們可以了解一下稅收籌劃和反避稅調查。偷漏稅,太低端了……
發達國家立法比較嚴格,稅制體系相對完善,但漏洞也有,只是偷稅漏稅的成本特別高而已,一旦被抓住不僅是罰款和被起訴的風險,在一些歐洲國家可能你這個人的社會信譽就完蛋了。
再退一步,即使倖免於牢獄之災,那個訴訟成本也不是一般人能承擔的,因為需要請極好的律師和會計師團隊來幫忙證明無罪(你就想想為什麼肖申克的救贖里為什麼監獄長捨不得放安迪出去),凡是有這個財力的人寧可選擇移民避稅(比如U2主唱波諾)也不願意冒險偷稅漏稅,一旦被查出來稅務部門真有可能讓你凈身出戶。大企業也是,只能玩些註冊地之類的技巧或者找一些現行法語焉不詳之處避稅,偷稅漏稅或造假基本沒人敢,查出來就死定了。(以美國為例,IRS對美國人民來說可是僅次於CIA的可怕存在)
話又說回來,其實這事兒鬧得沸沸揚揚還是因為現在稅法體系不夠完善,執行比較亂套,處罰力度小而已,當年LXQ還是判輕了
你活在國外就知道國外的一些法律和社會現象有多麼狗血了,在中國雖然各種問題不斷,但大家總體還是積極向上的,精神狀態不錯。就是工資低了點,最近兩年又加上房價有點過分
我回答下可以嗎,我的工作涉及到瑞士,歐元成員國,歐盟非歐元成員國。。就提問的「稅收漏洞」而言,是指稅收。我按漏稅,騙稅,避稅偷稅洗錢兩個部分簡單舉例。
漏稅。
在瑞士和歐元成員國會計公司和會計都按法律規定報稅,在工作守則和教育里,本國內的會計不存在漏報,發票甲乙方,發票號,時間要電腦錄入稅務局系統,月底出稅單,企業繳稅。企業越期10天不繳納,稅務局出限期通知書,逾期直接遞法院然後在賬戶扣款。有限責任公司欠稅過多可以申請破產,但大部分國家不允許該法人再成立公司,補繳稅款後再允許開公司。無限責任公司欠稅法院稅務局直接封賬戶,扣稅。。故意漏報一般不敢,首先發票必須銀行轉賬的,再者一方做帳錄入稅務系統,另一方不錄入,稅務局會有顯示。騙稅。
歐元成員國之間免增值稅,一些稅是先征後退,但都有據可查,而且很多國家稅務局聯網,騙退稅是一般不敢,而且教育就是守法。避稅,偷稅和洗錢就是模糊些概念了,主要目的就是避所得稅和提現,有限責任公司提現必須有對應發票,不同國家所得稅的檔和計算方式不同。避所得稅和提現的大致方法:
1,同一國,成立個可以提現的無限責任公司給有限責任公司做諮詢,損失一部分增值稅。。2,去其他歐元成員國成立可以提現的無限責任公司做諮詢,不損失增值稅,但註冊有條件要求。。3,和非歐元國家簽陰陽合同,多付款,給對方一部分傭金,剩餘提現回來。。。4,使用殘疾人,免一點稅。5,公司名義買車,每年消20%,5年清零。國家怎麼教育國人,先教育律師,會計和法人。。中國稅務金融股票就敗在會計和律師上了,他們運用所學拐彎抹角的逃稅,騙稅和圈錢。問對問題先
憑什麼就說國外沒有
你一個黃皮膚的,又沒生活在國外,咋知道洋鬼子的稅收漏洞就沒有啊?大家都是人,是人就得有利益方面的私心。
因為我國的稅收太高了,所以大家都想著偷稅漏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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