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文化——從內涵段子被關停開始談起(下篇)
來自專欄文學:天平、標尺與星辰
導言:上文為各位介紹了大眾文化的三個定義,這篇我們將繼續探討文化工業、第四個定義:人民的文化,及最後一個定義:在葛蘭西「霸權」語境下的定義。
我們首先來複習文化工業的內涵:
文化工業是指憑藉現代科學技術手段和大眾傳媒技術大規模地複製、傳播商品化了的、非創造性的文化產品的娛樂工業體系。這種娛樂工業產生於發達的工業國家,它是製作和傳播大眾文化的手段和載體,以獨特的大眾傳播媒介,如電影、電視、廣播、報刊、雜誌等,操縱物化的、虛假的文化,成為束縛意識的工具、獨裁主義的幫凶,並以較之以前更為巧妙有效的方法,即通過娛樂來欺騙大眾、奴役和統治人。
有兩種力量導致了文化工業的出現,技術的力量和經濟、行政上的集中造成了文化工業的格局 ,技術的力量,或者可以稱之為市場化的力量,因為市場的唯一的目的也是最終的目的就是贏利,這是市場化的必然。而每一個社會都有統治階級,都希望其統治增加到最大限度。而現在的統治階級的手段已經不是以前的強硬統治了,而是隱形的控制。廢除基本需要和第二層次需要之間的差異是現在統治的新型特點,它讓我們在不知不覺中就被支配著。於是我們可以得出這樣的一個結論:在市場化的國家裡,市場化和國家機器相結合,就會產生出文化工業這樣的一個東西。
從文化工業的角度出發,我們能夠得出在文化工業體系下文化成品的特點:第一,商品化。商品拜物教是阿多諾極其重要的一個觀點,也就是文化成為了商品一樣的存在,人們成為了商品的對象。顧客並不像文化工業試圖讓人相信的那樣是它的上帝,也不是它的主體,而是它的對象。文化工業的典型產物已然是徹頭徹尾、不折不扣的商品 。第二,標準化與偽個性化。文化工業的產品都是或多或少按照特定的意圖、專為大眾消費而量身定做出來的。每一件產品都給人一種獨特而有個性的感覺,在人們心裡喚起一種幻覺,好像這種完全物化的、經他人從中處理過的東西乃是脫逃現時與社會的避難所一樣 。 也就是說,在文化工業的主導下,各種成品形成相當統一的系統,都是一個樣子。具體到一本小說一部電影來說,那麼我們從開頭就能設想結局如何,因為每一種電影都趨向一致。大眾一方面享受文化工業照方子供應給他們的娛樂,另一方面則對它到底是好是壞懷著不加掩飾的懷疑。在文化工業中個性不過是普遍性的權力為偶然發生的細節印上的標籤罷了。
文化工業往往和「意識形態」這個詞聯繫在一起,在這種語境下,「大眾文化」似乎不過是一場幻夢:我們狂歡者去消費這些東西,進而麻醉自己,甘心成為統治階級的奴僕。阿爾都塞曾尖銳地指出了這一點:
意識形態並不是簡單的觀念的集合,而是一種物質實踐,這意味著意識形態存在於日常生活的實踐之中,而不僅僅存在於關於日常生活的觀念之中。一些儀式和風俗會通過某種方式起作用,讓我們捆綁於社會秩序之上。如海濱度假和聖誕慶典,這種實踐為人們提供了愉悅,將人們從社會秩序的重壓中解脫出來;然而,人們最終仍是要回到各自在社會秩序中的位置上去,「精神煥發」地承受剝削和壓迫,知道下一次休假的到來。在此意義上,意識形態完成了對資本主義經濟條件和經濟關係必須的社會條件和社會關係的再生產,讓社會繼續運行。(阿爾都塞)
然而大眾文化真的只是一種幻覺,一種精神鴉片嗎?其實我們最喜歡的定義應該是這個:
第四個定義:人民的文化
即大眾文化是來源於「大眾」的文化。這一觀點反對任何視大眾文化為自上而下強加於「人民」的文化的論斷。大眾文化指的應該是屬於人民的本真的文化,等同於民間文化,是一種民治、民享的文化。
然而,這個定義至少有兩個問題:
第一, 無法說清究竟誰有資格來決定誰是「人民」,誰不是「人民」;
第二, 忽視了大眾文化生產的商業屬性。
大眾絕非自發地去生產了一種大眾文化,也基本無力做到這一點。大眾文化的產生,商業托拉斯和統治階級意識形態這兩隻手總是隱約可見,很多時候這兩者也結合在一起。
但是消費者如果能夠主動去審視、修正、再生產這種「大眾文化」,仍然有翻身做主人的可能,這也是本文所要闡釋的最後一個定義:
第五個定義:是一個鬥爭的力場。
即大眾文化既不僅僅是來自統治階級的文化工業,也不是我們理想情境下的純粹的民治、民享的文化,這是一個不斷鬥爭的場所,統治階級與被統治階級不斷地協商,同時包含著「抵抗」與「收編」的過程——亦即葛蘭西所說的「文化霸權」。
治階級或統治集團要獲得統治的合法權,就需要通過贏得被統治人民的同意,通過被統治階級的自願的贊同來獲得,而不是通過壓制或暴力來獲得。但要贏得大眾的同意並不就是一件簡單的事情,這其中就必然需要雙方的談判,而有談判也就有讓步或折衷平衡的問題,由此文化霸權的爭奪並不是一方對另一方的簡單的灌輸和強加,是雙方談判或協商的結果。這樣,文化霸權所給予我們的就不是一種靜止的或靜態的統治模式,而是一種動態的統治方式,一切都正在進行中,是統治與反抗之間的一種不斷變化的動態的平衡,或如葛蘭西所說的「運動中的平衡」。
好了,辛苦跋涉到這裡,總算把大眾文化的一些主要的概念梳理了一遍。那麼,我們究竟應該如何去看待諸如內涵段子、抖音、快手這些現象呢?下面謹提供 一些思路:
一、或許我們可以偶爾審視一下這些大眾文化的特點及對生活的影響,從而判斷它們究竟是否是(或者在多大程度上)是文化工業體系下的產品;
二、或許我們可以嘗試做一個生產者及再生產者,而不是一味盲目地去消費。
最後,你到底如何看待內涵段子被封殺呢?
一、說明意識形態和商業至少在這一點上未達成一致,萬一兩者徹底融合……
二、葛蘭西指出,具有較高民主自由的國家,其統治方式已不再是通過暴力,而是通過宣傳,通過其在道德和精神方面的領導地位,讓廣大的人民接受他們一系列的法律制度或世界觀來達到其統治的目的。
三、程序正義,老問題了,不談也罷。
四、如果認定它是群氓文化,那麼真正要做的或許是提升民眾的審美水平,訓練他們的批判性思維,進而能夠審視周圍的文化產品並能夠進行再生產。
五、那些為封殺內涵段子而盲目歡呼的人,如果有一天連這個「均勢妥協」的場所都失去,變成了徹徹底底的文化工業……那真的就是《美麗新世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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