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新華:新型城鎮化不能單靠戶改 2013-06-28 》

簡新華:新型城鎮化不能單靠戶改2013-06-28 02:38環球時報2字型大小:TT26日,在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上,國家發改委主任徐紹史作了《國務院關於城鎮化建設工作情況的報告》。報告指出,國務院有關部門將緊緊圍繞推動城鎮化轉型發展,走以人為本、集約高效、綠色智能、四化同步的中國特色新型城鎮化道路,全面提高城鎮化質量。從總體來看,中國城鎮化現在面臨的主要問題已不是速度太慢、嚴重落後工業化和經濟發展水平,而是城鎮化在質量方面存在「半城鎮化」、土地城鎮化過度、中西部城鎮化滯後等缺陷。提高質量已是中國當前城鎮化健康發展的關鍵,因此必須著力推進以人口城鎮化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怎樣才能真正實現新型城鎮化?首先,必須明確推進新型城鎮化的困難和障礙。除資金不足外,中國城鎮化目前面臨的主要障礙是城鄉有別的戶籍、社會保障、土地、住房、就業、教育等制度。在這些制度中,人們往往認為是戶籍制度阻礙了城鎮化進程,推進城鎮化最重要的是改革戶籍制度。其實不盡然。戶籍制度實際上已經不能阻止農民進城,它只能阻止進城農民獲得市民身份。《國務院關於城鎮化建設工作情況的報告》第一次明確提出,要全面放開小城鎮和小城市落戶限制,有序放開中等城市落戶限制,逐步放寬大城市落戶條件,合理設定特大城市落戶條件,逐步把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轉為城鎮居民。這的確是積極穩妥推進城鎮化的重要措施和合理安排,特別有利於已經實現非農化的農業人口進一步實現市民化,有助於消除「半城鎮化」,即人口城鎮化滯後於土地城鎮化。但是,如果只有戶籍制度改革的單兵獨進,沒有社會保障、土地、就業、住房、教育等制度的協調配套改革,即使城鎮化有序漸進,效果也可能大打折扣,甚至難以有效進行到底。因此,現在更應重視其他城鄉有別的二元制度的深化改革。首先是要加快城鄉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農民工享有與城鎮居民同等待遇的社會保障制度。第二,改革土地制度特別是農地流轉、徵用、補償制度,在失地農民、政府和開發商之間合理分配土地增值收益,合理滿足工業化和城鎮化的土地需求,切實保障農民的合法權益和糧食安全。第三,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切實改造城鎮棚戶區,有效解決農民工住房問題。第四,建立城鄉統一、平等競爭的勞動力市場,消除歧視農民工現象。第五,深化城鄉教育制度改革,加強農民工的職業培訓,提高農民工素質,在教育上對農民工子女和城鎮居民子女一視同仁。只有這樣,進城農民才能在城鎮安居樂業,城鎮化才能健康發展。(作者是武漢大學經濟發展研究中心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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