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馬克思》(28)——私有制、私有財產和公有制初辨
《研究馬克思》(28)——私有制、私有財產和公有制初辨
作者侯工
私有制和私有財產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
私有制是所有制中的一種形式,所有制主要形式有:
1、公有制,在政治上,權力由公民選舉產生。在經濟上,生產資料歸全民所有。
2、私有制,在政治上,權力由家族或集團世襲或任命產生。在經濟上,生產資料歸統治者個人、強勢集團所有。
3、個人所有制,在權力公有制的前提下,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歸公民個人所有;
4、混合所有制(多種所有制的混合體)。
私有財產是指個人擁有的合法財產,包括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
首先把私有制同私有財產區分開來的是馬克思。他在《共產黨宣言》里提出「消滅私有制」的同時,特別說明:
「並不是要廢除一般的所有制,而是要廢除資產階級的所有制」,「即建築在一部分人對另一部分人的剝削上面」的所有制。他還說:「共產主義並不剝奪任何人佔有社會產品的機會,它只剝奪利用這種佔有去奴役他人勞動的機會。」
讀者可以對照一下,一些號稱搞共產主義的國家有沒有違反馬克思這個原則——利用這種佔有去奴役他人勞動?如果有違反這個原則,那麼就是掛共產主義的招牌行壟斷資本主義剝削之實。
在《資本論》里,馬克思又明確地指出:
「私有制的性質,卻依這些私人是勞動者還是非勞動者而有所不同。」所以,他把「以自己勞動為基礎的私有制」,「即以各個獨立勞動者與其勞動條件相結合為基礎的私有制,」
區別於「資本主義私有制,即以剝削他人的但形式上是自由的勞動為基礎的私有制。」
馬克思所說的消滅私有制,是有嚴格定義的。馬克思是指消滅有剝削行為的私有制,但是要保護靠自己勞動為基礎的私有制和勞動所得的私有財產。馬克思還認為,保護私有財產是自由和人權的保障:
「自由這一人權的實際應用就是私有財產這一人權。
「私有財產這一人權是什麼呢?
「第16條(1793年憲法):『財產權是每個公民任意地享用和處理自己的財產、自己的收入即自己的勞動和勤奮所得的果實的權利。』
「這就是說,私有財產這一人權是任意地、同他人無關地、不受社會影響地享用和處理自己的財產的權利;這一權利是自私自利的權利。這種個人自由和對這種自由的應用構成了市民社會的基礎。這種自由使每個人不是把他人看作自己自由的實現,而是看作自己自由的限制。但是,這種自由首先宣布了人權是『任意地享用和處理自己的財產、自己的收入即自己的勞動和勤奮所得的果實。』」[馬克思1843《論猶太人問題》《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163-198頁]
對於「消滅私有制」,馬克思有一個重要的補充和修正,馬克思說:
「無論哪一個社會形態,在它所能容納的全部生產力發揮出來以前,是決不會滅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產關係,在它的物質存在條件在舊社會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決不會出現的。」[《政治經濟學批判》序言,1859年]
馬克思這一偉大理論,揭示了人類歷史發展的客觀規律:人類社會的發展,是嚴格地按照階段進行的,是決不能跳越的。根據馬克思的階段論,在資本主義全面地成熟地發展成高級階段以前,是不能消滅私有制的。反而必須支持、保護私有制。因此,馬克思所說的消滅私有制,是指在資本主義全面地發展到成熟的高級階段以後,才有可能發生,而且消滅的方式應該是通過自然的和平的改良來實現的,決不可能象列、斯、毛那樣在資本主義發展初期並且是用暴力的手段來強行消滅的。
有人說:「私有制產生剝削。」其實,所謂剝削,是指分配的不公平,因此,無論私有制還是公有制,都有可能產生剝削。在商品獲取利潤後,各種創造利潤的因素都應獲得大致公平的分配,只有這樣,商品的交換才能得以延續。換言之,創造商品的利潤的因素包括資本、僱員及工人的工作、銷售方的營銷、場地(廠房、商場)、科技、信息等各方都應得到相應的較合理的回報。如果某一方得不到合理的回報,就是受到剝削,例如:資本家得不到合理回報,就受到剝削,嚴重時他就會破產,價值鏈就會斷裂,利潤就無從產生,其他各方利益都會受到損害。如果工人受到剝削,他們就會跳槽、罷工,甚至起來革命,當然價值鏈也會斷裂。其他各方都是如此——這就是平等公平的意義。如果財產是公有制的,而權力是私有制的話,剝削行為就會瘋狂進行,官商勾結、與民爭利、欺行霸市、苛捐雜稅、貪污受賄等惡行就會成為常態。
在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在政治上,已經實現了權力公有制——執行公權力的國家政府由公民選舉產生。在經濟上,稅收是公有制的一種形式。國家通過稅收進行財產再分配,縮小貧富差距,實現社會公平。在北歐、西歐民主社會主義國家裡,實行適當的高福利政策,使效率和公平齊頭並進。私有制帶來高效率,但不能保證公平。公平也是生產力。國家利用稅收這種公有制的形式進行財富調節,通過高福利政策實現社會公平,保持社會長期的繁榮和穩定。所以說,在民主制國家,如果沒有富人,窮人會更加貧窮,老百姓並不害怕富人,害怕的是官僚們的巧取豪奪。民主社會主義實行多種混合所有制——有私有制,如私營企業,有私有財產,如股票、房產,有公有制,如稅收、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小部分國營企業以及國家對經濟的適當調整,還有個人所有制,如股份制。現在,北、西歐的民主社會主義國家對稅率和社會福利進行調整,有人就誤以為是民主社會主義的失敗,其實這正是民主社會主義的優點,是它的自我糾錯功能的體現。因為效率和公平的平衡是一種動態平衡,這種調整不是一勞永逸的,必須不斷地調整下去,在不斷調整中尋求動態最佳值,也就是生產力和人民生活的最佳狀態。
民主社會主義是目前最先進的社會制度。一般發展中國家正在向民主社會主義過渡。民主社會主義也為我國指明了前進的方向。
股份制是個人所有制的一種形式。當股份制出現以後,馬克思充分肯定了這種形式。馬克思指出:
「這是作為私人財產的資本在資本主義生產方式本身範圍內的揚棄」,「是在資本主義體系本身的基礎上對資本主義的私人產業的揚棄」;它「是資本再轉化為生產者的財產所必需的過渡點」,「是轉到一種新生產方式的過渡形式」。在股份公司里,資本「直接取得了社會資本[即那些直接聯合起來的個人的資本]的形式,而與私人資本相對立,並且它的企業也表現為社會企業,而與私人企業相對立」。
這就是說,股份公司已經不是本來意義上的資本主義私有制了,而已經是個人所有制了,也就是新型的公有制。馬克思肯定股份制是他對以前在《資本論》中的價值論、剩餘價值說和按勞分配原則的修正,股份制認可了資本是除了工人勞動外的另一個重要的生產要素,承認資本能夠產生價值並且理所當然地要參與利潤的分配。馬克思說的「轉到一種新生產方式」就是指個人所有制。
馬克思把「以自己勞動為基礎的私有制」稱為「個人所有制」,劃清了它同資本主義私有制的界限。這也就意味著,他主張應該「消滅」的,是「資本主義用以奴役他人勞動的私有制」,而不是「以自己勞動為基礎的私有制」,也不是建立在股份制基礎上的「個人所有制」,更不是私有財產。因為所有制指的是對生產資料(不包含對生活資料)的佔有形式,而私有財產既包括生產資料,也包括生活資料。
馬克思給我們預設了一個理想的社會:在這個社會裡,在個人所有制的基礎上,建立自由人的聯合體。
股份公司是自由人聯合體的一種雛型。在股份公司里,個人擁有一份屬於自己的財產,由這樣一些人把各自的財產集中起來,委託董事會進行經營管理,得到利潤後按股份紅。
自由人聯合體保護個人的財產,並且承認私人財產個體間的差異。這個差異是由各人能力的差異造成的。比如股份制里各人的股金是不同的。但是當股金可以在各個上市公司流通以後,每個人的決策能力就決定了自己的財產。
列、斯、毛的公有制是消滅一切私有財產,將人與生產資料、生活資料徹底分離,將社會所有財富全部集中到統治者手中,然後由統治者按計劃安排生產,再按等級分配生活資料。這是完全違反馬克思原理的,因此失敗是必然的。
馬克思和恩格斯充分肯定人的價值,指出消滅私有制的條件:
「……私有制只有在個人得到全面發展的條件下才能消滅,因為現存的交往形式和生產力是全面的,所以只有全面發展的個人才可能佔有它們,即才可能使他們變成自己的自由的生活活動。」
很明顯,馬克思指出私有制對人的全面發展的極其重要性和必要性,也就是說,沒有私有制,就沒有個人的自由,也就沒有個人的全面發展。但是,列斯毛的公有制卻違背了馬克思這一重要理論,在他們建立政權以後立即實行徹底消滅私有制,更有甚者,消滅一切私有財產,迫使每一個被他們統治的人徹底地無產化,在他們統治下的農民被剝奪了所有土地、農具、牲口、糧食甚至炊具,迫使農民參加集體農莊和人民公社,到公共食堂吃大鍋飯,然後被迫去從事艱苦的無償勞役:修路、築建水庫、鍊鋼鐵、深耕土地、糧食生產虛報產量放衛星,最後導致吃樹皮、啃草根,蘇聯餓死500多萬,中國也有幾千萬農民被活活餓死。中蘇兩國都出現了人吃人的慘劇。
列、斯、毛公有制的錯誤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他們剝奪資本家的財產是違反馬克思的社會發展階段論的。根據馬克思的階段論,在資本主義高級階段到來以前是必須保護私有制和資本家的財產的,並且要支持資本家發展資本主義,充分發揮資本主義先進的強大的生產力,這樣才能加快社會進步;另一方面,他們偷換概念,故意把私有財產混同於私有制。在他們的獨裁統治下,強行地剝奪了個人通過自己勞動所得的全部私有財產,把所有人都變為徹底的無產者。他們是人類歷史上最大的搶劫犯。實踐證明,由於他們的倒行逆施,強行剝奪了個人的私有財產,嚴重地破壞了生產力,造成了歷史大倒退。1991年,經過70年歷史大潮的淘汰,列寧建立的假社會主義終於土崩瓦解了,而毛澤東的秦始皇式的社會主義也讓位於鄧式的特色了。
有一個吳大人先生說:「決不搞私有化。」言下之意就是要搞毛式公有制。其實,他所指的公有制是更離譜的私有制,是極端私有制。吳大人連什麼是公有制都不知道,以為把生產資料變為公有了就是公有制了,這是多麼幼稚!所謂公有制應該是生產資料的公有+公權力的公有。公權力的公有是指執行公權力的政府必須由民主選舉產生,這樣的公權力才是生產資料公有的保證。在現階段,因為不能跳越資本主義階段,所以即使實現了公權力公有制,也還不能全面實行財產公有制。如果不能使公權力公有制,那麼生產資料的公有制只是名義上的公有,實際上是最無恥的私有,是極端的私有。這種公有制就是毛澤東依照蘇聯模式建立的列斯毛式公有制。這種公有制具有很大的欺騙性,表面上財富歸全體人民共有,實際上財富集中到極少數的有權的人手中,形成一個寄生的腐敗的兇狠的貪婪的權貴階層,而廣大勞動者只能被壓迫被剝奪。
個體組成了家庭,家庭組成了國家。家庭富即國家富,那是真富,真強。列斯毛式公有制剝奪私人財產,就是削弱了國家的基礎,國家就成為無源之水,最後國力必定沽竭。針對這種情況,馬克思深刻地指出:
「勞動者在經濟上受勞動資料即生活源泉的壟斷者的支配,是一切形式的奴役,即一切社會貧困、精神屈從和政治依附的基礎。」[《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5月版第136頁。]
公有制把從私人那兒刮來的財富,集中在一起,總是要人管理的,不可能由「公」來管理,最終還是由私人來管。管公有財產的人就有特權,他也有家庭,也有私心。人性有善的一面,也有惡的一面。在沒有監督的體制下,人性惡的一面就會起主導作用。掌權者的道德是靠不住的,制度是由他制定的,就免不了利用手中的權力貪污受賄,魚肉百姓。雖然有個別貪官被抓,但是他們結成團體,官官相護,破案率極低,所以大多數官員仍然前腐後繼,如果產生貪腐的制度公有制不除掉,就是治標不治本,就會越反貪腐,反而貪腐越猖狂。
為什麼吳大人先生要堅持列斯毛式公有制呢?說白了就是為了權貴階層的既得利益,為了便於繼續掠奪公有即國民的財產,實現手中掌握的公權力尋租獲利。據報導,已經有16000個貪官外逃,並且帶走了一萬億財富。這筆財富足夠全國人民的公費醫療和免費教育了,所以實行公有製得利的是官員,吃虧的是老百姓。
權貴們打著公有制的旗號,行的是極端私有制。他們通過公權力化公為私;國有企業壟斷資本和資源;他們機構臃腫,效率低下,人浮於事,浪費資源;他們每年公費旅遊、公費吃喝、公交車消費超萬億;他們內部員工工資遠高於其他行業,其領導人年薪超百萬;他們公交車加油可用公費消費日用品;他們公交車私用;當官的吃回扣,讓家屬經商,官商勾結,大發其財;他們甚至佔用大部分的醫療資金,享受特供商品,出行享受獨行俠(封路)特權,退休後享受高待遇。在招考公務員時出現擠破頭的火爆場面就是明證。
私有制保護私人財產,在法律保障下,還權於民,使民眾從事公平競爭。大多數事務由民眾機構自理,使國家精簡機構,大量縮減官員,減少公費開支,這樣就可減輕賦稅,就能藏富於民。人民安居樂業,國家才能興旺發達。
目前世界上普遍認可的是北西歐的民主社會主義制度。在那些發達國家,以私有製為主,國家對國民經濟進行有限的指導,以私有制來激發生產積極性,把蛋糕儘可能做得大些,然後對富人徵稅,越富的人交稅越多。收稅後進行財富再分配,力求做到公平。通過不斷的調節,達到一種理想狀態:生產者既能積極生產,又可獲得公平的報酬;資本家既能得到合理的利潤,又可避免貧富過於懸殊,這樣有利於社會穩定。由於國家實行高福利,國民生活自然富足,文化科學自然會提升。世界各國都這樣做,有了共同的價值觀,離世界大同就不會太遠了。
【附錄】王中秋關於侯工《私有制、私有財產和公有制初辨》一文的疑問
荒唐源自老馬自定義的概念「資產階級的所(私)有制」,為此,老馬還弄出了個「以各個獨立勞動者與其勞動條件相結合為基礎的私有制」的定義。所有制,說的是從社會宏觀層面上對生產資料佔有形式的理論抽象,象我國,目前就同時有國家(全民)所有、集體所有和私人所有三種佔有形式,重點是,它們是以三個不同主體區分了對生產資料的佔有形式。顯然,私人所有是以人為主體的佔有形式,並非指以「階級」為主體的佔有形式。老馬所謂「資產階級的所(私)有制」,只是其自定義的概念,而且,這個概念缺乏明晰的闡述。這點可從他的定義來分析,在他的定義中,主體是「獨立勞動者」,即排除了非勞動者的「私人」,但如何界定勞動者與非勞動者呢?定義里沒有,重點是,社會也沒有一個較為清晰的共識!再下來,老馬設定了一個叫「獨立勞動者與其勞動條件相結合」基礎,這更是一個讓人既摸不著頭腦,又可任意解釋的概念了,這就使老馬的定義,毫無學術價值了;最後,老馬繞過「佔有」這概念又直接確認這就是他的「私有制」了。作為後人,我們可以給老馬以最大的解釋空間,就當老馬是在說:「獨立勞動者與其勞動條件(公有制,在政治上,權力由公民選舉產生。在經濟上,生產資料歸全民所有。)相結合的私有制」,那這裡就應當是:生產資料歸全民所有的同時亦歸獨立勞動者個人佔有。問題是,從概念上講老馬的這個「私有制」與一般理解的「私有制」已經不是一回事了。若還要套用「佔有形式」來理解,老馬實際是在說,那是兩個主體同時佔有的形式。呵呵,荒唐!至於不山山先生演繹出來的「所有制」,更是完全超越了「對生產資料佔有」這個基本理解,把「政治上,權力」都納入了對「所有制」的解讀,呵呵,學術自由,不說也罷。侯工回復:
現就王中秋先生的問題答覆如下:
明明是馬克思要將「以自己勞動為基礎的私有制」,「即以各個獨立勞動者與其勞動條件相結合為基礎的私有制,」與「資本主義私有制,即以剝削他人的但形式上是自由的勞動為基礎的私有制。」區別開來,這裡並不存在任何疑義——「以各個獨立勞動者與其勞動條件相結合為基礎的私有制,」也就是「以自己勞動為基礎的私有制。」並且主張將這種私有制與「資本主義私有制,即以剝削他人的但形式上是自由的勞動為基礎的私有制。」區別開來。卻被王中秋先生曲解為「老馬還弄出了個『以各個獨立勞動者與其勞動條件相結合為基礎的私有制』的定義。」真是驢唇不對馬嘴。
至於「老馬自定義的概念」云云,這完全是學術研究中的一種必要的手段,有哪一個新概念不需要自定義的呢?
王先生說:「顯然,私人所有是以人為主體的佔有形式,並非指以『階級』為主體的佔有形式。」——階級是由人組成的,說階級佔有無非是說由這個階級里的人佔有,兩者並不矛盾。
王先生說:「主體是『獨立勞動者』,即排除了非勞動者的『私人』」——這是強加於人,既然馬克思說的是主體,就不排除非主體里有非勞動者,可見王中秋先生的邏輯水平是何等……這也難怪他認為「概念缺乏明晰的闡述」(其實是他缺乏明晰的理解力。)
王先生說:「如何界定勞動者與非勞動者呢?定義里沒有,」——馬克思的定義是關於所有制的,怎麼就扯到「如何界定勞動者與非勞動者」上呢?須知道,馬克思並不是象你這樣邏輯混亂。
王先生說:「老馬設定了一個叫『獨立勞動者與其勞動條件相結合』基礎,這更是一個讓人既摸不著頭腦,」——文中已經明確指出:「以各個獨立勞動者與其勞動條件相結合為基礎的私有制,」也就是「以自己勞動為基礎的私有制。」你摸不著頭腦,說明你水平問題,怎麼怪起老馬來了?呵呵……
王先生說:「這就使老馬的定義,毫無學術價值了;」——你連人家的定義還不理解,又何談「學術價值?」呵呵……
王先生說:「老馬繞過『佔有』這概念又直接確認這就是他的『私有制』了。」——須知「所有制」本身就已經包含「佔有」的意思,何須疊床架屋?
王先生說:「就當老馬是在說:『獨立勞動者與其勞動條件(公有制,在政治上,權力由公民選舉產生。在經濟上,生產資料歸全民所有。)相結合的私有制』,那這裡就應當是:生產資料歸全民所有的同時亦歸獨立勞動者個人佔有。問題是,從概念上講老馬的這個『私有制』與一般理解的『私有制』已經不是一回事了。若還要套用『佔有形式』來理解,老馬實際是在說,那是兩個主體同時佔有的形式。呵呵,荒唐!」——兩個主體同時佔有的形式荒唐嗎?你的兒子不是你與老婆同時佔有的嗎?也許不是,那就不是荒唐的問題了。呵呵……「至於侯工先生演繹出來的『所有制』,更是完全超越了『對生產資料佔有』這個基本理解,把『政治上,權力』都納入了對『所有制』的解讀,呵呵,學術自由,不說也罷。」——難道權力不是由人來掌握的嗎?難道掌握不就是佔有嗎?呵呵,荒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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