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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的別稱

婚姻的別稱

婚:中國古時把「婚」稱作「昏」,這是因為古人成婚是在黃昏時分。據《白虎通?嫁娶》:「婚姻者,何謂也?昏時行禮,故謂之婚也。」古人為何在黃換時成婚,據說來源於古代的掠奪婚。氏族社會末期,部落戰爭頻繁,婦女往往成為被掠奪的對象。另外,在由母系社會向父系社會的過渡中,女子往往不願打破「從妻居」的婚俗,於是男子便強行劫婚,而劫婚的最好時間是在黃昏時分:暮色蒼茫比較隱蔽,容易下手。進入父系社會,女子從夫居,但人們仍沿襲其舊俗於黃昏時分成婚——如今改朝換代既久,北方婚禮大多在上午12點以前,但南方照例可以晚上舉行婚宴的。

中國婚姻中林林總總、五光十色的特殊稱謂和其間獨特的民族習慣,不僅具有保存價值,而且頗值得認真探討。通過婚姻類別稱的綜述和考釋,我們不難從中窺見中國傳統婚姻婚俗的變遷並發掘其間的民俗價值。

從女子的擇婿到成婚,別稱頗有不少。

待年、待字:是古代女子未出嫁的稱謂。「待年」指女子待年長而嫁,是已經定婚者。《後漢書?皇后紀下?獻穆曹皇后》:「操進三女憲、節、華為夫人,……小者待年於國。」李賢註:「留住於國,以待年長。」意思是年齡小的先留住閨閣,等待年齡稍大些再成婚。以後就把女子已訂婚尚未出嫁者稱為「待年」。「待字」指女子尚未訂婚者。《禮記?曲禮上》:「女子許嫁笄而字。」(「笄音」jī,指女子束髮用的簪子)謂女子成年許嫁才命「字」,字即表字。「待字」,指待定婚之意。《禮記?內則》:「女子十有五而笄」,鄭玄註:「謂應年許嫁者,女子許嫁,笄而字之;未許嫁,二十則笄。」估計當時的髮型是婚否的標誌,不像現在,年過半百照留披肩發。

媒:姑娘一旦長大成人,父母就要開始為她「擇婿」,於是需要媒人來扯線。我國自西周以來,男女婚事基本上是通過媒人來締結的。「媒」是對媒人最古老的稱呼。《詩?衛風?氓》:「匪我愆期,子無良媒。」

媒妁:是由「媒」字引申出另一稱呼「媒妁」即媒人,如同今天的介紹人。「媒妁」意為謀合、斟酌。「媒」古代作謀解,「妁」既有謀義又有酌義,「媒妁」就是從中謀合、斟酌,促成姻緣。正所謂「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媒人有私媒、官媒兩種。官媒中又有職業媒人與臨時作媒兩種。官媒是由地方官府設置的,據歷史記載周代就設有「媒氏」官職,「以掌萬民之判」——當時最早的婚介所。唐代以前「媒妁之言」僅是禮制上的要求,唐代將其移入法律條文之中給以明確規定。據《唐律?戶婚》載:「為婚之法,必有行媒。」明、清兩代對於定婚不僅承認婚書有效,也承認私約有效,這樣有時就排除了媒人在婚姻中的作用。

蹇修:「蹇修」為傳說中伏羲氏之臣,古賢者。屈原《離騷》:「解佩瓖以結言兮,吾令蹇修以為理。」意為我解下佩帶的玉玦讓蹇修去拜見宓妃,陳說我的愛慕之情。王逸注曰:「蹇修之玉,以結言語,使古賢蹇修而為媒理也。」後人因此稱媒妁為「蹇修」。晉人郭璞《遊仙詩》之二曰:「靈妃顧我笑,粲然啟玉齒,蹇修時不存,要之將誰使?」

媒人:介紹男女之間結成婚姻關係的人。如《孔雀東南飛》:「阿母白媒人,貧賤有此女,始適還家門。」

介紹人:介紹男女之間結成婚姻關係的人俗稱為「媒人」,現在多改稱為「介紹人」。

紅娘、月老:提到紅娘,人們會即刻想到《西廂記》里那個活潑可愛、頗有心計的小丫鬟,賴於她的周旋,鶯鶯和張生才終成眷屬。「月老」又稱「月下老人」,是神話傳說中掌管婚姻之神。此典出自唐李復言《續玄怪錄?定婚店》。大意是有個叫韋固的書生夜經宋城,遇一老人衣囊而坐,向月檢書,韋固問所檢何書?答曰:天下之婚牘。又問囊中赤繩何用,答曰:以系夫妻之足,雖仇家異域,此繩一系終不可避。後人就常用「月老」代稱媒人。如明代張四維《雙烈記?就婚》:「豈不聞月下老人之事乎?千里姻緣著線牽。」《紅樓夢》五十七回薛姨媽對林黛玉說:「若是月下老人不用紅線拴的,再不能到一處。」

媒氏、媒官:古代有專門掌管婚姻的官,稱為「媒氏」或「媒官」。據《周禮?地官?媒氏》:「媒氏掌萬民之判,凡男女自成名以上,皆書年、月、日、名焉。」可見遠在周代,官府就設置了這種官媒。曹植《美女篇》:「媒氏何所營,玉帛不時安。」意思是媒人在做什麼呢?為什麼不及時用玉帛來聘娶美女呢?「媒官」一稱也有掌故。據《禮?月令》:「以太牢祠於高禖」。其注曰:「高辛氏之出,玄鳥遺卵,娀簡吞之而生契,後王以為媒官,嘉祥而立其祠焉。」太牢指盛牲畜的大食器,古代天子祭祀時用牛、羊等也謂之太牢。祠,同祀。高禖的高同郊。「娀」(今音「松」sōng)古音mēí,指媒神。「以太牢祠於高禖」,意為天子到郊外祭祀媒神,請求賜子。高辛氏,帝嚳(kù音「庫」),傳說中上古帝王。簡,又名簡狄,帝嚳之妃。契,帝嚳之子,商始祖。玄鳥指燕。從這段傳說中可以看出我們商丘人的商始祖是母親吞燕卵而生。於是,「玄鳥」便成了「媒官」。古人認為玄鳥是吉祥之神。據史書記載,每至仲春之月玄鳥至,這時天子就到郊外去進行隆重的祭祀,祈禱上蒼賜子賜福,以後官府中就設置此官,以掌天下婚娶之事。《三國志?吳薛綜傳》:「為設媒官,始知聘娶。」

冰月、冰斧、冰台、冰人、冰媒:也是古時以「冰」字作首派生出的媒人的有趣稱謂。據《晉書?索傳》:「孝廉令孤策夢立冰上,與冰下人語。曰:『冰上為陽,冰下為陰,陰陽事也。士如歸妻,迨冰未泮,婚姻事也。君當為人作媒,冰泮而婚成。』」「士如歸妻,迨冰未泮」,語出《詩?邶風?匏有苦葉》,意為男子入贅到女家,要趁著冰未解凍。古代男女結婚一般在冰解之前。士,男子通稱。歸妻,娶妻。男子入贅到女家曰「歸妻」。泮,音pàn,冰融解。「冰人」又稱「冰上人」。據清和邦額《夜譚隨錄?香雲》:「有女香雲,老身之甥也,淑姿麗質,郎已目睹,無更贅詞,古姊(人名)浼老身作冰上人,欲贅郎為半子。」浼(měí音每),意為求。「冰月」一說,據明單本《焦帕紀?尋春》:「胡公有女,名曰弱妹,天姿俊雅,性質聰明,貌堪閉月羞花,巧擅描鸞刺鳳。小生欲締秦晉之盟,奈無冰月之便,故此逡巡,未逐所願。」「冰月」又稱「冰人月老」。明謝讜《四喜記?憶雙親》:「這一曲《鷓鴣兒》就是我孩兒的冰人月老。」「冰台」,也指媒人,由上述稱謂衍生出來。古代常用「台」字表示對人的尊稱。小說《歧路燈》第二十八回:「春宇道:『信兒是要傳的,叫他先作準備,這裡再央冰台定期。』」

伐柯人:古代還稱媒人為「伐柯人」,稱做媒為「作伐」、「作冰」、「執柯」。如《詩?風?伐柯》:「伐柯如何?匪斧不克。取妻如何?匪媒不得。」毛傳:「柯,斧柄也。」《禮記?中庸》:「執柯以伐柯。」以後就稱替人作媒為「執柯」、「作伐」或「伐柯」。吳自牧《夢粱錄?嫁娶》說:「其伐柯人兩家通報,擇日過貼。」明凌濛初《初刻拍案驚奇》卷二十:「奴願為作伐,成其配偶。」「作冰」也是做媒之意,如《聊齋志異?辛十四娘》:「我為汝作冰,有何舛謬?」

大媒、媒主、媒介、媒保、媒伯、媒娉、行媒」:都是平時人們對媒人的尊稱。娉也作聘,男方請媒人向女方求婚謂之娉。行媒既可指說合婚姻,也可指媒人,如《禮記?曲禮上》:「男女非有行媒。不知姓名。」孔穎達註解說:「先須媒氏傳婚姻之意,後乃知姓名。」可見行媒也指媒氏、媒人。

媒婆、媒人婆、媒姥、媒婦、媒縕、媒嫗、大妗姐:古時對媒人的專稱。媒婆、大妗姐專指女性媒人。

撮合山:媒人還被稱為「撮合山」。如《京本通俗小說?西山—窟鬼》:「原來那婆子是個撮合山,專靠做媒為生。」

落花媒人:媒人有時還被稱為「落花媒人」,指男女婚姻關係已經確定或將要確定時自願充當或被請來充當媒人,如關漢卿雜劇《望江亭》第三折:「李稍,我央及你替我做個落花媒人。」

拉皮條的:「拉皮條的」是對媒人的貶稱。「拉皮條」本指撮合不正當的男女關係,當有人對媒人不滿意時便蔑稱之為「拉皮條的」。

從媒人的雅稱、尊稱、通稱、俗稱以及貶稱中,不難窺見媒人在古代婚姻中的作用以及人們對婚姻的態度。

保山:《金瓶梅詞話》第九一回:「一個是這裡冰人,一個是那頭保山,兩張口,四十八個牙,這一去,管教説得月里 嫦娥 尋配偶, 巫山 神女嫁 襄王 。」

被媒妁紹介是「被動語態」,擇婿就是「主動語態」了。《紅樓夢》詩曰:「擇膏梁,誰承望流落在煙花巷」,亦道出擇婿的要緊。古時擇婿有幾個趣稱。

雀屏中選:擇婿得中稱「雀屏中選」。此間又有一段佳話。據《舊唐書?高祖竇皇后傳》:「竇毅謂長公主曰:『此女(指竇後,李世民之母)才貌求婚者輒與兩箭射之,潛約中目者許之。前後數十輩未能中,高祖後至,兩發各中一目,毅大悅,遂歸於我帝。」後人因稱擇婿得中為「雀屏中選」。

坦腹、東床、東坦:「坦腹」一稱更為後人所稱道。據《世說新語?雅量》載:東晉時郗鑒門生求婿王導,王導讓他遍觀自己的子弟,門生回郗話曰:「王氏諸子弟,咸自矜持,唯一在東床坦腹卧,食胡餅,獨若不聞。」哪知郗鑒卻說:「此正佳!」打聽一下,此人正是王羲之,遂妻以女。從這個擇婿者的眼光,還可以看出王羲之不流世俗的性格。後稱人婿為「坦腹東床」、「令坦」、「東坦」或「東床」。

相攸:「相攸」是擇婿的趣稱。據《詩?大雅?韓奕》:「為韓姞相攸,莫如韓樂。」(「姞」ji音「吉」;「攸」you音優,朱熹註:「相攸,擇可嫁之所也。」)姞,姓,周宜王大臣蹶父之女,因嫁於韓侯故稱韓姞。這句詩寫蹶父為女兒擇可嫁之所,結果選中了韓國。後因以稱擇婿。

文定:擇婿之後就是「訂婚」。訂婚在古代稱為「文定」。《詩?大雅?大明》:「文定厥祥,親迎於渭。」文,指占卜的文辭。厥祥,很吉祥。這句詩寫周文王迎娶殷帝之女的故事。意為卜辭斷定兩國聯姻很吉祥,於是周文王親到渭水之濱迎娶新娘。

受茶:「受茶」指女子納聘禮訂親。中國古時以茶作為定婚禮物,故稱「受茶」。相傳在整個送聘過程中還有「三茶六禮」。男方向女方饋贈茶葉為下茶禮,女方接受聘禮稱為「受茶」或「茶定」。古代訂婚之所以以茶為聘禮,一是因為中國是一個具有悠久飲茶歷史的國家,二是因為茶樹是一種根深葉茂得經得起雨雪風霜的四季常青植物。據明代許次紓《茶疏考本》:「茶不移本,植必子生,古人結婚必以茶為禮,取其不移置之意也。」這段話的意思是說茶樹從不移植,種下了它,它就結實累累。古人訂婚必以茶作為聘禮,是取它不移置之意,同時希望婚姻像茶樹那樣根深葉茂,四季常青,婚後子孫滿堂,家族興旺。

納采:訂婚又稱「納采」。據《禮儀?士昏禮》:「昏禮,下達納采,用雁。」賈雲彥疏:「納采,言納者以其始相採擇,恐女家不許,故言納。

委禽:「委禽」之意是「送雁。」據《左傳?昭公元年》:「鄭徐吾犯之妹美,公孫楚聘之矣,公孫黑又使強委禽焉。」即公孫黑有強行去送聘禮。所以,訂婚又稱「委禽」。

玉鏡台、溫家鏡:訂婚又稱「玉鏡台」。「玉鏡台」原指玉制的鏡台,之所以把它作為訂婚的代稱,也有一段歷史故事。據《世說新語?假譎》記載:東晉大臣溫嶠死了妻子。他的堂姑劉氏家遇戰亂,流離失散,只留下一個女兒,長的很美且聰慧。堂姑囑託溫嶠為其找個女婿。溫嶠心中有娶她的意思,就回答說:「好女婿不容易找,如果跟我差不多的,怎麼樣?」堂姑說:「戰亂中僥倖活下來的人,只求勉強過得去的人家,就滿可以安慰我的晚年了,哪裡敢要求跟你一樣的人!」過後沒幾天,溫嶠回復堂姑說:「已經找到合適的人家了,出身門第還可以,女婿本人名聲官職都不比我差。」於是送去玉鏡台一面,行了交禮後,新娘用手撩開紗幛,拍手大笑道:「我就猜到是你這老奴才,果然跟我猜測的一樣。」此後,「玉鏡台」就成了定婚的代稱。郁達夫《無題》詩之二曰:「玉鏡台邊笑老奴,何年歸去長西湖?」北方為此舉為「每人跳進花轎里」。據此,「玉鏡台」又稱「溫家鏡」。《天雨花》第十七回:「今朝願上『溫家鏡』,願俯賜良緣感大恩。」訂婚完畢,娘家就要開始為姑娘張羅「嫁妝」。貧家女一般只是準備些衣物用具之類,而富家女的陪嫁,除了衣物用具還有金銀珠寶、田產僕人等。嫁妝在古代稱為「陪奩」、「妝奩」、「資奩」等。奩原指女子梳妝用的鏡匣。如《三國演義》:「(呂布)連也具辦妝奩,妝拾寶馬香車,令宋憲魏續一同韓胤送女前去」。嫁妝又稱「陪門」、「陪嫁」、「裝送」、「裝遣」等。據《後漢書?列女傳?袁隗妻》:「汝南袁隗妻者,扶風馬融之女也,融家世豐豪,裝遣甚盛。」另外,嫁妝又稱「結束」。「結束」現通常作「完畢」講,但它的本意指「捆紮」,由此引申為整治行裝。如宋代王朝明清《摭青雜說》:「項曰:『彼一家人遭難,獨留得餘生,今我既不留為子婦,寧陪些少結束,嫁一本分人。』」

姑娘出嫁要嫁妝乃亘古不變的習俗,但在中國歷史上也不乏輕物質重精神的有識之士。如明末清初著名思想家、文學家王夫之在女兒出嫁時僅給她一箱書和自己的部分手稿,然後語重心長地對女兒說:「好兒不要分莊田,好女不要盛裝奩。你不要小看這些東西,它會教你做一個有骨氣的人。」女兒莊重地從父親手裡接過這份裝奩,愉快地告別了娘家。

嫁妝備好,下面就是擇定良辰吉日準備「成婚」。女子出嫁在古代稱為「于歸」、「有家」、「適人」、「過門」、「出室」、「出閣」、「出適」、「出聘」等。《詩?周南?桃夭》:「之子于歸,宜其室家。」是故女子出嫁曰「有家」。《孟子?騰文公下》:「丈夫生而願為之有室,女子生而願為之有家。」朱熹註:「男以女為室,女以男為家。」「適人」見於《禮儀?喪服》:「子嫁反在父之室」(反,同返)。鄭玄註:「凡女行於丈夫以上曰嫁,行於士庶人曰適人。」可見古代女子出嫁時的稱謂是視其夫家和父家的地位而定的。《孔子家語?本命》:「女十五許嫁,有適人之道。」晉潘安仁《寡婦賦?序》:「少喪父母,適人而所天又殞。」(所天指丈夫)「適人」也稱「出適」。范仲淹《與中舍書》:「得書,知尊侯萬福,兼知九姐出適,深喜深喜。」「出閣」,本指公主出嫁,後來凡女子出嫁都稱為「出閣」。

男子娶妻則稱為「成家」、「有室」、「受室」。《札記?曲禮》曰:「三十曰壯,有室。」鄭玄註:「有室,有妻也。妻稱室。」梁啟超在《禁早婚議》中說:「今早婚者,其本身方且仰食於父母,一旦受室,不及數年,兒女成行,於此而不養之乎?」古代也有男子因家貧而到女家成婚的,稱之為「出贅」或「入贅」,俗稱「倒插門」,這一俗稱一直保留至今。

另外,成婚還有「成禮」、「花燭」、「結縭」、「結髮」之稱。「花燭」原指畫有龍鳳等彩飾的大紅色蠟燭,多用於婚禮中,因而借指成婚。何遜《看伏郎新婚》:「何故花燭夜,輕扇掩紅妝。」「結縭」又作「結褵(音離)」、「結帨(音稅)」,「縭」和「帨」皆指佩巾。「結帨」實際上指嫁女的一種儀式。據《儀禮?士昏禮》:「母施衿結帨曰:『勉之敬之,夙夜無違宮事!』」在此宮事指家務。這句話是說母親幫女兒穿好嫁衣,系好佩巾,然後告戒女兒至夫家要孝敬公婆,儘力於家務。《後漢書?馬援傳》:「施衿結縭,申父母之誡。」「結髮」指結婚之夜,男左女右共髻束髮,亦可指結婚,也指妻子。俗稱元配妻子為「結髮」。蘇軾詩:「結髮為夫婦,恩愛兩不疑。」

女子從說親到出嫁,至「結髮」,從形式上就算完成了婚姻,至於婚後是否幸福那又當別論。只就婚前這些程序,就足夠足不出戶的純潔少女們對未來從滿了浪漫幻想。

婚姻」在古代的美稱很多:一曰「秦晉之好」,二曰「絲蘿」,三曰「朱陳」,四曰「婚媾」,五曰「百年之好」。春秋時秦晉兩國世結婚姻,後因稱兩家聯婚為「秦晉之好」,這一美稱延續至今。以「絲蘿」喻婚姻見於《古詩十九首》:「與君為新婚,兔絲附女蘿。」兔絲和女蘿都是蔓生植物,糾結在一起不易分開,故以此喻婚姻。

「朱陳」原為古村名,在今江蘇豐縣東南。白居易《朱陳村》:「徐州古豐縣,有村曰朱陳。……一村唯兩姓,世世為婚姻。」蘇軾《陳季常所蓄朱陳村婚娶圖》:「何年顧陸丹青手,畫作朱陳嫁娶圖。」由此「朱陳」成為締結婚姻的別稱。《紅樓夢》九十九回「仰蒙雅愛,許結朱陳」即取此意——因為交通、地域的緣故。近親結婚舊時在所難免,費孝通在《鄉土中國》里亦有詳述。「婚媾」指婚姻見於《國語?晉語》「今將婚媾以從秦。」「百年好合」即永久的和睦,亦指婚姻而言。宋代羅燁《醉翁讀錄?張氏夜奔呂星哥》:「今寧隨君遠奔,以結百年之好。」中國古代婚姻以成婚宣告完成。女子一旦出嫁便恪守封建禮教,規範自己為足不出戶、相夫教子的賢妻良母。因此,在封建婚姻中,女子承受的不幸遠遠超過男子。馬克思和恩格斯多次地引用過偉大的空想社會主義者傅立葉的話:「某一歷史時代的發展總是可以由婦女走向自由的程度來確定,因為在女人和男人、女性和男性的關係中,最鮮明不過地表現出人性對獸性的勝利。婦女解放的程度是衡量普遍解放的天然標準。」(《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卷第249頁)馬克思說:「拿婦女當作共同淫樂的犧牲品和婢女來對待,這表現了人在對待自身方面的無限的退化」(同上第42卷第117頁)。在《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這部名著里,恩格斯一邊精闢地論證了「個體婚制是一個偉大的歷史的進步」(《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4卷,第61頁),但同時強調:「它決不是個人性愛的結果,它同個人性愛絕對沒有任何共同之處」,它「不以自然條件為基礎,而以經濟條件為基礎。」(同上,第60頁)「個體婚制在歷史上決不是作為男女之間的和好而出現的,更不是作為這種和好的最高形式而出現的。恰好相反。它是作為女性被男性奴役,作為整個史前時代所未有的兩性衝突的宣告而出現的」(同上,第61頁)——拙文《何覓生前身後名——女子別稱趣談》亦有詳述。人類對婚姻的態度反映著人類對自身價值的認識所達到的程度,也折射出社會和時代的政治、經濟狀況。婚姻的別稱同樣折射出一定時代的經濟狀況與社會習俗。有些別稱漸漸為歲月所淘汰,有些別稱經歷了時間的洗禮依舊具有自己的生命活力。那些至今仍然流傳和使用的,無疑有人們喜愛或沿用的道理。今天,重新梳理這些稱謂,作為一種歷史文化的探討,其意義絕不僅僅在文字學和稱謂學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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