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曾是美國最年輕的時尚博主,靠自己活成了「大佬」

今天,小編要講的這丫頭光環太多,身兼數職且道行頗深:

時尚博主、雜誌編輯、出版人、評論家、記者、演員、歌手……每個身份都落過實錘;

她曾是「美國最年輕的時尚博主」,上過福布斯,被《Time》列入「全世界最有影響力的25個青少年」之一;

今年才滿20歲,卻彷彿過完了普通人好幾個人生。

你以為這又是個靠家裡燒錢、躺著崛起的富二代?NO,人家的江山全憑自己打。今天小編就替她總結總結:

如何成為一名(年紀輕輕就聲名鵲起的)時尚博主(「大佬」)?

人生不按套路

時尚博主是個極其考驗審美觀和金幣值的活兒。

一方面要經常穿出不同凡響的穿搭,讓人有種「衣服還能這麼穿?」的趕腳;另一方面,要靠買買買來避免搭配的重複(成名前期並不會有品牌送溫暖)。

感受一下宇宙博主Chiara Ferragni的鞋櫃(一多半都是品牌送的)。

包櫃

全是熊熊燃燒的RMB啊~但Tavi和Chiara一樣出身近乎草根,剛出來打天下時,鞋和包包全靠自己掙。

Tavi Gevinson1996年4月21日出生在芝加哥郊區,老爸是高中英語老師,老媽是紡織女工。

12歲以前,她在普通家庭里讀著普通的中學,身邊人對時尚一無所知;12歲那年,她開寫博客「Style Rookie」,瞎穿二手衣服,也對時尚界評頭論足。

同學嘲笑她穿著用窗帘做的衣服上學,說她穿這麼奇怪,肯定是個bitch……

Tavi完全不care,她說,「我是那種很喜歡自己的人」。

和其他時尚又犀利的時尚博主不同,她的文風活潑又古怪,會在博文里跟手提包對話;愛看《局外人》和希區柯克,也愛引用一些如《哈洛與茂德》這種調子怪怪的電影。

8個月後,她的博客火了,每天有5萬多閱讀量。

著名品牌Rodarte的設計師Mulleavy姐妹給她發來鼓勵的郵件,把她奉為靈感繆斯;John Galliano(當時的Dior首席設計師)自費請她和她爸(因為她太小,需要監護人同行)去看他的高定秀;就連老佛爺Lagerfeld、Anna Wintour也是她博客的粉絲。

那個曾被同齡人孤立的「bitch」,竟成了業內大佬圈的「紅人」。

可Tavi卻這麼形容自己:整天坐在家裡,穿著蹩腳衣服、戴著漂亮帽子的13歲小呆瓜。而這個「小呆瓜」早已是秀場頭排的座上客,邊上就是Anna Wintour。

頭髮還很毛躁,戴著小花口罩,這個小女孩竟是時尚icon。

身高還不到人家腿長……

如今,美國的少年都知道她,因為她穿的H&M、Forever 21、Topshop、American Apparel這些快消品牌,誰都買得起。有人說,Tavi的穿搭在經濟低迷時有助於孩子們穿衣。

日常穿搭不日常

要當一名合格的時尚博主,腦洞得大開。Tavi剛開始穿得有點用力過猛,看起來不夠清爽,一言難盡……

愛走奶奶風,她管這叫granny-chic。

書獃子眼鏡,冰藍色頭髮一度是她的標配。

杯子也是搭配道具之一。

頭上頂著全鉚釘的高跟鞋也毫無違和感,畢竟吃瓜群眾也只會說一句:時尚界我不懂。

時髦得很有攻擊性,很sharp。

各種離奇的配飾,各色斑斕的長襪,巨型蝴蝶結簡直太「oh my ladygaga」了。

這枚蝴蝶結是Stephen Jones做的。

原宿澀谷風混合復古森林系,這身看起來好熱。

後來,放養的Tavi估計被點化了,時髦得水到渠成(也長大很多)。

金色短髮薄貼頭皮,顯得五官英氣俊朗。

痴迷大繩結圍巾。

痴迷假領子。

熱愛毛球耳飾。就問你買了多少同款不同色?

當然,拿手的混搭風還是沒丟。

感受一下著裝的變遷。

雜誌畫報拍過無數次,依然走的是奶奶風,少女味卻不會輸。

照片背景挺接地氣,風味卻絕倫,有著別人拍不出的純粹(說濾鏡選得好的朋友,出來走兩步好嗎)。

「床照」都很有趣,意境翻譯一下大概是:牆上貼著老照片,桌上堆著瓶瓶罐罐,軟軟的床里躺著一個你。

看著如今的Tavi,小編不禁懷疑:她怎麼可能才20歲?

有時又覺得,她永遠都不會超過20歲。

Instagram上分享的一些小物,看著都好甜。

有人問她,是否會因為時尚工作的關係而缺失了很多童年的樂趣?

她說,「在一定程度上,正因我對時尚的痴迷而讓我保有一顆童心。」

如果你以為,這就是作為時尚博主的全部了,那可能是對Tavi的誤會有點深。

不僅僅是時尚博主

和天朝網紅賣衣服一樣,國外網紅也發展周邊。比如宇宙博主Chiara Ferragni就創立了同名品牌,LOGO是一對wink的長睫眼。

年紀輕輕的Tavi,15歲時就意識到:光當博主,吃啥啊?

於是她高一就創立了自己的線上雜誌《Rookie》,有穿搭、有情感、有女權,少女感興趣的內容她都有。網站超受歡迎,每日最高閱讀量達350萬次,門臉設計得很可愛,輕復古的感覺。

做網站哪有那麼容易?第一年,她親自上陣啥都干,必要時連插畫都自己畫,基本沒怎麼睡覺。

從第二年開始,她每年出一本紙質的年刊「Year book」,銷量也很好。

內頁長得像手賬。

因為這本雜誌,她15歲時就登上福布斯「30位30歲以下傳媒大亨」(30under30)榜;當人們(小編我)以為她能消停點兒時,她又出版了4本書,給動畫片《屍體(Cadaver)》做過配音 ,出演電影《Enough Sad》里的一個角色 。

更過分的是,她還進軍百老匯,演了逼格滿滿的舞台劇《這是我們的青春(This Is Our Youth)》,據說演的還不錯。

紐約時報T magazine評價她是清單製造者(list-maker),因為她的人生就是一串長長的清單。

寫到這裡,對於她18歲能進《Time》「全世界最有影響力的25個青少年」名單,小編已毫無意外,心如死水。

差點忘了說,Tavi還考上了常春藤的紐約大學Gallatin學院,有多難考,請先自尋度娘,再自掛東南枝。

如今,她穿著品牌定製的小裙子走紅毯。

Tag出來的都是一線大牌贊助。

2016 Met Gala上,她跟Elle Fanning、Dakota Fanning聊得很開。

Emma Watson是她的粉絲兼閨蜜。

今年9月,她還登上了《Teen VOGUE》封面,並且是美版VOGUE的前創意總監Grace Coddington特意來為她做專訪。

Grace對她相見恨晚,像老媽摟女兒:「在遇到你之前,我都不知道時尚博主是什麼樣的。」

時尚博主有多難做?Tavi 大概體會最深,因為她已做到極致。她曾說,青春其實是陰暗的,它「毫不性感,而是任何人在18歲之前都會經歷的一種遺憾」。

時尚博主也好,乖乖上大學也罷,不荒蕪一回哪叫青春?只是別忘擇雜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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