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歲女白領為升職流產 丈夫告其侵犯生育權
結婚5年,衡陽31歲的女白領李芬芬(化名)懷孕時正趕上了升遷的機會,她選擇了悄悄流產。
而李芬芬這個決定,對身為家中獨子的34歲丈夫劉剛(化名)來說,無疑是個「重磅炸彈」。作為一個「准父親」,他將妻子告上法庭,要求和妻子離婚,並賠償精神損失。10月14日,衡陽市雁峰區法庭依法判決兩人離婚,但對劉剛的賠償訴求未予採納。
妻子為升職偷偷流產
「孩子是兩人的,你憑什麼背著我就將我們的孩子打掉!」10月14日,法庭上,面對被告席上的妻子,劉剛顯得怒不可遏。
劉剛說和妻子李芬芬結婚5年,婚後感情一直不錯,唯一的遺憾就是沒有孩子。
讓劉剛一家人興奮不已的是,妻子李芬芬在幾個月前竟然懷上了,中年得子的劉剛可高興壞了。夫妻感情原本不錯,懷孕後劉剛更是對妻子有求必應。甚至已迫不及待地跑去商場給未出生的孩子挑選衣服。
然而,就在一家人為即將到來的孩子歡呼之時,妻子李芬芬給大夥丟了一個炸彈,說她正在競選行政主管一職,想把孩子拿掉,以後再生。
正在高興勁頭上的劉剛萬萬沒有想到妻子會說出這樣的話,他當場拒絕了妻子的要求:「老婆,你工作壓力那麼大,要不你先辭職,我們先生完孩子再說,你不工作我也養你和孩子。」對於丈夫這樣的建議,妻子李芬芬沒有接受,這一次兩人不歡而散。
而劉剛以為妻子可能這是說說就算了,沒想到兩天後妻子突然跟他說,孩子沒了。原來,妻子背著劉剛去醫院做了人流,這下可徹底把劉剛激怒了!憤怒的劉剛將妻子李芬芬告上了法庭。
丈夫索要精神損失費
法庭上,面對丈夫劉剛的詰難,李芬芬為自己直叫屈。
「我今年正在準備競爭單位行政主管一職,這麼好的職位對我來說,是可遇不可求。孩子以後可以再生,但機會錯過一次就再沒了。」法庭上,李芬芬一再強調職位對自己的重要性,但丈夫不理解她。「發現自己已懷有身孕,我向他提出過暫時不要這個小孩,但他堅決反對,我沒辦法才悄悄的將孩子打掉。」
李芬芬的話音剛落,就引來了丈夫劉剛的反駁。「我三十多歲了,得知自己要當爸爸的心情是怎麼樣的你知道嗎,我父母年紀也大了,他們的心情你難道不能體會,你懷孕後我們家人怎麼待你的,連寶寶的衣服都買好了。」
劉剛認為妻子的行為嚴重傷害了夫妻感情,侵犯了他的生育權,在協商未果的情況下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並要求對方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30000元。
最後,法院在多次調解無效的情況下遂依法判決雙方離婚。但對劉剛的「妻子李芬芬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權為由要求損害賠償」的訴求,法院不予支持。該案宣判後,雙方當事人均服判未上訴。
法官:不要輕易作出決定
此案為何會做出如此宣判,記者隨後採訪了主審此案的李法官。
李法官說:「此案中,被告一直強調行政主管位子對其事業發展相當重要,強調現代女性要有獨立的人格權,要有事業,不能為了生育而回歸家庭。其實,婚姻法司法解釋(三)實際確認了『終止妊娠』是妻子的權利,這也就是為什麼法院沒有同意其丈夫賠償要求的原因,生不生小孩是由女方說了算。但同時也為男方提供了一個救濟條款,即男方有生育願望,女方不同意而產生重大分歧時,可請求法院判決離婚。
李法官說,法律保護女性公民,但也希望女性公民在行使自己權利的同時,照顧到丈夫和其他家人的感受,不要輕易的作出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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