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亞研究】潘玥 常小竹:「一帶一路」背景下東亞共同體構建中東盟的作用與前景
作者分系中山大學國際關係學院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領域為印尼政治與社情;廣西師範大學外國語學院印度尼西亞語教師,主要進行印尼族群與華人研究
【關鍵詞】 「一帶一路」 東亞共同體 中國—東盟關係
內容提要
東亞是全球當下經濟增長速度最快、發展潛力最大的地區之一。東亞共同體的構想可謂由來已久,但建構的過程中阻力不斷。直至1997年金融危機才正式推進東亞共同體的進程。它的模式與歐盟等不同,小國聯盟主導大國。其中,東盟成為東亞共同體的推動者,發揮著積極且至關重要的作用。然而,由於自身機制、實力、能力、「東盟模式」和組織內部相互認同低等問題,東盟僅能發揮有限的作用,無法真正推動東亞共同體的一體化進程。短期內,建構東亞共同體難見成效。因此,另闢蹊徑,謀求與新型的合作關係結合,如「一帶一路」倡議,對東亞國家是更好的選擇。
當下,東亞是全球經濟增長速度最快、發展潛力最大的地區之一,區域與次區域合作正式提上議程。至2016年,東亞共同體機制的啟動已逾十年,雖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總體進展緩慢。相關研究熱度也明顯下降,研究成果減少。以中國知網為例,筆者以「東亞共同體」為主題進行搜索,從2010年起,「東亞共同體」的研究成果呈逐年遞減的態勢,從峰值2010年的317篇,銳減至2016年的82篇(見圖1)。
這一情況使人們反思,構建東亞共同體機制是否還應堅持東盟為主要推動者,如果是,那麼如何進一步推動東亞共同體機制的建設?東亞區域合作的路徑應如何選擇?本文通過回顧東亞共同體的發展歷程,主要嘗試回答兩個問題:第一,東盟在東亞共同體構建中發揮著怎樣的作用;第二,東盟如何在東亞共同體和東亞區域合作機制構建中更好地發揮作用。
1東盟是東亞共同體構建中的倡導者
東盟,全稱為「東南亞國家聯盟」,成立於1967年,前身是1961年建立的東南亞聯盟。在東亞地區,東盟是最早啟動一體化的次區域組織。東亞共同體的演進主要可分為三個階段。
(一)初步構想,困難重重(1990~1996年)
東亞共同體的構想起源於東盟的一項倡議。1990年,馬來西亞總理馬哈蒂爾呼籲建立「東亞經濟集團」,由東盟及中日韓三國組成。該提議得到中國的高度重視和明確支持。1990年,中國領導人到訪馬來西亞,馬哈蒂爾提出該倡議並得到中國領導人的贊成。1993年,馬哈蒂爾訪華,中國領導人再次強調支持該倡議,並表示中國希望加入。1994年,中國領導人訪問馬來西亞,再度肯定了這一倡議。但美國極力反對,日本也因此迴避。「東亞經濟集團」最終失敗。因「集團」二字具有排他性和封閉性,1992年,東盟將東亞共同體的名稱改為「東亞經濟核心論壇」。
雖然「東亞經濟核心論壇」最終也未能取得成功,但東盟並沒有放棄東亞一體化的設想。1994年,東盟藉助歐盟的力量,排除了美國的干擾,倡議並成功召開「亞歐會議」。參加「亞歐會議」的亞洲國家正是「東亞經濟核心論壇」的成員國,即東盟各國及中國、日本、韓國。至此,東盟另闢蹊徑,最終實現了「東亞經濟集團」的設想。這一階段是東亞共同體的草創或前期準備階段,東盟國家在此過程中起著重要作用,特別是馬來西亞總理馬哈蒂爾,在他的倡導下,東盟國家克服了美、日等大國的阻撓,通過其他方式,巧妙地實現了東亞共同體的設想。
(二)快速推進,起起伏伏(1997~2007年)
1997年的金融危機推進了東亞一體化進程。印尼、馬來西亞和新加坡等東盟國家為了儘快擺脫金融危機的負面影響及復甦本國經濟,希望藉助東亞的區域經濟合作。因此,各國簽署了多種自由貿易協定。可見,在東亞共同體建設之初,東盟始終作為倡導者,推動和促進東亞共同體的建立。在1999年11月召開的第三次「10+3」領導人會議中,各方簽署了《東亞合作聯合聲明》。韓國領導人金大中提出建立「東亞合作展望小組」,以推進東亞的合作與發展。
2001年,東亞合作展望小組倡議建立「東亞自貿區」和「東亞共同體」。2002年,該項倡議在「10+3」領導人第六次會議上通過。2004年,「東亞共同體」建設作為東亞合作的長期目標,在第八次「10+3」領導人會議上正式確定。2005年,在第九次「10+3」領導人會議和首屆「東亞峰會」上,「東亞共同體」建設再次被確認為東亞合作的長期目標,明確「將繼續以東盟與中日韓進程為主渠道」。2005年4月,東盟10國召開外長會議,一致同意東盟應在東亞峰會中發揮主導和核心作用。
2006年,日本提出「東亞經濟夥伴協定構想」,成員包括中日韓三國、東盟10國、澳大利亞、紐西蘭和印度。這一階段,1997年金融風暴成為東亞共同體發展的重要轉折點,1997~2005年東亞共同體的推進進入快速發展期,頻繁召開領導人會議,簽署了多份聯合聲明,取得了階段性成果。「10+3」機制逐漸形成,構建東亞共同體逐漸從理想到取得實質性進展。但此階段的東亞合作更多地集中在經濟領域。2006~2007年,東亞共同體的發展陷入低潮,發展步伐放緩,構建也停留在概念水平。學界和政策制定者開始反思,出現了許多消極的聲音,質疑構建東亞共同體的必要性與可能性,然而,東亞共同體進程並未就此中斷。
(三)再次起飛,妥協包容(2008年至今)
2008年,全球範圍內再次爆發由美國次貸危機引發並波及全世界的金融危機。其與1997年金融危機的間隔僅為10年,這使得各國深刻地意識到,危機不只是技術、金融或經濟問題,也是事關國家與地區安全的政治問題。這一認識一定程度上推動了東亞共同體的聚合與發展。2009年,日本首相鳩山由紀夫提出建設「東亞共同體」的倡議,得到中韓兩國的明確支持。同年10月,在第二次中日韓領導人會議上,三國均承諾「在開放、透明、包容原則基礎上建設東亞共同體的長遠目標」。
2012年,東盟領導人會議採納了「東亞合作展望小組」的建議,提出於2020年前建立「東亞經濟共同體」。由此,各方確認以建設「東亞經濟共同體」為東亞合作的長遠目標,充分說明「東亞共同體」構想已經得到了東亞主要國家的普遍認同,並為多數國家和地區所接受。現今,東亞經濟對世界經濟增長有很大的影響力,東亞合作前景廣闊,潛力巨大。在東亞合作的各項機制中,「10+3」合作已打下良好的基礎,如設立了78萬噸大米緊急儲備,建成了2400億美元的外匯儲備庫,有17個部長級會議機制,在24個領域開展務實合作,建立了65個對話與合作機制;與此同時,《2013~2017年工作計劃》也已制訂完成,確定了約130個合作項目。
自2015年至今,中韓已正式簽訂自貿協定,中國—東盟自貿區升級談判結束並簽署議定書中日韓自貿區經過12輪談判各項工作穩步推進;各方在維護地區金融穩定、推進互聯互通、開展產能合作、減貧、推動人文交流與合作等方面共同努力。至2017年,「10+3」合作已啟動20周年,東盟十國與中日韓三國進一步推動互聯互通,並在其他合作機制中也加強了協調。2017年5月舉行的「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高峰論壇上,「10+3」各成員國均派代表出席,並簽署了一批合作項目,為東亞共同體注入了新的活力。各方確認,攜手努力推動並實現在2020年建成「東亞經濟共同體」的目標。「10+3」已成為東亞合作當之無愧的主要渠道。中國、日本以及域外的美國在東亞地區都有各自的利益訴求,一定程度上對東亞共同體的領導權發起了爭奪;而東盟也利用其自身的機制優勢和較中立的立場,逐漸成為東亞共同體建設的主要推動者,起著特殊的協調與平衡作用。
2東盟在東亞共同體構建中發揮的作用
(一)東盟在東亞共同體建設中的積極角色
在東亞共同體機制演進中,東盟扮演著推動者的角色,實現了規範崛起,發揮著主導作用,主要表現在應對經濟波動和現存的危機、應對恐怖襲擊發展遠程導彈和大規模殺傷性武器以及應對氣候變化和環境退化上。一直以來,東盟始終是東亞區域合作的倡導者和推動者。同時,東盟是東亞經濟貿易的重要樞紐,發揮著重要的橋樑紐帶作用,建立了中國—東盟、日本—東盟和韓國—東盟三個自由貿易區。「10+3」峰會一定程度上已成為中日韓三國領導人溝通的重要契機和橋樑。
在東亞共同體機制建設方面,東盟也做出了巨大貢獻,首先提出要制定區域合作規範。在東亞共同體機制構建中,東盟作為主要推動者,並不局限在地緣政治上的空間概念,「它更是行為的主體或核心,在包括中日韓在內的、作為東亞共同體雛形的『10+3』框架中,它具有主導作用」。「與歐洲一體化模式不同,東亞合作中的一個重要特徵是:小國集團主導,大國積极參与。」也就是學界經常說的「小馬拉大車」。
現實主義者認為,日本和中國雖然是東亞共同體中的大國,但是基於自身的國家利益,都不太可能同意對方成為東亞共同體實際的推動者。2006年,日本倡議建立以「10+6」為基礎的「東亞全面經濟夥伴關係」,旨在與中國爭奪地區主導權,因為早前中國曾提出在「10+3」的基礎上推動「東亞自由貿易區」建設。而中國雖然經濟高速發展,但畢竟起步較晚,主要關註解決國內問題、加強與區域內其他國家的關係、強調「和平崛起」、積極加入地區一體化進程中,希望創造一個更好的地區秩序。
中國的崛起已經讓日本備感緊張,日本更不願看到中國在東亞地區坐大,因此,日本絕不會同意中國成為東亞共同體的推動者。日本願意為之,卻不是一個合適的推動者。雖然日本經濟基礎紮實,也有強烈願望,但考慮到其二戰侵略歷史,以及與周邊國家尚存領土衝突、近年來與周邊國家關係緊張,以及對美國的追隨,日本作為東亞共同體的推動者恐難以為周邊國家所接受。從「均勢」的角度考慮,東亞複雜的地緣政治和利益糾葛決定了東亞共同體無法由大國主導,只能由利益紛爭較少、沒有明顯傾向的東盟主導。然而,雖然「現實主義在東南亞的對外關係上具有部分的解釋力」,但東亞共同體的自主性和獨立性問題卻無法得到解決。
從現實主義的角度,由東盟主導的東亞共同體是沒有未來的,東亞共同體的前景普遍不被現實主義者看好。從現實主義角度對東亞共同體構建進行可行性分析,所得到的結論一般都是消極的。同時,現實主義者從經濟實力的角度分析,認為由東盟作為東亞共同體構建的主要推動者是一種「主導力量的錯位」。而建構主義則提供了另外一種視角,為東盟成為東亞共同體的推動者問題提供了一條具有解釋力的路徑。根據建構主義者的觀點,國際政治中的利益是可被建構的。亞歷山大·溫特認為,社會的互動性實踐形成了共同觀念或文化,國際政治中的文化可建構國家利益,國際組織也是一個行為體。國家間的互動會形成三種文化,分別是敵對、競爭和友誼。
不同的文化在國家間建構不同的身份,而不同的身份又建構起不同的國家利益,不同的利益進而又會建構不同的行為。基於建構主義的視角,「中、日互不信任、相互競爭,但是在對東盟的看法上卻取得了共識,這就決定只有東盟才能扮演東亞合作的主導角色」。東盟作為一個鬆散的中小國家的合作組織,容易被各大國接受。學界普遍認為,以歐盟和北美自由貿易區為例,一個成功的區域組織至少應該有兩大因素:急於達成一體化的強大市場壓力以及無爭議的領導權。東亞地區擁有全球最具潛力的市場,但東亞共同體若要持續發展,必須先處理好領導權問題。
實際上,相較其他東亞國家,東盟作為東亞共同體的推動者,具有以下優勢:第一,相較東亞共同體機制的構建,東盟歷史悠久,而相對於東北亞地區,東盟內部國家間的相互認同感稍高,凝聚力較強,經濟相互依存度較高;第二,東盟現有的非制度化、非正式的靈活機制,對東亞共同體機制的建構有著重要的參考作用,東盟模式可以為東亞共同體的構建起示範作用;第三,一直以來東盟都在積極推動和深化東亞的區域合作。同時,相比中日兩國,東盟的歷史包袱較少,因此,東盟採取大國平衡戰略,在大國的夾縫中推動東亞共同體的構建。
(二)東盟在東亞共同體構建中作用有限
但必須承認的是,在東亞共同體構建中,東盟的作用非常有限。東盟在區域合作中的中心地位並不是天然形成的,而是受其自身發展和參與東亞地區合作程度的影響。因此,其地位必然會面臨一些挑戰,未來發展也具有一定的不確定性。東盟本身更像一個開放的經濟和安全聯盟。「東盟模式」因其獨特性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東亞共同體區域一體化的發展。即使在合作較為集中的經濟領域,「東盟模式」也因為其目標模糊以及成員間缺乏足夠的凝聚力,而被認為是「無效的合作」。加入東盟的大多數國家大多經歷了民族獨立運動,從殖民者手中奪取了國家獨立、民族解放的機會,因而這些國家在聯盟中顯得更為「敏感而謹慎」。因此,東盟中最重要的原則即為不干涉內政、保持主權獨立與平等。雖然「東盟模式」一定程度上維持了東亞共同體內部各成員國的安全感和舒適度,但「過於謹慎」及觀望的態度,使得外界時常無法得知東盟國家對某一事件的明確立場。
隨著一體化程度的深化和合作矛盾的增多,東盟主導東亞一體化過程中「小馬拉大車」的局限性日益顯現,比如,「東盟模式」呈現的是一種弱領導權,本身就不是一種具有強執行力的制度。這種模式使得聯盟中事務處理的效率低下,藍圖很多,但實質性進展有限,在許多重大問題上由於各國訴求不一致而一再拖延甚至擱置問題。同時,對成員國約束力也非常有限。「東盟模式」更多時候是一種雙邊或三邊的協議,而非一種「超國家」的實踐體制。這種「東盟模式」的弱點同樣出現在東亞共同體的構建中,這也是東亞共同體發展緩慢的一大原因。近年來,東盟在東亞共同體中的領導力不斷弱化。東盟僅能為區域內國家提供非常有限的公共產品,因此制約了其主導地位。「不管是在合作議題和議程的設置方面,還是在提供地區公共產品方面,東盟都顯得力不從心。」
自馬哈蒂爾以後,「東盟內缺乏一個強有力的領頭國」。馬來西亞在東盟內經濟較為發達,前總理馬哈蒂爾曾試圖讓馬來西亞成為東盟的領頭國。但在其卸任後,東盟內部一直無法產生一個領頭國來統領事務,協調紛爭。印尼是東盟內人口最多的國家,也是東盟最大經濟體,希望印尼承擔起「領導東盟」責任的呼聲越來越多。然而,兩次經濟危機嚴重打擊了印尼的國內經濟,蘇哈托威權政治的倒台使得印尼國內亂象頻生。當下,印尼政治局勢的不穩定以及ISIS問題的日益嚴重,也削弱與制約了印尼成為東盟領頭國的可能。缺乏領頭國造成東盟內部的凝聚力大打折扣。
同時,東亞共同體內部缺乏足夠的相互認同,缺失共有文化,共同價值觀基礎薄弱,尤其是東北亞與東南亞間存在較大的割裂,不僅是政治體制方面,兩個區域的經濟發展水平也差異較大。在建構主義的視角下,通過共同的觀念或文化可建構共同的利益。然而實際上,東亞中無論是東南亞,還是東北亞,區域內部的差異都非常大,共同的觀念或文化的基礎較為薄弱。此外,東亞共同體內部存在阻礙區域化程度深化的阻力,即半島問題、南海問題和台海問題。如果這三大問題不能得到妥善解決,東亞地區真正的一體化恐難以實現。同時,各國的合作大多停留在功能性強的領域,如貿易、金融、能源和環境等領域,而甚少關注爭議性強的政治和軍事領域。即使談到安全與政治,重心也多放在了非傳統安全領域,如反恐和反盜版方面的合作。「越是高政治領域的合作就越是敏感,合作的難度就會越大。」因此,如何將東亞共同體的合作領域拓展至政治、軍事、經濟、文化等更全面的領域,也是東亞共同體建設中的一大難題。
除了東亞共同體內部的問題,美國、澳大利亞、印度等域外國家也不時插手東亞共同體相關問題,使得東亞共同體建設的推進尤為艱難。2005年起,美國對東亞共同體的態度發生大轉變,從「戰略忽視」轉為「積極介入」,積極推動美國主導的亞太區域合作。2009年,美國加入「跨太平洋夥伴關係協定」(TPP)談判,東南亞國家中,馬來西亞、越南等積极參与,日本也於2011年決定參加。顯然,以「10+3」為主渠道的東亞合作受到衝擊。東盟開始推動建立「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2012年底中日韓自貿區談判也已啟動。地區自貿談判日益活躍。在此背景下,各談判機制競爭性增加,一些國家和地區開始猶豫不決,在一定程度上對原有的區域合作進程推進造成影響。情況在2016年出現明顯變化,美國候任總統特朗普在闡釋百日新政時表示,美國將退出TPP。雖然日本和新加坡隨後表示願意繼續在東亞地區推動TPP,但越南隨即表示退出TPP,TPP前景不明。另外,將美國排除在外的RP近年來實質性成果較少。而中日韓自貿區又因覆蓋範圍太小,無法成為理想的區域合作機制。綜上,具有封閉性和排他性的現行區域合作框架都有一定的結構性問題,即使宣稱開放或不具有排他性的機制,也存在准入門檻過高的現象,因此,在短期內很難取得突破性進展,東亞區域合作亟待更具開放性和包容性的新型合作機制。
3東亞共同體構建的前景與建議
「東亞地區只有通過合作才能走向穩定與繁榮」。東亞共同體有潛力並且有必要繼續推動,但由於內部矛盾和缺乏內發推力,發展陷入停滯,處境尷尬。因此,如何促使東盟在東亞共同體構建中發揮更加積極的作用將成為東亞共同體進一步發展的關鍵。
第一,東盟應推動東盟共同體的建立並加速內部改革。從東南亞的綜合實力來看,短期內這一地區成為世界體系「中心區域」的可能性極小,然而,以東盟為核心的東南亞卻是當今世界格局中一股「溫和又不馴服」的力量。東盟是地區平衡的關鍵,東盟共同體在東亞共同體的構建中具有很好的借鑒作用,東盟共同體進程的質量與速度直接影響其在東亞共同體構建中的主導地位。因此,東盟應加速深化自身一體化進程。同時,東盟應對現有合作機制進行反思、調整和改革,以適應地區合作新形勢的發展,將區域內的合作拓展至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和非傳統安全等方方面面。最重要的是如何在照顧各方安全感和舒適度的前提下,提高「東盟模式」的效率和執行力,使東盟成為東亞共同體中更具凝聚力和影響力的推動者。其中,印尼應該承擔起東盟領頭國的責任。雖然20世紀90年代末由於經濟危機與國內政局不穩,印尼更多地著眼於國內事務,似乎不再是「東盟的領袖」,但東盟域內大國印尼的主導地位已日漸顯現,有學者認為長遠考慮印尼必將重回東盟領導國地位。近幾年來印尼經濟發展勢頭良好。佐科·維多多(Joko Wioo)自2014年上台以來提出了許多設想,如「全球海洋支點」和在南海問題上謀求中立者和協調者地位,可見印尼正逐漸在國際舞台上謀求地區大國地位。印尼若成為東盟領頭國,將在增強東盟內部凝聚力上起到積極作用,並更好地推動東亞一體化的構建。
第二,應強調行動與理念的有機結合。東盟應以政治與安全合作為紐帶,加強與深化區域內大國之間的經濟合作,增進東盟與中日韓三國的互信與認同,促進雙邊甚至多邊自由貿易區的建立,從而達到政治互信,深化經濟、安全合作的目標。有學者認為,東亞共同體應包含「經濟共同體、社會共同體、政治共同體、文化共同體和安全共同體」,但是,需要分階段分步實現這一目標,「東亞共同體首先應該是一個政治共同體和安全共同體」。建立東亞共同體,有利於解決區域內現有的爭端,推動與促進東亞共同體各成員之間的溝通與協調,利用國際法或其他國際合作機制,以期在朝核與南海等問題上達成一致;同時,為消除不必要的芥蒂與擔憂,區域內的各國也應承認和尊重東盟在構建東亞共同體中的主導地位,增強互信和認同,加強溝通與合作。在全球範圍內不安全因素日益增多的今天,恐怖主義嚴重威脅世界各國人民的安全,東亞共同體各成員應加強在反恐方面的信息溝通交流,深化安全合作,促進共同發展。只有消除各國間的不信任因素,保障人民生存環境的安全,各國才能順利開展各方面合作,真正實現共同體的目標。
第三,排他性、等級制的東亞共同體構建必定難以為繼,因此,除了「一軸兩翼」「10+3」「10+6」等模式,應嘗試與新型的開放性合作模式結合,如「一帶一路」倡議,積極探索東亞區域合作的更優路徑。東亞共同體是開放的地區主義,應心懷更開放的態度,朝鮮、俄羅斯、蒙古加入東亞共同體只是時間問題,域外國家也不應被完全排除在東亞共同體之外。當然,域內成員與域外成員在東亞共同體中的地位和作用理應有所區別。同時,中國和日本作為東亞地區的大國,在東亞共同體的構建中應發揮舉足輕重的作用。因此,中國和日本應在堅持東盟的領導地位的前提下,在東亞共同體的構建中承擔其責任、發揮更大作用。中國在地理、資源和經濟上具有特殊的優勢,應主動承擔起連接東北亞和東南亞兩大區域的重任。2013年,中國領導人提出「一帶一路」倡議,該倡議作為一種新型合作機制,兼具開放性與包容性,不試圖替代現有的國際和區域合作機制,或是地區合作的又一選擇。東盟各國均是「一帶一路」沿線重要國家,自然資源豐富,勞動人口眾多,發展潛力巨大。除新加坡、汶萊和馬來西亞,東盟其他國家工業基礎薄弱,均需加強基礎設施建設、需要大量投資。中國—東盟對話機制已建立26年,雙方在金融投資領域合作成果豐富,產能合作發展迅速,人文交流日益頻繁,東盟各國如何把握已有的合作基礎,利用自身區位優勢,加強互聯互通,推進金融等領域合作,提高本國經濟發展水平,改善人民生活條件,或成為各國政府的第一要務。另外,中國還倡導「中國—東盟命運共同體」理念,如打造升級版中國—東盟自貿區,建設東亞海洋合作平台,建設「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建立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等,通過實際行動表達願與東盟合作、共享碩果的誠意。
東亞共同體機制的發展已走到歷史拐點,需整理思路、探索提升東盟作為東亞共同體推動者地位的方法與路徑。綜上所述,東盟自身存在不少問題,但缺乏東盟主導的東亞共同體也不甚完美。而東盟要更好地促進東亞共同體的發展與合作,仍任重而道遠。(注釋略)
本文為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國關國政外交學人平台觀點
文章來源:《亞非研究》2018年02月期;國關國政外交學人微信公眾平台首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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