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廣文:「歐洲門戶」漢堡自由港之變
孟廣文:「歐洲門戶」漢堡自由港之變
孟廣文
2014-07-18 19:35 來自澎湃研究所 中世紀以來,為了防禦海盜襲擊,保護海上貿易,沿波羅的海港口城市組成了「漢莎同盟」。由於自治的政治和經濟地位以及有利的港口區位條件,漢堡經濟實力雄厚,是「漢莎同盟」中最重要的成員之一。可以說,港口,特別是自由港是漢堡城市發展的根本動力。從自由城到自由港「考慮到漢堡的紳士『沒有自由港和出口工業,漢堡將無法保持在世界貿易中的地位』的呼聲,我不願做有損於漢堡,這一德國最重要的貿易城市的事,因此,我同意批准他們認為非常必要的自由港。」這是第二帝國首相奧特·馮·俾斯麥將自由港這一特權授予「漢堡的紳士」時說的一番話。Gustav Burghardt筆下19世紀末的漢堡港。1881年5月25日,第二帝國與漢堡市簽署了關於「漢堡加入德國關稅同盟」的協議。在該協議中,漢堡市申明願將其港口一塊特定區域以外的全部領地劃入德國海關管轄範圍。根據該協議,「這塊港口的特殊區域將闢為永久性自由港,並歸漢堡市所有。在該自由港範圍內,過往船隻及貨物不受海關控制,僅僅接受海關監督」。該協議於1888年10月15日生效。這一天,意味著漢堡自由港的誕生。最初,漢堡對轉運貨物只減收關稅,後來,除個別商品外,從1727年開始實行全免關稅。這意味著自由港的基本特徵已經形成。但直到1874年,當所有關稅都免除時,漢堡才真正名副其實地成為一個自由港城市。自由港:漢堡的心臟現在的漢堡港是由老自由港區和建於1910年的瓦爾特霍夫自由港組成,佔地16平方公里,其中老區12.9平方公里,新區3.1平方公里。易北河將兩者分隔,但考爾布蘭德高架橋將兩者連接在一起。自由港由包括各種貨艙組成的「倉庫城」、集裝箱、貨物裝卸設施以及自由港工業和服務業組成。自由港的土地實際上歸漢堡市所有,只是以長期租賃的方式租給各個適於自由港經營特點的私營企業使用。那麼,漢堡自由港究竟是一個怎麼樣的自由港呢?1.自由港的目標與功能在自由港內,船隻可以不受海關任何限制而自由移動。駛向外海或來自外海的船隻可隨時進出自由港,進入自由港的貨物可以無限量、無限期地裝卸、運輸、交易、存儲,加工、展示、過駁、轉運、買賣與處理、銷毀,並免徵進口關稅及免除海關手續。貨物在自由港存儲期間,可通過凈化、測試、修復、分解、組裝、分類、再包裝等方式得到保值或增殖。此外,海關法允許臨時進口加工意味著非運進入德國的貨物可在自由港內進行商業性加工。漢堡自由港老區為各種公司提供這種簡單加工的場所。貨物只有在離開自由港進入德國關境時才辦理各種海關手續。2.為進口商提供存儲設施外國貨物在自由港存放期間免徵關稅。國家各種貿易政策與措施對存儲於自由港內的貨物均不適用。漢堡自由港內有眾多碼頭、高效的裝卸設備以及倉庫、冷庫、倉儲罐、地下倉庫等,總面積超過400萬平方米。大倉庫主要存放來自世界各地的大量高稅貨物,這些貨物如若存放在自由港外,得付高額關稅。這些貨物包括咖啡、茶葉、可可、煙草、種子等傳統貨物,也包括地毯、石英水晶、電子設備、精密儀器和光學製品等商品。3.自由中轉貨物漢堡自由港實行無限自由中轉運輸。在這裡裝卸和暫時存儲貨物無任何海關限制,貨物可以從一個遠洋貨輪轉運到另一艘遠洋貨輪,或內河貨船,或陸運載體而不受限制。4.供貨與交貨自由港提供的海關便利為交貨和銷貨提供了有利的條件。貨物在自由港無限期存放且自由出入的優勢對國際貿易尤為重要。誰能夠看準買方需求,迅速組織貨源,快速交貨,誰就能把握先機,佔領市場。一旦買主要求供貨,存放在自由港內的貨物可迅速交貨,而無須從貨源地長途運輸。漢堡自由港在國際貿易市場中最佳供貨者的地位使其競爭力和影響力大大提高。5.加工業在漢堡自由港從事加工業比德國和歐盟其他自由港及自由貿易區更為有利,因為這裡的公司可以對商品進行商業性的加工,而無須證明其是否存在商業目的。對於經海運進口原料和半成品的企業來說,自由港是最佳區位。它靠近港口,可節省運費和關稅,並享受貿易便利。漢堡自由港的主要加工業包括造船業、煉油業、海運包裝、集裝箱修復以及與之相關的輔助性產業。如果在自由港內加工的產品內銷,則按規定交納進口稅。自由港還有針對國際貿易、港口運營及加工業的服務業,如裝卸公司、銀行、保險、貨運代理、中介。6.自由港的稅收一般來說,自由港在納稅方面沒有特殊性。和德國其他地區一樣,也得交個人所得稅,但在貨物稅方面有些區別,如沒有營業稅。此外,在自由港內禁止免稅零售商品。7.有限監管自由港內仍然有有限的監管,以防止走私和保障公眾安全。這些監管主要體現在對某些特殊人員、貨物、財產、建築物等方面。例如,某些可能對公眾安全,對人、畜及植物造成危害的貨物就在被監管之列。 8.海關申報與監管自由港與關境內分界由德國海關負責,嚴格履行海關申報程序。自由港內人員、貨物流動通常不受限制。當人員離開自由港時,只要不攜帶物品,也基本不受限制。漢堡自由港與關境接壤的28公里水陸邊界共設有39個關卡,其中陸地上設有16個,水上設有12個,鐵路設有11個。有幾個關卡由專門人員和設備對某些特殊貨物實施申報與檢查。漢堡海關前世今生目前漢堡港大約3000名海關工作人員中,有三分之一在自由港邊境上工作。他們負責自由港內貨物、車船和人員的出入往來。1909年自由港擴展到萬德拉島,1910年又把西部瓦爾特霍夫併入自由港。為適應自由港面積的拓展,海關辦事處也相應地得到增加。1896年、1911年建立了第六、第七和第八個海關辦事處。1905年建立漢堡大學海關學院。為了控制走私,特別是白蘭地走私,海關總署需要具有靈活的反應能力,因此,海關總署決定集中海關監管,具體措施就是建立海關檢查總局以代替關境上的四個海關機構。這被認為是今天海關檢查部門的前身。在成立31年後,1919年9月30日漢堡海關總署不復存在了,因魏瑪共和國憲法規定設立海關行政部門,在中央政府財政管轄範圍內取消關稅,所以,1919年10月1日成立了一個類似於漢堡海關總署的新機構,下易北地區獲得了在漢堡地區的財政權。但中央政府對漢堡自由港的地位承認亦未有變化。帝國財政當局還完善了港口,特別是自由港的設施。1926年易北自由港橋在港口南部建成開通,港口兩端的船運成為可能。在以後的年代裡,自由港海關的發展與港口經濟的發展並駕齊驅,但大蕭條和兩次世界大戰的破壞使自由港貨物量減少、業務停頓,致使很多具有現代化設備的關口關閉。
1930年的漢堡港。1949年9月9日聯邦德國成立,隨後的「經濟奇蹟」使自由港恢復生機,新的海關機構被大量設立。1950年通過收入管理法,實行聯邦內統一海關管理,建立新的稅制系統。漢堡自由港海關在百年發展歷程中積累了豐富的管理經驗。海關工作的目標是阻止危險品如武器及奢侈品的走私,保障公眾安全和國家經濟利益。然而,上世紀歐共體自由區法對漢堡自由港產生了深刻影響。1957年歐共體成立後,德國海關法逐步向歐共體海關法靠攏,改舊換新。在上世紀60年代和70年代聯邦海關法成為自由區法律的基礎,從而導致部分條款被禁止。例如,1961年漢堡海關法通過的條款「使用和消費免稅品和歐共體內所生產的物品」以及「貨物可以無限期無限量的存放」等條款,但根據歐共體自由區法,該條款改為「限制」。儘管如此,這些變化對漢堡自由港的發展並無大礙,因為一些特權仍然被保留了下來。例如,漢堡自由港的製造權仍然被保留了下來。1988年自由區法被通過,規定自由區在歐共體外,且被特別指定。德國將限制廠商在自由港的製造權。在不公平競爭的情況下,歐共體有權廢除這一特權。根據歐共體對未來規則的建議,若貨物發生原型變化,關稅將適用於自由區法。惟一例外的是家庭消費品或特殊用途的貨物。另外,在沒有有力證據情況下貨物缺失將涉及關稅。終章漢堡港向來有「歐洲門戶」和「世界市場」的美譽。有通往世界的班輪航線310條,其中集裝箱班輪航線超過100條,每月平均有570艘班輪駛往世界800多港口。漢堡港的定期航班之多居世界各港之首,因此,6000多萬噸吞吐量貨物中,四分之一至五分之一屬外貿中轉。另外,為港口運營和國際貿易服務的金融、保險、船代、貨代以及信息服務業發達。漢堡是德國保險業中心和第二大金融中心。漢堡和世界各地保持密切聯繫。90多個國家在漢堡設有總領事館、領事館和商務辦事處,幾乎和紐約不相上下,這大大促進了海運和國際貿易的發展,目前有3000多家外貿公司。此外,漢堡自由港是促進漢堡經濟發展的引擎。自由港內有近千家企業,從業人員超過4萬,其中港口員工近萬人。每年通過裝卸、存儲、加工和相關服務創造了大量就業機會。作為德國最大的自由港和貨物集散中心,漢堡自由港證明了一個基本事實:沒有任何一種海關體系能像自由港一樣為貿易提供充分的自由和便利。然而,漢堡港未來的發展仍然面臨著港口經濟結構的轉變和歐盟各國自由區和海關立法的一體化兩方面的挑戰。儘管對外貿易貨物裝卸與存儲仍是漢堡自由港的主要產業,但其他顧客急需的現代服務業也應得到相應發展,例如,包裝服務業、信息業、通信業以及綜合物流運輸和物聯網等未來將得到快速發展。然而,漢堡的加工業發展面臨著嚴峻挑戰,區域內加工業萎縮,業務減少。由於德國加入歐盟,1994年起漢堡自由港成為歐共體和歐盟的「關內」,改稱為「自由加工貿易區」。按照歐盟規定,此區域屬於歐盟關境內享受特殊政策的區域,但不再視為第三國,並規定「自由加工貿易區」可以設在包括港口及其他任何區域。漢堡「自由加工貿易區」為海關監管區域,外國貨物進區後45天內不徵收關稅,45天後根據貨物不同去向分別處理。如進入保稅倉庫、加工區,或進入關稅區而享有不同的關稅政策。儘管漢堡自由港一直根據歐共體和歐盟的要求完善其法規,但今後繼續努力保持歐洲貿易與物流中心的地位,保持經久不衰的吸引力、運營效益和競爭力仍是一個挑戰。
根據歐盟法律,1994年起,漢堡自由港成為自由貿易區。當前,自由貿易區的主要優勢是具有非歐盟進口貨物和進口儲存貨物不向海關申報和出示貨物的自由。應稅貨物滯留自由貿易區期間免除關稅和其他管制。然而,過去幾年間,海關、港口和運營發生了一些變化:(1)美國紐約「9·11」事件後,為反恐需要,對各種貨物(包括轉口貨物)入區均要求申報。(2)歐盟內部統一關稅,關稅大幅下降,由1988年30%降為2006年的3%,使關稅減免作用降低。(3)由於歐盟統一市場擴張到25個成員國,漢堡港的總貨量中,非歐盟的貨物下降了三分之一。因為未來還會有更多成員國加入歐盟,這種趨勢還會繼續發展。(4)自貿區內的雜貨90%以上實現了集裝箱化,因而,非歐盟貨物在自貿區內碼頭和倉庫儲存需求大幅下降,這就造成「倉庫城」的存在處於可有可無的尷尬處境,以至於2003年取消了其自貿區的地位,轉而成為保稅倉庫。今年1月1日,漢堡自由港關門了。鏡鑒之一是,在歐洲自身貿易自由化程度已經非常高的前提下,依靠關稅優惠吸引貿易的時代已經過去,物流和服務效率成為港口競爭力之關鍵。(作者系天津師範大學城市與環境科學學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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