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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卑與超越》06丨家是心上開著的花

12:55 《自卑與超越》第6天 來自十點讀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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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共讀小夥伴們,昨天我們跟隨作者去認知人的夢境,知道了人的夢境與人格是一致的。從今天起,我們將學習人的交際與成長相關的內容。今天的內容是關於人的初級群體——家庭。在家庭中,成員的家庭地位沒有高低之分,如果一個成員的地位非常突出,這個家庭是很難幸福的。想要一探究竟嗎?讓我們開始閱讀吧,今天的目標是第六章。

01

母親的影響

孩子與母親的合作是人生合作能力的開端,這種合作關係對孩子性格的形成有著重要的影響。每天的情境都在變化,所以母親必須能夠在任何情境下表現出對於孩子的理解。

母親對孩子是否感興趣,從她的行為中很容易看出。抱小孩、餵食、給孩子洗澡的方式,都能體現她合作的態度。而這種態度將嚴重影響孩子對於合作的態度。

如果我們希望培養合格的母親,就應該從小教她為母之道,給予母親身份的重視,使其樂在其中。遺憾的是,重男親女的觀念根深蒂固,導致女孩往往無感於母親這一角色。被輕視的女孩成為母親後將會排斥母親的身份,從而導致惡性循環。

我們發現,不同女性對家務的態度也有所不同。有的甘之如飴,有的卻將其作為身份卑微的象徵。後者將家庭工作視為負累,是難以對孩子產生興趣、和諧合作的。這樣,孩子便缺少了好的人生開始。

母愛的力量勝過任何力量,它源自於合作精神。母親常把孩子看作自己的一部分,有了孩子,她的生活才是完整的。孩子就像她的一件偉大作品,母愛的驅動力是個人對於優越感追求的一種表現,是神聖人生目標的一種表現。有些母親希望孩子能夠延續她的理想,便對孩子萬事干預。但如果一個母親太過關注孩子而忽視與丈夫和社會之間的關係,可能會導致:第一,母親若不能放手,會影響孩子與他人合作能力的建立。第二,對丈夫關注不夠,會影響父子間關係的建立。

母親的過度關注會導致孩子對於母親的控制欲增強,形成戀母情結,除了母親,他們不善與他人發展合作關係,不斷拒絕外在世界拋來的橄欖枝。

儘管很多母親會表現得不夠稱職,但母親的愛護不是一般人可以取代的。保育員

、託兒所都不會有像母親一樣對孩子的濃厚興趣。哪怕是表現良好的繼母也常常難以被接納。這是因為母親去世後,孩子的依戀往往被轉移到父親身上,繼母破壞了這一份依戀,便會引起孩子的對抗。

02

父親的角色和責任

孩子最初總傾向於更依戀自己的母親,而後慢慢平衡向父親。

對孩子而言,不和諧的家庭是危險的生存環境。如果父母都是愛自己勝過他人,孩子是很難懂得合作的,他們會從不和諧的婚姻中得到感染,滲透到將來的婚姻和家庭之中。因此,兩個人結婚的目的應該是一起努力謀求幸福,給彼此快樂,為孩子營造一個良好的成長環境。

家庭中的成員不應有家庭地位高低之分。如果父親的家庭地位過於突出,控制欲強。兒子會有樣學樣,女兒會將男人視作家庭暴君,更有甚者發展成同性戀者。

如果母親的家庭地位過於突出,女兒會加以模仿,男孩也更容易變得討好女性、唯唯諾諾。

父親的責任在於:好丈夫、好父親、好公民。他必須處理好事業、友情和愛情三個問題。對待妻子,他應該態度平等。雖然父親往往是家庭收入的主要來源,但不能因此將自己看作施捨者,將妻子看作受施者。二者其實都是家庭責任的承擔者,不過是分工不同罷了。

許多孩子一生中都將父親視作偶像崇拜,或視作敵人對抗。這都體現了父親對孩子的巨大影響。如果父親可以成為一個好丈夫、好父親、好公民,他將成為家人與社會產生聯繫的良好紐帶。

雖然傳統文化強調男主外女主內,但我認為夫妻間應該有相同的社交生活,將對方介紹給自己的朋友認識。

如果兩個過分依賴原生家庭的人結合成新家庭,婚後仍會以各自的父母為中心,是無法開始真正獨立的家庭生活的。如果父母過份干涉兒子的婚後生活,很容易產生公婆兒媳的矛盾,而事實上,父母如果反對兒子的婚姻選擇,應該在婚前表示,婚後,應該儘可能讓兒子婚姻美滿才是。

古往今來,父親往往是一家之主,他必須外出工作,學會與人合作,為自己和家庭贏得社會地位。他可以教會孩子勇敢和堅強。所以一個男人有應對困難的方法和應對自如的工作是多麼重要。只會說不會做的父親,大抵只會讓妻兒蒙羞。

03

為人父母

夫妻之間,只有雙方都將對方的幸福看得更為重要時,雙方才有可能產生真正的合作,才會給予對方真正的愛。

親子之間,父母應當理清夫妻之愛和親子之愛。如果夫妻在孩子面前過分親昵,會讓孩子感到失落心生嫉妒,還會使孩子在性問題上產生困惑偏差。對孩子性的教育,切記要符合孩子的成長發展階段。

我們生活的社會,男人更有機會參與社會生活。所以一定程度上,父親可以作為妻兒的生活導師。當然,這並不意味著他可以頤指氣使,溝通應當是平和的。

錢是家庭里繞不過的坎,但錢不應該成為常常爭執的話題。很多家庭婦女沒有經濟來源,所以對此話題十分敏感,所以,金錢問題應該以合作的方式來對待。妻子不應該強迫丈夫承擔所有開支,丈夫也不該認為自己獨享金錢支配權。

一個理想的、真正合作的家庭,不應有「權威」。在教育子女上,雙方也可以協商解決。任何一方對於任何子女都不能表現出過分的偏愛。偏愛會帶來意想不到的危險,無論是對哪一方。孩子的心是敏感的,如果覺得自己不受寵,就有可能誤入歧途。人的偏好無法避免,但有經驗的父母一定會避免偏愛感的流露。

個體心理學在孩子出生順序問題上有全新的視野。假設一個父母和諧的家庭,第一個孩子會首先經歷一段備受寵愛的美好時光。第二個孩子出生後,他/她被迫共享父母,一般情況下,這時都會出現爭寵現象。老大大多有更多的方法來爭奪母愛,甚至可能是不太恰當的方式,這時往往會引起母親的反感。此時,如果父親讓孩子重新感受到寵愛,老大可能會移情父親,報復母親。所以一般來說,家中的第一個孩子與父親感情更好。

第一個孩子的處境容易引起很多問題,但處理的方法是有的。比如,如果第一個孩子能夠在弟妹出生前學會與人合作,傷害便可大大避免。很多長子便是樂於助人,能夠像父母一樣照顧弟妹,擁有較好的組織能力……而出於這個合適的學習合作時間,我建議將孩子間的年齡差定為3年。

第二個孩子的處境十分特殊。他們生來就有爭奪父愛母愛的競爭者,所以往往在人生上更富有競爭意識。這種努力向前的動機也使得他們更有可能成功。

在兩個孩子的競爭中,如果老大成功,那麼老二就容易成為麻煩製造者;如果老大失敗,尤其是,如果是哥哥敗給妹妹,老大會有更多的心理屈辱感。在這種愛的爭寵中,女孩總是更有優勢的。因為比男孩更早成熟的女孩往往能夠更恰當地處理好問題,贏得父母的寵愛。

最小的孩子,是問題量僅次於第一個孩子的存在。老幺往往備受寵愛,這一狀況使之「樹敵良多」。此外,他們容易出現過度受寵的孩子身上的問題,不夠獨立、好高騖遠。這兩個特徵的矛盾在成長中不斷增長,會給他們帶來強烈的自卑。不過他們往往擁有更多的鼓勵,更有機會取得成功。

獨生子女的競爭對手是他們的父親,這就需要母親引導他們對父親的興趣。多女孩家庭中的男孩,容易心生孤獨、沾染女孩性格亦或努力張揚男子氣,強壯無比。而多男孩家庭中的女孩,也容易沾染男孩性格亦或容易感到不安、無助。

結語:家庭關係不和諧、合作關係缺乏會引起很多成長中的問題。這個世界有太多的敵對和競爭,我們唯一能做的,就是培養孩子的合作精神。

小夥伴們,今天的共讀到這裡,相信大家都能夠明白家庭對於人的重要性。一個好的家庭,應該努力創造人人平等的關係,更好地與人合作。讓我們一起期待明天的共讀吧。如果你喜歡今天的共讀內容,可以在文章底部給我們點贊、留言。我們明天見,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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