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國際不再恐同日,向針對同性戀及其它性少數的歧視說再見!

517,國際不再恐同日。

為響應這一節日,上周三,我的課上放映了三部同志社團自己拍的同性戀生活的短紀錄片。

明年,本周三,我將在課上講同性戀。

下面,將1998年的一篇舊文發布在此,以示紀念這一日子。

這篇舊文是當時應《希望》雜誌之約寫作的,該刊在這一年辦了一期「同性戀專題」,後來因此受到有關部門的嚴厲處罰。

時過境遷,回首往昔,感慨萬千。

同性戀:一種生活方式的選擇

1994年,我開始了《同性戀在中國》的採訪與寫作,這完全因為:自身的叛逆性格註定了我總是對反傳統的人和事抱以好感和熱情。

當時,同性戀者處於極度隱秘狀態,只有極個別人關注同性戀問題。我所能看到的全部涉及同性戀的文字,都斥之為變態。我在那樣的背景下完成了國內第一部同性戀題材的長篇紀實,呼籲平等與博愛,產生較大影響。但是,作為特定歷史時期的產物,它也不可避免地帶有個人的和歷史的局限,這是我引以為憾的。

即使是這樣一本遠不成熟的著作,我也為之付出了許多代價。我不後悔,而是感到驕傲,因為這是任何先行者的必然命運。我願意成為一個靶子,有人射擊,有人爭論說不該射擊,有人便對射擊乏味,於是,今後的人便不會再成為靶子。

此後幾年,現實生活與西方學術著作完善著我的人格體系。什麼時候,我們離事物的真實全貌遠了,離人類先進思想的成果遠了,即使再有熱情,我們也會犯錯誤。我們需要迎頭趕上的絕不僅僅是經濟與自然科學,還有社會科學、人的科學。

今天的我認為,同性戀不是別的什麼,它是一個人對另一個人的愛情!無論精神結合還是肉體結合,都是能夠實現的,因此也是合理的。今天,該還性愛唯樂的本來面目了。同性戀符合最自然、本真的人性。作為一個生物體,我們本應該是雙性戀的,「文明」將我們普遍塑造成了異性戀。文明是一把雙刃刀,造福於我們,也傷害我們。文化指使下的所謂道德與倫理觀念,是人為的而非自然的。

恩格斯告訴我們,人來緣於動物這一事實,註定人類無法擺脫生物的共同屬性;

動物學家告訴我們,我們的親近大猩猩,同性性行為和異性性行為的發生率一樣,都是百分之百;也傷害我們。文化指使下的所謂道德與倫理觀念,是人為的而非自然的。 恩格斯告訴我們,人來緣於動物這一事實,註定人類無法擺脫生物的共同屬性; 動物學家告訴我們,我們的親近大猩猩,同性性行為和異性性行為的發生率一樣,都是百分之百; 生物學家告訴我們,一切從生物角度成為可能的事情,都是合理的。能夠做成,便有做的理由與權利; 社會學家告訴我們,社會的道德與倫理總是一定歷史時期的產物,同性戀在古希臘是倍受推崇的「貴族行為」; 西蒙·波伏娃說,女人生來都是同性戀者; 在我看來,我們每個人出生的時候,都具有成為同性戀者或異性戀者的雙重潛質,只不過受文化塑造,才使我們成為其中一種。因此,絕對的同性戀與絕對的異性戀都是有違生物屬性的。最自然、最本真的狀態也許應該是:雙性戀,更確切地說,是可以兼容同性和異性的性行為。 作為動物界一種(即使是所謂「高級動物」),我們有必要重新考察一切生物生存的最高宗旨了,一個人本的社會將公認,這個宗旨是:獲得充分的快樂與享受,只是,自己享受的時候不能害了別人。 主流文化反對人的生物屬性,最常用的一句話是:「人類是文明進步的產物,遠高於動物。」其實,文明(或曰文化)是一把雙刃刀,造福於我們的同時,也傷害了我們。弗洛伊德晚年致力於文明及其缺憾的研究,反覆強調,人類獲得文明進步的同時,也失去了作為一個生物體的自由、自然特性,而這種喪失正在使我們變成地球上的怪物,精神與物質生活越來越遠離生物生存的最高宗旨:唯樂原則。 同性戀與異性戀一樣,對一個人發生感情,渴望精神與肉體的結合。它同樣是性愛的一種,非病、非罪。除了性愛對象指向同性這一點外,同性戀者與異性戀者沒有任何區別。這唯一的差別,就該構成對同性戀的責難嗎? 如果我們說性愛是感情上的事情,那麼,

生物學家告訴我們,一切從生物角度成為可能的事情,都是合理的。能夠做成,便有做的理由與權利;

社會學家告訴我們,社會的道德與倫理總是一定歷史時期的產物,同性戀在古希臘是倍受推崇的「貴族行為」;

西蒙·波伏娃說,女人生來都是同性戀者;

在我看來,我們每個人出生的時候,都具有成為同性戀者或異性戀者的雙重潛質,只不過受文化塑造,才使我們成為其中一種。因此,絕對的同性戀與絕對的異性戀都是有違生物屬性的。最自然、最本真的狀態也許應該是:雙性戀,更確切地說,是可以兼容同性和異性的性行為。

作為動物界一種(即使是所謂「高級動物」),我們有必要重新考察一切生物生存的最高宗旨了,一個人本的社會將公認,這個宗旨是:獲得充分的快樂與享受,只是,自己享受的時候不能害了別人。作為一種精神活動,愛情的對象與對方的氣質、修養、能力相關,而與性別無涉;如果我們說性愛是肉體的事情,其本質屬性是為了獲得性慾滿足,那麼,任何獲得這種高潮的方式都應該是受到承認的,無論何種性交體勢,也無論性伴是同性還是異性。 也許,我們可以放棄關於同性戀的任何爭論,而選擇一個較易獲得一致認可的觀點:只要不傷及他人的利益,每個人都選擇自己生活方式的絕對自由,而無需理睬文化指使下的所謂道德與倫理觀念的評判,因為所謂道德與倫理亦處於變更中,是人為而非自然的,是「定理」而非「公理」、真理。如果我們能夠認同於這一點,便不需要再談同性戀問題了,如果我們不能認同於這一點,同樣也沒有談的必要了。                                1998年此文收入剛出版的《方剛觀點》,此書有大量首次披露的同性戀文章,工本費30元,歡迎郵購,詳細信息:http:blog.sina.com.cnsblog_467a5c9601017lhy.html

主流文化反對人的生物屬性,最常用的一句話是:「人類是文明進步的產物,遠高於動物。」其實,文明(或曰文化)是一把雙刃刀,造福於我們的同時,也傷害了我們。弗洛伊德晚年致力於文明及其缺憾的研究,反覆強調,人類獲得文明進步的同時,也失去了作為一個生物體的自由、自然特性,而這種喪失正在使我們變成地球上的怪物,精神與物質生活越來越遠離生物生存的最高宗旨:唯樂原則。

同性戀與異性戀一樣,對一個人發生感情,渴望精神與肉體的結合。它同樣是性愛的一種,非病、非罪。除了性愛對象指向同性這一點外,同性戀者與異性戀者沒有任何區別。這唯一的差別,就該構成對同性戀的責難嗎?

如果我們說性愛是感情上的事情,那麼,作為一種精神活動,愛情的對象與對方的氣質、修養、能力相關,而與性別無涉;如果我們說性愛是肉體的事情,其本質屬性是為了獲得性慾滿足,那麼,任何獲得這種高潮的方式都應該是受到承認的,無論何種性交體勢,也無論性伴是同性還是異性。

也許,我們可以放棄關於同性戀的任何爭論,而選擇一個較易獲得一致認可的觀點:只要不傷及他人的利益,每個人都選擇自己生活方式的絕對自由,而無需理睬文化指使下的所謂道德與倫理觀念的評判,因為所謂道德與倫理亦處於變更中,是人為而非自然的,是「定理」而非「公理」、真理。如果我們能夠認同於這一點,便不需要再談同性戀問題了,如果我們不能認同於這一點,同樣也沒有談的必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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