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紀念主為我們的受難和捨命

一年一度的主耶穌的受難節,即將來到了。今年2007年四月六日,星期五(猶太人的預備日),就是受難節,因為主耶穌在將近二千年前就在這一日的前夕為擔當我們全人類的罪惡,而在客西馬尼園中整夜禱告,為我們全人類的罪噁心靈慘痛掙扎,下半夜被捉拿,直到上午多次受審判,遭慘刑,最後在十字架上為了我們的罪惡在肉身上特別是心靈中,遭受了上帝無限慘痛的刑罰,直至下午三點腸斷心碎而死,藉此為我們完成了贖罪大功,帶來了無限浩大的救贖洪恩。我們應當怎樣更好地紀念主為我們的受難和捨命呢?

無限洪恩大愛

首先讓我們對主的受難,特別是主在十字架為我們捨命贖罪,所彰的天父上帝的無限大愛,和救主耶穌為我們所作出的無限犧牲,及所為我們帶來的無限浩大的救恩,作更多、更深的默想和體會。

一,主的受難和捨命首先彰顯了天父上帝對我們的無限大愛。

當初我們人類始祖犯罪墮落之後,整個天庭充滿了悲哀,尤其天父上帝和救主耶穌更是極其憂傷,因看到人類即將永遠滅亡。然而天父上帝不忍心毀滅罪人,因看到人類所以犯罪墮落,也是受到魔鬼的欺騙引誘,也看到人類雖已犯罪墮落,還有挽救悔改的可能,因此上帝一心想要挽救罪人。然而上帝不但是無限慈愛的,而也是無限公義的。人類既已犯了當死的罪,上帝就不能白白赦免人的死罪。上帝要挽救罪人,赦免人的罪,只有一個辦法,就是必須永遠犧牲自己的獨生愛子,讓他降生為人,為人捨命贖罪,以後還要永遠保留他的人性,和得救的人類永遠生活在一起。這樣的犧牲實在太大了,於是上帝也陷入了痛苦的思想鬥爭中。上帝借著基督救贖人類的計劃,雖然在聖經中被稱為『永古隱藏不言的奧秘』,在創世以前早已擬定了(羅16:25弗1:4),然而當這一計劃真要實行時,上帝的心靈也不能不經過痛苦的掙扎。但我們要感謝上帝,最後由於天父上帝對我們的無限大愛,主耶穌主動的在上帝面前為我們不斷的代求,甘願不惜作出任何犧牲來救贖我們,聖靈也用說不出來的言語無法表達的嘆息,在天父上帝面前不斷為我們代求,上帝借著基督救贖人類的計劃終於正式決定了,正如經上所說:『上帝愛世人(原文是上帝這樣地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3:16)。上帝將他的獨生子賜給我們,實等將他自己,將眾天使,將宇宙萬有都在基督里一起賜給我們了!因他的獨生子本是三位一體真神上帝中的一位,被稱為聖子上帝;他與父原為一,本是同等的(約10:30.腓2:6);他也是宇宙萬有和我們人類的創造主(約1:1-3.西1:16)。

  二,主的受難和捨命也顯明了主為我們所作出的無限犧牲。

首先,主耶穌要為我們捨命贖罪,必須道成肉身,降生為人。因作為真神上帝是不可能為我們捨命的,必須成為人後才能為我們捨命贖罪。

第二,主耶穌降生為人後,在他從小到大三十三年半的人生中,必須像我們世人一樣,遭受各種痛苦熬煉,經受一切罪惡試探,撒但也千方百計激動他和引誘他犯罪,然而他卻必須借著禱告,靠賴聖靈的大能,在心靈意念和言語行為上完全聖潔無罪,藉此為我們留下完全聖潔無罪的人生榜樣。唯有這樣,他才能作我們的救主,才能最後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捨命贖罪。假如主耶穌一生中在心靈意念或言語行為上,有過任何一點罪,那麼他就不可能作我們的救主,為我們捨命贖罪了。由此看來主耶穌要救贖我們罪人真是何等艱難不易!我們真要感謝主耶穌,正如聖經所說:『他並不救拔天使,乃是救拔亞伯拉罕的後裔。所以,他凡事該與他的弟兄相同,為要在上帝的事上成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為百姓的罪獻上挽回祭。他自己既然被試探而受苦,就能搭救被試探的人。』(來2:16-18)。又說:『他也曾犯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他沒有犯罪。』(來4:15)。主耶穌不但在言語行為上,而且在心靈意念中也從來沒有任何一點罪,正如主自己在即將受難前對門徒所說:『以後我不再和你們多說話,因為這世界的王將到,他在我裡面是毫無所有。但要叫世人知道我愛父,並且父怎樣吩咐我,我就怎樣行。』(約14:30-31)。由此可見,主的心靈中毫無任何一點罪愆,心中充滿了愛天父並遵行他旨意的心,以致撒但在主的心裡毫無立足和活動的餘地。

第三,主耶穌最後還要以自己聖潔無罪的生命,在十字架上為擔當我們全人類所犯的罪惡受刑罰,不但在肉身上,而更在心靈中忍受被上帝掩面離棄的無限慘痛,以致垂死前忍不住地大聲慘呼:『我的上帝,我的上帝,為甚麼離棄我?』他感到人類的罪惡是多麼可怕,唯恐自己將要被天父永遠離棄!雖然在這以前,主耶穌明知自己死後第三日還要復活,並還要回到天父那裡去,但如今在十字架上為我們的罪惡受刑罰,捨命贖罪時,特別從午正(中午十二點)到申初(下午三點),遍地都黑暗了,主耶穌的心靈更被從上帝而來的神秘的黑暗所籠罩,以致看不清楚死後還要復活,並回到天父那裡去的榮耀盼望了,於是主耶穌最後忍受不住的大聲慘呼:『我的上帝,我的上帝,為甚麼離棄我?』主耶穌這時正在為我們罪人遭受第二次死,也即火湖中毀滅的慘痛(啟20:14)。然而即或如此,主寧願自己永遠滅亡,也要捨命救贖我們罪人到底,以致主耶穌心靈中極度慘痛,迅即腸斷心碎而死!然而在臨終前還以最後一口氣呼喊說:『成了(為罪人捨命贖罪的大功告成了)!父阿,我將我的靈魂(原文是靈或譯為氣)交在你手裡(自己死後的命運完全交在天父手裡)!』

第四,主耶穌第三天復活升天后,雖然回到了天父的右邊,但他為我們所作的犧牲,並未到此結束。因他已被天父上帝賜給了我們人類(約3:16),他將要在他原有的神性之外,永遠保留他的人性,他在天父面前將永遠保留他人子的形像(啟1:10-20. 22:3),並將要和我們得贖的上帝兒女永遠生活在一起(約14:1-3. 17:24)。

  三,主的受難和捨命也為我們帶來了無限浩大的救恩。

一是赦罪稱義的恩典:主的寶血能赦免洗凈我們一切的罪,能使我們因信稱義。所謂『稱義』,也就是指上帝稱我們為義,算我們為義,或者說不算我們為有罪,也就是赦免我們罪的意思。正如經上所指出:『惟有不作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上帝,他的信就算為義。正如大衛稱那在行為以外蒙上帝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他說,「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主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羅4:5-8)。

由此可見,稱義和赦罪是同樣的意思,赦罪是從消極方面說的,稱義是從積極方面說的。由於赦罪稱義是完全靠賴主寶血的功勞,因著我們的信心,而立即賜給悔改認罪,懇求赦免的罪人和信徒的,因此稱為因信稱義。(約一2:1-2.1:9)。

因信稱義,靠寶血赦罪,實在是一個極大的恩典,遠超過世人所能想像的。因任何一個墮落、敗壞、有罪的人,只要他肯存著信心來到主的面前,在主恩助之下悔改認罪,祈求主赦免和潔除他一切的罪,他就可以立即得蒙完全的赦罪和稱義。主耶穌要立即在天父上帝面前這樣為他祈求說:他所犯的一切罪都完全歸在我的身上,我所行的一切義也都完全歸在他的身上。聖父阿,你怎樣悅納我,也求你怎樣悅納他;你怎樣愛我,也求你怎樣愛他。這樣看來,因信稱義真是一個極大的大喜的信息。

二是成聖成義的恩典:主的救恩不但能赦免我們的罪,而還能使我們靠主成聖;不但能使我們因信稱義,而還能使我們因信成義。

正如使徒保羅所指出:『這福音(也就是指主的救恩)本是上帝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因為上帝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羅1:16,17)。按照原文,17節應翻譯為:『因為上帝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是借著從信心到信心。』這裡提到兩個信心,看來前一個信心就是指的因信稱義,後一個信心就是指的因信成義。由此可見,福音不但能使人因信稱義,而且還能使人因信成義。而上帝的義也正是借著從『因信稱義』到『因信成義』,而在福音上顯明出來。

所謂『成義』也就是要我們像耶穌那樣完全行義,絲毫不犯罪的意思,因主耶穌是惟一的義人的典範;所謂成義也就是要我們在主裡面『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意思。所謂『成義』,也就是『成聖』的意思,也就是要我們靠主恩助,在自己的思想、言語、行為上追求完全,『像..天父完全一樣。』因三位一體的上帝是惟一的聖者。(太5:48.賽6:3)。再說所謂『成義』『成聖』也就是要我們依靠聖靈的幫助,守全上帝至聖至義至愛的律法的意思,因上帝的律法原是上帝本性和旨意的顯示。律法的總綱就是要我們作一個有愛心的人,要我們盡心盡性盡意儘力愛愛上帝,並愛人如己,正如上帝的本性就是愛一樣。經上說:『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上帝為仇,因為不服上帝的律法,也是不能服。而且屬肉體的人不能得上帝的喜歡。如果上帝的靈住在你們心裡,你們就不屬肉體,乃屬聖靈了。』從而『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羅8:7-9,4)。

我們靠自己雖然不可能作到這一切,但『上帝的大能』卻要為信從福音的人成就這一切。正如使徒保羅勉勵我們說:『願賜平安的上帝親自使你們全然成聖,又願你們的靈與魂與身子得蒙保守,在我主耶穌基督降臨的時候,完全無可指摘。那召你們的本是信實的,祂必成就這事。』(帖前5:23-24)。主耶穌也親口應許我們說:『饑渴慕義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飽足。』(太5:6)。又說:『凡你們禱告祈求的,無論是甚麼,只要信是得著的,就必得著。』『在信的人凡是都能。』(可11:24.9:23)。感謝主,我們看到啟示錄中論到最後的十四萬四千人,他們不但是因信稱義的:『曾用羔羊的血把衣裳洗白凈了』,而且他們也是因信成義,靠主成聖的:『在他們口中察不出謊言來,他們是沒有瑕疵的。』(啟7:14.14:5)。由此看來,因信成義真是另一個極大的大喜的信息。

三是永生的恩典:主為我們在十字架上經受了第二次死的慘痛,使我們一切信而悔改的人都能得永生。主耶穌已親口應許我們說:『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叫一切信他的都得永生(或作:叫一切信的人在他裡面得永生)。』(約3:14-15)。『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3:16)。

四是使我們成為上帝的兒女:正如經上所說:『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上帝的兒女。』(約1:12)。使徒約翰也說:『你看父賜給我們是何等的慈愛,使我們得稱為上帝的兒女;我們也真是他的兒女。世人所以不認識我們,是因未曾認識他。親愛的弟兄啊,我們現在是上帝的兒女,將來如何,還未顯明;但我們知道,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他、因為必得見他的真體。凡向他有這指望的,就潔凈自己,像他潔凈一樣。』(約一3:1-3)。

五是基督復臨時,要將我們接到天父那裡去,分享主無比的尊榮:我們將來要和天父上帝、救主耶穌並眾天使永遠生活在一起(約14:1-3. 17:24.啟21-22章);我們將來要在上帝和羔羊的寶座前作祭司,和萬王之王基督一同掌王權,並也要和眾天使在一起侍立在上帝面前,隨時奉主差遣,到諸天地去執行上帝永恆的聖善旨意(啟1:4-6. 20:5-6. 22:3-5)。但願我們要永遠感謝、讚美、尊榮、遵從天父上帝,羔羊基督,和保惠師聖靈!

該當怎樣報答

  我們今天不但要默想紀念天父上帝的無限大愛,救主耶穌的無限犧牲,和為我們成就的無限浩大救恩,而更要以實際行動報答天父上帝和救主耶穌的無限洪恩大愛。怎樣報答呢?

  (一)但願我們中間一切還沒有真正信而悔改,蒙恩得救的慕道友和信徒,都能在主的大愛,犧牲和救恩的感動下,立即信而悔改,求告主名,得蒙主恩的拯救。

  正如主耶穌在世時『宣傳上帝的福音說,日期滿了,上帝的國近了,你們當悔改,信福音。』(可1:14,15)。五旬節聖靈沛降後,使徒們也傳揚真道說:『所以你們當悔改歸正,使你們的罪得以塗抹。』(徒3:19)。

可見,真正信耶穌的人必須悔改自己的罪。信心和悔改必須結合起來。首先必須信福音,也就是信靠主的救恩,並且悔改自己的罪,也就是悔改自己違背上帝律法的罪,才能得救。因經上說:『凡犯罪的,就是違背律法,違背律法就是罪。』(約一3:4)。如果只講信,不講悔改,那麼這種信就是一種死的信心,是不能使人得救的(雅2:14-26)。反過來說,如果只講悔改,不講信,那麼這種悔改也不能使人得救,因悔改本身不能赦免我們的罪,況且我們自己也沒有力量悔改。只有主的寶血能赦免我們的罪,只有主的靈能使我們產生深切悔改的心。因此我們必須信靠主的救恩,在主恩助之下懺悔、認罪,不但求主赦免,而更求主潔除我們的罪,才能得蒙主恩的赦免和拯救。正如經上所說:『我們若認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凈我們一切的不義。』(約一1:9)。又說:『遮掩自己罪過的,必不亨通;承認離棄罪過的,必蒙憐憫。』(箴28:13.詩51:17)。

真實的信心也必要使人『求告主名』。經上說:『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羅10:13-14)。所謂『求告主名』的意思,也就是要求告主將我們從罪惡里救出來;也就是要求告主將『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賜給我們(徒5:31);也就是要求告主用祂的寶血洗凈、赦免我們一切的罪,並借著祂的靈潔凈、更新、重生我們的心靈,使我們能恨惡並離棄我們一切的罪。凡存著信心如此求告主名的,就必立即得蒙拯救。我們的罪必要立即得蒙赦免,我們的心靈必要立即被聖靈重生,獲得屬靈的新生命,而名符其實地成為上帝的兒女。願你們現在就立即接受主的救恩,信而悔改,求告主名,作天父上帝的兒女罷!

  (二)但願我們當中已經真正信而悔改,蒙恩得救的信徒,還要不斷在主救恩中生根建造,不斷靠賴主寶血的功勞和主聖靈的大能,追求離罪成聖,聖而又聖;不斷禱告,讀經,住在主的裡面,主也住在我們裡面,使我們能日益不斷愛主愛人,一心遵從主的旨意,凡事感恩,靠主常樂,不斷盡到服務行善,傳道救靈的責任。

聖經上上也勸勉我們說:『親愛的弟兄啊,你們卻要在至聖的真道上造就自己,在聖靈里禱告,保守自己常在上帝的愛中,仰望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憐憫,直到永生。有些人存疑心,你們要憐憫他們;有些人你們要從火中搶出來,搭救他們;……』(猶20-23節)。

  (三)主為我們而死,我們也當為主而活;主為我們捨命,我們也當將自己的生命和一切所有的都獻給主,供主差派,為主而用,將天父上帝和救主耶穌捨命救贖的無限洪恩大愛傳揚給普世萬民聽!

正如經上的教導:『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並且他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林後5:14-15)。

使徒保羅也勸勉我們說:『所以弟兄們,我以上帝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上帝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羅12:1)。 *路光*


推薦閱讀:

白灣楊公廟:清遠唯一紀念唐朝堪輿大師的廟宇
不空三藏圓寂紀念/善無畏、一行禪師祖師介紹 - 凈化人生 - 嘉絨寺論壇 - Powere...
(8)李清照與李清照紀念館
今生今世——紀念余光中先生
觀世音菩薩紀念日

TAG:紀念 | 35、 | 我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