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解釋因果報應

科學解釋因果報應 2012-01-15 13:26:24| 分類: 因果報應 | 標籤: |字型大小大中小 訂閱 因果規律是自然界的普遍規律,事物皆有其緣由,發展變化後又必有屬於自己的結果,科學上、哲學上無不如此。而我們所謂的「因果報應」與物理上的意義不同,它多是就人事而言,內含善惡之分別,很難以物質世界的物質規律來解釋。首先,善與惡是什麼意思,又該如何判斷呢?抽象的說,一切對主體的發展完滿和自身滿足有益的自我狀態和外部事物對這個主體來說是「善」,反之為「惡」。於世界這個最大範圍的主體來說,利於世界維繫和發展出更多內涵的事物是「善」,這樣的善與惡可稱作客觀的自然規律。而我們在「因果報應」中所說的善惡則是就人事(不一定是人做的事,而是指在人的層面能達到和理解的行為和思想)而言,其標準不是除去了一切生靈外的「死」的物質世界所能規定的,而必定是較高等的精神和意志的產物。  佛教的因果輪迴之說最為完善,他們將善惡的果報從有人格的神的權力中奪走,將之歸結於自然規律。但既然這裡的善與惡狹義地說都是人依據自身條件、環境和思維所做的判斷,那麼將這個因果律歸於「自然規律」就十分牽強。或者說,這裡的自然規律已不再是我們通常所認定的無機物質界的物理性規律,而應該是更高級的物質界或精神界的尚未被我們的科學所認識的規律。正因為如此,將因果報應歸於神力,多數人不信;歸於自然規律,也不讓人信服。如果不進一步深入探討這個「自然規律」背後的實質,將極大地阻礙對其的宣揚和推廣。即便這是規律,如果不加推敲地相信,那又何嘗不是迷信?而理解之後再將其作為信仰,這樣的精神中已不缺乏理性。    「我」與「我們」    物質世界與精神世界是與我們密切相關的兩個既相聯繫又有差異的世界,物質和精神是同一本質在不同世界中的不同表現。不均勻的屬性,表現為純運動或固化下來的結構、信息等,在精神界表現為「精神」,在物質界則有了「物質」這件笨重的外衣。兩個世界不斷演化,各自都能產生自己的生命,而我們——人類,則是物質身體和精神性靈魂的結合,是兩個世界的聯繫的最佳例證。靈魂是精神世界的不朽的生物,通過生命輪迴往來於兩個世界之間,目的是取長補短,克服精神世界中發展不穩定、成果難鞏固的缺陷。靈魂是潛意識的承載,存儲了大量的信息,卻只將對物質界的生命歷程有益的信息與我們的意識相交換和互動,因而意識也顯得僅與物質世界相關。  時空是物質性的,因而這兩個世界間不存在空間甚至是時間上的絕對對應關係,只需滿足因果律。靈魂,即便「輪迴」到了物質界,也只是和物質的肉體建立了聯繫,並非真正「到」了物質界——因為本質相同,靈魂進入了物質界也必須成為物質,無法在這樣的條件下實現原本的結構和功能。因而,有肉體的靈魂與精神界的自由的靈魂相比,出於一種特殊的狀態:他們對於精神界是相對封閉的,而其主要的注意力和思維能力都集中在了物質世界的生活中,在靈界看來處於一種專註而忘我的狀態。但畢竟尚未與精神界隔絕,因而對於精神界的強烈的信息,靈魂尚能微弱地感知,並透過潛意識更微弱地影響到其在物質界的生活。  即便精神界也沒有萬能的、人格化的神,更高等的靈魂就像更具智慧的學者一樣,更有知識,更有自身修養,卻不會因此而具有超人的能力。與物質界的唯一不同在於,由於精神界的生靈和一切結構相互間的聯繫相當緊密,沒有物質界的種種阻隔,因而,靈魂共同的思想將會形成一些具備共性的精神結構,或稱之為集體意識。這些結構源於個體中的共性,又反過來影響個體,成為靈魂個體的組成部分,卻又帶有共通性,不會因個別靈魂的改變而變化。只有當絕大多數個體有了統一的變化時,這些精神體才會做出相應的改變,除此之外,反倒會抑制個體的新的精神結構的傳播和相互影響。這樣的精神體具有社會性,影響廣泛,且因為是靈魂部分思維的結合,因而具有部分的人格,加之相對穩定,與個體的多變產生對立,竟顯得和一個能力巨大而又有著自由意志的神靈類似。  這種威力在肉體死亡、靈魂重歸靈界的時候最能體現。一個半封閉的靈魂受到了物質界經歷的影響,必然在原本具有共性的方面產生新的思維結構,而這些新的結構又必然和原來的類似神靈的集體意識形成衝突。在靈魂恢復與精神世界的緊密聯繫時,這種衝突會表現為力量較強的集體意識對個體新生的精神結構的壓抑。任何不符合靈界「公認」的集體意識的想法將在這位「神靈」面前徹底暴露,在物質界生命中的所有經歷都會被這個「神靈」審查、比對,找出異於自身的「病毒」,加以去除,或者至少是壓抑下去。這種審查不過是集體意識確保其共性的自我保護措施。當然,如果多數靈魂都產生了某種新的意識,即便被暫時壓抑,量變的積累也會造成力量對比的扭轉,從而形成新的集體意識——畢竟集體意識的全部秘密就是「共性」。  既然善惡是對自身發展的利弊的衡量,那麼任何傾向於發展而非毀滅的精神體中都必然包含懲惡揚善的內容,不過於人類這樣高級的靈魂而言,我們的「善惡」有自己的特點,利他利己,憐憫同情……都是對我們自身及周圍環境的長遠發展和不斷進化有利的。這種廣泛的懲惡揚善的觀念也必定在精神界成為一種集體意識,哪怕靈魂在物質界的經歷已將這種觀念從自己的意識中除去,一旦回到靈界的靈魂與這個世界重新連接,懲惡揚善的思想將和其他共同意識一道,在身為集體意識的同時成為個體意識的一部分。以為不信因果就能逃脫審判的人還不知道精神世界的相互聯繫之緊密遠非物質世界的思維可以想像:只要多數人同意,罪惡就逃不出自己的懲罰。在我們的所有經歷都被集體意識審查一遍之後,我們自己的懲惡揚善的思想將對我們自己做出審判。有宗教觀念或受到各種文化影響的人很自然地將這種審判投射為強有力的「神靈」的審判,並懲罰或獎勵自己。儘管文化背景不同的人們必將經歷不同的「審判員」,判罰的結果,地獄天堂的模樣也有所差別,但若對這一經歷有所記憶的人一定對此深信不疑——在精神界,思維所創造的事物就像物質對我們那樣真實,如果石頭能把現在的你砸出血,那麼這個審判和獎懲對靈魂來說也是不容懷疑的。地獄中不一定就是殘酷的肉刑,如果有的人認為孤獨和黑暗是對他們最大的懲罰,那麼他們中作惡的人就必然將自己的靈魂送入黑暗的孤寂中接受懲處。  集體意識只是體現共性,本身並未更高的標準或者人格來對其進行審查。因而,雖然沒有物質束縛的靈魂比我們現在的狀態看得更深遠一些,這個具有共性的「神靈」總的說來是善的,卻不能因此認為集體意識就是最完美的真理。「神靈」是「我們」的思想創造的,其自身必然也和我們一樣有缺陷。譬如人類的天性——廣義的性慾——在人類社會中造成了同類的相互競爭乃至戕害,靈魂的世界中也同樣沒有徹底革除它的影響:在懲處罪惡時,我們是相當心狠手辣的。最殘忍的地方莫過於地獄,而我們越是不斷想像和設計地獄的種種慘狀,我們就越能給自己創造更暗無天日的真實的地獄。懲惡揚善是有益的,但對同類甚至是對自己的殘忍所造就的地獄卻為此蒙上了陰影。地獄必將隨著我們精神的進化而最終消失,不過這也提醒我們,懲惡揚善的畢竟只是我們自己,「我們」這個大法官不可能十全十美。  精神界與物質界的最大差異就在於個體和集體的關係糾纏不清。沒有孤立的個體,而共性一旦形成,就會反過來壓抑個性。「神靈」是「我們」的共性對「我」的個性的力量上的優勢和人格上的異化,儘管他法力無邊,似乎無人能逃脫他的法眼,但他歸根結底只能有我們的思維層次,而且,他只體現了我們的部分思想,其人格是不完整的。集體意識的「神」是「我」與「我們」的對立統一,集中了我們在靈魂狀態的共同優點和缺點。精神世界裡的懲惡揚善的工作自然是由這位「神靈」來完成,那麼物質世界的因果報應又是怎麼回事呢?    命運的改變    物質界的人們也是要懲惡揚善的,這是因果報應的社會性解釋,而我們要考慮的是所謂「超自然」的因果規律。第一個因素,是身處物質世界的我們對物質世界的環境和條件的影響,不過,這種影響不是簡單的物質間的相互作用,而是透過信息乃至精神來傳遞的。除去「境隨心轉」的古老信念,思維對物質界的影響漸漸為科學觀察所發現,儘管尚不能「科學」地解釋其原因。思維與意識作為物質與精神的結合,其作用方式也必然有物質性和精神性的多種解釋,思維所發出的信號在作用到物質的過程中,也必將有多種路徑。物質世界的某些作用方式有待科學家的進一步發現,而靈魂能控制肉體,已經說明兩個世界之間,特別是我們所難以理解的精神世界對物質的作用,是相當可觀的。思維對物質的作用,雖然影響微弱,但持續時間長,範圍廣,累積下來的力量也是不容小覷的。  無論物質還是精神,萬物的本質都是純運動,是運動的信息、結構。波動可以疊加、放大,固有頻率的影響能引發共振,我們的思維作為一股信息流,也如波動一般,將引起具有類似頻率的事物的反映。無論是善是惡,你整日所思所想,不僅發射出像腦電波那樣的物質性信號,也通過我們的靈魂在精神界發出比物質界傳播更快,影響更廣的信息。前者僅是物質界內的相互影響,而後者則涉及到兩個世界。具有同類屬性的事物將對這樣的信息做出反映,或是直接被其吸引,從而改變我們身邊環境乃至命運進程,體現出因果報應的規律。但願我們的物質界的科學能儘早發現思維作用於物質的物質性路徑,而對於精神對物質的作用方式,要詳盡地理解其原理就相當困難了。  然而,思維對物質的影響畢竟是相當微弱的:一方面思維對物質的物質性作用因物質世界的固有屬性而阻礙重重;另一方面,由於身處「人間」的靈魂處於一種特別的封閉狀態,他能傳遞給靈魂界的信息一開始就很微弱。在加上物質條件的改變對於人的命運的影響又不是直接的,這就造成這種影響方式必然不是因果報應的主要原因。要理解其主要作用方式,首先要明確命運究竟是什麼含義。  我們的前世記憶都儲藏在靈魂的直接體現——潛意識裡,而為意識所屏蔽,這也許是進化出的一種讓我們得以專註於人間生活的機制。但因此,我們很難站在更高的層面上看待有限的生命及其意義,也很難看出命運的設計和目的所在。我可以高談闊論,說命運的目的在於讓你學到知識,特別是學會愛——結構的複雜化和相互間的連接正是一切世界發展的目的所在;但你完全可以不相信:除了前世回憶等相對有力的證據之外,我們不可能指望上帝降臨在面前告訴我們命運的真諦。通常,只有在死亡之後,在我們的記憶重新恢復之後,我們才能明了一切。  我們的命運是一出大體上已被安排好的戲劇。通過我們自己和其他關注我們的靈魂的共同策劃,我們出生在特定的地點,和特定的人們組成家庭。潛意識裡的「計劃」指引著與我們相關的人們給我們創造出特定的環境,當然,我們同時也是別人人生戲劇台前幕後的重要角色。這個安排是如此的巧妙以至於我們寧可相信這其中沒有任何人為的因素,但事實上,任何人生的重大節點都不是巧合。當然,人是有主觀能動性的,但在一般情況下,在沒有知曉這個無所不包的計劃的時候,誰不會順從客觀條件而沿著命運的大致路徑前行呢?當然,我們不能以世俗的眼光來衡量這個計劃的優劣,無論是扮演皇帝還是乞丐,只要能幫助我們學習知識,領悟道理,找尋並實現人生的意義,任何角色和場景都必然會被安排出來。當我們痛恨今生的遭遇時,我們應該想到,這就是我們自己的安排——我們只是不識廬山真面目罷了。  既然是安排好的命運,那麼又如何能改變呢?這和《了凡的故事》中的袁了凡先生遇到的問題很是相像。不過,他只是知道並遵循了這個規律,並沒有問為什麼;而我們,必須揭示背後的真相。這便是因果報應的第二個也是最主要的因素:人格化的精神和思維的作用。我們既然不願相信因果報應是冰冷的「自然規律」,為何不去設想這是人為的干預呢?當然,因果報應是可以被稱作「規律」的相當嚴格而準確的現象,既非有喜怒哀樂而又可能犯錯的「人格」可以勝任,而且又是周到細緻,毫無缺漏,亦非「人格」所能及。有的宗教就將懲惡揚善的工作交給萬能的神,但是,將我們所能理解的人格賦予這樣萬能的神無疑是對他的褻瀆;而且這樣的設想並不符合我們的理性:我們並不希望永遠用「萬能的神」來掩蓋自己的無知。執行因果報應的,應該是一種規律性的人格,或者是一種人格化的規律。  善惡的標準不僅存在於我們的頭腦中,也存在於精神界的那些神靈——我們的集體精神中。物質界對精神界是單向透明的,我們的所作所為不僅通過我們的潛意識到達精神界中緊密連接各個個體的網路,而且那些協助我們規劃人生的靈魂也將毫無缺漏地看見我們在世間的表演。與其說這是被監視,不如說這是被關注,守護我們的靈魂如果層次較高,他們對於我們的善與惡將不會有過多居高臨下的批判,而只會在合適的時候向你揭示,讓你自己在明了之後做出選擇。靈魂的導師們會想方設法針對我們在世間的表現做出相應的調整,力圖修正命運的走向,以求讓我們在有限的人生中更多地獲得提升。但我們說過,這些高層次的靈魂不是「神」,只能看做是能力極其有限的「人」,他們能對即將在人世出生的靈魂安排出新的任務,卻不能對幾乎處於隔絕狀態的「活人」的靈魂產生太大的影響。  而唯一能被看做「神」的是我們的集體意識,他對我們的影響力的強烈並不是因為其自身的能力,而是因為他就是我們自身精神的一部分。只有集體意識發布的命令才會被所有的生命體所接受和遵循,即便他們「體內」已經存有與之相悖的思想,但在這些異類的思想還沒有強大和普遍到成為集體意識的一部分時,任何個體基本都會聽命於集體意識的「神」。當我們的「表演」的狀態通過各種渠道實時地傳到精神界的集體意識中時,其中懲惡揚善的思想將會對這些信息做出反映,並將結果發送到與他相關聯的一切生物的精神之中,無論他們在精神界,或是已經輪迴為人。懲惡揚善只是一個簡單的思想結構,並不能詳細地規划出在複雜的人世間具體執行的步驟,他只能把褒獎和懲罰的命令發向所有個體,由這些個體,包括我們的精神,以及精神界的靈魂,來安排獎懲的具體內容。同樣的,人們仍舊沒有意識到這一點,但潛意識裡的訊息促使他們在無意識中成為懲惡揚善環節中的一個角色,「毫無理由」地為他人創造特定的條件從而改變他們的命運。  但畢竟我們所關注的因果報應須在人世間顯現,而人的靈魂與精神界見的交流是受到極大的阻礙的,因而因果報應不可能是短暫和強烈的,而必是長期積累才能看出端倪。「積」善之家方有餘慶,精神界的集體意識縱然神通廣大,無奈兩個世界間的阻隔令其威力大減。然而,可以想見,在聯繫毫無阻隔的精神界,懲惡揚善的「神靈」將會把社會治理得純善無惡,因為那裡的因果報應是瞬時的,也是強有力的。既然如此,我們何苦輪迴到物質界來承受這些無盡的罪惡呢?  因為罪惡自有其價值,我們也不能總是以世俗的懲惡揚善的標準來衡量世間的萬事萬物。我們的善惡只是對人類而言,卻遠非更底層的自然界的準則——基本到不包含任何結構的世界以發展世界的複雜性為其唯一的目的。純善無惡之中缺少了對立鬥爭,自然也就失去了在鬥爭中發展完善的機會,也不會出現善惡鬥爭中的種種副產品,特別是那些在善惡標準看來屬於中性的思想,那可是我們這個貪求一切結構複雜性的世界最需要的。精神世界的純善恰恰是它的缺點,但同時,過度的惡也會將我們的社會搞得支離破碎,更將人與人的連接割斷,這於世界的不均勻性的發展目的是有害的。所以,我們的善惡標準才會得到更低的自然界法則的默認而在自然選擇中存活並發展。自然界不關心人類的善與惡,只關注這些善惡對它的影響。  因此,懲惡揚善也並非什麼神聖不可更改的法則,它只是我們的創造,也和我們一樣,沾染上了世俗之氣。我們要想脫離輪迴而在精神界中獲得永生,就必須最終揚棄這種以人類社會的視角來賞善罰惡的急切心理,以更高的精神境界來洞悉一切,處置一切。不過,這是很久以後的事了,面對今日墮落的人類社會,基於懲惡揚善信念的因果報應的法則基本是有益無害,而值得大加宣揚的。不過,因果報應既不是某個自由意志的隨意判罰,也非冷冰冰的物理法則,而是人格與規律的結合,是難以更改的集體精神與我們永遠無法從意識里剔除的懲惡揚善的思想的共同作用。沒有不可理解的世界,也沒有不可更改的社會法則,如果沒有理解這一點,了凡先生的「了凡」也不過是迷信得正確了而已。 評論這張 轉發至微博 轉發至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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